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制冷站安装
7.2.1 制冷站氨制冷设备、盐水泵、冷却水泵及其管路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以及现行行业标准《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 12的有关规定;配电系统安装及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的有关规定。
7.2.2 制冷站设备、压力容器及管道阀门安装前应性能完好。氨用浮球阀、液面指示器、放空气器、安全阀等在安装前应进行灵敏性试验检测合格。
7.2.3 氨系统管路应采用低碳钢无缝钢管,盐水系统管路可采用低碳钢无缝钢管或螺旋焊管,弯头、法兰盘应采用与相应管路同材质的成品件。
7.2.4 氨循环系统中的设备、管件、阀门及压力表等应采用氨专用产品。
7.2.5 盐水循环系统最高部位处应设置放空气阀门,盐水混合器应安设液位自动报警装置。盐水干管直线长度过长时,应采取防止管路连接部位冷缩拉裂措施。配、集液圈在沟槽底板上的投影应避开冻结器。
7.2.6 管路上的温度传感器插座孔位置、埋设深度及角度应符合温度监测实际要求;温度传感器安装前,温度传感器插座应清理干净且加入冷冻机油;温度传感器应按照顺序标号,并对应到每一个测点。
7.2.7 制冷站氨循环系统,盐水干管,集、配液圈的密封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气试漏压力应符合表7.2.7的规定,试漏时间应为24h;初始6h内的压力下降不应超过0.05MPa,持续18h之内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表7.2.7 压气试漏的压力
续表7.2.7
2 在压气试验合格后应真空试漏,系统内试漏真空度应为0.097MPa~0.101MPa,且24h后压力应保持为0.090MPa~0.093MPa;
3 制冷站氨系统密封性能试验应按本标准附录L执行。
7.2.8 制冷站管路密封性试验合格后,低温容器及管路应按设计要求铺设保温层和防潮层,并应对氨系统设备、管路按相关规定要求的颜色刷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