当代中国社会质量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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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入保障

一 收入保障指标测量

收入保障的第一个指标是贫困线以上的家庭比例,基于中国国情,本报告采用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贫困标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人均生活水平,以及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也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区的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并不相同。本报告中采用各省/市/自治区2018年第4季度发布的城镇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定义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对应省/市/自治区城镇或农村此低保标准的为最低生活水平以上的家庭。

收入保障的第二个指标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本报告中家庭收入来源包括工资性收入、农业生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并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这五类收入,于是第一个子指标是拥有某项收入的家庭比例,第二个子指标是某项收入占家庭总收入80%及以上比例的家庭比例。两个子指标用来指出主要依靠各项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

收入保障的第三个指标是主观指标,即居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感知。CSS调查中受访者报告了2018年其家庭遇到的经济上的困难,具体包括(1)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2)子女教育费用高,难以承受;(3)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4)物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5)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难;(6)家人无业、失业或工作不稳定;(7)赡养老人负担过重;(8)家庭人情支出大,难以承受。报告中测量了感知到各项困难的居民比例。

二 最低生活水平以上家庭比例

本章所使用家庭人均收入已包括转移性收入,如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因此理论上,如果实现了应保尽保,所有家庭都应该在最低生活水平以上。然而,我国各地在低保家庭认定上并非遵循家庭人均收入单一标准,而是因地制宜采用多种瞄准手段,而且补贴标准在省内也有差异性。显示在调查数据上,发现有部分家庭2018年的人均收入低于本省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简称低保线)。

如表2—9所示,全国范围内,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省低保线的家庭比例为85.4%,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保障较好,这一比例为88.4%,比农村居民家庭高出7.4个百分点。地区间比较,西南地区收入保障状况最差,有80.6%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以上,与最高的东北、华东地区相差6.7个百分点。尤其是农村居民家庭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线的比例仅为76.1%,也就是说大概有四分之一的家庭生活在本省低保线之下。相比之下西北地区家庭的收入保障较好,城镇居民家庭中高于低保线的比例达到90.6%,位居各地区之首;东北地区虽然家庭人均收入接近西南地区,高于低保线的家庭比例都比西南地区高,尤其农村家庭中这一比例为85.5%,高于其他地区。

表2—9 最低生活水平以上家庭比例

三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查看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表2—10报告了两个比例:占比1是指家庭收入中包含此来源的家庭比例;占比2是指该来源收入占家庭总收入80%及以上家庭的比例。

首先从全国范围看,有大约四分之三的家庭拥有工资性收入,大约三分之一的家庭拥有农业生产收入,拥有经营性收入的家庭占比为7.8%,所有家庭都有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考察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发现全国接近一半的家庭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仅有不足6%的家庭主要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由于拥有经营性收入的家庭比例较低,依靠这一收入的家庭占比也较低,仅为3.1%。主要依靠财产性收入的家庭比例不足1%,而依靠转移性收入的家庭达到7.7%,甚至高于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比例。基于这些数据也可以计算出在拥有工资性收入的家庭中,超过六成的家庭主要依靠该收入;拥有经营性收入的家庭中,主要依靠这一收入来源的有大约四成;而在拥有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中,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不足二成。

分地区来看,拥有工资性收入家庭比例最高的是华东地区,接近80%,最低的是东北地区,仅有56.3%。而且在华东地区有大约一半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而在东北地区主要依靠工资收入的家庭比例不足三分之一。其他地区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都在四成到五成之间。

对于农业生产收入,东北作为我国主要农业地区,有超过四成的家庭有农业生产收入,其次是西南、西北地区,也在四成左右。而华东地区,有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仅占四分之一。同时,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的家庭对农业生产收入依赖性最高,占15.9%,而在其他地区则依赖性较低,家庭比例均在8%以下。

值得关注的是转移性收入对于家庭收入的影响。华北和东北地区依赖转移性收入的家庭比例最高,超过了10%,西南和中南地区最低,大约为6%。结合表2—9的数据,西南地区的收入保障情况有待提升。

表2—10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四 家庭经济困难感知

以上两部分基于受访者报告的收入数据来分析收入保障情况,本部分则从受访者的主观感知来了解居民家庭遇到的经济困难。

如表2—11所示,列举的8个问题中居首位的是“物价上涨,影响生活水平”,全国范围内有46.6%的居民认为遇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尤其在中南地区的家庭中最为严重,比例超过了一半,西南、西北地区也较为严重。可能是物价的原因造成中南和西南地区饮食支出占比过高(参见表2—6)。

排在第二位的是“家庭收入低,日常生活困难”,全国范围内认为遇到这个问题的居民占了42.5%。西北和西南地区家庭中这个问题的比例最高,分别为54.3%和为50.8%。

“住房条件差,建/买不起房”问题排在第三位,全国范围内有大约35.3%的居民认为这方面有困难,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的居民占比最多,分别为40.9%和38.4%,东北地区居民在这方面问题不太严重,仅为27.2%。

然而,医疗支出问题在东北地区的家庭中最为突出,有43.2%的居民认为“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而全国的平均比例是32.4%。这显然与东北地区人口老龄化严重,医疗负担偏重有关。

表2—11 家庭遇到经济困难问题的比例

本节讨论了我国和各地区收入保障情况。首先,以各省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计算了全国、城乡,以及各地区生活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比例,发现我国总体上大约有15%的家庭生活水平较差,尤以西南地区最为严重,大概有20%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以下。其次,通过分解家庭收入来源,来判断家庭对单一收入来源的依赖程度,发现我国有7.7%的家庭高度依赖转移性收入,有5.9%的家庭高度依赖农业生产收入,这些家庭的收入保障性较差。最后,基于居民的主观认知,研究发现物价、收入、房价、医疗是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的主要问题,这样问题在西南、西北地区最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