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25年曲折发展历程[1]
一 城市化主体形态的理论思考
什么是城市化?城市化、城镇化、都市化只是译法上的差别,本质是上乡村城市化。基本含义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过程。广义上理解,它包括乡村人口的城市化;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居住方式的城市化;产业转变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过程;城市文明向农村地区扩散和传播的过程,也是人口素质整体提高的过程。综合来说,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综合体现,是乡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统一。
世界城市化起步于18世纪的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实现了由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生产的飞跃,人类社会开始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乡村时代向城市化时代的转变。
世界城市化的产生和发展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特点,但也具有共同的规律性,呈现由初级阶段(城市化率为30%以下)到中期阶段(城市化率为30%~70%),再到高级阶段(城市化率为70%以上)上升的过程。其共同的规律性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经济发展与城市化互促共进的规律性
经济发展是城市化的动力和基础,城市化又促进和带动经济的发展,两者是互动共进的。
2.产业结构演进与城市化发展的规律性
城市化的实质是由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过程。表现在生产方式上就是产业结构大规模的调整,即农业比重下降。工业和服务业比重上升。因此,产业结构的变动必然体现为城市化的变动。城市化初级阶段,工业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但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城市化中期阶段是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工业仍然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或第一动力,经济结构以工业为主,服务业的比重迅速上升,成为城市化的后续动力;城市化高级阶段,服务经济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但工业并不是被代替,而是高技术化和深加工化,工业产值仍然不断增长,工业产值高于农业产值增长速度,但低于服务业增长速度。
3.城市空间形态变化与城市化发展阶段的规律性
在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城市的数量、密度及其相互联系都有很大不同,城市空间形态或分布的变化必然也反映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城市化初级阶段,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呈散点状分布;中前期阶段,城市沿交通轴线发展迅速,呈线状分布,并在地理区位优越的区域,出现城市群的雏形;中后期阶段,城市由线向面扩散,大城市化趋势显著,以交通网络为依托,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规模不等、职能不同和有着密切的经济社会联系的城市群体;后期阶段,城市呈密集的“网”状连绵分布,城乡融合形成城市化地区。
可见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城市群体形成的过程。当然,由于受到地理区位、资源、交通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在区位较优、交通便利、地势平坦的区域将首先出现人口和经济的聚集点——城市,并随着由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交通网的形成和经济的发展,由点到线及面形成网状的城市群体——高度城市化的区域,也就是人口和经济高度聚集的区域。而那些资源条件差的地区,如山区和沙漠地带等人口分散的地区,仍需发挥散点状分布的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所以,城市化的主体形态是城市群。大都市或大城市带、都市或城市圈,都是由城市群体组成的,这是其共性。区别是城市群体在空间分布上的规模大小及形态结构的差异。沿一条或多条交通轴线分布的巨型的由多中心、多等级、多职能城市群体构成的高度城市化区域,一般称作城市带。以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为核心,向周边城镇呈圈状辐射形成的城市群体空间结构的城市化区域,一般称作城市圈。城市圈实际上并不是同心圆状的,它可能是近似椭圆状、扁圆状或方块状的,因区情的差异而不同。笔者同意城市圈是巨型城市带基本单元的观点,不同意把各种结构不同、规模有别的城市群体均统一为“圈”的概念;也不同意把“带”“圈”“群”并列并赋予其不同的概念和内涵的观点。
二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一体化的提出和初步试验
城市群,我认为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二重属性:从地理层面说,它是城市空间分布的自然形态;从社会层面说,它是人口和经济的聚集地。同时,群体城市之间由于地理位置接近,区域的商品经济发达,客观上存在着商品、物资、资金、技术、人口、信息的相互流动和相互吸引。城市的功能就是在城市之间和城市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中实现的。因此,城市群体之间客观上存在着经济一体化的趋向[2]。
从经济的角度与决策建议的层面,提出把长沙、株洲、湘潭联结为一体,形成湖南省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这个重大战略性问题,是在1982年12月。
1982年,经中央批准创办的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已经启动和兴起,第一个改革开放的浪潮开始从南海而来。湖南怎么办?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性是以城市为中心,以交通要道为依托,由点到线及面,逐步形成网络,从而从不发达走向发达。湖南却没有一个如广州、武汉或重庆那样大型、特大型的经济中心城市,最大的城市是省会长沙,但从其综合经济实力来说,当时在全国城市排位到了30位之后,从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带动而言处于弱势。但是,湖南有一个稀缺的城市资源,这就是长株潭城市群。三市不仅相距很近,且呈“品”字形分布,在空间上相互交叠,从历史和现实看,都有着不可分割的经济和社会联系,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综合体。如果三市整合,实行一体化发展,就可以形成能够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在城市经济功能上由分力转化为合力,由弱势转为强势。根据这种思考,1982年12月,我在湖南省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把长沙、株洲、湘潭从经济上联结起来,逐步形成湖南省的综合经济中心,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这一“建议”立即得到许多与会代表的赞同,反响十分强烈。当时,虽然还没有形成可操作的具体方案,但基本构想是十分明确的:方式是“三市经济联结”,即经济一体化;目标是构建“湖南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即经济增长极;目的是“通过各种渠道,发挥工业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情报中心和服务中心等综合功能的作用”,带动全省城乡商品经济发展,促进“四化”建设[3]。
会后这项“建议”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1983年9月,“建议”者把它具体化为《城市及经济区——长株潭区域经济研究》,列入由国家体改委承担的国家“六五”重点课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专项研究课题和湖南省软科学重点课题。
1983年冬天和1984年春、夏季,我和课题组的同事用了4个多月的时间,先后深入长、株、潭三市的主要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在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向中共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提出了决策建议性的总体和专项的实施方案。
1984年11月10日,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了常委会议,听取了我执笔撰写的《关于建立长株潭经济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这项“建议是可行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并形成了《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纪要(第66次)》,题目是《关于建立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经济区的问题》(以下简称“纪要”),议定了以下几点内容。
(1)建立长株潭经济区,可以通过联合和发展规划,取长补短,发挥综合经济技术优势,对内增强内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力。同时把三市建设成为湖南多功能的综合经济中心,对于带动全省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湖南省“四化”建设,关系极大,因而要把建立和搞好长株潭经济区作为振兴湖南经济的战略重点,省直各部门都要给予好评。
(2)要从长远着眼,近期见效着手,立足开发,要面向全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又要从近期见效快、收效大的经济技术联合和开发的项目入手,边规划边行动;要勇于探索,敢于改革,扎实工作,开拓前进,探索出一条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新路子。
(3)建立长株潭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4)建立长株潭经济开发协调会议制度。
“纪要”强调:“要根据三市的特点,制定经济区的总体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三市可根据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技术的地方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要”还明确肯定了“方案”对其性质的界定,“即它不是一级行政层次,而是打破行政区划,把横向的经济联系用网络联结起来的经济联合体”。
1984年12月,组成了由省计委协作处和三市计委与课题组各抽调两人参加日常工作的长株潭规划办公室,办公室在分管副省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协调工作。
1985年1月24日,在时任副省长陈邦柱的主持下,召开了有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第一次三市市长联席会议,标志着长株潭经济区的建设,即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步入“方案”实施和实践探索的阶段,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当时,在我国既没有比较完整的关于城市群理论的著述,也没有“先行者”可以借鉴,只能边实践边探索,探索与实践结合,“摸着石头过河”。
从1985年1月至1986年6月,在省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先后召开了三次三市市长联席会议。为贯彻“联席会议”的决定,三市先后有机械、城建、金融、邮电、商业、交通等12个部门,就行业发展的联合和开发举行了协调会议。根据省委“纪要”的精神,启动工作着重抓了包括城市合理布局、组建企业集团和银团贷款、金融改革和有关电信、供电、供气、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址、环境治理等十大工程,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在我国首次实现了银行结算票据异地的直接交换和建立同业资金拆借市场,突破了纵向封闭的资金管理体制;二是推动了跨行政区企业集团的组建和我国首次异地银团贷款的支持;三是制定了实现三市电话同城和与全国三十多个城市的电话直拨工程建设计划,并筹集了第一期建设资金;四是从长株潭城市总体合理布局的高度,逐步研究了三市城市规划的修改意见,并进行了综合论证;五是在三市结合部联合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选址工作,提出了三个不同的方案,并进行了初步比较论证。同时,在解决三市的煤气供应问题上,就分建与合建进行了比较测算,并提出可节约1亿多元资金合建的初步设想;还有合作治理环境,特别是对湘江严重污染的治理进行了磋商。根据省委的决定,在“方案”实施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不仅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且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经济区、经济共同体是经济一体化的综合形式。由于长株潭一体化,是我国第一内陆省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这种以城市为中心和依托建立经济区的思路,当时在全国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新华社提供给中央领导的参阅件《国内动态清样》中,1984年7月15日以《经济专家张萍建议建立长株潭经济区》为题,出了专期。1984年5月14日《世界经济导报》,以《内陆省第一个省内经济区——长株潭经济区规划前期工作已展开》为题,向国内外做了报道。1986年5月19日,该报又以《长株潭经济区正在开步走》为题,做了跟踪报道。1985年1月22日《中国日报》(英文版)、1985年1月19日新华社主办的《经济参考》、1985年1月21日《经济学周报》、1985年1月23日《湖南日报》、1984年9月4日《富民周报》、1986年5月11日《长江开发报》等报刊也先后作了报道或发表评论。1986年5月,日本国土研究中心干事长平田干郎来华考察,从东北到上海、从南京再到长沙,就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研究进行了考察,他认为这项研究“探索出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新路子”,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86年10月,北京市10个政府部门组团来湘考察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的问题,之后,参考我们的“方案”,建立以北京为中心,包括河北省的廊坊、张家口、承德等市的环京经济协作区,即北京经济圈。
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对于这种“试验”也从理论、制度和机制上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城市经济联合体”,即“城市经济共同体”和“一体化”的概念。我认为:“城市群体是城市经济联合体形成的基础,城市经济联合体是发挥城市作用,健全和完善城市群体功能系统的组织形式。”并对它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作了如下概括[4]。
(1)它是由城市相互封锁、自成体系发展的体制模式,逐步转变为在发挥各自特色基础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发展的新体制模式,是我国今后经济体制模式的重要构成部分。
(2)它是一种通过网络系统联结起来的逐步走向一体化的区域性的经济体系,是能够使各个成员获得优化经济效益的城市经济共同体。
(3)它不是一级行政的层次,而是打破行政区划,因而各个成员之间、联合体同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的处理,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而是要计划指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运用市场机制为主,运用经济手段为主。
然而,1985年召开的中共湖南省第五次党代会和1986年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一些代表提出不同意见,认为“长株潭是湖南经济最发达的区域,还作为战略重点,这太不公平了”等。由于这种不同认识和意见的影响,从1986年冬开始,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就难以开展。1987年5月,我向省政府提出辞去长株潭规划办公室兼职负责人的报告,7月政府批准,工作移交给省政府协作办公室。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也就停顿下来。
1991年,省国土局规划处利用国家计委提倡编制区域性国土规划的契机,提出了长株潭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获得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和省政府的同意与批准。1992年,组成了以省政府有关领导为组长的长株潭区域规划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辑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努力,1993年完成了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这项规划具有较强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把长株潭区域作为重点区域的开发工作推向了规划的编制阶段。但由于“规划”是按照国土规划的要求编制的,着眼于区域的“国土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虽然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不可能、也没有把培育和建设湖南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作为中心,也没能解决规划实施的主体问题,因而规划虽编制了,但未能落实。
长株潭经济区的建立和实施探索虽然只有两年多时间,但是它的实践探索以及1992~1993年所完成的区域规划的编制均做了大量的工作,可以说是中国内陆省第一个区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初步试验,加之它在国内外所产生的重大社会影响,应该说为1997年新形势下提出经济一体化与总体规划启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 总体规划启动,边规划边实践
1995年10月召开的湖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地区作为湖南省优先发展的区域带,率先缩小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别,省会长沙应作为重中之重,更快发展,建成这一区域带的政治、经济、文化、通信、金融、商业、科技、人才、信息中心,即“一点一线”战略。
也就是在这次会议期间,时任中共湘潭市委书记陈叔红基于对当代国内外大环境、大市场的分析,从湘潭发展看湖南经济走势出发,认为湖南经济的发展,从区域经济的角度说,关键是要充分发挥长株潭这个城市群体的带动作用,做好长株潭一体化这篇大文章。这种分析得到了时任长沙市书记秦光荣、株洲市委书记程兴汉的极力赞同。三市市委书记商定重提长株潭,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做进一步的探讨和实质性的推动。
经过一年的酝酿和筹备,1996年11月,中共长株潭三市市委、市政府和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在株洲市召开了“长株潭经济区发展研讨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三市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实际工作者、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86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文选德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克英为会议做了总结发言。这次会议引起省委决策者的重视,1997年3月30日,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有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长株潭座谈会”。
会议提出加快发展优先区域带,只靠长沙这一点还不够,要从经济的角度放大这一点,以长沙为中心,进一步突出长株潭城市群的作用,把长株潭建成湖南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1998年,成立了以时任省委副书记储波为组长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并确定按照“总体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的思路和方针,省计委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编制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交通、电力、金融、信息和环保等五个网络规划。
1999年2月,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和时任省长储波主持召开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专题座谈会,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了已编制完成的“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五同”规划,并决定付诸设施。在振兴湖南经济的区域发展战略重点,构建能够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中心或增长极这一重大问题上,经历了由1984年一点——长株潭;到1992年的“五区一廊”,即建设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五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沿京广线形成一条高新技术产业走廊;到1995年的“一点一线”,一点即把省会长沙市作为重中之重建成这一区域带的多功能综合中心;再到1997年的“把一点放大”,由长沙市放大为长株潭城市群。经历了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曲折探索过程,终于在把长株潭城市群构建成湖南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这一重大战略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更高的基础和更大的规模上重新启动。
1997~2005年的8年多时间里,在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特别是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坚持不懈地边规划、边实践,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展势头令人鼓舞。其主要成就可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在编制并实施长株潭交通、电力、信息、金融和环境五个网络规划的同时,2000年,世界银行把长株潭作为中国首批城市发展战略研究(GPS)的两个城市群之一,启动GPS研究。之后又相继编制了湘江生态经济带概念性规划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岳麓山大学城规划、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以及2004~2010年长株潭老工业基地改造规划纲要,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8月完成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即区域的总体规划和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基本形成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区域的规划体系框架,为当时和之后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具有权威性的指导纲领性的科学依据。
第二,五个网络建设较快先行。按照网络规划,相继先行建设共享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方面,主要是构筑快速便捷、立体交叉的交通网络。对外已形成6大出口,内部高速公路相连,大外环线已显雏形,市际交通正在向公交化方向发展。电力方面,建成了三市550千伏环网、220千伏环网构架,所辖12个县(市)农网改造全部完成。信息方面,已建成覆盖三市各个县(市)、乡(镇)以光缆为主、数字微波为辅的纵横交错和立体交叉的传输网络,电子政务、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远程教育等各项信息化重大工程,均由三市起步向全省推广。移动通信同城化的目标已经实现。金融方面,建成一体化的存取款体系,居民储蓄实现通存通兑;一体化的支付与资金结算体系,实现同城交换;一体化的“贷款证”管理系统,实现金融机构贷款信息资源共享,金融同城重点目标基本完成。环保方面,三市统一治污取得新进展,各个治污项目相继竣工,还加大了扬尘污染防治力度。目前,三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已达97%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稳中有升。长株潭城市群已初步形成交通同环、电力同网、信息同享、金融同城、环境同治的基本格局,为推进经济一体化构筑了坚实的基础平台。同时,还建立了重大建设项目库,一批重大项目正在相继动工建设。
第三,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按照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在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三市产业分工已显雏形。长沙以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生物制药为主,株洲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色冶金、基础化工为主,产值占当地规模工业的比重都在70%以上。同时,围绕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培育了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了产业集群,出现了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态势。同时,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及商贸旅游业。
第四,城市空间布局拓展创新。三市积极呼应经济一体化,运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改变过去“单中心”和“摊大饼”式的发展思路,构建起有利于区域集约式发展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长沙形成了一主(河东主城区)、两次(河西新城和河东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等组团式发展布局。特别是积极向株潭方向的南向拓展。规划和正在建设的天心生态新城区,西临湘江,东靠韶山路,南接暮云镇,面积约55平方千米。其道路网络、房屋建筑、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省政府、天心区政府等一批单位已迁入新城,一个新的行政文化、商务与商贸中心,正在形成。株洲在河西向湘潭方向拓展。天台—粟西组团,规划建设成13平方千米的新城区。同时,沿长株潭高速,发展龙头铺镇,北上与长沙对接。湘潭在河东则向北边长沙方向拓展。沿江开辟的新城区规划建设为20平方千米。同时,东向加快易俗河发展。改造天易高速湘潭段,与株洲对接。株潭两市将新城区建设成行政、文化、商贸中心,两市政府等许多单位已先后迁入新城。三市城区距离已大为缩短,城市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第五,“一带一城”建设有目共睹。湘江纵贯长株潭,系三市的母亲河。两岸和江中秀美的自然风光和众多的人文景观,是三市共享的重要资源。按照规划建设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北起长沙月亮岛,绵延128千米,有100多座山峦,15个洲岛,连接3个城市和12个小城镇,是湘江的黄金水域。要把这条连接三市经济一体化的天然纽带,建设成为一条可与欧洲莱茵河、多瑙河相媲美的集景观道路、防洪堤岸、旅游观光、园林绿化、高新科技、高尚住宅、特色城镇的带状生态经济综合体。以湘江发展为主轴,在三市沿江相向地域布局的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均已全面开工,大都初具规模交付使用。湘江长沙城区段东岸的湘江大道和西岸的潇湘大道,建成了美丽壮观的城市防洪景观大道,使湘江两岸成为一道亮丽的风光带,为城区增光添彩,游人如织,交口称誉。湘江株潭两市城区段的建设也已动工,三市正在朝相向地段推进。岳麓山大学城已开发建设,规划建成集名山、名水、名洲、名院于一体,融千年学府与当代文明于一身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城。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虽取得很大进展,但在实际运作中,遇到的制约瓶颈,依然是行政体制分割,难以突破现有利益格局。不仅在交通、国土、物价、城建、城管、房地产、工商管理等方面,也出现无序竞争等不良现象,严重制约经济一体化更好、更快的发展,急需采取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加以解决。
四 全面推进与外延拓展
2005年8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湘政发[2005]16号文件下发,要求长株潭三市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这标志着总体规划启动阶段的结束,从2006年即“十一五”开始,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全面推进,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经济一体化新阶段,从时间上来说可定为10年。据预期,这10年,长株潭区域的发展,将会全面实现小康,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率先在中部崛起;建成城市共同体,实现经济运行同城化和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6年,长株潭三市实现GDP占全省37.7%,增长14%,高出全省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47.6%;社会消费零售额占全省42.5%;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38.2%;利用外资占全省61%,出口占全省73.3%,湖南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的功能初步形成。为了全面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又好又快的发展,《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提出新时期要着重推进“六个一体化”,即区域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社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原“交通同环、电力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的“五同”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提出了“新五同”建设,即“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长株潭公交一体化规划的18条线路,于2007年1月26日已先开通了6条,2007年2月6日,长潭西高速建成开通,长株高速开工建设,三市大外环已接近完成。在“环境同治”规划的基础上,又制定《长株潭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规定》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由省政府发文实施,并在省环保局组建了专事三市环保监测的执法支队,强化了三市环境执法。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在经济一体化的法制建设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数十个基础设施和产业一体化的重大工程项目均已开工启动,全面推进的态势强劲,成效显著。
随着长株潭城市经济区对内聚集力增强,对外辐射力扩大,必然相应形成一个更大规模的大都市经济圈或城市群、城市带。早在1988年1月,为应对广东优先综合改革开放对湖南带来的冲击和机遇,我们在对广东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向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呈送了考察报告,提出了系列对策建议,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从湖南省的经济全局上说,应逐步形成以长株潭为重心,以衡阳、郴州和岳阳为南北两翼,为南连广州、广东,北连武汉、湖北的接力站,形成京广和湘江流域城市开放带”[5],即“3+3”城市开放经济带,以开放促开发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2003年12月,秦尊文《长江中游经济区建立与发展》一文中提出:“在继续抓好长株潭一体化的同时,要以此为突破口,使岳阳、益阳和常德与长株潭整体推进,建立湘东北城市群”[6]的建议。影响较广的是受国家发改委规划司的委托,由中国宏观经济学会课题组于2004年5月完成的《到2030年中国空间结构问题》的研究报告,并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发布。该报告提出“到2030年建立20个大都市圈的设想”,其中长沙都市圈是以长沙为中心,包括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常德、益阳、娄底和江西省的萍乡8市,将湖南的岳阳划入武汉都市圈。2005年9月完成的《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中提出:“加快三市对接地区道路网络建设,形成以长沙为核心,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中心,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等周边城市为区域协作范围的一小时经济圈。”2005年12月完成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也提出了类似的目标,“十一”期间要“形成以长株潭城市群为中心,辐射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等周边城市的一小时经济圈。”2007年1月上旬,“湖南城市蓝皮书”课题组[7]在呈送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湖南省城镇化发展战略报告》中,进一步提出“构建城市群,是解决湖南目前大城市不大的一个重要战略。通过实施城市群战略,以长沙、株洲、湘潭城区为基础构建长株潭都市区,从而形成具有省际或全国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再以此为基础构建包括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在内,能够一小时通勤的大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议,得到中共湖南省委张春贤书记等省领导的肯定。2006年5月10日,张春贤书记在“抓住中部崛起机遇,加速推进湖南新型工业化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启动长株潭为中心的‘3+5’城市群建设研究,即以长株潭为中心、一个半小时通勤为前赴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城市群建设。”并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启动研究”。同时,将加快以长株潭为中心“3+5”城市群的建设,写入2006年11月8日召开的中共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
长株潭城市群由其核心“3”拓展为“3+5”,2005年,城市群的面积为9.69万平方千米,占全省的45.74%;人口4025.63万,占全省的59.8%;GDP 4876.65亿元,占全省的75.30%;人均GDP 1211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6倍,较大地提升了城市群的规模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五 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长株潭区域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也是湖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把长株潭区域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支持的战略层面,经过近两年的酝酿,2006年6月,正式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以建设“两型”社会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申请。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发文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大力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国家促进东、中部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这是长株潭的发展,也是湖南富民强省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2007年12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布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张春贤书记、周强省长作了重要讲话。12月16日,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长周强发布了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闻,并接受了记者的现场提问。省发改委主任陈叔红和长沙市市长张剑飞、株洲市代市长陈君文、湘潭市市长余爱国也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做了回答。
同时,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基本思路,启动了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12个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以及《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提升修编工作,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建设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实现了从经济区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性跨越。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报告(2008)——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研究》,[8]主要是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策做了系统的研究,为建设“两型”社会制定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提供基础,同时兼顾“3+5”城市群的战略研究。
[1] 原为《长株潭城市蓝皮书(2008)》代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 张萍:《城市经济联合体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日报》1986年3月15日。
[3] 《张萍委员提出三点建议》,《湖南日报》1982年12月30日。
[4] 张萍:《我国城市经济联合体的探讨》,载张萍主编《经济区:理论与应用》,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5] 考察报告的对策部分,以《适应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湖南对策》发表于《湖南城市金融》1988年第1期。
[6] 《江汉论坛》2003年第12期。
[7] 课题负责人:童中贤、韩未名;执笔人:童中贤、韩未名、余小平、屈莉萍。
[8]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