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拉丁美洲: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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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方法论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旨在证明世界上研发的重要诱导者是大公司。据史蒂文·马尔科维奇(Steven Markovich)所述,研发费用涵盖了3项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活动。他还提到,在美国、日本、韩国、德国和中国等研发活动密集的国家,我们可以假设研发总支出的60%来自大型企业。这个假设对于我们将在方法论中遵循的内容是至关重要的。[20]

我们试图进行统计分析,以确定大公司与总部所在国家的技术发展之间的关系。根据雷姆施耐德(Riemschneider)的2017年全球研发资助预测报告中得到的数据,我们考虑了两个指数——第一,在美国,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注册的专利数量以及科学和技术支出,使我们能够在研究和开发方面评估一个国家。我们获得了大约100个国家的相应数值。根据2016年《财富》所列出的数据,对于这些国家,我们核实了每个公司在全球500家最大公司中所拥有的公司数量。换句话说,我们所做的是对大约22个国家进行的比较,分析了世界500强中的大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和2016年USPTO发表的专利数量。表2-3是本研究的结果。第二,我们计算了各列之间的线性相关性,得到了非常高的相关系数。各国和地区公司数量与研发支出之间的相关性达到98.2%;大公司数量与专利数量之间的相关性达到81.2%;各国和地区R&D支出与专利数量之间呈现82.0%的相关性。换言之,我们可以推断出的结论是,这三组数据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相关性,这使我们相信,某个国家和地区存在的大公司越多,该国在研发上花费的就越多,同样,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专利数量越多。

表2-3 2016年大型公司数和研发支出金额

续表

正如我们之前已经提到的那样,这里的结论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创新驱动和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基本上由大公司完成。一个没有强大实力的大公司集群的国家将永远不会像发达国家那样在世界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