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发明与创新的关系
发明与创新两个词在用法上有两个最为重要且明显的区别,它们可以表现出人们的前瞻性能有多远。以下是两个用例,它们对定义发明和创新的极端情况起了决定性作用:
●发明可以获得专利,而创新则不能。
●顾客购买创新的产品,而不是发明的产品。
用于鉴别和实施创新的商业过程很重要,因为从一个点子开始,把点子变成发明,最后再把发明变成创新这三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图1-1展示了点子、发明和创新这三个在高度和实现难度上都不断递增的平台。正确理解由某个点子和发明给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所带来的革新性的影响和价值十分重要。
发明是某些源自于点子的东西。举例来说,发明可以是一个全新的制造方法、一个新的产品特性,或是一个内部的业务流程。需要牢记的是,仅通过发明的定义并不能从根本上赋予其价值。发明往往具有某种潜在的价值,且因此被归为知识产权。但只有通过某种方法去实现它,发明才有可能被认为是创新。
即便某个发明被实现了,经过包装,投向市场,并且进行了推广,它可能仍然不是一个创新。至此,它仅仅是一个新产品、新方法或新特性而已。如果这个产品卖得不好或者不太被接受,那么这项发明就不具有成为真正创新的潜质。或许,它仅仅是受制于包装、市场或定价等其他因素,那么它仍保有成为创新的潜质。
只有当一个发明投放市场并被消费者所接受,并且消费者认为其具有某种实际的正面的革新性的价值后,人们才会意识到这个发明是一种“创新性”的产品。当消费者察觉到一定程度的革新性价值时,那个发明本身以及基于它的产品都会被打上“创新”的印记,于是混用发明和创新这两个词的现象就出现了。
如图1-2所示,有许多术语应用于发明向创新转化的过程。发明始于某些发现,诸如创造一种新技术、定义一种新方法、满足一种设想的需求等。一旦认为某个发现可能存在价值,发现者们就会利用发明来创造某种产品或是方法,从而获得知识产权、专利以及资产。
一旦赋予了某个发明“血肉”,使其成了有用的产品,就可以将其投入市场。正是经由市场运作,消费者才能了解原始的发现。消费者会如何去看待和使用这个产品,以及消费者随后做出怎样的评价,将决定它仅仅是能够和现有产品一争高下,还是能在创新性上更胜一筹。这可以归结为产品的革新性价值或革新性影响。换言之,这个新产品能够给消费者的生活或是商业活动带来多大改变?
那些不能真正产生革新性价值的新产品仅仅具有竞争性,在消费者看来,它们不会产生任何可以视为创新的东西。一个空有一副华丽外表而没有新功能的新型手机自然会被认为仅仅是个竞争者,这样的创新只能给现有的市场带来一些渐进性的价值。
一种新产品的引入,能够形成一个叫做“需求”的新兴市场,能够真正给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商业模式带来显著的革新性影响,就将它描述为分裂性创新。例如,Apple的iPhone和RIM的黑莓手机开创了智能手机市场。尽管传统手机还是市场的主流,但智能手机的一些特性对生活方式和节省时间方面产生的影响是革新性的。
在后续章节中,我们会就如何把发明转变为创新展开讨论。
像Bob那样思考
●我们是否确认过客户对创新性的理解是什么?
●我们如何定义产品的革新性价值?
●我们是否有了创新所必要的发明?
●我们是否正追求(对市场来说)是竞争性的、渐进性的或是分裂性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