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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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个夏天

一切都从那个炎热的夏季开始。

那个夏季发生了一系列大事:美国国会同意总统出兵朝鲜的计划,联合国总部发生妓女向秘书长扔臭鸡蛋的恶性事件,我国政府抗议某国对我国四大发明的染指……不过,这些大事与我们岛城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是岛城炎热得变态的夏季。据说,一位农村大妈挑两筐鸡蛋进岛城贩卖,一不小心摔了一跤,鸡蛋落地而碎,老太太赶紧拾捡,却傻了眼:一地烤焦了的煎鸡蛋让大妈欲哭无泪。因为持续的高温天气,岛城政府颁布了放假避暑的公告。公告说,为了抵御高温的侵袭,岛城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商场娱乐所有单位全部放假,避暑五天。这可是岛城有史以来最长的避暑假期,市民们欢呼雀跃。

白天,除了耀眼的阳光如一把把锐利的刀锋刺目地闪烁在建筑物上、水泥道上外,几乎难以见到活动的物体。时间似乎停滞,天空没有飞鸟,街道不见人影,几只流浪狗躲在城市幽暗的角落里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路边的树木花草一片枯黄。那些日子,不用上班的岛城人要么待在家里看电视、嗑瓜子,要么去酒店开间空调房搓麻将,要么找个凉爽的茶楼,一边嘬着老爸茶一边扯着不疼不痒的闲蛋。就连一向忠于职守躲在交通要害位置勤奋罚款的警察,也难觅踪影。

但到了晚上,岛城便涌现出一派蓬勃的生机。辽阔的海面吹来阵阵湿润的风,滨海大道上硕大的椰树像一架架巨型风车“哗哗”启动。人们倾巢而出,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楼堂馆所灯火辉煌。是的,这么凉爽舒适的夜晚来之不易,即便习惯于夜间出动的小偷、烂仔、混混们,也不愿在这样的晚上去偷鸡摸狗惹是生非。岛城人以最充分的理由,珍惜着、享受着这平和而安宁的昼伏夜出的生活。

假期的最后一天,岛城涌入了一群尊贵的客人。

他们是来自神秘商都的酷爱高尔夫球的富商。他们拥有古铜色的皮肤,戴着漂亮的帽子,身着奇异的短衫。他们肩上背着一根根宛若金箍棒的球杆,身后是一字儿排开如坦克般轰鸣的加长悍马。人车浩荡,场面壮观,黄尘弥漫了岛城湛蓝的天空,沉寂了多日的岛城出现了一派热闹繁忙的景象。尊贵的富商们在岛城掀起了一场高尔夫球热:白天,耀眼的阳光下,身着花花绿绿球衣的富商们挥起球杆,一只只小球宛如一颗颗金蛋旋转着、飞舞着砸落在枯蔫的草地上;晚上,富商们把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挤得水泄不通。毫无疑问,因遭受持续高温重创而陷入低迷的岛城旅游业,创造出了一个激动人心的经济增长神话。国内外数十家媒体争相对这一事件做了报道。岛城政府及时向世界骄傲地宣布:岛城将全力发展高尔夫球事业,使其成为岛城经济的支柱产业。喜事接踵而至:很快,世界高尔夫球组织把岛城选为了“世界高尔夫球休闲圣地”……那个炎热的夏季,即将因高尔夫球而繁荣富强的幸福感在岛城人心中蔓延。也正是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我,谈天,一个平头小编,成了岛城的诗人。

诗歌在我心中无比神圣与高贵。我从少年时代起就迷恋诗歌,大学里我被称为“校园诗人”。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觉得写一首好诗真的很难,因此,我对诗歌始终保持着敬畏之心。来到岛城后,我发现这是一座诗歌之城,是一片诗歌的海洋,大街小巷,到处是诗人,遍地诗朗诵。这样说吧,在岛城,你会写一手诗,真的很了不起。逢友必聚,逢聚必酒,逢酒必诗,逢诗必哭,此乃常态。

我找来岛城几位“大诗人”的作品认真研读,感觉他们的诗歌很不对我的胃口。再仔细琢磨,发现他们很精明,只是将散文的句子分行排列,便变成了诗。有个据说很有背景的“大诗人”更是卓越,干脆将读中学的儿子的一篇记叙文拿来,找了把刷子,一刷十行,再刷百行,刷了一千行。这首诗一出笼,立即引起岛城诗界的震惊,诗评家、演奏家、戏子们轮番上阵,吹拉弹唱、旗袍汉服、敲锣打鼓,庆祝了一百零八天,岛城被这班诗人闹腾得地动山摇人仰马翻。年底,岛城诗界在文艺大会堂为“大诗人”颁发了“皇冠奖”。

我恍然大悟:原来诗是这样写的!原来写诗这般容易!就如获得了金手指的点拨,我找到了进入诗坛的神秘钥匙。我激动难抑,意气风发,成竹在胸,斗志昂扬,奋笔疾书——

阿里巴巴

芝麻开门

老子也要写诗!

……

这是我发表在天涯诗坛网上的《诗人宣言》的开头。

可想而知,庄严的诗歌殿堂充斥了太多的臭鱼烂虾,神圣的诗歌女神受到了猥亵与侵害。以至于我得老实地告诉你们,有一阵子,在岛城,诗人并不是一个好的称谓。诗人成了二货的标志、神经病的代名词。出门上街,不小心撞了个人,人家瞪你道:“你是个诗人吗?”这时候你一定要明白,人家不是恭维你,人家是在骂你。

那个炎热的夏季,还发生了一件更大的事——米国诗人高斯里获得了世界贝尔诺诗歌大奖。

岛城大小诗人都知道这个异国诗人,并读过他的一些诗歌,而且还知道他是一个形象猥琐的男同。那个夏季,诗协专门举办了高斯里诗歌朗诵会。一位年轻漂亮的女诗人,在台上香汗淋漓唾液横飞地朗读他的代表作《怀念流水》,台下的男诗人咽着一把把口水,沉浸在无限的意淫中。高斯里获得诗歌大奖的消息,严重地刺激了岛城部分雄性诗人,他们一派哗然,一片默然,最后一脸不屑。

我当然是这些诗人中的一员。我对高斯里的获奖充满了严重的妒忌。妒忌的自然不是他得到的那百万米钞——那个对我没啥吸引力,我住在这个远离米钞千万里的南方小岛,自从来到这个小岛后,就没打算离开这儿。所以,那些花花绿绿的票子我压根就花不出去。我妒忌的是电视里报道说:高诗人获奖后,竟然迷倒了世界的万千少女!

这真是最狗血的剧情——一个男同诗人,因几首诗获得了世界大奖,竟然迷倒了万千少女……这令如我一般正常的雄性诗人情何以堪?一股强烈的正义感在心中油然而生,我告诉自己:必须超越高斯里!必须拿下明年的贝尔诺诗歌奖!我想,如果我获奖了,不就可以改变男同诗人获奖后的乱世局面,拯救众多痴情少女于水深火热之中?当然,现实一点说,如果我获奖了,老婆蝶还不得对我低眉顺眼、轻言细语?岳母岳父还不得对我这个没出息的入赘女婿刮目相看,待我如三月阳春?我的事业、我的前途还不从此一马平川风起云涌?……

那真是一件令我睡着都能笑出屁来的事情。

目标定下,我就开始了行动。

那个夏天,我经常翘班把自己关在家里写诗,到了后来,我干脆辞职回家,一心写诗。由此,我成了报社的笑话。当然,我的辞职更惹怒了蝶与她的父母——可想而知,我这个入赘女婿将是如何熬度时日。

写诗很苦,我常常处于无端的焦虑与莫名的烦躁中。我没有吸毒,却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吸毒者。我的灵魂总是飘在空中,我的头脑总是跳着晕眩的舞。有一次,我甚至产生幻觉,自己被困在一只硕大的汽油桶里,胸口发闷、呼吸困难。于是,我发疯地在房间里寻找打火机,我几乎能够听到胸腔里有一个声音在恶狠狠地咆哮:“毁——灭!毁——灭!”

是的,那个炎热得变态的夏天,我常常琢磨着如何与这个世界一同毁灭。难怪有人说,诗人歇斯底里起来,与恐怖分子毫无差别。那些日子,我一边痛骂着“狗日的诗歌”,一边又对它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