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发电厂建成投产
宁夏石嘴山发电厂位于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距石嘴山煤矿8000米,是自治区境内建立的第一座中型火力发电厂。
1958年3月,水利电力部决定在石嘴山建设21.1万千瓦规模的发电厂,经过1年的筹备,于1959年3月开工,按照“先生产、后生活”“简易发电、先简后全”的建厂方针,加快施工进度,宁夏火电安装工程队的干部职工头顶蓝天,脚踏荒滩,吃住在窝棚,艰苦奋战13个月,终将一期工程两台6000千瓦中温中压机组投入运行。这标志着宁夏境内第一座中型火力发电厂正式投入运行。
1960年4月,石嘴山发电厂开始进行2×1.2万千瓦的二期工程,时值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粮食及生活必需品严重不足,设备不能如期到货,影响了工程进度,1965年11月二期建设任务才完成。1966年10月,2×2.5万千瓦的三期工程开工建设,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设备到货和施工进度都受到很大影响,工期推迟了2年,于1969年9月完工。1976年9月,2×5万千瓦的四期工程开工建设,由于所需资金和材料得不到及时解决、锅炉水冷壁裂纹等严重质量缺陷的影响,延误了工期,经过两年徘徊,继续完成了四期工程。
石嘴山发电厂发电机组
石嘴山发电厂通过前四期工程,前后共建成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6万千瓦。建设期间国家正处于“大跃进”“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特殊的历史时期,广大干部、工人艰苦奋斗,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为宁夏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同时,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的一些非正常的方针和措施,也为电厂的正常运行带来了不少缺陷和后遗症。从1959年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至20世纪70年代初,石嘴山发电厂实际上一直处于“简易发电”的状况。当时,发电用煤全靠汽车和马车甚至人力架子车,往返于简易土路上,从数千米外的煤矿装卸运送,然后用人工筛子筛选,用卷扬机向锅炉煤斗供煤;用砖砌的临时水池熄灭炉灰,人工捞灰,用架子车拉灰除灰;用皮带轮传递动力转动风机;天然水稍作处理即向锅炉补水;铁管传声筒当作通信工具。后期生产条件虽有改善,但仍未摆脱原始落后状态。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追加投资,为电厂建设输煤系统、铁路专用线、多管式除尘器、水力除灰、化学水油处理室和供电、送电等项目。到1964年“填平补齐”工程完成,一期工程才算基本完善,共耗资金975万元。
1988年1月,宁夏电力局决定在石嘴山发电厂扩建2×5万千瓦机组(五期)。自治区计委、自治区经委批准列为技改项目,资金由企业集资,概算1.549亿元,主机采用杭州锅炉厂改型设计制造的220吨/时锅炉和武汉汽轮机厂制造的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工程于1988年10月破土动工, 1990年6月锅炉水压试验完成。两台机组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投产。最终核定概算2.5855亿元,工程决算总投资为2.5853亿元,全部由宁夏地方筹措解决。
石嘴山发电厂自1959年投建到1992年,共完成五期扩建工程。单机容量由6000千瓦发展到5万千瓦,装机总容量由最初的6000千瓦扩增到28.6万千瓦;固定资产由876万元增加到23000万元,增长了25.3倍;年发电量最高突破20亿度,比最初的44万度增长了4500多倍;全员劳动生产率由57.78元/人增加到68152元/人,增长了近1179倍;供电煤耗由2164克/度下降到468克/度,下降了78%。到1999年,40年累计发电270多亿度。
石嘴山发电厂机组改扩建工程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石嘴山发电厂领导班子抓住国有企业转轨改制的机遇,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安全和效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使安全生产水平连年上台阶上档次,不断创出新的安全纪录。石嘴山发电厂坚持“以人为本、设备先行”的方针,大力进行设备整治和技术改造。先后将链条炉改为煤粉炉,提高设备能力;改造化学系统,保证汽机和锅炉循环水及油、煤质量;建成黄河上第一座河心泵房,用黄河水作汽轮机礤水,并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将锅炉回转茧器改造为负荷式空预器,获国家电力科技成果三等奖;将中温中压机组改为循环水供,提高了机组热效率;对锅炉除尘器进行改造,吸尘器效率达92%以上;在场区5000米以外设置排渣场;等等。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发电厂的安全运行,而且为环保和文明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7年3月16日,国务院和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石嘴山发电厂4×30万千瓦扩建工程,工程全部动态总投资83.15亿元,是国家确定的全国首批燃煤示范电厂建设项目之一,对于创新全国火电工程建设模式和推进全国火电工程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1997年12月23日,由宁夏电力公司、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发起成立了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石嘴山电厂扩建工程的前期准备正式开始,2000年底经国家计委批复可行性报告,2001年全面开工建设,使宁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43万千瓦。2001年2月,自治区“十五”计划的重点项目——石嘴山电厂4×33万千瓦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标志着宁夏“千万千瓦级电力基地”建设拉开序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电力公司的领导下,通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和“小业主、大监理”管理模式规范运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号机组顺利并网发电。
2001年2月28日,根据相关电力企业改革要求,原石嘴山发电公司由宁夏国电电力公司、国电英力特集团、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0%、30%、20%股比投资组建国电石嘴山发电厂,电厂规模为4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是“全国燃煤示范电厂”首批试点项目。2002年12月23日公司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4年6月4日4台机组全部投入商业化运营。
2004年10月8日,在企业改革要求下,继续开工建设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9月20日注册成立,由国电电力公司和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60%和40%股比投资组建,电厂规模为两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机组分别于2006年10月8日和12月6日投产。
2007年8月15日,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对石嘴山的发电企业实施管理整合。目前,石嘴山发电公司是“三厂一制”,由于投资主体、资产属性不同,保留三个单位名称,即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厂,财务上三个单位独立核算,统一管理,企业在岗员工2281人。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98万千瓦(不含拟关停小火电容量)。
石嘴山发电公司在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强化管理、拼搏实干,围绕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提高效益、防范风险”, “控规模、调结构、上水平、保稳定”, “投资从紧、管理从严、指标从优”, “适应两个变化、推进两个创新、提高两项能力”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深入开展“双学”活动,强化经营意识,细化过程管理,狠抓设备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以“两转变、两提高、一追求”(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提高办事效率,追求更好效益)为工作主线,以人为本,依法治企,从严管理,全力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队伍稳定水平,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实力。
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规范的要求,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生产经营规章制度,规范了生产经营工作,初步实现了人员优秀、设备优良、管理优化、效益优异的发展目标。2017年,公司年发电量90亿千瓦时左右,供电煤耗目标值327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目标值6.8%,发电水耗目标值2.2千克/千瓦时,是目前宁夏发电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管理最为先进、效益最为良好的发电企业之一。
作为宁夏地区最早的发电厂,石嘴山发电厂为宁夏乃至西北地区的电力系统培养了大批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目前,石嘴山发电厂出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遍布西北地区和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