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佛学(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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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佛教义理阐发道德新运动的究竟性与佛教道德的人间性

道德约定的是人们共同生活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应该”、“要求”与“必须”遵守的具体条目。但如果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能回答“为什么要这么做”的问题,不仅行动本身不会具有自觉性与持久性,其准则与规范也会不断遭受怀疑、挑战,甚至变异。儒家道德学说的历史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而作为一种以出世解脱为终极目标的宗教,佛教自创建伊始,就对人生与世界的终极追问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建立了丰富的理论体系,并因此具备了出世型的特点。所以,近代佛教推动社会运动之时,往往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强调其世间性、人间性以破除人们对佛教不问世事的误解;一是凭借其丰厚的理论体系阐发“为何如此”的依据。本次道德新运动,我们从征文中也看到了这两种思路。

尘空在《卷头语》中说:“我们作此运动之理论:或曰因果必然,或曰佛性平等,或曰缘生无性,或曰大悲普度。”[37]此即对本次征文中运用的佛教理论的一个概括。尘空概括的这几条佛教原理既各成体系又紧密联系,与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四摄、五戒、六度、八正道等修行之道,构成了丰富的佛教道德体系。如张翔凤赞叹道“佛对于仁慈博爱讲得透顶极了”,认为“这种仁慈博爱的崇高伟大的精神,是化地狱世界为净土,导烦恼群伦入乐园的最高道德”。[38]演培说“佛教是在智行合一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德行的宗教”,[39]八正道中的正见是正确的智慧,属于善的理智,其余是正确的道德,属于善的行为。他把八正道与四摄分别作为律己的道德律与乐群的道德律,个人与社会应当依此来实行。释能知认为佛教的道德体系是以克己饶益一切众生为主旨,“故诸佛菩萨皆以‘道德’为体,以‘众生’为相,以‘大慈大悲’为用”。[40]其余诸位论者也多有涉及且各有侧重。

较为系统论述佛教道德的义理依据的是《佛法与人类和平》一文。作者弘悲从当时人类最迫切、最需要的和平入手,提出“佛法确为现实性世界性的和平文化”。因佛法有三个特质——因果定律、无我原理与智悲方便,能够对治人类的三大缺陷:不平等、不自由与不和乐。他详细地解读了佛法这三个原理“特胜而重要的地方”。相对于其他学说几乎都有一个“宇宙万有的元始之因”或“真常之体”的理论,佛法则根本否认这种不从因生而能为因的元始真常之体。而是认为“因果相生,如环无端,即无实在的起始,亦无实在的终止,无始无终,才是因果的正理”。正因为没有超越性的万能始,所以一切的一切,唯由有情自主。即“大小显微善恶是非的一切事实,皆由吾人自己负责,不能假借分毫”。他认为这才是佛法因果律与其他学说因果律的不同之处,也才是“佛法因果律的真义与真价”。至于“无我”原理,他解释道,无我之“我”,也可名自性、自相、自体,它是世间学者所执的“元始物”,亦即哲学中所谓之“本体”。无我与因果的关系是:因果是无我的事,无我是因果的理。就是说,佛法因果律的原理就是“无我”。佛教净化人生的目的就是证真理以融事相,今人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就是佛陀所说的事事无碍法界。怎样达到这个境界呢?最根本、主要而又有统摄性的方法,就是“智”“悲”二法。由此,弘悲给出的结论就是:达无我理显真平等;明因果律求真解脱;运智悲轮致真和乐。在具体论述通过认识佛法以对治人类缺陷最终才能实现世界和平、人生和乐时,弘悲多次使用了“只有”“唯一”“彻底”等绝对性词语来断定“佛法超胜一切”。[41]

中国佛教的心性理论十分丰富而深刻,但“心”这个范畴非常复杂,或指实体、本体,或指性质、功能,或兼而有之,在不同的经典、不同的学派宗派,乃至不同的语境之下,含义都有差别,多是指本体论意义上抽象的真如清净之心,或认识论意义上的缘虑思考之心。茗山则从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理”来解读佛教“心如工画师”“欲得净土,当净其心”之“心”,认为行为本于思想,万法源于心起,所以“欲恶之止善之行者,必改造其心理”。[42]他提出了六点:以施舍心改造悭贪心;以慈爱心改造嗔恨心;以智慧心改造愚痴心;以尊敬心改造憍慢心;以信谅心改造疑忌心;以正见心改造邪见心。而且根据太虚《集团的恶止善行》中的主张,不但要使自己心理改造,还要策励自己所在集团中人人心理改造。大醒也视佛教“唯心”,说佛陀觉察到人之所以有如许烦恼而不知求其解脱,都是由于人心浮妄而不定的造作,于是拈出“一切唯心造”的原理,一切都用“唯心”来解释,认为做诸恶与行诸善莫不皆由于人之一心。“不特人民的一切烦恼都由心造,就是社会国家以及世界的一切动态与纷乱,也是人心所造成的。”[43]所以佛陀提出“自净其意”的教化以安定人心。这样的解读虽然未必为佛经原意,但通俗易懂,具可操作性,利于佛教传播。

大醒的《实行“为人”主义》内容较丰富,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佛教与佛教道德的世间性。他将佛教概括成“为人”主义,说佛陀当初放弃王子的荣华富贵生活,甘愿去山林苦行,是因为看到了“整个世界都是恶浊的,整个人类都是苦恼的”,于是发宏誓愿,以救人类、救世界为己任,基于“慈能与乐,悲能拔苦”“不害众生,无上仁爱”的观念,提出了“为人”主义的理论。其第一原则是“不害众生”,实行方法为“布施”运动。“为人”就是“利益一切众生”“安乐一切众生”,简而言之,就是“度众生”。他特别指出,“一般的人把佛教出家的教徒,认做方外之民,这是很大的错误!”大醒解释说,诚然,佛教讲的出世法多,可是究竟的出世间法是不离开世间法的,若离开世法亦无出世法可说。比如,人世间若无一切恶法,则亦无一切善法可说了,这是相对的;佛说的法,大概都是相对论。出家的佛教徒,不过是研究佛学的教徒,纵然身居山林,心求出世,根本并未离开这个现实的社会,“方外”仅是一名词而已。进而,他严厉地批评当时社会上盛行的经忏法会、念佛七、买鱼放生、施粥埋尸等法事活动,称这些都失去了佛陀说法度生的原意,可以说是“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称为度己则可,称为度鬼亦可,称为“度众生”则万万不可!他认为“那简直是不懂得佛教的真谛!那简直是侮辱了佛教的伟大!”

大醒认为,在当前“道德沦亡,人心不古,世风渐趋日下,社会风气萎靡”的“万恶的社会”中,“改良社会风气的责任,今后是在我们佛教徒的肩上!”因为,佛法中讲的五戒、十善、六度、四摄、七觉支、八正道等方法,无有一法不是安定人心的单方!无有一法不是改善社会风气的良药!他提出在响应太虚“议政不干治”的号召前,用一部分力量做改善社会风气的宣传工作,以求佛教“为人”主义的实效。他概括佛教的社会观念是“不求自利,但求利他”的菩萨发心,佛教的政治主张是:以“利人”主义为经,以“利他”策略为纬。佛教主张以“正法治国”,正法就是一切善法,治国的“国”是广义的,指的是国际性(世界)的国家。而且佛所主张的世界政治机构,不是管理统治人民的,人民实行“为人”主义后,已无须政治的管理了,它们所做的完全是属于建设方面的,所谓“庄严世界”是也。[44]

总之,各位征文论者认为,通过新运动推进社会和谐与世界和平,最为究竟、根本的就是佛教道德。因为佛教精深的义理不仅以缘生无我论探明了世界的终极本源,也由因果循环看透了人生与社会的根本真相,还有慈悲喜舍、六度万行等一系列的方法通达无上境界。更重要的是,佛教道德注重的是人的修行,是以超世间的解脱智慧来观照世间的烦恼,融汇了中外古今各类宗教与文化体系的道德学说,人人都可以运用包括儒道耶等在内的宗教的各类世间修持方法来达到佛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