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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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周友山〔1〕

所谕岂不是〔2〕,第各人各自有过活物件。以酒为乐者,以酒为生,如某是也〔3〕。以色为乐者,以色为命,如某是也。至如种种,或以博弈〔4〕,或以妻子,或以功业,或以文章,或以富贵,随其一件,皆可度日。独余不知何说,专以良友为生。故有之则乐,舍之则忧,甚者驰神于数千里之外〔5〕。明知不可必得,而神思奔逸〔6〕,不可得而制也〔7〕。此岂非天之所独苦耶!

无念已往南京〔8〕,庵中甚清气〔9〕。楚侗回〔10〕,虽不曾相会,然觉有动移处〔11〕,所憾不得细细商榷一番。彼此俱老矣,县中一月间报赴阎王之召者遂至四五人〔12〕,年皆未满五十,令我惊忧,又不免重为楚侗老子忧也〔13〕。盖今之道学,亦未有胜似楚侗老者。叔台想必过家〔14〕,过家必到旧县,则得相聚也。

注释

〔1〕本文于万历十九年(1591)写于麻城。《李温陵集》卷二此文开头有:“刘玉屏回,颇有夔府面得以甘口,但无多耳。”  周友山:即周思敬(?~1597),字子礼,号友山,麻城(今湖北麻城)人。周思久(柳塘)之弟。隆庆二年(1568)进士,曾官工部主事、户部侍郎等。李贽好友,与耿定向也有交往。著有《周友山集》。《湖北通志》卷一三六,《黄州府志》卷一四、卷二〇,《麻城县志》康熙版卷七、乾隆版卷一六、光绪版卷一九、民国版《前编》卷九等有传。  耿定向于万历十八年(1590)春三月回到黄安,六月,看到李贽公开印行的《焚书》,极为恼火,说是“闻谤”,即将此前与李贽论战的信捡出,并写了一封《求儆》的公开信,同时,让其弟子蔡毅中(字弘甫)作序,向李贽展开攻击。而后,又勾结官府,驱逐李贽。耿、李之间的学术论战,至此发展到政治的迫害。据本信“叔台想必过家,过家必到旧县,则得相聚也。”可知此信应写于万历十九年耿定力将回黄安之时。信中李贽表示了“专以良友为生”的人生志趣,以至“有之则乐,舍之则忧,甚者驰神于数千里之外”,其情实为感人。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他觉到耿定向的态度有所转变时,也不由地产生了对过去二人之交的怀念。这虽然表现出李贽不能超越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正确认识他与耿定向论战的实质,却也是他一贯特别看重友情的自然流露。

〔2〕所谕:指来信所讲的道理。

〔3〕某:某人,因回避而不直书其名。下文“某”同。

〔4〕博弈(yì):下棋。博,局戏(弈棋之类的游戏),一方六棋,双方共十二棋的一种下棋游戏。弈,围棋。

〔5〕神:心神。

〔6〕神思奔逸:心神奔驰。

〔7〕制:控制。

〔8〕无念:名深有(1544~1627),俗姓熊,麻城(今湖北麻城)人。龙潭湖佛院守院僧,僧号无念,曾为周思久礼请李贽居芝佛院。后入黄蘗山(在河南商城),建法眼寺。著有《醒昏录》、《黄蘗无念复问》等。《麻城县志》康熙版卷八、光绪版卷二五、民国版《前编》卷一五,《五灯严统》卷一六,《五灯全书》卷一二〇等有传。

〔9〕庵中:指芝佛院。  清气:清静之意。

〔10〕楚侗:即耿定向,见《答耿中丞》注〔1〕。耿定向于万历十七年(1589)告老获准,万历十八年回到故里黄安。

〔11〕动移处:变动之处,指耿定向态度有所改变。

〔12〕县中:指麻城县中。

〔13〕重:甚,深。

〔14〕叔台:即耿定力(1541~?),字子健,号叔台,又叫叔子,耿定向之弟。隆庆五年(1571)进士。后官至右佥都御史、南京兵部侍郎,卒赠户部尚书。《澹园集》卷三三,《明史》卷二二一,《明史稿》卷二〇七,《黄州府志》卷一四、卷一九,《麻城县志》康熙版卷七、乾隆版卷一五、民国版《前编》卷九等有传。万历十九年,耿定力升任河南布政司左参政,分守河北道(《河南通志》卷三一《职官》二),回过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