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新移民的公民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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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综合来说,从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学者们将这一群体冠以多种称谓,并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从公民权角度进行研究的也不少,但将城市化进程中的转移到城市并打算定居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看做“城市新移民”,运用移民相关理论,并从政治学角度引进西方公民权理论进行分析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由于各国国情及面临的时代背景不同,在有关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虽有着相似之处,但均有着各自不同的典型特征,我国的这一问题更是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在西方,与此相类似的研究并不多,但与此相关的研究可谓硕果累累,尤其是有关公民权理论方面的研究更是纷繁复杂。

1.2.1 国内研究现状

由于国内学者对“citizenship”一词的译法不同,很难断定这一重要政治学概念具体引入我国学术界的具体时间。文献检索显示,2000年至今,国内学者对公民权理论的研究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研究领域相对狭窄,研究队伍比较薄弱,研究成果大部分是引介西方学者的观点,翻译西方学者的著作。这方面的代表作品主要有褚松燕的《个体与共同体》[21]、《论公民资格的构成》[22],宋建丽的《公民资格理念初探》[23]

目前来看,国内对于公民权这一纯西方学术语言的概念仅停留在引介阶段,也有学者尝试公民权理论本土化,如欧阳景根的《建构中国的公民身份理论:作为一种内化伦理的积极公民身份的建设》[24]。总体来看,有关公民权理论用于解释中国问题的学术成果主要集中在一般性、规范性的建议上,真正深入中国现实政治生活及社会管理过程中公民权的实现及存在问题的实证研究还没有引起学界的充分关注。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农民工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学者们纷纷从不同视角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多方面的细致研究,可谓纷繁杂陈。

综合来看,学者们多数采用社会学研究方法,选取某个农民工集中的城市为对象,选取其中的样本分析农民工存在的一系列生存问题,成果形式多为调查报告。如国务院[25]、全国总工会[26]以及各地区[27]通过实地调研得出的各地农民工调查报告。

除此之外,有学者从身份视角对农民工群体展开研究。这主要包括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赋予城市农民工以国民待遇。其中,毕正华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原则。当前农民工面临严重的国民待遇缺失和不公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公正解决农民工国民待遇。”[28]王春光也从社会公正的视角,基于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益、教育和发展权益,指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给予农民工国民待遇,并分析提出了实现农民工国民待遇的“路线图”[29]。此外,王慧娟、孔令兵[30],杨喜梅[31],李松[32]都持此类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应由农民身份向产业工人身份转化。陆学艺认为,农民工问题本质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问题。他指出:“要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法,使农民工真正成为二、三产业的工人和职员,真正成为城市居民并融入城市社会。”[33]杨云善、时明德也认为,农民工身份转换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出路。转换的方式是由农民身份转变为产业工人身份[34]。安徽省社科联课题组的研究成果也认为:“城市农民工的户籍虽然在农村,但已从农民中分离出来,较大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社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正在向工人阶级转化,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35]

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是由农民身份向城市市民身份的转化。郑功成指出:“基于农民工是一个较长时期内的过渡现象,国家在解决农民工问题时就需要近期、中期与长期对策统筹考虑。近期解决的关键在于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中长期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确保让农民工平等融入城市、合理分享流入地发展成果和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即实现农民工市民化。”[36]刘传江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基于城乡劳动力两阶段转移的“中国路径”而提出的理论命题和现实课题[37]。邹树新认为,“农民工所有的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中所不可避免的现象,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逐渐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转变农民工的农民身份,给予其市民待遇”[38]。赵立新[39],胡平、赵俊怀[40]都持此类观点。

与此同时,学者们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多从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角度进行。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国内有关人口迁移与劳动力流动的研究近乎空白。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口迁移活动日趋频繁,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

最早研究该问题的主要代表有马侠[41]和李梦白[42]。关注的主要是劳动力的流动问题,研究内容多为一般性调查,处于感性阶段;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各种社会问题纷至沓来并且日益凸显。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大量的调查成果上:由中国农业银行资助的在1993年到1994年间,对我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600多个县中所选取的14343个个案进行的调查;由全国政协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于1994年对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8个县中28个村的调查;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资助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于1994年到1995年间对全国8省中的8个村庄的流动人口问题的研究[43];1996年以后学界开始从大型调查转移到深入研究过程,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研究成果,其中一些研究者还提出了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移民研究理论,主要代表有李培林[44]、蔡昉[45]、李汉林[46]等。

“移民”是当代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城市新移民作为国内“移民”研究的一个新领域,直接与之相关的成果并不多,与此相关的研究可谓数不胜数,大多源于对农民工的研究,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出现,他们有了在城市定居的基础,并希望融入城市生活。有的学者从空间生存角度展开研究,针对新移民从熟悉的旧环境进入陌生的新环境后的空间生存问题,学者们在研究讨论后形成一个基本共识:新移民对城市的适应本身就是一个生活世界的表现,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最大的表征莫过于生活结构和行动的转变。空间生存鲜明地体现在新移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空间生存的形态是文化、经济与社会结构再生产和社会化相互作用的结果[47]。还有的学者从城市新移民的资本续构角度出发,认为城市新移民在迁出地获得的人力资本到了迁入地之后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发挥作用,实际上是一种重新学习和适应调整的过程。城市新移民面临全新的工作环境,要想在新环境中发挥自身能力,接受一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极为必要。培训辅导的意义不仅在于使城市新移民重构新的人力资本,而且为他们原有的人力资本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充和延续的方式[48]。另外一些学者从风险保障方面展开研究,通过实证调研,对比分析本地市民、外地市民和农民工在劳动福利等方面获得上的差异状况以及建立城市新移民风险保障机制的障碍因素。还有学者认为对于长期在城市工作、有相对固定住所和工作的“城市新移民”,社会保障机制应该是通过规范的、系统的制度来保障他们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49]。此外,学者从政治参与、子女受教育、服务管理政策等方面对“城市新移民”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整体、系统的研究不多,多停留在对个别城市的调查所得来的经验研究基础上,仅仅集中在对具体现象的直观描述上,所得结果缺少理论概括,缺乏系统性。

目前来说,将从农村涌入城市并打算长期居住的剩余劳动力,看作城市新移民,并从政治学角度引入西方公民权理论的国内研究并不多见,系统性论述的成果更是少见,其中典型代表是俞可平的《新移民运动、公民身份与制度变迁——对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民工进城的一种政治学解释》,明确将进城的农民工视为新移民,把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农民流入城镇称为“新移民运动”,认为:“农民工进城是促使中国社会进行重大制度变迁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学术界不仅要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意义上,而且要从政治学的意义上,来认识这场新移民运动对中国社会变迁的深远意义。党和政府不但要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制定相应的农民工政策,而且要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推动民主法治的角度来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50]这为研究城市新移民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个别学者选取公民权中的具体权利进行了研究,如莫勇波的《论城市新移民话语权的实现》[51];另一些学者运用社会融合、社会认同分析方法对城市新移民问题展开论述,如张文宏[52]、童星[53]等;还有一些学者选取个别地区城市新移民作为研究对象,如文军的《制度、资本与网络:上海城市劳动力新移民的系统分析》[54],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国内移民理论,但目前而言,学界从政治学角度对城市新移民公民权问题具体展开论述,未能取得相对完善的研究成果。

从以上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学者一方面对于公民权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学界也开始尝试将纯西方的概念本土化,这是可喜的,对于当前转型期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大有裨益;另一方面学界对于城市新移民问题进行了多种有益的探索,对于本书的写作也提供了帮助。但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多数研究依然使用“农民工”这一称谓,始终未能跳出这一概念的限定,似乎凡是进城的农民都要从事工人职业,这样界定不符合当前城市新移民的特征;研究视角多从社会学、人口学角度出发,也有从政治学角度审视农民工问题的,但研究成果较少,且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实证研究方面,选取的样本多集中在个别地区,未能形成全国性的样本,不具有普遍意义;大多研究只是选取某一地区新移民展开调查研究,少有运用比较政治学的方法深入分析的文章;多数研究问题剖析得多,但对策欠缺可行性,或者仅仅只是停留在口号上,使得对该问题的研究显得苍白无力。

在新近的许多研究中,人们已不再热心于探讨与公民权相应的“应然”权利体系,而是直接着眼于公民权作为特定共同体的“成员资格”所包含的包容归属之意蕴,将公民权的实质理解为排斥[55]

1.2.2 国外研究现状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运用公民权理论研究中国城市新移民问题的并不多。较早从公民权视角系统考察解释我国农民工问题,并指出该群体为城市新移民的是美国学者苏黛瑞(Dorothy J.Solinger),在其著作《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农民流动者、国家和市场逻辑》中,苏黛瑞援引布莱恩·特纳(Bryan.S.Turner)的观点,认为公民权的根本特征在于排斥,因为它将权利和特权仅仅赋予那些特定共同体的成员[56]

西方对于公民权的研究则成果卓著。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真正明确提出“公民权”概念并形成系统的“公民权理论”,则始于T.H.马歇尔(Thomas Humphrey Marshall,1893—1981)。作为英国著名的“公民权理论权威”,马歇尔基于对英国的公民权发展历史的研究,提出了影响深远的马歇尔研究范式,集中体现在其代表作《公民权与社会阶级》中。“公民权”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这三个权利归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公民权利归于18世纪,政治权利归于19世纪,社会权利则归于20世纪[57]。马歇尔主要感兴趣于第三种类型的权利,即社会权利,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我尤其感兴趣于公民身份对社会平等所造成的影响”[58]。20世纪90年代,公民权研究开始作为一个新的领域而出现,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最明显体现在围绕这一领域而出现的一系列著作[59]和论文[60]中。

由于“农民工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现象,因此国外没有与此直接类似的研究,但国外学者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行了大量研究,最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配第于1690年在《政治算术》一书中所揭示的关于农业劳动力流入非农产业的内在动力在于比较利益的差异这一规律。到20世纪后,克拉克在配第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三次产业机构演进规律,揭示了一个国家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而变动,伴随着农业劳动力急剧下降,从事制造业的劳动力比重与经济增长同步,而服务业的劳动力比例则不断增长[61]

到了20世纪5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并由此出现了许多经典理论和分析模型,这些对于我国学者研究国内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有着重要理论价值。概括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起源于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G.Ravenstien)的推拉理论(push-pull theory),在其1889年发表的论文《人口迁移的规律》(the laws of migration)中,明确提出了人口迁移的七条规律,即短距离迁移为主、首先迁移到城市边缘地带、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特征在全国各地呈现出相似性、迁移伴随着补偿性的方向流动、长距离流动倾向于流入大城市、城市居民流动率较农村居民低、女性流动率较男性高。推拉理论认为,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迁移受农村内部推力和来自城市拉力两种力量同时作用的影响。推力因素包括农村偏低的收入水平、不合理的土地租佃制度以及农产品不利的交易条件等,拉力因素包括城市较高的收入水平、较好的生活环境以及相对较多的就业机会等。

第二种是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W.A.Lewis)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刘易斯于1954年发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62],创立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二元结构模式”。该理论可以说是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最为系统、最有价值的理论。其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发展中国家采用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模式才能从落后的农业国尽快地发展成为先进的工业化国家的问题。然而,刘易斯模型是建立在充分就业的假设基础上的,它不能够解释为什么在城市已存在大量失业人口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仍然继续向城市流动这一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事实。

第三种是拉尼斯(G. Ranis)—费景汉(John C.H.Fei)模式,由美国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美籍华人发展经济学家费景汉提出。作为刘易斯模型的继承者,两人1961年在联合发表的题为《经济发展理论》的论文中提出了“拉尼斯—费景汉”这一模型,1964年又在《劳动剩余经济的发展》著作中进一步扩展了该模型及其理论。从本质上来讲,该理论仍然是采用二元结构的分析方法,以刘易斯模型为出发点,区别在于前者同时考虑工农业部门的发展,明确其发展关系,认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产品增加是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前提。

第四种是托达罗(Todaro)人口流动模式。美国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在《欠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迁移与城市农业模型》等一系列文章中阐述了人口流动模式[63]。托达罗模型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引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变量,他所强调的是农民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和承受的成本。这样可以解释农民在城市存在高失业率的情况下仍选择做移民的原因,即移民决策是根据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而做出的,只要在城市中预期收入比在农村大,就会做出移民的决定。这对于解释我国的民工潮现象很有说服力。

第五种是舒尔茨的农业经济与人力资本理论。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非常重视农业,他强调:农业不仅对现代化有着重要贡献,而且农业本身也应该加入到现代化进程中去,形成了农业经济理论;他首先提出人力资本理论并对经济发展动力做出了全新的解释。他在长期的农业经济研究中发现:土地、劳力或资本存量的增加已经不再是促使美国农业产量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知识与技能的提高。与此同时,他发现工人工资大幅度增长中有一部分没有得到解释,并将这一部分归功于人力投资的结果。因此,舒尔茨在1960年提出人力资本学说,并提出中心论点:人力资源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远比物质资本的增加重要得多。舒尔茨的理论为我们引导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到了1980年以后,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少有产生影响力的理论。人们开始认识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就是农村经济结构变化的过程,以及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过程。研究视角开始转入对转移成本的社会影响等问题的论述。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就与公民权、城市新移民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定性和定量研究,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和模型,但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研究称谓不规范、政策建议针对性较弱、学科之间交叉渗透不足、缺乏动态性和比较性研究。特别是现有的移民研究,多关心移民的发生,而研究移民的后果及移民融合转型的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