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护流域生态文化环境
(一)生态保护和修复
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珍稀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重点保护滇金丝猴、黑颈鹤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加大极小种群和极度濒危生物的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测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保护的影响,引导生态红线内人口有序转移。
在现有各类保护地基础上,探索建立市域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进老君山国家公园的建设。
2.加强森林草原等植被保护
保护森林资源,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退化林的人工干预和修复;加快金沙江两岸造林绿化,强化沿江生态防护林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重要国家级公益林等重要森林地域的日常监管。
划定基本草原保护红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对现有荒山荒坡按生态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对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3.加强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通过退耕还水、还湿、封育保护、水源涵养等措施,加强江河湖库水生态的保护。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江河湖库的生态修复。重点推动白水河、漾弓江、拉市海、程海湖、羊坪水库等江河湖库的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青龙河、东界河、鱼米河、清溪河、玉河、东山河等6条入城河道的生态廊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江河湖库的日常监管。
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湿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以外用途。全面摸清湿地资源,明确湿地边界和保护管理主体及责权。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等措施,修复退化自然湿地。重点实施程海、泸沽湖、拉市海等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4.加强生态退化区域的生态修复和监测
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区域的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加强水土流失区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引导种植油橄榄、软籽石榴等经济林果,加强石漠化区域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以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和防治。加强市域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监测。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扎实开展丽江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对在建、生产、关停、关闭及废弃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完成历史遗留重点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废弃矿井预防、治理、监测工程。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开展丽江市废弃工矿土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加强水电开发区的生态监测。加强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实施水电开发区日常生态监管与监测。重点实施全市小水电综合整治工程。
专栏一:全市生态建设重点项目
1.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老君山、玉龙雪山和泸沽湖等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鸡冠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宁蒗青龙海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宁蒗永胜他尔波忍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2.森林保护。金沙江沿江生态林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宁蒗、华坪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工程。
3.草原保护。全市5万亩草地退牧还草项目、坡耕地退耕还草项目。
4.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市小水电综合整治项目;白水河、漾弓江、程海、拉市海等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青龙河等6条入城河流生态廊道建设;鲁地拉、程海补水和华坪县北水南调等2项生态补水工程。
5.湿地保护。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等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6.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梭罗河、民主河、龙泉河、拖泽河、干箐沟等150平方公里流域治理项目;奉科至鲁地拉段金沙江中段的土壤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三川、程海断裂地带、仁里河、马过河峡谷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7.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老君山等申报(国家级)国家公园项目。
(二)环境保护和治理
1.保障水环境安全
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设定河流、湖泊、湿地、水库以及地表水分区水质控制目标(见表2-3、表2-4),2020年全面完成水质达标任务。
表2-3 丽江市各主要河流、湖泊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分阶段)
续表
表2-4 丽江市各主要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分阶段)
完善水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对各区县不同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进行严格把控(见表2-5)。
表2-5 全市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单位:吨
续表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实现流域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鼓励农村采用分村或联户收集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再行排放。生态红线内、沿江范围内的乡村污水处理原则上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功能水域直接排放标准。工业园区设置集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行排放。
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和替代利用,降低农药和化肥使用强度。加大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金沙江干流河道及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等重要水体周边1公里内畜禽禁养区管理。
严格防控船舶污染。执行船舶环保标准,推广清洁能源动力船舶。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分区管理大气环境质量。一类功能区包括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泸沽湖国家重要湿地、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以及丽江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除一类功能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保障丽江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比例为100%,达一级标准天数比例在85%以上;丽江市城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低于30微克/立方米;丽江市下辖区县污染物浓度达二级标准要求。
设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见表2-6)。
表2-6 全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加强餐饮业油烟控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使用。
加强工业源综合防治。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工业脱硫脱硝进程。
3.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设定土壤环境污染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62.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5年,土壤环境污染率低于1%。
控制和减少土壤污染源,加强污染源管控。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加快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土壤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清单。全程管控土地利用环境风险,有效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有效保护及监管粮食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居民居住环境安全。
加强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优先保护。主要包括耕地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明确范围及面积并建立名册。排查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及周边区域污染源。严格项目审批与监管,禁止或限制开发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专栏二: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治理重点项目
1.水环境综合治理。古城区漾弓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永胜县马过河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华坪县新庄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程海水环境及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拉市海水环境及水污染治理项目。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玉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宁蒗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3.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主要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4.乡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程海流域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泸沽湖环湖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工程;沿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约500套;沿江乡村垃圾收集转运装置建设。
5.工业园区污水配套设施。主要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
6.土壤污染治理。华坪县杧果种植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华坪县煤矸石污染调查及生态恢复工程、玉龙县拉市镇恩宗砂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
(三)水资源保护
1.明确水资源利用红线
全市2020年、2025年、2030年、2035年水资源利用上限分别为8.35亿立方米、8.415亿立方米、8.48亿立方米、8.545亿立方米(见表2-7)。
表2-7全市(区、县)水资源利用上限控制
2.建设节水型社会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在万元GDP用水量比“十二五”末期下降33%,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十二五”末期下降42%,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加强农业节水发展。加强农业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改进农业粗放用水模式,大力推行田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喷灌、滴管、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试点,提高水利用系数和灌溉保证率。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以上,2025年该系数达到0.57以上,2035年达到0.65以上。
推进工业生产全过程节水。对传统产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循环用水。鼓励园区内企业间多级串联用水。支持企业采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力争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2035年再下降25%。
推进节水城镇建设。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公共服务、生活小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等创建活动。
3.加强水源地保护
加强三束河、吉子水库、文海水库、清溪水库等16个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划定保护范围,依法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见表2-8)。
表2-8 丽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续表
(四)文化遗产保护
1.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体系建设
重视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托生态环境的保护,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四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
加强保护传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丽江市博物馆、丽江市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古城区纳西文化博物馆等市区级场馆建设以及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
2.加强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
编制保护规划,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协调保护。
建设纳西东巴文化、石鼓红色文化、老君山多元民族文化、小凉山彝族文化、泸沽湖摩梭文化、宁蒗红桥普米族文化、永胜边屯文化、永胜他留文化、华坪傈僳族文化等9个文化保护展示区,保护丽江独特的多民族文化基因。
3.加强传统文化的研究
加强对纳西文化、普米族文化、傈僳族文化等丽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加强对茶马古道、闰盐古道等历史文化及其物质载体的挖掘和研究。
专栏三:全市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
1.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国家级、省级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
2.展示场馆建设。丽江市博物馆、丽江市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古城区纳西文化博物馆等市区级场馆建设。
3.整体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工程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建设项目;纳西东巴文化保护展示区、石鼓红色文化保护展示区等9个文化保护重点展示区建设项目。
4.民族文化研究工程。丽江茶马古道、闰盐古道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