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收入充足性
一 收入充足性指标测量
收入充足性指标涉及的变量有家庭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家庭消费性总支出、家庭消费性人均支出、家庭总收入的构成、家庭消费性支出的构成,及居民对家庭收支情况的感知。
在中国社会综合状况调查(CSS)2019年度调查中,受访者不仅要回答家庭总收入,也要报告家庭收入的构成情况。数据清理时综合考虑了分项收入的合理性以及分项汇总与报告总收入的差异,形成供分析使用的家庭总收入。家庭收入来源分为工资性收入、农业经营收入、经商办厂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具体包含内容如表2—2所示。
表2—2 家庭收入测量及构成
同样,CSS在2019年度的调查中也询问了受访者生活消费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本报告中选取了消费性支出的项目[4],分为饮食支出、衣着支出、居住支出、家庭设备及用品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文教娱乐支出和其他支出。而后将其汇总为家庭消费性总支出。具体测量结构如表2—3所示。
表2—3 家庭生活消费性支出测量及构成
调查中询问了受访者自认为的家庭人口数、家庭共同支出的人数和家庭中有收入的人数,理论上前者都会包含后者,数据清理时也对这一逻辑关系进行了检验。考虑到本研究侧重于家庭成员的经济联系,故采用家庭共同支出的人数来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
家庭收支情况的客观指标采用微观的测量方法,即分别计算每个家庭的消费支出金额占家庭收入金额的比例,如果比例大于1,则说明该家庭财务状况入不敷出;如果小于1,则有收入盈余。然后计算所有家庭这一比例的平均值。该指标可以反映出我国家庭层面收入充足情况的平均水平,但容易受到极值的影响,于是也报告了所有家庭这一比例的中位值作为第二个指标。第三个指标是根据收支数据计算得出所有家庭中收支相抵或收入有盈余的家庭比例。居民家庭收支情况的主观感知是基于受访者自评的收支相抵或收入盈余的家庭比例。[5]
二 家庭收支概况
基于对受访者自报的2018年收入和支出情况,数据分析发现全国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均值为91286元,消费性总支出均值是62098元,前者是后者的1.47倍,显示了从全国整体来看,我国居民的家庭收入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盈余(见表2—4)。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特征,这也反映在六大区域的收支比较上。如华东地区的总收入均值超过10万元,收支均值比在1.65,居各地区之首;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收支均值比都低于1.3,但两个地区情况不同,东北地区收入和支出的均值都比较低,西南地区则都相对较高;相比之下,西北地区虽然收入均值不太高,但收支差距大,收支均值比超过1.4。总的来看,在收入支出的均值上,全国水平受到华东地区影响较高,整体被拉高,收支均值比除华东地区外,其他地区均低于全国水平。因此,表2—4中也报告了全国和六大区域家庭总收入和总支出的中位值及中位比值。从中位值来看,华东地区的比值甚至提高到1.7,而西南地区的比值降到1.15,收支更为接近了。
表2—4 家庭收入支出分布总体情况
由于各个家庭人数的不同,家庭总收入和总支出不能反映出家庭的生活水平状况,因此有必要对家庭人均收入和支出[6]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汇总在表2—5中。从全国来看,虽然家庭人均收入为34026元,但中位值是18333元,意味着全国约有一半的家庭里人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而少数人的高收入将收入均值拉高。这也造成了从收支均值比来看,盈余较多(收支均值比为1.55),而从收支中位值比来看,盈余相对较少(收支中位值比为1.40)。引人注意的是,西南地区虽然家庭总收入在六大区中位于中游,然而由于家庭抚养人数较多,人均收入和支出均值与东北地区接近,中位值则低于东北地区,致使收支中位值比仅为1.18,位居六大区域之末。
表2—5 各地家庭人均收入支出分布总体情况
以上收支概况的分析反映出全国和六大区域居民家庭总体上收入充足,同时也反映出家庭间收入的不平等(均值远大于中位值)和地区间的差异。相比之下,华东地区居民的收入最为充足,而西南地区的收入情况存有隐忧。
三 家庭支出构成与占比
考察收入充足性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家庭支出的构成情况,以及占家庭收入的比例。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发现:一个家庭收入越少,用于购买生存性的食物的支出在家庭收入或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因此,饮食支出金额占总支出金额的百分比被定义为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达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
和饮食支出相比,衣着、住房、家庭设备和用品、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支出相对弹性较大,并符合恩格尔定律。即对于低收入家庭,这方面的支出占比会比较低,随着家庭收入的增长,其占比会呈现上升趋势,然而上升一段时期后,就会呈现递减趋势。
医疗保健支出是另一个关注的焦点。在我国,看病贵被居民认为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7],同时因病致贫也是医疗保障和反贫困的重点。我国医疗保险大多采用事后报销的政策,医疗费用需要由患者事先支付,而且还有一些价格高昂的药品未能被医保覆盖,所以对于低收入家庭,医疗支出会成为他们重要的负担。
表2—6报告的是家庭各项消费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数据显示,家庭各项消费支出中占比最高的是食品类支出,占三成左右。全国总体的饮食支出占比是30.5%。中南、西南和华东地区都高于这个比例,华北和西北地区的比例最低。如果用这一比例作为恩格尔系数来衡量富裕程度会让人费解:收入水平最高的华东、中南地区家庭恩格尔系数也最高。这可能和我国的饮食文化有关,食品不仅仅用于果腹,也是生活享受或者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之一,而各地的食品多样性和成本差异较大,可能会造成饮食支出占比存在地域性差异,并没有如实反映出家庭的富裕程度。
在表2—7中,当以家庭总收入为基数来计算饮食支出比例时,华东地区的家庭因为收入水平最高,饮食支出占比最低,仅有19.1%;西南地区的家庭的饮食支出占比最高,为24.7%。
表2—6 家庭消费支出构成情况
表2—7 各地家庭消费各项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
比较其他类型支出所占比例可以发现,医疗保健和文教娱乐支出的比例最为接近。如以总支出为基数时,全国医疗保健支出占比是14.3%,文教娱乐支出是15.2%;而以家庭总收入为基数时,他们的占比更为接近,分别为10.0%和10.2%。这两类支出占据了我国居民消费的第二主要地位。
地区之间也存在着支出结构上的差异。如东北地区的家庭,由于老龄化严重,总收入中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比例高居各地区之首,而用于家庭设备和用品的支出比例最低。华东地区的医疗保健支出无论是以总支出为基数,还是以总收入为基数,其占比在六大区域中都是最低的。在文教娱乐方面的支出占比各地区差异不大,华北和东北地区略高。
四 家庭收支平衡情况
前面两部分是从宏观层面上对收支情况进行比较,本部分则定位在家庭层面,通过计算每个家庭内部收入和支出的比值来了解收入充足性。
表2—8的第二列展示了全国和各地区所有家庭内部支出金额占收入金额的百分比的均值,第三列是这些百分比的中位值。可以看到,受到百分比极值的影响,也就是说有一些家庭的支出远远超过收入,支出/收入百分比的均值都超过了100%,因此在此情况下查看中位值更能了解到收支的情况。从全国范围看,家庭支出占收入百分比的中位值是72.1%,即有一半的家庭支出所占百分比在72.1%以下。各地区中,华东家庭收支状况最佳,中位值为64.1%;华北、中南、西北地区中位值比较接近;东北地区略高,为76.7%;而西南地区收支状况最差,有一半的家庭支出占比超过了80%。
表2—8的第四列报告的是2018年收支相抵或收大于支家庭所占的比例,这是基于受访者报告的收入、支出数据计算得出的客观指标。第五列数据则是受访者自评的结果,属于主观指标。最后一列报告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约有67.4%的家庭收支状态良好,收支达到平衡,或者有所盈余。各地区中仍是华东地区家庭收入最为充足,有将近四分之三的家庭不存在过度支出的情形。相比之下,西南地区情况最差,能实现满足支出的家庭仅为六成。
受访者对于家庭收支平衡状态的主观评价略为悲观。全国范围内,认为家庭收入能满足支出的家庭比例仅为六成,比客观估算低了7个百分点。计算结果和自评结果最为接近的是华东、中南和华北地区,均小于6个百分点;而差异最大的是西南、西北地区,差异超过了10个百分点。
表2—8 家庭收支比较
本节从家庭收支总体情况、消费性支出结构及占比,以及家庭收支平衡情况三个维度来反映家庭的收入充足性。从总体上看,我国家庭收入充足,2018年家庭收支比在1.5倍左右,而且饮食支出占总支出或总收入的比例较低,恩格尔系数在30%左右,处于富裕区间。然而具体到家庭层面,全国范围内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家庭2018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而居民对于家庭财务状况的主观评价更为悲观,约有四成的居民认为家庭支出大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