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现状
关于维也纳小组、魏斯曼和维特根斯坦诸多问题,是基于本书对上述主体研究历史发展脉络的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的论述,本书同样从上述角度展开。
一 国内外维也纳小组研究现状
此处从三方面考察:维也纳小组历史、逻辑经验主义和国内外研究趋势。
(一)维也纳小组发展历史概述
维也纳小组的主要哲学观点是逻辑经验主义[2],它的发展分为六个阶段。建构期:1918年到1924年;非公共期:1924年到1929年;公共期:1929年到1936年;衰退期:1936年到1938年;国际化:1930年到1940年;融合与扩散期:1940年至今。[3]
维也纳小组从“非公共阶段”走向“公共阶段”的标志是《科学的世界观念:维也纳小组》(1929)的公开发表,它被认为是逻辑经验主义哲学诞生的《宣言》。[4]《宣言》中指出,“维也纳小组成员”共有14位,包括11位同情和支持逻辑经验主义哲学学者;3位“科学世界观代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和维特根斯坦(里面涉及的学者本人并不一定赞同该分类)。小组的“公共期”指在1929年到1936年间小组所举行的几次国际会议,还包括小组成员和维特根斯坦的互动;石里克在1936年的遇害是小组走向衰落的直接原因。当时国际反犹主义和纳粹主义政治背景也迫使学派走向衰落;学派“国际化时期”指小组成员因政治原因被迫移民到英语世界国家,这也是逻辑经验主义“国际化”的主要缘由。例如,鲁道夫·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和奥图·纽拉特(Otto Neurath)移民到美国芝加哥大学,他们把逻辑经验主义和美国实用主义哲学融合在一起。
1940年以降,在逻辑经验主义与其他哲学流派融合与扩散后,还发生着另一趋势:逻辑经验主义往源头回归,主要发生在维也纳研究中心。维也纳研究中心从1991年起开始出版维也纳小组研究年鉴,到2016年已出版18卷。维也纳研究中心的目的是呼吁分析哲学学者重新审视和研究维也纳小组每位成员的哲学。
(二)对逻辑经验主义的批评与回应
大部分分析哲学家认为逻辑经验主义哲学是过时的哲学,已有很多人从不同角度批判了逻辑经验主义。[5]在20世纪中叶的分析哲学中,卡尔·亨普尔(Carl G.Hempel)批判了逻辑经验主义的“证实”观点;[6]威拉德·蒯因(Willard V.O.Quine)提出了逻辑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指出他们由于坚持把“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二分,进而犯了教条主义错误。[7]根据学者考证,除了上述批评,逻辑经验主义还在以下方面遭到批评:理论和观察的二分、工具主义立场以及物理主义等。总之,分析哲学主流学者认为逻辑经验主义哲学是站不住脚的,应该予以抛弃。
面临众多批判,维也纳小组是否有所回应呢?卡尔纳普和赫伯特·费格尔(Herbert Feigl)曾作过零星回应,但大部分成员都缄默不语,好像根本不在乎。后来有学者为维也纳小组发声,认为分析哲学主流学者有关批判是对逻辑经验主义的曲解,如麦克尔·弗里德曼(Michael Friedman)。[8]假如我们真的误解了逻辑经验主义,那么它的真实观点是什么呢?
逻辑经验主义哲学观点可以通过其《宣言》得到解释。在《宣言》中,其起草人卡尔纳普、纽拉特以及魏斯曼等人明确指出:首先,他们不是哲学派别,他们不提出任何哲学观点;其次,他们也不会对任何哲学问题做出解答,相反,他们反对任何哲学问题,无论是形而上学、伦理还是认识论的;最后,他们关注的焦点在于科学中的逻辑,也就是对科学术语和陈述的逻辑分析。[9]逻辑经验主义者对有关批评早就作了回应:维也纳小组关注的焦点不是传统哲学问题,而是科学的世界观念。
如何理解逻辑经验主义有关科学术语的逻辑分析呢?通常来说,面临科学难题时,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哲学研究任务不在于像科学家那样来解决这个科学难题,而是运用逻辑来澄清科学家在解决这个科学难题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概念和定理等。由于受到TLP中有关哲学本质的影响,逻辑经验主义提倡哲学是一种活动而非理论,也就是对科学中有关命题和概念的澄清。
(三)国内有关逻辑经验主义研究概述
国内研究分为两类:原创性讨论和译介。国内基础研究归功于洪谦和江天骥。洪谦对维也纳小组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做了两方面工作:对逻辑经验主义主要代表人物哲学著作和思想的翻译和介绍工作,介绍石里克的哲学思想;[10]对逻辑经验主义核心思想和概念的阐述,同时也发表个人看法。[11]洪谦早于1949年和1985年分别在国际哲学期刊上发表了逻辑经验主义论文。洪谦作为维也纳小组在中国的嫡传是国际哲学同人公认的。[12]
国内对逻辑经验主义引介的另一位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是江天骥。他早在1950年代就出版了《逻辑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以及主要介绍维也纳小组的沿起和石里克的《普通认识论》。此外,江天骥还发表了多篇论文,论述有关维也纳小组的哲学观点,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改革开放后著《当代西方科学哲学》,系统地讨论了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哲学。[13]他全面真实地把维也纳小组有关科学哲学思想介绍给了国内学者,在国内最早关注到了逻辑经验主义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融合与关联。
当前国内有关逻辑经验主义的探讨集中在以下主题:为逻辑经验主义生命力辩护,反对“波普尔传奇”;小组其他成员的研究,包括纽拉特、亨普尔、汉斯·莱辛巴哈(Hans Reichbach)、卡尔纳普以及路德维希·玻尔兹曼(Ludwig Boltzmann);维也纳小组与数学哲学以及现代逻辑的关联;小组和维特根斯坦的关联;对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译介。其中,陈荣虽探讨了维特根斯坦对石里克思想的影响,但她未涉及维特根斯坦与魏斯曼的互动。[14]
总之,国内学者对维也纳小组哲学有了清晰认识,特别是其代表人物的思想。不足在于:缺乏对小组其他成员思想的研究;对维特根斯坦和小组哲学互动研究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学界对逻辑经验主义的理解仅在于对维也纳小组的理解(尤其是石里克和卡尔纳普),而对其他小组并无深入研究;国内对维特根斯坦与维也纳小组的交流,尤其是维特根斯坦与魏斯曼哲学互动缺乏足够关注。国内有关研究跟国际存在差距:国内学者较少关注维也纳研究中心成果,他们仍持有对维也纳小组的“集体式”同质理解。
二 国内外维特根斯坦研究现状
维特根斯坦研究文献浩如烟海,仅在1986年就多达5868种。[15]要对国际维特根斯坦研究作详尽文献综述几乎不可能。本书对国际维特根斯坦研究现状综述从维特根斯坦哲学文稿编辑史、不同流派阐释者阐释视角和方法的争论以及最新研究动态入手。
维特根斯坦研究可分为以下方面:对维特根斯坦著作逐字逐句解读诠释;对其哲学思想的阐释,主要集中在 PI 关键概念,比如“遵守规则悖论”和“私人语言”等。诠释方法从1950年代到21世纪初较为盛行,国际上以伊丽莎白·安斯康姆(Gertrude Elizabeth Margaret Anscombe)、彼得·哈克(Peter M.S.Hacker)和贝克为代表,国内以韩林合为代表。
当前国际维特根斯坦研究存在三个学派和三种阐释方式抗衡的局面。三个阐释维特根斯坦哲学学派:“老美式维特根斯坦”,如艾丽斯·安布罗斯(Alice Ambrose);“新美式维特根斯坦”,如康拉·戴梦德(Cora Diamond);“标准阐释”派,如哈克及贝克等人。三种阐释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方法:“教条式”“阐明式”和“治疗型”。“教条式”方法指“标准”解读派成员,“阐明式”读者指美国维特根斯坦研究派。
正因为存在着上述不同理解视角,当前存在着“三个维特根斯坦”[16]和“过度解释维特根斯坦”现象。[17]该现象的背后是阐释者在玩“数维特根斯坦的游戏”。[18]不同的见解是基于阐释者从自己的角度来理解维特根斯坦。“多个维特根斯坦”观念不仅对客观理解维特根斯坦思想没有帮助,而且加剧了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中已存在的问题,这是“过度解释维特根斯坦”的后果。
由于立场不同,三个学派难免发生争论。第一个争论发生在“标准阐释者”和“老美维特根斯坦”阐释者间,争论核心是如何理解TLP最后一个命题;第二个是有关PI的三种阐释。菲尔·哈奇森(Phil Hutchinson)的“治疗型”解读认为:“教条式解释法……最大困难在于难以和原文保持一致。阐明式(标准)解释法看似忠于文本,实际上它暗示了维特根斯坦许多并不成功的承诺,同时面临着所谓 ‘动机’问题。”[19]哈奇森指出:“治疗型解释法是唯一方法,它不仅能完满地将维特根斯坦文本作为整体而赋予其意义,而且对其个别元哲学评论的理解同样有效。”[20]
对目前阐释中诸多问题的解决要回到根本问题:维特根斯坦思想是否经历了根本转变?本书认为回答此问题需要转变视角:从三个维特根斯坦转变为“一个维特根斯坦”。哈克最近提出“一个维特根斯坦”,指出维特根斯坦哲学具有延续性。他指出当前维特根斯坦哲学阐释存在多个数维特根斯坦理念共存的现象,这背后运转着“数维特根斯坦”游戏。接着他提出了“一个维特根斯坦”理念:只存在一个维特根斯坦及其哲学,维特根斯坦哲学是个延续性发展的整体,而后,他用“哲学语法”作为论据,论证了他的观点。
国内学者普遍接受“三个维特根斯坦”及其哲学划分和理解。近五年文献研究主题分为三方面:早期研究,研究者将焦点集中在TLP中;后期研究,研究者关注PI、《论确定性》(简称OC)以及维特根斯坦有关颜色的评论;维特根斯坦与其他哲学家思想的对比,如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弗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以及儒家。国内学者有关研究方法和趋势在总体上与国际学者相似,都强调阐释TLP和PI有关观点。
张学广认为国内维特根斯坦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派别:维特根斯坦哲学文本的诠释,其中以韩林合为代表;从分析哲学历史和当代分析哲学研究语境出发,来考察维特根斯坦与其他分析哲学家哲学的关联,其中以江怡为代表;把维特根斯坦哲学方法运用到具体哲学研究中,其中以陈嘉映为代表。[21]此外,本书认为还有第四个类别,那就是师从国际维特根斯坦专家、以英语为工作语言,积极参与国际对话的中青年学者,其中以唐浩为代表。
三 国内外魏斯曼研究现状
魏斯曼(1896—1959),奥地利哲学家,维也纳小组重要成员。魏斯曼的重要性体现在:他是维特根斯坦哲学发展和研究中的关键哲学家,尤其是“中期”哲学;作为维也纳小组重要成员,他对逻辑经验主义哲学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他在元哲学、语言哲学和数学哲学等方面有杰出贡献。维特根斯坦在1927年到1936年间与维也纳小组成员有过广泛深入哲学互动,尤其是与魏斯曼。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权威贝克曾指出,除了“中期”维特根斯坦本人文稿外,魏斯曼有关文本不仅是研究维特根斯坦在其“过渡期”最重要文献来源,也是维也纳小组和维特根斯坦互动史研究重要文献来源。[22]自魏斯曼逝世到21世纪初期,有关研究并不多见。自2010年来,情况有所改观,国际哲学界对魏斯曼及其哲学重要性给予了相当程度的重视,这体现在维也纳小组研究中心于2010年和2016年召开的魏斯曼国际学术研讨会。
本节有关魏斯曼研究现状分析主要针对国外研究。此外,本节的分析分为两部分:早期研究问题及其争论、最近研究问题及发展方向。
(一)早期魏斯曼哲学研究问题史梳理
魏斯曼的哲学涉及多方面,包括元哲学、数学哲学、伦理学以及美学等。首先,就语言哲学方面来说,学界尚未重视魏斯曼语言哲学观点中的元哲学根基,他们往往将二者分开考察。学界普遍认为“语言层次”(language strata)观念是魏斯曼对分析哲学的重要贡献。“开放质地”(open texture)理念被当作其核心论点。第一,学界在1950年到1970年曾出现过有关“语言层次”的激烈讨论。其中绝大部分学者对“语言层次”观念提出了很多批评,包括罗纳德·巴特勒(Ronald J.Butler)[23]和巴克黑尔(Bakhale S.W.)[24]。巴特勒怀疑是否存在不同意义的“逻辑”观念。巴克黑尔则对“开放质地”提出质疑,认为该理念很难理解;第二,学界对“开放质地”理念的研究集中在法律哲学核心概念探讨中。日常语词由于存在“开放质地”,在命题实际证实以及对该过程的描述中存在着不完全性。与魏斯曼类似,赫伯特·哈特(H.L.A.Hart)在《论法的概念》中提出了法律语言的“空缺结构”特征。[25]布莱恩·比克斯(Brian Bix)指出哈特这一思想基于语言的开放质地理论,且源于魏斯曼。魏斯曼的理念又源于维特根斯坦在1930年代早期提出的建构主义语言观。[26]大多数批评者仅关注《语言层次》一文,他们忽略了两点:“语言层次”观念在魏斯曼其他著作中还多有论述;魏斯曼的“语言层次”是基于他的元哲学,而且曾受到了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27]
其次,魏斯曼语言观的其他思想还凝聚在《语言分析哲学原理》中(简称PLP)。学界对该书的具体内容尚缺乏深度认识和系统研究。但学界普遍承认该书不仅是魏斯曼语言思想的结晶,也是“中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的重要阐明。有学者对魏斯曼在该书中的英语措辞以及某些地方的论证及其有效性存有质疑。具体来说,魏斯曼在该书中所使用的许多英语单词的意义是任意的,如史蒂芬·戴维斯(Steven Davis)[28]。至于该书价值,罗姆·哈勒令(Rom Harre)认为它是《哲学研究》的教科书[29],但戴维斯并不赞同。
最后,学界对魏斯曼元哲学的理解经历了从批判到接受的转变。魏斯曼在《我如何看待哲学》(简称HISP)中指出:“哲学最重要的是不断进行突破,以达到某种深刻洞察……哲学论证……的目的是要让我们……从新角度看待事物……哲学精髓在于其自由。”[30](《我如何看待哲学》中译文请参阅本书附录六)魏斯曼的元哲学观点自身存在商榷之处,它不够系统也不够融贯。第一,学界在1950年到1960年有关理解与回应大部分是消极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亚瑟·普莱尔(Arthur N.Prior)[31]和西里·吉哈(Shri Anirudha Jha)[32]。普莱尔认为魏斯曼在该文中的思想具有高度原创性,但他的很多观点缺乏有效论证,同时其适用范围也非常狭隘。对于1950年代分析哲学正逐渐走向衰落的西方哲学界来说,魏斯曼的元哲学观点很难被接受。吉哈认为这种哲学为自己竖立起了语言牢墙,从而禁锢了自己,也将其研究视野变得异常狭窄,他甚至认为这是破产的哲学;第二,从1970年代开始,有学者接受并为其元哲学辩护。在众多学者中,贝克是坚定的捍卫者。贝克从四个角度阐释了魏斯曼的元哲学,并指出其哲学的方法意义在于把每个哲学家从自己的思维牢笼中解放出来。另一位正统阐释者哈克持有异见:魏斯曼元哲学跟维特根斯坦有本质区别,魏斯曼的阐释有可能误导读者对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理解。哈克认为贝克从1980年代以后有关维特根斯坦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魏斯曼文本的影响。[33]
贝克和哈克有关魏斯曼元哲学的理解截然相反。本书将做进一步的文本研究,并指出:不应将魏斯曼元哲学观点孤立研究,应该考虑到其他有关文本以及他跟“中期”维特根斯坦元哲学观点的关联;哈克与贝克的争论应分解为以下方面:哈克对魏斯曼元哲学观点的理解跟贝克有关理解的差别、魏斯曼和“中期”维特根斯坦元哲学观点的差别、哈克和贝克有关维特根斯坦元哲学观点的差别。考虑到贝克和哈克是维特根斯坦哲学阐释中的正统,研究这些方面不仅必要,而且能增进我们对魏斯曼和“中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理解。
由上文可见,20世纪魏斯曼研究主要成果包括初步考察了魏斯曼哲学文本,并对魏斯曼语言哲学和元哲学观点做了研究。大部分学者对“语言层次”和元哲学观都持有批判性观点,他们几乎很少对魏斯曼有关观点给予正面评价;大部分学者都孤立地看待魏斯曼哲学,并没有从分析历史角度来考察魏斯曼哲学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学界对有关观点存在争论。
(二)新世纪魏斯曼研究
21世纪分析哲学研究呈现出了多样性研究趋势,其中就是有关分析哲学历史的回顾与反思。正是在分析哲学历史的回顾和反思中,以魏斯曼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研究,以及“中期”维特根斯坦哲学逐渐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21世纪的魏斯曼研究有两个新特点:对魏斯曼哲学文本有了更广、更深入的研究,研究者开始把魏斯曼有关观点跟当今分析哲学关注点相结合;研究者逐渐关注魏斯曼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合作历史,期望从魏斯曼角度考察“中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具体发展和演变。上述成果集中体现在《弗里德里希·魏斯曼——因果关系和逻辑经验主义》 (简称 CLP)和《弗里德里希·魏斯曼——分析哲学的开放质地》(简称OTAP)之中。
首先,CLP的成书基于2010年在维也纳大学召开的国际魏斯曼哲学会议主题,其成就体现在三方面:该文集初步理清了魏斯曼生平,包括魏斯曼的友人有关回忆录以及他们对魏斯曼哲学的评价与印象。具体现在:魏斯曼颠沛流离的人生,他“徘徊”在不同国度中;[34]该文集初步定位了魏斯曼哲学角色和地位:魏斯曼作为维特根斯坦哲学发言人,有自己独特的阐释维特根斯坦哲学范式;[35]魏斯曼还被当作维特根斯坦在1930年代早期哲学转变历史的见证者;[36]该书还出版了魏斯曼的四篇遗作,主题包括“因果关系”“表达式逻辑效力”以及“虚构”。总之,CLP出版了魏斯曼的部分遗作、回顾了他的生平,还初步考察了魏斯曼的部分哲学。
其次,OTAP的成书基于2016年在维也纳大学召开的国际魏斯曼会议主题,代表了当今国际分析哲学界对魏斯曼哲学的最新趋势。OTAP是第一部纯粹研究魏斯曼哲学的专著,收录了有关魏斯曼不同哲学主题最新研究成果。该书从三个角度考察了魏斯曼哲学:分析哲学史的考察,主要集中在魏斯曼与维也纳小组哲学主题方面,比如伦理学和科学的关系、[37]数学哲学、[38]信念与知识、[39]元哲学;[40]魏斯曼的语言哲学研究,集中讨论了后期魏斯曼的“语言层次”“分析和综合”等主题;[41]魏斯曼与法律哲学、行动哲学和分析美学相关文本的研究,比如,比克斯探讨了魏斯曼、维特根斯坦以及哈特有关“开放质地” (法律中为“空缺结构”)理念的关联。[42]另外,从分析美学角度探讨魏斯曼有关文本也是OTAP一大亮点,包括魏斯曼论电影[43]、虚构。[44]考虑到本书视角,此处梳理魏斯曼语言哲学、元哲学以及哲学史的研究文献。
(三)21世纪魏斯曼研究相关问题综览
从哲学问题出发,21世纪有关研究主要关注以下方面:第一,“语言层次”观念不仅得到了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发展。早期学者对“语言层次”存在激烈讨论,大部分都持有批判性观点。其主要原因在于,魏斯曼在“语言层次”观念中从五个关键视角来阐释他的观念。魏斯曼并没有阐明他把那五个概念放在一起的主要理由,因而有学者认为魏斯曼的论证不充分。早期学者把“语言层次”关键理念孤立思考,同时没有考虑到“语言层次”背后的元哲学;概念的“开放质地”理念没有被给予重视。“开放质地”是“语言次”观念中最核心、最值得研究的方面。21世纪以降,分析哲学学者陆续对“开放质地”展开了讨论,具体包括提莫西·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45]、斯图亚特·夏皮诺(Stewart Shapiro)[46]、马克·威尔森(Mark Wilson)[47]、斯蒂芬·雅布罗(Stephen Yablo)[48]、大卫·查尔莫斯(David Chalmers)[49]以及爱德华·马西瑞(Edouard Machery)[50]。
第二,重新阐释和理解“语言层次”观念。这牵涉到重新反思和理解魏斯曼“语言层次”的具体论证,以及该观念中提出的五个论据跟“语言层次”的关系和解释力。早期学者不理解“语言层次”具体论证,主要有两点原因:缺乏足够文献;没有考虑到魏斯曼观点与其他同辈哲学家思想的观念。21世纪研究中,陆续有学者考虑到了这个问题。迪坚·马克维克(Dejan Makovec)基于牛津大学博德莱图书馆馆藏魏斯曼遗作文本,重新考察了“语言层次”的来龙去脉。他首次指出,魏斯曼的“语言层次”观念类似于莱尔在牛津大学1945年提出的把哲学作为地理绘图学的观点,并且两者存在联系。[51](有关讨论请参阅本书第五章第1.5节)
第三,重新理解魏斯曼元哲学观点。魏斯曼有关哲学本质的观点在不同时期有差异,其集中表述体现在HISP中。前文指出,学界对魏斯曼元哲学的理解经历了从批判到接受的转变。21世纪研究者集中考察了HISP文本,他们有两个新论点:HISP中的元哲学观点曾受到维特根斯坦启示,然而其哲学方法论跟维特根斯坦方法论存在差异;他们都敏锐地发现了有关HISP元哲学观点在维特根斯坦阐释者中存在不同理解和差异,尤其体现在“正统”阐释者哈克和贝克之间,主要代表是凯瑟琳·莫里斯(Katherine J.Morris)[52]和尤金·费舍尔(Eugen Fischer)[53]。
最后,21世纪研究者考虑到了小组和维特根斯坦在1930年代哲学互动的遗留问题。早期阐释者大部分没有关注到这一史实。有的学者在对外宣传维也纳小组逻辑经验主义哲学的时候,眉毛胡子一把抓,对小组哲学采取“同质”理解;有学者忽视了小组内部哲学观点的对抗与争论,尤其是小组内部成员哲学观点的两翼分化现象;有学者没有仔细研究维特根斯坦与具体小组成员哲学争论内容和具体观点。克里斯托弗·林贝克-里列劳(Christoph Limbeck-Lilienau)从魏斯曼遗作、卡尔纳普回忆录和遗作、维也纳小组文献角度重新考察了小组两翼分化现象,他发现了魏斯曼和卡尔纳普两人分别是小组两翼的主要代表,同时他们在1930年代维也纳小组内部哲学讨论会议和小组发展历程中所产生的影响也最大。[54]
(四)国内魏斯曼研究简述
国内魏斯曼研究始于洪谦,他在论述维也纳小组各成员以及小组哲学思想中提及了魏斯曼。洪谦有关魏斯曼哲学研究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在他的组织下翻译了《语言层次》。[55]其他学者在以下方面也涉及了魏斯曼:早期有关逻辑经验主义哲学的介绍,如洪谦;有关维特根斯坦与维也纳小组互动与争论的考察,如王晓阳[56],他在考察双方有关“私人语言”的争论中提及了魏斯曼;有关“中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考察:韩林合在《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解读》中提及并参阅了魏斯曼部分遗作,如PLP[57];有关“中期”维特根斯坦“现象学”时期的考察:徐英谨考察了“1929年初维特根斯坦与经验论的短暂蜜月”[58],他重点引用了魏斯曼记录的《维特根斯坦与维也纳学派》 (简称WWK)的内容,没有涉及魏斯曼的其他文本。目前,魏斯曼哲学文本中的译文只有《语言层次》以及WWK (2004)[59]。
国内学界有关魏斯曼“语言层次”和“开放质地”的讨论较为缺乏。第一,学界广泛讨论的“语言层次” (如塔尔斯基)概念,跟魏斯曼的“语言层次”观念不是同一观念,这些讨论既包括分析哲学关于人工语言的语言层次理论[60],也包括汉语的“自然语言层次理论”[61]。第二,国内法哲学界近几年的关注焦点在于哈特的法官自由裁量权理论[62]、法律的规范性解释[63]以及哈特的新分析法学哲学特质[64]。国内学界有关哈特法律概念中的“开放质地”、有关哈特与魏斯曼思想关联的研究较为少见。因此,目前亟待发掘魏斯曼、“中期”维特根斯坦、哈特等有关“开放质地”的思想及其形成与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