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警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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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婦女團體的推動角色

娼妓及人口販賣問題令政府對女性執法人員需求增加,而戰後婦女團體的冒起也對政府引入女警的決定有莫大的關連。香港婦女協會(Hong Kong Council of Women;下稱“婦協”)是本地婦女權益倡議團體的先驅之一(現已解散),由一羣有相當社會地位的外籍及華人婦女於1947年成立(榮譽主席更是當時的港督夫人葛亮洪夫人)。不少當年的婦協成員,由於曾留洋就學及生活,都對西方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運動具有相當的認識,所以她們的倡議工作很多時都以“性別平權作為社會公義重要成分”的大原則作為起點。婦協成立後最重要的目標之一,就是爭取廢除中國傳統婚姻中的妾侍制度(當時在港納妾為合法,直至1971年《婚姻制度改革條例》通過後才落實執行一夫一妻制),同時也爭取司法及執法機構(包括在警務、法院及感化等工作)引入及培訓女性人員。婦協認為女性在公共行政上有其獨特的角色及貢獻,例如她們認為若有女性司法人員參與審訊工作的話,婦孺在法庭聆訊中應會得到較合理及公平的對待。(10)她們又認為,女性執法人員較男性更能理解婦女及未成年犯人的心理狀況,所以她們可能比男性人員更適合處理涉及這些弱勢社羣的案件。(11)在婦協成立的首年,她們已經提出引入女感化官及女警的重要性。(12)在治安方面,她們最關心的是婦女和兒童的安全和福利。婦協不但向港府,更直接向英國國會作出游說的工作,不時亦會邀請海外專家到港,向會員講述外國婦女工作的情況和經驗。1948年,時任的警務處處長麥景陶(D. W. MacIntosh)便曾親臨婦協大會就女性警務人員的題目發言。(13)我們無法得悉其當年發言的內容,但相信處長曾給婦協正面的信息。因為一年後,警隊正式招聘了首位女性警務人員,開始了香港警隊發展重要的一頁。

1949年招聘第一批女警沒有收到任何應徵,反而招聘女幫辦有五位應徵者。

本港第一位女性警務人員是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精通多國語言的華人,她的名字是許錦濤,又名高健美。為何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性會來到香港當女副督察呢?話說許錦濤當年在馬來西亞不幸患上瘧疾,1946年來港就醫,痊癒後看到警務處的招聘公告,因生性好動及喜歡接受挑戰而嘗試投考。(14)她在1980年接受訪問時表示,當年警務處處長親自對她進行面試,獲得取錄後在還未有進入警校接受任何訓練前,便被派往刑事偵緝處負責案件記錄及文書工作。許錦濤初期的工作以文職及翻譯為主,三個月後才被派出外辦理第一單案件。(15)有關許錦濤在警隊的事蹟,在第7章會有更詳盡的介紹。

1949年有關招聘女警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