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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交通拥堵是个体出行行为的理性与整体效果不理性之间矛盾的表现。交通拥堵表面上是一个交通领域内的问题,实质上是个体出行激励机制被扭曲导致的结果,治理拥堵应从调整个体出行决策成本函数的角度出发,矫正由于出行外部性成本而扭曲的激励,使人们综合出行的收益、成本的约束、环境的制约来选择适当的出行方式,使个体与社会整体的目标一致。综观当前国内各大城市五花八门的治堵政策,鲜有触及人们出行效益—成本领域的相关措施,大多以行政措施加强限制,这样的治堵政策既不治标也不治本,反而引发更多问题。只有建立科学的出行成本决策机制,并提供多种可行选择,加强多部门间的配合,设计出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才有望改变治堵不力的困境。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还处在上升时期,小汽车出行需求还在持续增长,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保障还不充足,加之社会法制观念薄弱,尚未形成科学先进的交通文化,这些都给治理拥堵增加了难度。
[1] 美国交通研究委员会:《道路通行能力手册(HCM2000)》,刘晓明等译,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年版。
[2] 薛兆丰:《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深圳模式——经济学上的交通收费分析》,《经济观察报》2014年7月30日。
[3]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2018年北京交通发展年度报告》,2018年。
[4] [美]亚伯拉罕·马斯洛:《动机与人格》,许金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