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者对石刻文体特性缺乏认识
对石刻的文体特性缺乏认识,是说论者未能将石刻文学与纸本文学区别开来。石刻文学与纸本文学有多种不同,是与纸本文学有区别的一种体裁。[13]石刻是以石为载体[14],以刀代笔镌刻于石上的,与所在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紧密联系的一种文体,有更多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构成要素。从传递作者完整意思的角度考虑,石刻的内涵多在文本之外,大概包括石头、石刻存在的原始地理环境、石刻的刊刻时间、书法形式、雕刻形式等。以石为载体之文与以纸为载体之文不同,形成了与纸质文体不同的特点,内容不同、风格不同、文体结构不同,作者主体的构成与署名方式不同。这些不同,形成了石刻文学的综合性、直观性与立体性、文物性,是一种集多种因素为一体的文体,是一种立体的文体。论者论及石刻文学或能意识到有些石刻是一种独立的文体,如《金石例》与《金石要例》论墓碑、墓志铭、神道碑,议及其行文的遣词造句格式等。但是,他们都未涉及墓碑、墓志铭、神道碑等之外的石刻文学作品,如散文、诗词、题榜、题名、造像记等。即便其所论墓碑、墓志铭、神道碑等,也是只论其文式、句式而不及碑的形制,忽略了墓碑、墓志铭、神道碑等与其所在的地理位置的关系以及形制、载体的关系。马立军著《北朝墓志文体与北朝文化》也是如此。这样,就忽略了作为石刻文体的石刻文本以外的石刻文体所有包含的内容。比如石刻的形状其实本来就是石刻文体的构成部分,封建王朝规定的墓碑形制等级,就是很好地表达文本内容的辅助形式。其实,即便我们将石刻与纸本文同等看待,其风格也大不相同,这于古近人多有论述。如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云:“故碑实铭器,铭实碑文。其序则传,其文则铭,此碑之体也。又碑之体主于叙事,其后渐以议论杂之,则非矣。”[15]黄公渚作《两汉金石文选评注》说“汉碑造句,皆自我作古,虽运用经典,实皆脱去经典窠臼”,又说“碑志与列传不同,一则以史笔直叙其事,一则以辞藻经纬其事,体例之分在此”。[16]朱剑心作《金石学》,陆和九作《中国金石学》都有涉及石刻文的风格。当代学者程章灿作《唐宋元石刻中的赋》,或许更进一步意识到了书法在石刻文体中的意义,说:“首先在视觉上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其次,书赋相互映发,令人目不暇接……名家墨迹的魅力,往往在客观上扩大了赋作的流传。……例如,作为一篇山水题材的赋,北宋登封县令四明楼异所作《三十六峰赋》并不是一篇突出的作品,但却颇受学者注目。”[17]这就是说书法在文体形成中发挥了作用,是潜意识中见到了书法艺术在石刻文体中的地位,只是未能明确地提出来。
应该说,当代研究石刻文学的学者有日益增加的趋势,对石刻文学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中,但是,就大的趋势而言,始终都还是以纸本文体的研究思路研究石刻文学,总体上还是将石刻文学与纸质文本同等看待,未能将石刻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看待,往往就文论文,忽视石刻作为文体的其他因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