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国家与战争:一种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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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曾有人言道:询问是谁赢得了某场战争,就仿佛在询问是谁战胜了旧金山地震。在20世纪,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一命题,即在战争中不存在真正的胜利者,而只有程度不同的失败者。然而,战争是否也与地震一样,是人类智慧所无法控制和消除的自然现象呢?虽然很少会有人同意这一观点,但是,无论人类怀着如何高尚的理想,如何孜孜以求地试图消除战争,却依然只能赢得国家间转瞬即逝的短暂和平。努力与成效、愿望与结果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失衡。我们被告知,苏联人民对和平怀有强烈而深切的渴望,同时我们可以确信美国人民也拥有同样的渴望。从中我们也许可以得到些许慰藉,然而,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以及国际政治的现实,我们却很难相信这一渴望能够创造出我们所企盼的和平状态。

社会科学家通过研究发现,现实与历史是如此密切相联,而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又是如此紧密,因此当他们在评估拥有一个尽善尽美的世界的可能性时,往往倾向于抱持保守的态度。如果有人询问:在曾经烽烟四起的百战之地,我们现在能否拥有和平?对该问题最为常见的答案往往是悲观的。也许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问题。事实上,倘若我们以另一种方式来提问,在某种程度上答案将不会那么令人沮丧,即:是否有什么办法能够减少战争爆发的频率,而增加和平的机会?未来我们能否比过去拥有更多的和平时刻?

和平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一系列目标之一。寻求和平的方式方法也多种多样。对和平目标的追求以及相应手段的应用是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的。对于和平的实现,政治家曾尝试过各种方法,国际法学家也曾提出过大量的建议,尽管人们恐怕很难相信还存在着什么新的途径,但是这一问题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却激励着人们去尝试以不同的方式将各种行为加以组合,以期某种组合能够使我们更加接近所追求的目标。那么,这会不会导致人们得出如下这一结论,即政治家的智慧在于逐一尝试各种不同的政策,以及根据现实的需要而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意味着取得进展的希望在于使政策脱离分析,使行动远离思考。然而,要进行任何试图使某一状况得到改善的尝试,都必然涉及人们对其成因的思考,亦即要解释如何才能使和平更易于得到实现,就必须理解引发战争的原因,而这也正是我将在后续各章予以详细探讨的问题。借用莫蒂默·阿德勒(Mortimer Adler)一部著作的名称,我将要讨论的主题就是“如何理解战争与和平”(How to Think about War and Peace)。在某种意义上,本书后续章节属于政治学理论范畴的学理探讨,部分原因在于本书的研究模式,即通过检验多种假设进而不断探究其所导致的后果有何差异;部分原因则在于我直接考察了许多政治哲学家的观点,尽管有些所涉篇幅有限,例如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斯宾诺莎(Spinoza)和康德(Kant),有些则颇为详尽,例如卢梭(Rousseau)。在其他一些章节,我则集中探讨了某种思想类型(type of thought),例如行为主义学者、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观点。然而,其他一些人的思想——其中许多人所生活的年代距今已十分久远——与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众多紧迫而严重的问题又有什么关联呢?本书的其他各章将对这一问题予以解答,但是在开篇之际对本书的思维路径加以介绍也不无裨益。

如果上帝真的是全知全能,那么他又为什么会容许罪恶的存在呢?在伏尔泰(Voltaire)的小说中,纯朴善良的休伦人(Huron)曾提出这个问题,使得学识渊博的教士也为之语塞。这一神正论(theodicy)问题的世俗版本——人类对于罪恶之存在向自身所作的解释——同样错综复杂,且令人困惑不已。疾病与瘟疫,偏执与奸淫,盗窃与谋杀,抢劫与战争,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为什么会这样呢?人们能够以相同的方式来解释战争与恶行吗?战争是否只不过是一种大规模的恶行,从而对于恶行的解释也只不过就是对种种罪恶——社会中的人往往沦为它们的牺牲品——的解释呢?对此许多人是持赞同态度的。

尽管拜上帝所赐,我们得以免于任何来自外界的伤害[约翰·弥尔顿写道],但是我们罪恶的本性却如此冥顽不化,以至于我们将永不停息地从内心深处敲击出导致新的苦难的萌芽和火花——就像敲打燧石一样——直至人类再次被湮没在苦难的烈焰之中。1

人类的本性导致我们将无可避免地遭受苦难。一切罪恶均源于人类自身,战争,这一特定的罪恶亦复如是。对战争根源的这一判断已成为影响巨大、广为接受的信条。无论是圣奥古斯丁、路德(Luther),还是马尔萨斯(Malthus)、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抑或是迪安·英奇(Dean Inge)、莱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都对此深信不疑。这一信念体现了斯宾诺莎的哲学观点,包括他的政治哲学观点。他用世俗的语言将人类定义为理性与感性的结合体,而理性则屡屡向感性臣服。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一信念不仅对斯宾诺莎众多严谨而缜密的著述极具影响,而且鉴于俾斯麦(Bismarck)对其同胞的低下评价,可以发现这一信念也对俾斯麦的行为影响颇深。如果一个人的信念决定了他的预期,而预期又进一步决定了他的行为,那么对于人类事务而言,是否接受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的断言就变得举足轻重。当然,即便没有任何人相信这一判断,也并不意味着弥尔顿的观点就是错误的。如果真如弥尔顿所言,那么试图从其他角度——诸如经济因素——来解释战争的反复出现,虽然仍不失为有趣的探讨,但却很难得出任何有意义的结论。倘若此言不虚,正如迪安·斯威夫特(Dean Swift)曾指出的那样,“如果说一个流氓会因其被妓女抛弃而打破后者家中的窗户,那么基于同样的原则,也自然会激发一位伟大的君主建立强大的军队,并醉心于围困、战斗与胜利”2,那么君主发动战争的任何理由,都只不过是用于掩盖其真实动机的、合理化的文饰而已,即便他们或许并未真正意识到这种动机,或许是尽管心知肚明却也无法公之于众。据此我们也可以断言,政治家萨利(Sully)的计划——努力创造更伟大的世界和平——无疑与法国僧侣克鲁瑟(Crucé)的梦想一样,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其原因就在于,除非人们能够彻底铲除导致战争和其他荼毒人类的罪恶的根源——傲慢与任性,否则他们的计划就不可能取得任何成功。

尽管很多人都赞同弥尔顿的观点,即为了理解社会与政治事件,人们必须审视人类自身,然而,对于人类的本性是什么,或者人类的本性能够变成什么,人们则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但事实上,也仍有很多人对这一重要假设存在质疑。到底是人根据自身的意象(image)塑造了社会,还是人类社会塑造了人?在哲学几乎只是神学一个分支的时代,人们可以预期神学—哲学家们(theologian-philosophers)会把国家行为归因于人类自身的能动性,而在此前和之后,许多哲学家则将之描述为政体本身的作用。作为众多值得提及的人物之一,卢梭提出了一个极具突破性的观点,即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可以通过人的动物性冲动和(或)人类理性来解释其社会行为。人自降生之际,或当其依然处于自然状态时,其本性既非善,亦非恶。社会既是人类生活中导致人堕落的力量,同时也是使人道德升华的动因。对于后者,尽管卢梭认为人类有可能重返自然状态,但他依然不愿否认其影响。虽然有这样一种错误的迷思,即认为卢梭崇信野蛮的贵族,并悲叹人类社会的出现,但是卢梭在众多的著作中却一再表明了他的上述这一立场。3在卢梭看来,人类的行为,以及人类的本性(很多人将之视为根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类所处身其中的社会的产物。他断言:社会与政治组织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不存在任何有组织的权力(organized power),甚至连最低限度的可用于进行仲裁的权威也不存在,那么人类就根本不可能和平相处。对社会的研究不可能与对政府的研究截然分开,而对人类自身的研究也不可能与上述两者相分离。与柏拉图一样,卢梭也相信一个糟糕的政体将使人变坏,而一个良好的政体则可以使人变好。但这并不是说,国家是一个陶匠,而人只是一团毫无反抗能力、任凭匠人摆布的陶土。诚如卢梭所指出的,无论人类居于何方,彼此之间都存在着相似之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而对上述问题根源的探索就是为了要解释这些差异之处。对后果的解释——无论是忧虑偷窃行为的屡禁不止,还是担心战争的一再发生——必须通过对人类千差万别的社会联系加以研究才能得出,而这转而又需要我们对政治展开研究。

研究社会抑或研究人,哪个才是理解社会中的人的最佳途径呢?最令人满意的答案也许是删去“抑或”(or)这个词,而答曰“两者均需研究”(both)。但是对事件作出解释的出发点不同,其结论也将不尽相同。托马斯·马尔萨斯牧师(Reverend Thomas Malthus)曾经写道:“尽管人类制度看似是导致人类众多苦难的最明显的诱因,但是在现实中,与那些使清流受到污染,导致人类生命之河混浊不清的更为深刻的罪恶根源相比,这些制度只是肤浅而微小的诱因,就仿佛那些漂流在水面上的羽毛一样。”4卢梭所审视的是与马尔萨斯一样的世界、一样的事件范围,但却在不同的领域发现了主要诱因的关键所在。

但是,如果遵从卢梭的观点,我们转而又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人类生活在不同的国家,而国家则处身于由国家组成的世界之中。如果我们聚焦于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会爆发战争,我们到底是应该强调具有不同社会、经济和政治形态的国家的作用,还是应该集中精力考察(我们有时所称的)国际社会(society of states)呢?也许有人会再次建议,不要两者仅取其一,而是应该对两者均予以关注。然而,事实上很多人却倾向于强调某一方面的作用。在此指出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人们对同一问题得出的结论往往大相径庭。那些强调国家的作用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与弥尔顿的观点并行不悖的。弥尔顿以人类自身的邪恶来解释世界的弊病,而他们则以某些或所有国家的邪恶本质来解释战争所造成的巨大危害。他们往往从相反的角度来阐述其论断,即如果坏的国家导致战争,那么好的国家则会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这一观点在不同程度上源自柏拉图、康德、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以及修正派社会主义者(revisionist socialists)。尽管他们对好国家的描述以及如何造就好国家这一问题的看法有所不同,但对上述原则都并无异议。

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使自由主义者对于世界图景的描绘丧失了部分光彩,而另一些人则使后者完全黯然失色。卢梭从国际体系本身——而非人类或国家——发现了战争的主要根源。他指出,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除非他能够确信不会被他人所伤害,否则他就不会循规蹈矩地行事。在其《战争状态》(The State of War)一书的零星篇章中,以及在他对圣皮埃尔神父(Abbe de Saint-Pierre)著作的评论中,卢梭将上述观点加以发展,并用于解释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行为。尽管一个国家可能会希望维持和平,但是它也许会被迫考虑发动先发制人的战争,因为一旦它没有在于己有利的时机发起进攻,它也许就会在对方处于优势地位时遭到攻击。对于国际关系的均势研究方法,以及许多世界联邦主义者(world-federalist)所设计的方案而言,这一观点构成了它们的分析基础。对上述观点,修昔底德(Thucydides)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曾较为模糊地论及,而马基雅维利、霍布斯(Hobbes)和卢梭则作出了清晰的表述,这既是对国家行为的一般诠释,也是借以驳斥那些从国内结构来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人的一个关键论点(point d'appui)。有些人坚信,随着国家政体的不断完善,和平也将接踵而至;而另一些人则断言,国家的行为取决于它与其他国家的关系。通过对现代欧洲国家历史的考察,利奥波德·兰克(Leopold Ranke)推衍出了后一种观点,或者说是将之应用于他对现代欧洲国家历史的解释。而这一观点也已被用来解释其他国家的内部秩序问题。5

对于国家在战争状态以及和平时期的行为,政治家、哲学家以及历史学家均曾试图作出解释。在1916年11月写就的一份笔记草稿中,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评论道,目前正在进行的这场战争,其起因是晦暗不明的,中立国既无法理解战争为何会爆发,而一旦被卷入其中,也将不知为何而战。6但是,我们却常常必须使自己相信,我们的确是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的。令威尔逊自己颇为满意的是,他本人很快就这样做了。与历史上许多人一样,威尔逊明确地将国家划分为和平国家与侵略国家两种类型,并且将前者所有的禀赋均赋予民主国家,而将侵略国家的所有特性一律归于专制政体。尽管程度各有不同,然而我们所考察的所有作者均认为战争的爆发取决于国家政府的类型。例如,1849年12月,科布登(Cobden)在其于英国里兹(Leeds)发表的演说中便曾言道:

我们应该到哪里去寻找正在积聚的战争的乌云?我们又在哪里可以看到战争乌云的涌现呢?嗨,它来自北方的专制政府,在那里,一个人手中掌握着4000万农奴的命运。如果我们想知道战争和动乱的第二大危险来自何处,答案就是俄国——一个悲惨和堕落的国家——的那个“行省”(province)奥地利,一个在专制和野蛮程度上仅次于俄国的国家,在那里你可以再次发现最重大的战争危险。相比之下,在那些人民实现自我管理的国度——例如英国、法国和美国——你将会发现战争决非人民的意愿,而如果政府希望发动战争,人民将会予以制止。7

人民所钟情的始终是和平;除非遭到外来袭击,否则没有任何一个民治政府会投入战争。然而,仅仅数年之隔,英国虽然并未遭到袭击,却与俄国兵戎相见;而科布登则由于反对这场战争而在1857年失去了下议院议员的席位。这一事例对上述观点予以了沉重但仍不足以致命的打击,因为在威尔逊和随后罗伯特·塔夫脱(Robert Taft)参议员的话语中,我们发现这种观点又重获新生。1951年,塔夫脱以和科布登同样的方式写道:“历史表明,如果人民有机会表达他们的意见,他们会尽可能地选择和平,这已经成为一条规律。这也表明,专制的统治者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要比他的人民更倾向于选择战争。”8那么是否真的存在一种独特的、和平型的国家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它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它能够使一些国家知道另外哪些国家可资信赖吗?那些“好”国家是否应该设法使得其他国家变得更好一些,从而使全人类都能够安享和平的欢乐呢?威尔逊相信,从道德层面而言,帮助他国实现政治革新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而科布登却认为这甚至并非是正当之举。对于在何处寻找战争的根源,他们两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但在政策结论上他们却分道扬镳了。

但是,那些对于战争主要根源持有不同见解的人士,他们的观点又如何呢?德怀特·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总统曾经说道:“就一般民众而言,人民不希望发生冲突。我认为,根源仅在于那些观念错误的领导者变得过于好战,并且相信人民真的希望战斗。”9尽管艾森豪威尔如是说,但是显然在他看来,并非所有国家的人民都那么急切地渴望和平,因为在另一个场合,他又这样说道:“如果每一块土地上的母亲都能够教导她们的孩子理解其他任何地方——美国、欧洲、近东和亚洲——孩子们的家庭和希望,世界和平就能够得到极好的维护。”10在这里,总统似乎赞同弥尔顿关于到哪里去寻找战争根源的观点,但却没有后者所怀有的悲观主义——或者说是现实主义;至于是将弥尔顿的观点称为悲观主义,抑或是现实主义,则取决于人们的先入之见。侵略倾向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这种倾向是否必然会遭到错误的利用呢?战争与人类其他的行为一样,均根源于人类自身的思想和情感,但是人类的思想和情感能够被改变吗?如果答案是可以被改变,那么谁的思想和情感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以多快的速度被改变呢?此外,如果其他因素也在其中发挥着作用,那么这些改变又能导致多大的差异呢?这些问题以及上文提出的其他疑问的答案并非显而易见,但是却异常重要。怎样才能够以最佳的方式来获得上述问题的答案呢?

也许有人会建议,将可能的答案作为假设来加以考察或是进行实证检验。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绝大多数英国自由主义者曾像威尔逊一样争辩说,德国的军国主义和专制主义特性促使德国发动了这场迅速席卷全球大部分地区的战争。与此同时,另外一些自由主义者,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G.洛斯·迪金森(G.Lowes Dickinson),则认为没有任何一个单独的国家应该为此而遭到谴责。只有通过对国际体系的了解,或者说正是由于我们缺乏这样一个体系,进而导致各国的领导者往往被迫罔顾传统道德的约束而行事,我们才能够理解和公正地评价战争爆发的过程。11由于颠覆了占统治地位的“由内而外”(inside-out)的解释模式,迪金森遭到了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严厉抨击。接受或是拒斥这种解释观点,往往取决于申辩人的演说技巧以及当时听众的精神状态。显然,这些并不是合适的评判标准。但是如果有人争辩说,只要对数据资料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便可以为某种解释性理论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例证,那么这种想法也将是十分愚蠢的。面对同样一套数据资料,争论的各方能够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因为他们自身所抱持的意象将会导致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选择和诠释这些数据资料。为了理解自由主义者的假设,我们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大量的、可能的相关变量之间的相互联系,而我们所研究的资料中则不会显示出这些联系。我们证明,或者毋宁说,我们自行断言存在着这样的相互联系。使用“证明”这个词是危险的,其原因在于,无论我们是否将这些相互联系如此归类,我们都无法摆脱一些哲学上的假定。我们所持有的观点成为一个筛选论据的过滤器。如果小心谨慎地进行筛选,那么相关论据的遴选就会像牛奶流过干酪包布一样。如果论据资料无法符合我们的需要,就会促使我们再更换一个过滤器,以修改或者放弃我们所持有的理论;或者会导致我们对论据进行更为精巧的选择和诠释,就像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为了挽救他们的论点——即资本主义的发展将使人民大众变得日益贫困——时所做的那样。

如果说由于经验主义者所持有的观点不同,而导致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以及结果作出不同的经验性考察,那么就值得我们反躬自问:这些观点本身能否经受住严格的检验?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与其他社会科学不同,政治学研究所关注的核心是政府机制及其进程。然而,政治学家对上述议题的关注并不构成一项自我否定的律令(self-denying ordinance),即政治学家不能使用其他社会科学家所运用的材料和技巧。12对于国际关系学者而言,做到后一点易如反掌;而要做到前一点却相当困难,因为国际关系的特点就是并不存在一个真正的政府性机制(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进而使得相关的进程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扭曲。然而,传统政治哲学尽管集中关注的是国内政治,却依然对于国际关系研究具有广泛而重要的意义。人们常说,和平是20世纪的问题。而这也是政治哲学家始终关切的议题之一。在相对稳定的时期,人们可能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正义与自由,生命的意义何在?宁愿牺牲生命,也绝不愿沦为奴隶。然而,在面临国内动荡、饥饿、内战和迫在眉睫的安全危机之际,人们又会质疑:如果无力建立和维持安全的环境,自由又有何用?对于奥古斯丁、路德、马基雅维利、博丹(Bodin)和霍布斯而言,人的生命高于正义和自由,这是一条不证自明的真理。如果取代暴政的是混乱,而混乱又意味着一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那么人们宁愿忍受暴政的统治也将是可以理解的。缺乏秩序则任何人都无法享受自由。如何确认和满足实现和平的条件,这一问题不仅困扰着人们,使得国际关系学者深感迷惑,也同样令政治哲学家备受困扰,在危机期间尤其如此。

R.G.科林伍德(R.G.Collingwood)曾建议:理解哲学家著作的最佳方法就是找出他们试图回答的问题。而在此我的建议则是:考察国际政治理论问题的最佳方法就是提出一个核心问题,进而发现并确认能够给出的答案。应该从哪里去寻找导致战争的主要根源呢?人们也许会从政治哲学中探寻这一问题的答案。然而,对于该问题的答案不仅千差万别,而且往往互相矛盾,从而使人感到愈加迷惑不解。为了更好地把握这些纷繁复杂的答案,我们可以根据以下标题将其析分为三种类型:源自人本身;源自单个国家的结构;源自国家体系。对于这种分类方法的基础及其在各种事务中的相关性,我们在前文业已述及。随后,对于战争根源的这三种估计将被视为国际关系的三种意象(images),并按照上述顺序加以排列,而每一种意象则根据人们所认定的战争根源的核心要素加以定义。

如前所述,这三种不同意象本身便是相互矛盾的,而由任何一种意象所构成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亦复如是。认为人性本恶且无可改变,故而战争也不可避免的观点,与那种认为人是可以改变的,故而战争可以得到消除的观点,两者之间是相互矛盾的。但是由于上述两种观点均认为人本身是战争的主要根源,因此这两种观点均被划归为第一种意象。与之相似,接受第三种意象也许会导致人们滋生世界联邦主义者所持有的那种错误的乐观主义,抑或使人们接受强权政治(Realpolitik)立场的、常常被错误定义的悲观主义。由于在几乎任何方面(除去一个方面以外)每一种意象内部都可能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加之提出的解决方案(prescription)既与目标也与分析相关联,因此对每一种意象而言,均不存在某个唯一的解决方案。然而,就每一组“意象—目标”(image-goal paring)而言,却存在着一些符合逻辑的,抑或不合逻辑的解决方案。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遵循某种解决方案,却无法带来其所预期的结果,那么就可以证明这种方案是错误的。但是又有谁能够表明,某种方案的确得到了切实的遵行呢?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观点:“国联(League of Nations)并没有失败,因为从来没有人曾试图使它发挥作用。”而这种观点也的确是无法否认的。然而,即便经验性的证伪是可能的,如何证明某一种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却依然是一个未解的谜题。一个尝试着服用了10种不同药物的病人也许会感到迷惑:到底是哪种药物使他得以康复呢?对功绩的分配往往比对责难的归咎更为困难。如果一项历史研究表明,每当A国提高关税,其国民财富也将随之增长,那么对于一些观察家而言,这也许就证明了高关税是导致财富增长的原因;但是在另一些观察家看来,上述两个因素也许都取决于未被提及的第三个因素;甚至还会有一些观察家认为其实两者之间毫无任何关联可言。经验性研究方法尽管必要,但是并不充分。如果脱离相应的分析,不同事件之间的相互联系就毫无意义可言,或者至少不能被认为说明了任何东西。

如果对于解决方案的检验问题不存在任何经验性的解答方法,那么又有什么别的方法呢?脱离了具体的分析,任何解决方案在逻辑上都是不可能成立的。为了在全世界实现更广泛的和平而提出的任何解决方案,均与上述三种国际关系的意象有关,或是上述三者的某种组合。对每种意象所包含的分析性术语的理解,将为我们接受或者拒斥某些解决方案提供两种额外的可能性:(1)一个基于错误分析之上的解决方案不太可能会产生我们所期望的结果。认为按照规定的方式使人本身得到提升,从而可以促进和平的假设,是基于这样一种进一步的假设,即关于国际关系的第一种意象在某种形式上是正确有效的。而对后一个假设则需要在作出第一个假设之前加以考察。(2)任何一种解决方案如果与相关的分析之间缺乏逻辑联系,都将不被接受。技术高超的阑尾切除手术并不会使一位扁桃体发炎的患者从中获益。如果国家间的暴力根源于人类自身的邪恶,那么执着于对国家政体进行内部变革便将于事无补。而如果国家间的暴力是国际无政府状态的产物,那么着眼于人类自身的改造也将鲜有助益。一个人的预测将会与他人的解决方案混淆在一起。如果上述意象本身的有效性可以得到确认,那么解决方案与意象之间的关键联系便可以被用来检验各种方案的正确性。然而,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的因素,即出于准确理解国际关系的需要,我们应该将上述三种意象予以一定的综合——而非仅仅拘泥于其中一种意象。我们也许不会处身于这样一种二者只能择其一的境况,即只能关注病人的扁桃体,或者阑尾。两者也许都会受到感染,而仅仅切除其中任何一个都将会使患者丧命。换言之,理解任何一种根源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许将取决于对该根源与其他根源之间关系的理解。对于如何评估各种解决方案的价值这一问题,各种根源之间可能的相互联系使之变得更加难以回答。

那么,评价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假设我们再次思考一下某些人的主张——即“坏”国家将引发战争,而“好”国家则会和平相处,因此我们必须使所有国家均符合某种规定的模式。要对这一系列假设的价值加以评估,我们需要询问以下几个问题:(1)最后一个假设能否得到实现?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又将如何予以实现?(2)在这一解决方案与意象之间是否存在着逻辑联系?换言之,这一解决方案是否找准了根源之所在?(3)这一意象是否足以解释问题?抑或分析者只是简单地选取了最为显而易见的,或者最容易掌控的根源,而忽视了其他同样甚至更为重要的根源呢?(4)实施这一解决方案的尝试将会对其他目标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之所以有必要提出最后这个问题,其原因在于,即便是对于那些最具和平倾向的人或国家而言,和平也并非是他们唯一的目标。例如,有人也许会认为世界政府(world government)与永久和平是同义词,而有些人则坚信一个全球国家(world state)意味着全球暴政(world tyranny),并因此更青睐一个永远存在着战争危险的民族国家体系,而非一个承诺会实现永久和平的全球国家。

我们将试图令对上述问题的解答变得更为简易,为此,首先我们将对上述三种意象进行批判性的考察,然后再探究这三种意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在随后的第二章、第四章和第六章中,我将主要从传统政治哲学的角度对第一种、第二种和第三种意象分别进行基本的阐释。而在第三章、第五章和第七章中,我则将通过例证,逐一对上述三种意象作进一步的说明和分析。本书的第八章则既是对三种意象之间相互联系的简短概括,也是全书的结论部分。

注释

1. John Milton, “The Doctrine and Discipline of Divorce,” in Works, III, 180.

2. Swift, A Tale of a Tub.

3. 对卢梭观点所展开的进一步讨论,可参见本书第六章。

4. Malthus, 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 pp.47—48(ch.x of the 1798 ed.).

5. Ranke, “The Great Powers,” tr. H.H.Von Laue, in Theodore H.Von Laue, Leopold Ranke.也可参见如Homo, Roman Political Institutions, tr. Dobie, especially pp.146, 364—369。

6. Link, Woodrow Wilson and the Progressive Era, p.257n.

7. Cobden, Speeches, ed. Bright and Rogers, I, 432—433.

8. Robert A.Taft, A Foreign Policy for Americans, p.23.

9. 引自Robert J.Donovan, “Eisenhower Will Cable Secret Geneva Reports,” in New York Herald Tribune, July 13, 1955, p.1。

10. 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天主教妇女全国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of Catholic Women)发表的演说,全文刊载于New York Times, November 9, 1954, p.14。

11. Dickinson, The European Anarchy, passim.

12. 参见David B.Truman, “The Impact on Political Science of the Revolution in the Behavioral Sciences,” in Bailey et al., Research Frontiers in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pp.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