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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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管理

1991年7月,扶风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把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全县重要工作之一。1991~1998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连续8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增强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1992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县有关部门组织声势浩大的环保宣传活动,组装3辆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巡回宣传3天,散发环保资料数千份,县广播站连续举办环保知识讲座一周时间,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全县人民发表环保电视讲话,同时还邀请西安冶金学院环保繁育教授来扶风为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有关企业干部职工作两场环保知识报告,一连串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重视环保工作的氛围。1993年,县政府隆重表彰3个环保先进企业与21名环保先进工作者,推动环保意识深入人心。1998年6月,扶风县成立环境保护局,制定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制度,把环保任务纳入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县政府一把手对全县环保工作负总责。县政府颁布实施《扶风县城噪声达标区建设实施方案》《扶风县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扶风县城镇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1999年,县政府又出台《扶风县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和《扶风县禁烧秸秆的通告》。

2001年,县环保局作出《加强锅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安排意见》和《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在全县建设项目管理中,县环保局坚持全部项目环境评价的审批,做到环保措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执行率为100%。

2003年,县环保局制订绿色生态工程创建计划,重点抓省级野河自然保护区、法门优美小城镇旅游区、绛帐镇罗家村、法门镇黄堆村、上宋乡牛蹄村生态示范区的“三区”建设。全县涌现出扶风高中、法门高中两所市级绿色文明学校,法门寺博物馆为市级绿色文明单位,绛帐初中、揉谷初中、黄堆中心小学为县级绿色文明学校,西关社区和美阳台小区为县级绿色社区。此外,投资100万元,在西宝高速、法汤专用公路两旁植树上千亩,建造成高标准的绿色通道,有力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改造。2005年,县委、县政府在一年之内召开7次生态环境建设专题常务会议、2次全县环保大会、3次环保工作协调会、2次环保工作现场会,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县环保工作,重点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狠抓湋河与渭河的治理工作。县政府与12个乡镇及6个相关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2006~2008年,县环境保护局在全县建设项目管理中,始终做到项目管理“四到位”,即:科技含量高及清洁生产工艺项目的推广到位,避免重污染项目上马;服务到位,成立服务全县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小组,建立项目预审制,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把关到位,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认真研究,严把关口,认真审批;共管机制到位,在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基础上,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实行项目管理月报制,确保全面、正确掌握项目环境建设进展情况。

2009~2010年,全县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县政府制订《扶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和《扶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层层落实。全县不仅在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创建活动,而且在广大农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一批生态示范村,有力地推进、提升全县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2010年,扶风县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农村环境问题仍然突出,污染日益严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已全面启动并深入开展重点乡镇、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生态村创建工作。2010年,全年已建成生态镇1个、生态村2个,并在18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

第二节 废水治理

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扶风县先后建成15户造纸企业,工业污水排放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1991年,县城建环保局从强化排污收费抓起,对新店、午井、杏林、法门4家造纸厂返还排污费4万元,帮助其限期治理。全年共新增开征排污单位24家,征收排污费15.67万元。经过1年的治理,1992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82.5吨,比1991年同期相比下降176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67%。1995年,对西宝高速公路扶风段西侧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强污染防治管理,对个别污水较大的企业,促使其实行转产;完成城关造纸厂废水悬浮物的回收利用工程。1997年,对已关闭的9家小型造纸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明关暗开的4个企业采取再发关停通知和强制断电、强行拆除设备的措施,有效地制止废水污染。

1999年,扶风县局开展小湋河、渭惠渠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把审批关,禁止在湋河、渭惠渠流域内新建有污染的项目;原有排污企业完成污染源监测和排污申报登记;重点督促双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秦岭化肥总厂扶风分厂、扶风造纸厂、扶风第二造纸厂、午井造纸厂、杏林造纸厂等6个企业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加强督查,对全县14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运转率达到95%。2001年,县环保局在县监察局及有关乡镇的支持配合下,对违法生产的扶风第二造纸厂等5户造纸企业强行予以关停,查封其生产设备、清除其生产原料、切断电源;对未达标的县造纸厂、化工厂责令停产治理;对几家擅自开工违法生产的造纸企业坚决予以取缔。2002年,积极扶持上宋、杏林、午井造纸厂利用商品浆造纸的技改工作,稳定污染达标排放。2003年,在全县对污染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中,对扶风秦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杏林造纸厂未按环保要求,违法使用蒸球进行化学制浆生产进行严肃查处,依法拆除蒸球,消除原料,并分别处以1万和5千元罚款。对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水治理工程未投用的问题,责令停产治理,督促污水治理工程投入使用。县环保局还以扶风造纸厂的废水治理工程为工作重点,指导并督促企业投资2526.11万元,建成日处理中段水2000立方米、黑液3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整个工程的竣工,仅此一项可使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削减1900吨,对减轻湋河污染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也使得扶风县的废水处理进入陕西省前列。2004年,法门寺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县环保局依法检查,发现该厂一、二分厂的造纸黑液未进污水处理厂直接外排,据此责令其对黑液修建管道进入处理厂,同时,罚款5000元,并派人进驻该厂,监督管道建设,经处理使其达标排放。

2007~2009年,扶风县狠抓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碱回收工程全部完工,该工程累计投资4860万元,经试运行,处理造纸黑液1500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00吨,回收烧碱产生直接经济效益400万元;县人民医院的污水治理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渭源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县硫酸厂、华龙方便面(宝鸡)有限责任公司的废水治理项目也全部竣工;扶风县城投资4700万元建成日处理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00多吨。

经过1991~2010年的废水治理,截至2010年,全县废水排放总量95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723万吨,生活废水236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50吨。全县“四河一渠”中,污染由重到轻分别是:小湋河、渭河、渭惠渠、美阳河、七星河。随着造纸企业废水治理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小湋河水质明显好转,基本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其余河流水质90%的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第三节 废气粉尘治理

1991年之前,扶风县北部地区相继建成4户水泥生产企业,陆续发展到120万吨的生产规模,均为立窑生产线,建立环保治理设施后,处理效率相对较差,这是扶风县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同时,全县还有近100家土法石灰窑,无组织排放烟尘,污染严重。

1992年,全县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4.0003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处理率为37.5%。1994~1997年,为治理废气粉尘污染,投资6万元完成县水泥厂碎石车间的除尘工程;协助县水泥厂投资14万元完成烘干车间的综合治理工程;投资30万元完成太白磷肥厂氟气治理工程,全面实施法门寺1.2平方千米烟尘控制区方案,完成县城烟尘控制区建设的准备工作;完成南阳水泥厂立窑粉尘治理工程;完成扶风县磷肥厂粉尘治理工程。

1998年,县环保局制订《扶风县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并在法门寺烟尘控制区评选出法门宾馆等6家企业的“清洁锅炉房”,经年末监测,法门寺烟尘控制区各种炉、窑、灶的烟气黑度和烟尘浓度达标率分别为93%和84%,符合烟尘控制区的建设标准。扶风县扶绛公路旁刘家堡村石灰窑群,多年来一直严重污染县城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省、市报刊也曾予以曝光,其间虽经两次拆除,后来又恢复生产。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县环保、公安、工商、交通、城关镇、刘家堡村召开拆除石灰窑群协商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使17户石灰窑于4月30日前完全拆除,同时扶绛公路两侧另处的4户石灰窑也于4月30日前拆除。

1999年,全县完成限期治理废气粉尘项目25个,环保总投资400万元,涉及关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扶风秦伟水泥厂、扶风南阳水厂、扶风县水泥厂、扶风县磷肥厂、扶风县人民医院。这些项目的建设完成,共削减粉尘380吨、烟尘20吨、氟气28吨。

2000年,县政府下达《绛帐镇烟尘控制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绛帐镇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城关、法门两镇继续巩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

多年来,扶风县相当一部分农民有燃烧秸秆的习惯,这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污染。2001~2005年,全县把秸秆禁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政府连年发出《秸秆禁烧公告》,宣传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县环保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在每年夏秋收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每年在执法检查中,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230人次,出动20~85余辆车辆,散发通告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资料数千份,查处违法焚烧污染事件12~50余次,对因焚烧秸秆造成损伤事件者,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经过连续不懈地执法检查,有力地改变秸秆焚烧的现状,秸秆经过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赢”。

2006年,县环保局在废气污染治理中,全面开展采暖锅炉监测工作,对全县30余家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取得168个有效数据,为严格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绛帐烟尘控制区,监督锅炉烟尘严重超标排放的凤友油脂厂、圣丰乳业有限公司更新锅炉;责令因生产负荷过重,导致锅炉烟尘时有超标排放的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增加锅炉以减轻排污量;鼓励生活茶浴炉燃烧清洁原料;开展水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对设备不正常运转、粉尘超标排放的秦伟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2008年,按省市环保部门“关小上大,减少污染”的减排要求,全县关闭4家水泥企业;2009年,县环保局会同县公安局、乡镇企业局、工信局等7个部门及有关乡镇彻底铲除全县的土法石灰窑。

2007~2010年,县环保局在废气烟尘治理中,共排查群众有关废气烟尘信访投诉40件,件件得到落实解决,案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

经过持续不懈的治理,扶风县在2010年废气排放总量为105.6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气103亿标立方米,生活废气2.6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98吨,其中工业排放量1032吨,生活排放量为966吨。全县烟尘排放量128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150吨。2009年,扶风县年均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超过320天以上。

第四节 固体废物治理

1991年,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和工业企业的发展,全县群众生活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也是直线上升。因而,20年来,对于固体废物的治理,一直是全县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2010年,扶风县年固体废物产生量5.47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量4.3万吨,生活固体废物量1.1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5%。总体来说,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低,垃圾任意堆放现象较为普遍,污染面广,特别是包装物和农膜导致的“白色污染”比较突出。

第五节 噪音治理

扶风县环境噪音声源构成以交通噪音为主,其余依次为生活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工业噪音。超标最高的区域是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依次是居民文教区、工业集中区。

1998年6月,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文化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对排放噪音的单位、企业要求其按时申报,规定噪音限值和有关行业的经营时间。随后,县环保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对城镇超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业整顿、扣押发声器、罚款等办法,对18家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2000年,县政府对城镇社会生活噪音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噪音超标现象立即纠正,并扣押3家屡禁不止、有法不依的个体磁带店的音响,扭转县城社会生活噪声较多的现象,减少有关信访的数量。在高考期间,县环保及有关部门发出通知100余份,前后出动80余人次,分人分片检查,制止、纠正各类噪声扰民40余起,确保考生的良好考试环境。经举报,拆除黄堆街道2台绞石机,还黄堆街居民平静生活。

2001~2010年,县环保局查处举报噪声污染109起。

2010年,全县各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分别为:交通干线两侧为69.3分贝,混合区为58.0分贝,工业集中区为52.7分贝,居民文教区为52.5分贝。

截至2010年底,全县共有环保治理设施140套,其中废气治理设施96套,废水治理设施41套,噪声治理设施3套。正常运转136套,设施运转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