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主要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登记。不动产登记工作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难免会产生各种错误,创设更正登记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规范纠正登记错误的程序,合法纠正登记错误。对于更正登记,《物权法》第19条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更正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更正,即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发生;二是自为更正,即登记机关发现确有错误,主动予以更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