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建设
第一节 加强和完善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建设,这是我国教育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也是适应民办高校新的转型发展形势、确保民办高校不断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要保证。民办高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组织机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民办高校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对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结合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办高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为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二节 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任务
民办高校要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精神要求和“五个好”的目标,即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活动效果好、创新成果好、经费保障好等五个方面,充分结合民办高校发展实际,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科学设置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要严格职责,明确任务,有效发挥好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
一、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的科学设置
党的组织机构,又可称为党的组织架构。这里主要是指民办高校党组织在进行自身建设,以及推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中,如何对自身在其中所肩负的职责、所履行的任务,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明确界定、分工、分组与协调合作。它表明组织各部分间的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散状态、联系方式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整个管理系统的框架。
(一)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性要求
在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与党务干部、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配置方面,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二是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三是按照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四是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定形式的原则。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也曾明确提出民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的三条渠道,即“主办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行政主管管理原则”。这与上面所说的四条原则相较,其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也是相通的。除严格遵照以上所说的几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外,民办高校还应根据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自身特点来具体设定,因各地各校校情、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等方面的不同,民办高校还应当树立“因校制宜、精简高效,党政同心、发展为要”的理念,同时在一些不同的地区,民办高校还应充分结合自己的办学实际和党建工作的运行实际,严格按照当地党和政府出台的某些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规定来设置自己的组织机构,开展具体的党建工作。
(二)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的一般性设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面对新的转型发展,适应新的改革需求,民办高校在党组织的构建上一般应该按照党政合一、精干高效设置的原则,设立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即学校党委,并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党的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和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实际,设立纪委(监察室)、党政办(党办与校办合署,有的学校则将二者分设;有的学校还直接将党办的工作职能与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能、组织部办公室工作职能、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合并设立党群办)、组织人事处或组织统战部(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有的学校则将二者分设;有的学校则将组织部与统战部合署,还有的学校将统战部与宣传部合署)、宣传部(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大多数学校的这一机构包含团委、学联及各院系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职能)、思政部(大多数学校的这一部门重在担负对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及工作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探索的职能,有的学校将其并入相关分院的教学系统,有的归并宣传部,还有极个别学校未正式设立)、稳定安全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大多数学校的这一机构中包含保卫处、校卫队的工作职能)等工作机构,以保证党的工作有效开展。与此相适应,民办高校党的基层工作委员会,即学校一级党委下,在各分院、系,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机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的学校还可结合自身实际分设基层党支部,建立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有的学校为进一步严格组织建设,还可根据发展要求,在某些重要机构、重要部门设立党支部。
在民办高校相应的党组织机构干部及党务工作人员配置上,一般民办高校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即学校党委。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学校党委一般设委员5—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分管党办、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学工、统战等工作的委员若干名。学校党组织推举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中党委书记的任职安排,按照党和政府的有关精神要求,民办高校目前基本都是坚持属地原则,由学校所在地方的省委或省教工委、市委或市教工委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审批、委派,并兼任政府督导专员。学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3年,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设纪检、组织、宣传等委员2—4人;设立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2年,可分别按照教研室、机关处室等单位设置教师党支部,按照系、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均设委员3—5人,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设组织、宣传等委员1—3人。由于民办高校好多党务工作多由担负一定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兼任,所以要确保党务工作的有效运行,在所设置的党总支、党支部以及党办或党政办、党群办,人事组织处或组织统战部,宣传部或宣传统战部,学工部、武装部等机构,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需要,必须至少配置1—4名不等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总之,各民办高校为确保党建工作有效开展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新的形势要求,在不违背党的建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据自身发展的规模、层次、水平及党员队伍的整体情况,在党的基层总支、支部建设上还应不断探索。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实践证明,将建校与组建党组织同步的做法,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建设中的政治优势,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持和可靠的组织保证。系统地说,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机构建设上可以在大的方向上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三个层级的基层组织系统;二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思政部、稳定安全办公室、保卫处等党委职能部门。民办高校院系级及其他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机构的党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所在行政单位应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党支部在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的建设中,民办高校党组织除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各项建设工作外,还必须深刻认识并切实抓实好这么几个问题:一是一定要理顺党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民办高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的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处理好与学校董事会(理事会)、行政间的关系,要党政同心同德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尽职尽责。二是一定要科学有效地完善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建立党组织与董事会(理事会)、校长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保证党组织的建立建设与学校的建设发展同步,确保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三是一定要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领导;建设先进的党的基层组织,先进的党员队伍,发挥好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对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深入持久地做好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四是一定要在党的组织建设中,正确认识和摆正党的位置,特别是要注意在政治上注重发挥好自身的领导作用;为便于民办高校党政发挥好的合力效应,尽可能在党政间实行交叉任职制度,以消除民办高校党政工作中存在的“两张皮”弊端。
二、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的职责任务
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发展中重在于发挥着政治核心作用。这一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重点,就是政治上的领导作用,建设上的管理作用,行动上的监督作用。这也可以说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建设、发展中所肩负的最主要的职责和任务。
(一)党委(党群)办公室
党委(党群)办公室是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也是学校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综合、监督检查的作用,是学校党委各项工作的中枢和纽带,也是学校党委对外联系的窗口。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公文处理、信息沟通、督查督办、信访接待、机要保密、重大活动安排等工作。(1)信息工作:及时汇总处理学校各类信息,撰写简报或动态;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党委决议情况;协调各分党委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掌握工作进展情况。(2)政研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和研究带有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研究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3)办文办会: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负责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接各单位、各部门送党委领导处理的文件、报告;负责内部管理、对外联络、接待工作。(4)档案文秘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纪要函件的收发、保管、传阅、催办工作;重要文件、文书档案的立卷与管理。此外,还负责校园网络党建的信息管理工作,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委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等。
(二)纪委(监察、审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是校纪委办事机构,监察室和审计室是校行政办事机构,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应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协助校党委和行政共同搞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其主要职责任务:(1)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情况的调查,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2)做好信访工作。做好登记,准确上报,及时处理。(3)进行纪律监察审计。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重点做好招生就业、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干部人事任免、创收使用分配等方面执行政策、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4)认真查处违纪案件。按照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条例及时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违规行为。依据学校规章,监督有关部门查处违规事件。(5)受理控告、申诉。按照上级有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各系(部)以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党组织、工作人员的申诉。(6)负责纪委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记录及整理上报。(7)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归档,统计。(8)完成党委、行政、纪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校党委主管全校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制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换届、建设、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探索和建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良性运行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发展的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负责党员的先进性建设,抓好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内评优表彰等,建立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负责党内统计;负责对党委组织人员、党内统计人员以及党务干部的培训;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是校党委主管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学生形势政策教学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校师生员工的头脑,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教育。负责召开理论研讨会和形势报告会,向全校师生进行理论宣传和国内外形势报告。做好党建、思想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推进实践创新。按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按上级宣传部门要求,指导“两课”教育与改革,及时了解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师生员工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主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掌握思想动态,把握政治方向,管理好网络、有线电视、校刊、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及编辑出版有关宣传读物等宣传舆论工作和组织、队伍、阵地建设,指导和监督校内各类宣传载体的运行以及文化娱乐等校园文化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归口管理各院系、各单位对外宣传报道的把关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拟定向校外新闻媒体提供报道的素材和稿件,及时报道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新成果。负责学校内外交流资料及其他各类宣传物的政治把关。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和各高校宣传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大力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从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群众团体的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建立和健全统战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基层工作机制。负责开展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工作,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邀请参加有关会议的制度。组织培训和轮训党外人士。广泛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制度,邀请民主党派成员与无党派人士担任学校的党风联络员与特邀监察员。负责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团结奋进,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进步的原则,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加强民办高校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联系党外代表人士,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积极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新成员的考察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等。
(六)党委党校
民办高校党委党校作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对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锻炼的熔炉,也是培训轮训各基层党政干部的主要渠道。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和上级党校的指示,严格遵守教育规律,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内各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轮训的教学计划实施。从事党校必需的经费、教材、教室、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的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满足培训轮训校内各基层党员干部需要,并在思想理论战线上发挥作用的队伍。认真完成学校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七)学生工作部
民办高校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为使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择业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2)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助学贷款的初审等;负责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3)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工作:负责开辟和管理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的服务项目,包括勤工助学指导和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实践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等。(4)学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学生实习训练基地;加强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工作及情况的调研。(5)其他主要工作: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不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设,不断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并考核基层单位的学生工作等。
(八)党委武装部
民办高校党委武装部是我国国防动员体制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领导下的军事与教学工作部门。民办高校一般将其工作职责归学生工作部,多未独立设置。根据《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兵员动员、兵员征集、兵役登记及战争潜力调查等工作。依据《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有关要求,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制订教学、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搞好教学、训练考核与总结。负责学校预备役应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学校“国防教育网站”的建设、管理与维护等。
(九)党总支部
民办高校的党总支部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的直属机构,它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在本总支的贯彻执行。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带领党员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学校党委要求,从学校党政工作实际出发,制订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参与讨论和决定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的重要事项。支持所在总支的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师生支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各项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工作,扎实抓好党总支的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党总支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师生学习时事政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校党委和党总支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学校工作实际和师生的实际出发,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师生的思想和生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好党总支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和教育管理工作等。
(十)党支部
民办高校党支部是党委在学校的最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及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带领党员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教育党员和师生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争创一流业绩。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弘扬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对不良现象进行教育、批评和斗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违犯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性质严重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种活动,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指定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教育。按照党员条件,全面把握标准,着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学业状况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全面分析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改正缺点不足等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和条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等。
1.民办高校各院系教师党支部主要职责任务。支持院系行政领导的工作,经常与其沟通情况,对院系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影响较大的问题在支部大会上予以通报。组织带领本院系的党员和教师加强学科建设,搞好科学研究,加强职业道德和教风、学风建设,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努力完成本系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等。
2.民办高校机关党支部主要职责任务。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教学科研和基层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在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内监督职能,搞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班干部的监督。注重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秉公办事,改正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主动与行政领导交换和通报情况,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等。
3.民办高校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帮助广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增强思想政治觉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学习任务,立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文化学习、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勇于奉献。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指定每个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思想上入党。加强对班团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好政治学习,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调查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和互通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经过二三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建设远不止上述这些,从其在民办高校发展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来看,除上述所列的之外,当然还有对民办高校工会、共青团、学联及社团组织以及稳定办、保卫处等机构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总体职责任务
民办高校党组织在促进学校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上面所谈的只是某些方面的工作职责、任务及其在推动学校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这里,我们着重从宏观视域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总体职责及任务作一阐述。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所做出的各项决策决议,大力支持董事会、行政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挥政治上的核心作用,确保民办高校科学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
(三)参与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依法办学。
(四)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使学校形成人人政治上求进步、工作上有热情、学习上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两课”建设,创新“三进”工作,全面建设先进党组织。
(七)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群众性组织,团结和组织党内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以党建带动团建,党建带动群建,自觉维护好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办学方向。
(八)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拓宽党组织的活动形式,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九)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党建思想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统筹课内、课外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党的思想建设和教育水平。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团结、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
(十一)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考评制度,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二)加强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安全保密体系,确保信息化党建工作安全有效运行,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与环境。
民办高校党组织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由于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类型和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而各校不尽相同,侧重点也有不同。无论何种情形,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其中发挥的政治领导、方向引导和监督保证的主要功能作用是一致的,这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