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当代中国:认知性研究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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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两点思考

(一)经验教训

从社队企业的曲折发展历程看,至少有一点经验是值得注意的:中国农村的发展,关键是使其具有“造血功能”。开办农村工业,应该可以成为培植农村造血功能的一种可以考虑的途径。

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折腾主要来自“一哄而起”和“一刀切”。这不仅是当年社队企业曲折发展的重要教训,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避免的大忌。当“一哄而起”似乎被视为一种中国现象时,时刻警惕其危害永远是必要的。“一哄而起”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指没有经过认真准备和严密组织,一下子就开始行动起来。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号召解放思想,提出争取15年或更短时间在主要工业品产量方面赶上英国,同年10月30日,中央批转轻工业部党组《关于人民公社大办工业问题的报告》,强调人民公社要大力举办工业,于是,各地不顾具体经济条件,因陋就简、土法上马,在不到一年时间大批社办工业企业“建立”起来。而一哄而起,势必一哄而散,如前所述,当时一些十分缺乏资金、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的社队企业,因先天不足而致夭折。前些年,不少地方以快速发展经济为旗号,大建厂房、设公司、盖商品楼等,高楼大厦建了许多,肥田沃土被侵占不少,各种招牌也纷纷挂出来,而结果,真正见效益者却不多,系“一哄而起”,不久便“一哄而散”。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有的地方又开始出现这种苗头。幸好历经多年的教训,政府领导人清醒地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以,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用坚定的口气强调:“要防止一哄而起。”意味十分深远。

“一刀切”是另一大忌。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对社队企业进行整顿和适当的收缩是必要的,但“一般不办”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却是“一刀切”了,而且各级为了贯彻“一般不办”的政策,反复派出工作组对社队企业进行肃清,这就使得乡村工业严重受挫,农村经济和农民利益也因此遭受损失。

正如鲁迅在《且介亭杂文末编》中说:“然而也有并不一哄而起的人,当时好像落后,但因为也不一哄而散,后来成为中坚。”被誉为“天下第一村”的华西村村民和河南“首富村”的南街村村民等,便是这类“中坚”的典型。他们悄然将社队企业转入“地下”,于政策的“夹缝中”寻求生存,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他们不“一哄而起”,也未“一哄而散”,而是朝着既定的目标步步前进。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国民经济调整中,绝大多数社队企业被“一刀切”停工下马时,各地社队企业只星星点点地存在一些。1963年以后,整体经济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可是由于农村经济遭受的损失太严重,与农业息息相关的社队工业仍只能在艰难的道路上缓慢爬行。当时全国农村正在进行“农业学大寨”活动,江苏省江阴县华西大队吴仁宝书记也在带领全村人“明修栈道”,却同时“暗度陈仓”,悄悄办起了一家小小的五金厂,认准了“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之理。这家“地下工厂”第一年就为村里挣了5万元,正是在这家小五金厂以工辅农的支撑下,华西大队很快在中国农村脱颖而出。

此外,曾以“光明灿烂的希望”为题见诸1974年12月15日《炯南日报》和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的调查报告,展示了河南巩县回郭镇社队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其作用。

巩县人多地少,农民不得不寻找非农业生产的新门路。解放初期,一些乡村组织了石灰、砖、瓦、石子生产,开办了煤窑以及铁木业加工社、纺织厂等。农业合作化高潮时,成立了各式各样的手工业互助组和合作社,成为第一批集体工业。1958年“大跃进”时期,各公社以手工业作坊或小加工厂为基础,陆续办起了一些工厂。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多数工厂都停工下马。此后随着农业生产形势的好转,市场上五金工具、生活用具特别紧缺,在县委的支持下,部分工厂重新开工,产销两旺。到1965年,全县社队工业的产值已经达到了700万元,占当年农村社会产值的近1/6,农村集体经济有了显著的提高。“文革”对生产有一定的干扰,但是社员群众看到了社队工业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从心里愿意把它办下去,再加上县委,尤其书记许英对社队工业的大力支持,认定社队工业是最适合农村和社员发展生产的组织形式,从而该县确立了“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总方针。他们说:不抓农业,这一大摊子人没饭吃;不抓工业,老百姓没钱花。他们认为,要增加积累,壮大集体经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光靠那几亩薄地是不行的。巩县社队企业实行按照投资来源明确社队工业归属的管理体制,谁建厂谁受益,县里不平调,不吃大锅饭。大队出资建厂,该厂收入归大队支配;公社投资建的厂,收入由公社分配。经营方式是农闲时做工,农忙时除直接提供农具的工厂继续生产外,其他工厂停工,人员回队劳动。分配上,参加社队企业的劳力按同等劳力水平在生产队记工分,年终分配,从而使得在工厂上班和在生产队搞农业生产待遇同等。这样,既可以解决争劳动力的问题,也可以预防待遇不平衡而致重工轻农的问题。

回郭镇公社的社队企业起步早、范围广、成果多、基础好,成绩尤为突出。全社21个大队,5.8万多人,4.9万亩土地,自然条件一般,素有围绕农业办工业的传统,即使在“文革”期间,他们仍以农业需要为中心,开办了化肥厂、机械厂,为各大队配备了农机修理组等。几年时间里,全社生产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耕作、排灌、脱粒、农副产品加工基本上采用机械操作。1973年全公社工副业总产值达到844万元,1974年仅社办工业总产值就达589万元,还完成土石工程10万多方,扩大水浇地1万亩,粮食平均亩产1016斤。1974年暮春时,河南省委主管工业的副书记王维群曾路过回郭镇,惊叹这里街道整齐,土地平整,庄稼茁壮,拖拉机轰鸣,化肥厂、农机厂星罗棋布。后来,当《河南日报》送审由记者杜贵宝和通讯员牛玉乾撰写的关于回郭镇“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调查文章时,他立即批示要“突出发表”。该文从“公社必须办工业”“公社能够办工业”“公社办工业的道路”和“社队工业威力无穷”四个方面介绍了他们的做法、收获、体会和前途,对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地肯定。这篇报导以及回郭镇经验引起了全国多方面关注,1975年9月5日,它连同浙江永康周长庚的信等一同被送到毛泽东手中,来自基层和群众的经验和呼声与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积极发展农村工业、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不谋而合,因而得到了充分肯定。

类似的经验还有陕西兴平县汤坊公社、清原县土口子公社、铜川市黄堡公社等的社队企业。这类社队企业在当时为数虽不多,但无不显示出“文革”前后和“文革”期间,农民们在政策的缝隙中,在与政府“打游击”的过程中使社队企业获得了生存和发展。从当时的一些材料来看,这些社队企业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加公共积累,改进农业生产条件等方面,都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1977年以后,社队工业不断壮大,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尤为迅速。1984年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仍生机勃勃,被视为“异军突起”。进入21世纪以后,乡镇企业经过改制,依然是经济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就是这样的一支曾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并具有相当生命力和发展前途的“生力军”,缘何几经起落、步履维艰?值得深思。

(二)深度思考

(1)体制上的束缚。社队企业的收与放、兴与衰与中央统一领导和计划,地方缺乏独立办企业的权力的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关。过度集权的计划体制困住了社办工业的手脚,往往步入“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十分落后且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在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影响下,建立起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举全国有限之力,来迅速恢复凋敝的国民经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认识,也“只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经济,而计划经济的标志,就是国家直接下达的指令性指标”[91]。并且,由于经济建设各方面缺乏经验,因而“一五”(1953~1957)期间主要搬用斯大林模式和办法。然而,在这种刚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全国的经济活动大都纳入中央计划,地方基本无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带来许多弊端。例如,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反映:淮南两万多人的大煤矿,矿领导在财政支出上仅有200元以下的批准权,无增加一个工人的权力。并且中央有的部竟以安徽工业落后为由而限制地方发展工业。广东省委书记陶铸说:过去总说广东是前线,不能办工厂,群众的就业问题由中央管,而国家预算里又不给钱,包袱还得省里背。天津市委也反映,新中国成立后的5年,中央只给天津地方工业安排了20万元基建投资,建什么都要报中央有关部门批准,许多部强调垂直领导,甚至管到企业的处室。[92]

然而毛泽东是非常重视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的,即便在战争中强调全党在政治上的一致,也倡导“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经济工作的总原则。因而建国初他对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是存有疑虑的。1951年,毛泽东收到“一向不赞成中央‘统’得太死”[93]的黄克诚的来信,信中反映权力向上集中、限制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毛泽东批示有关部门解决。1955年他外出巡视,所到各省的负责人纷纷向他反映中央对经济统得过死,严重束缚了地方和企业的手脚,要求中央向下放权。毛泽东极为重视这些意见,多次在中央会议上讲经济管理体制要改,要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1951年11月16日,毛泽东在中央会议上说:“经济要统一,但要分级管理,要在统一计划下各省负责。”但同时指出:“要避免形成无数个独立国。”[94]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更十分明确地强调:“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也要发展工业。”[95]因此,“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96]。他还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认为我们国家大、人口多,情况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关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虽然在《论十大关系》中没有展开,但在4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深刻阐述。他说:列宁所说的独立自主到如何程度,请大家注意研究。企业应当有怎样一种独立性呢?我随便这么讲,表述不是很准确,叫做要有点“独立王国”,即半独立性或者几分之几的独立性,公开的、合法的“半独立王国”。如果没有一点自主权,那事情也很难办。[97]可贵的是,毛泽东在这里提出企业自主权问题并要求加以研究,从某种意义上看,这实质上是在叩击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大门。1958年2月18日,毛泽东在春节团拜会上讲到经济管理体制问题时说:“中央集权太多了,是束缚生产力的。这就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问题。我是历来主张‘虚君共和’的,中央要办一些事,但是不要办多了,大批的事放在省、市去办”,地方只要“有原材料,你就可以开厂;有铁矿,有煤炭,就可以搞小型钢铁厂。化学肥料厂、机械厂,各省都可以搞。”[98]并说,中央、省、专区和县都可以有自己的工业。这一“虚君共和”思想具体体现为1958年工业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分权下放,即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各工业部门,除一些主要的、特殊的和“试验田”性质企业外,其余企业原则上一律下放归地方管理,下放比例为76%;另一方面鼓励地方兴建企业包括各种社队企业。由于操作过程中对企业一下子下放过猛(例如中央要求各部在不到半个月时间内把近900个企事业单位下放到省市区并完成交接工作),加之下半年全民大办钢铁运动,各地基建项目迅速上马,职工人数猛增;企业间原有的生产协作关系受到影响,工业秩序出现混乱。于是1959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有关全局性的34个企业的管理权收上来。与此同时,各地绝大多数社队企业也因此而被要求停办。

调整时期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复归”原本不太合毛泽东的心愿,1964年6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批评计委的计划方法是教条主义,提出“要改变计划方法,这是一个革命”[99]。8月再次批评说,“计划工作方法,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实行改变。如果不变,就只好取消现有计委,另立机构”[100]。1966年3月,毛泽东在杭州会议上再次强调:“地方积累要搞,不能都集中到中央,地方不能扩大再生产,苏联吃了个亏。”并再次提出“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只管大政、方针、政策、计划”。“只管虚,不管实”,如果“管得死死的,妨碍生产力的发展,是反动的”。[101]并在“五七指示”中强调农民“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因此,“文革”期间尽管全国陷入政治动乱之中,但乡村工业却仍有很大发展。1966~1970年,社队企业和小型工业增加到4万多家。

这种“分权”与“集权”、“放权”与“收权”的反复,表明对原体制的改革尚未找到问题的症结。当时国有企业都是国营企业,毛泽东强调企业应有“独立性”,涉及的是企业的经营权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触及所有权同经营权相分离的问题。毛泽东还认为,公有制建立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他制定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新的企业管理制度,至今有的西方国家仍在研究。1964年他赞同试办工业托拉斯,说按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办法不好,要改,要按经济法则办事,按经济渠道办事。这些都是有远见的。

(2)认识上的问题与执行中的偏差。在认识论上,由于受社会历史条件、认识能力和以往的观念以及事物本身发展过程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一个新事物的认识往往会有分歧乃至殊异,而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着对待它的态度和方法,从而影响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当这个新事物是一项社会政策时,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因为政策在付诸实施时常常会由于执行者基于知识水平而对政策的理解能力、操作能力、固有观念以及执行手段和条件等因素而发生偏差。当某个理念或某项政策被提出来时,它有可能是良策,然而执行中出了偏差,犹如好经被念歪的时候。于是,很可能归咎于政策本身,从而在对它的认识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而将它简单地否定。另一种情况是,人们也许意识到该政策的积极意义,但对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存在认识上的差异,由此,在没有尝试进行调整和交流认识的情况下,而做出简单否定的决定。当时社队企业的遭遇,或许两种情况兼而有之。

社队企业在1959~1962年的国民经济调整中之所以被近乎一刀切,最直接的认识在于,社队企业占用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为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对劳动力的需求,需要大力精简城镇人口和企业职工,这是社队企业被简单否定的直接原因。然而,这样一来,一个重要的问题被遮蔽了:究竟是战略或政策有问题,还是在其执行中出了问题?具体到这个问题的讨论上,即:究竟是人民公社办企业的理念和政策不可欲不可行,还是各地在兴办社队企业过程中出了问题?现在来看,答案应当是明确的。然而在当时,党内在认识上并不十分明晰。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要走一条不同于苏联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之路,他当时曾提出,“路线正在创造中”,即一条新的路线正在形成之中。这条新的路线,就是根据中国具体国情的实际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一段时间里,毛泽东也十分自信社会主义建设“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102]。他说,过去我们鉴于苏联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的一些缺点和错误”,我们“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03]。因而他对当时经济工作中的教条主义表示不满。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指出:1950~1957年,经济工作中的教条主义,“主要表现在重工业工作、计划工作、银行工作和统计工作方面,特别是重工业和计划方面,因为我们不懂,完全没有经验,横竖自己不晓得,只好搬。统计几乎全部是抄苏联的”[104]。但是,“搬,要有分析,不要硬搬,硬搬就是不独立思考,忘记了历史上的教条主义的教训”。“苏联的经验只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不从之。把苏联的经验孤立起来,不看中国实际,就是不择其善者而从之。”[105]而“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强调在优先发展重工业前提下,大力发展轻工业和农业,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兼顾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三方面的关系,特别要照顾农民的利益,还要给工厂、企业和人民公社一定的权力和独立性;要给地方更多的权力和独立性,发扬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等。人民公社也是按这一思路设计的,它完全不同于苏联的集体农庄,而是集工农商学兵五位于一体、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模式。因此,社队兴办工业企业,成为人民公社的题中之意。这既是人民公社区别于集体农庄的标志性特征,也是人民公社的“立社之本、强村之路”。然而,其积极意义在当时是否被党内普遍地认识和接受?由于经济教条主义在短时期内难以一下子完全转变,因而,当人民公社办企业出现问题时,原来并不完全理解其意义的偏差性认识就会更加凸显出来。“七千人大会”以后,毛泽东离京“南巡”。北京召开的西楼会议以及其后一系列财经会议和政治局会议,对当时经济困难形势做出了某种程度上超出“七千人大会”的估计,认为国民经济仍处于“非常时期”“有些地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但在城市里面,在工业中间,最困难的时期还没有过去。[106]”因而在调整力度上有所加大,主张在工业、农业上要退够,包括社队企业的关停并转。而毛泽东在“南巡”时却发现,农业形势开始好转,各大区负责人也告诉他“去年比前年好,今年比去年好”。这些与毛泽东认识一致的汇报,更坚定了他对形势的判断,也使他对在北京的一些中央领导人不满,认为他们对形势估计过于悲观。这种认识上的分歧,实际上预示着未来的许多历史事件的发生。[107]

(本文原载《现代哲学》2009年第5期)


[1] 陈绪林:《人民公社模式的失误原因探析》,《芜湖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 凌志军:《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出版社,1999。

[3] 蒋励:《人民公社: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制度上教训深刻的一页》,《学术研究》2002年第10期。

[4]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第146页。

[5] 《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215页。

[6]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81页。

[7] 1957年以前的中国工业化主要是向苏联学习,优先发展重工业,集中于中央和国有企业。而要达到在国际上真正独立、不依赖于外国,在国内经济上尽快摆脱贫困落后、赶上发达国家,使人民过上富裕生活的目的,仅靠国有企业和中央一个积极性,难以实现。这促进中共中央做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展地方工业的重大决策。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说:“重工业要发展,轻工业也要发展,就要有市场和原料,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8]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310页。

[9]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世界的工业化理论界一般都将工业化仅看作是工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就业中份额的不断上涨,而没有注意到农业生产本身的变革。采取这种工业化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工业化也并未因此实现。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理论研究才逐步认识到农业在工业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仅局限在农业剩余对工业化的贡献。直至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界才认识到,农业发展不仅仅为工业化提供剩余,而且其本身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王骏:《毛泽东与中国工业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第150页。

[1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第25页。

[11] 见《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中第一次提出了农村工业概念。《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第224、225页。

[12] 转引自张毅《对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思想的研究》,《毛泽东与中国农业——专家学者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文集》,新华出版社,1995。

[1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304页;《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第27页。

[1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504页。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515页。

[16] 陶鲁茄:《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第56~57页;陶鲁茄:《一个省委书记回忆毛泽东》,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第73页。

[17] 《人民日报》1958年12月19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99、609页。

[18]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1986,第264页。

[19]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第244页。

[2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第594页。

[21]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265页。

[22] 见1958年3月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把小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209页。

[23]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461~462页。

[24] 陈伯达:《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载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469页。陈伯达在演讲中还在这段话后面加上解释:“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的人们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同志关于这种公社的思想,是从现实生活的经验所得的结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469页)。

[2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318页。

[26]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人民出版社,1997,第767页。

[27] 马泉山:《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04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4页。

[30] 〔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陈铭康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32页。陈伯达在1958年7月1日的演讲中也提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后可以采取的十项措施的最后两项是:“将农业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差别状态逐渐消灭。”

[31] 〔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陈铭康等译,第28、101页。

[3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609~610页。

[33] 《毛主席伟大号召鼓舞全国大学解放军,各行各业都决心办成革命化的大学校》,《人民日报》1966年8月2日。

[34]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442页。

[35]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册,人民出版社,1956,第578页。

[3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610页。

[37]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印,1998,第197页;《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128页。

[38]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10页。

[3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第69页。

[40] 数据源于《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80页。

[41]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81、582页。

[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77页。

[43]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568页。

[44]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215页。

[45] 张乐天:《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321页。

[46] 见毛泽东在1958年11月底12月初对《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571页。

[47]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571页。

[48]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2册,第586页。

[49] 1959年底,浙皖苏沪四省市讨论人民公社问题的座谈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219页。

[5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226页。

[5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第517~518页。

[5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577页。

[53]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219页。

[54]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389页。

[55]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303页。

[56] 张毅:《中国乡镇企业艰辛的历程》,法律出版社,1990,第13~14、17页。

[57] 张毅:《中国乡镇企业历史的必然》,第165页。

[58] 《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1110页。

[59] 宋乃德:《大搞技术革命和在人民公社大办轻工业——轻工业当前和今后的发展》,《中国轻工业》1958年第21期;颜公平:《对1984年以前社队企业发展的历史考察与反思》,《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60]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219页。

[61] 《中国统计年鉴 1984》,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第107~109、82页。

[62] 孙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第163页。

[63] 张毅:《中国乡镇企业艰辛的历程》,第15页。

[64]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368页。

[65]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第664页。

[66]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515页。

[67]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452页。

[6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465页。

[69]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621页。该修正草案对此需要保留的企业作了规定:应该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别转给手工业合作社、下放给生产队经营,或者改为个体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个别企业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县委批准,可由公社继续经营或下放给生产大队经营。由公社经营的企业,应该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并不能增加社员负担和影响国家对农产品的收购任务,必须实行严格经济核算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账目等。公社企业的利润,除了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公社范围的生产事业以外,应拿出一部分扶助生产上有困难的生产队。

[70]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703页。

[71] 马泉山:《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第357页。

[72] 1961年3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中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有步骤地举办企业。社办企业,可以由公社单独投资举办,可以由公社和大队共同投资举办,也可以由几个公社联合投资举办。”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3册,第453页。

[7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第563页。

[74] 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第525页。

[7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第605页。

[76] 引文源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4册,第25、26、28页。这里同时指出:必须严格遵守自愿互利和等价交换的原则,不能无代价地调用生产队的劳动力、生产资料或者其他物资。

[77] 1962年2月8日“七千人大会”一结束,毛泽东便离京到外地去了,于1962年3月26日回到北京。中央召开的会议情况、讲话稿、报告等,都送往武汉武昌向毛泽东汇报。

[78] 1962年5月24日毛泽东对《中央转发财经小组关于讨论1962年调整计划的报告的指示稿》写的批语是:“退总理,照办”(《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第94页)。这里显然不是单独针对停办社队办企业而言的,虽然指示稿中有这一条规定。迫于当时经济困难、需要精简职工和城市人口以恢复农业生产尤其是增产粮食的压力,毛泽东默认这一规定也在情理之中。社队企业由1961年“有步骤地举办”到1962年11月的“一般地不办”这一实质性修改,当然不可能不经过毛泽东的同意,但这并不代表他本人的真实意愿,当时或许更多地出于无奈。

[79]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第54页。

[80] 一份材料是《河南日报》1974年12月15日登载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巩固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另一份是华国锋(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1974年12月28日关于支持社队企业给中共湖南省委的一封信。

[8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70页。

[8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70页。

[8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第498页。

[84] 农业内卷化或过密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源于美国人类学家Cliford Geertz著作《农业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生态变迁的过程》,他在对爪哇岛的稻作农业研究中,用以称谓由于缺乏资本、土地数量有限、增长的劳动力不断填充到有限的水稻生产中的过程。他借用Alexander Goldenweiser在描述“当达到某种最终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己转变到新的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地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这一类文化模式时使用的关键词Involution用来指征类似的“哥特式”农业,即在资本和土地资源被限定的条件下,劳动力持续投入农业生产中并使得对土地的使用和租佃关系变得更加精细,使合作性的劳动力安排变得更加复杂。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中引用农业内卷化概念时,引入了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详见刘世定、邱泽奇《“内卷化”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5期。

[85] 许嘉猷:《社会阶层化与社会流动》,三民书局,1986,第4页。

[86] 张江华:《工分制下的劳动激励与集体行动的效率》,《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87] 据《盱眙县新湾社的生产和社员生活情况的初步调查》(盱眙县档案馆105-7)记载:社员做一天半到两天,才抵上单干时做一天的活。单干时晚上拔秧白天栽,现在拔栽分开,有时拔一天还不够一天栽的。过去耕田,天麻麻亮就下田,现在太阳出才下田。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分析道:在退社自由被取消后,窝挤在作为一个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内,农民用种种特殊方式来表明自己的抗议,如“工分挂帅”(社员在生产劳动中只顾拿工分,不顾劳动质量的现象)、“搭便车”(自己偷懒却与他人拿一样的工分)、损公利私、追求体制外收入(外出务工或其他家庭收入)等。

[88] 〔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杜蒲、李玉玲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第279页。

[89] 见费孝通为陈先义、陈瑞跃所著《中国有个南街村》一书写的序言第2页。该书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

[9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第65页。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91]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第462~463页;转引自刘凌峰《“虚君共和”与毛泽东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思想》,《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92]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第808页。

[93] 《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第274页。当时黄克诚任湖南省委书记。

[9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第809页。

[95]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1页。

[96]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1页。

[97]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53页。

[9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册,第823页。

[99] 毛泽东于1964年6月6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宋永毅:《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碟,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2。

[100] 韩钢:《李富春与三五计划的编制》,《中共党史资料》第74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第180、186页。转引自任志江《毛泽东“虚君共和”构想探析》,《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第5期。

[101] 毛泽东1966年3月20日在杭州会议上的讲话。

[102] 《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486页。

[103]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页。

[104] 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3月9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68页。

[105] 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3月9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66页。

[106] 《刘少奇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1,第444~446页。刘少奇在1962年3月12~13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说:这只是我们这里的讨论,毛主席不在北京,我们要立即向他汇报。主席同意,文件就下发,主席不同意,回来再议(邓力群《我为少奇同志说些话》,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第26页)。该会议讨论和通过中央批转陈云、李富春、李先念在国务院扩大会议上讲话的批语等文件。

[107] 郑谦、韦金:《毛泽东之路》(晚年岁月1956~1976年),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第1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