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及其衍生现象(1)
李洪智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提要:今文字阶段的正规字体(隶书、楷书)与并行的变异字体(行书、草书)相互影响,在行、草书对正规字体的影响下,今文字阶段产生了大量的异写字,行、草书与此类异写字之间的关系复杂多样。不仅如此,基于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还存在着衍生新的异写字形的现象,值得关注的是类推衍生、直线衍生、发散衍生以及逆推衍生等四种方式。因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的异写字不过是为数众多的异写字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对其观察可以发现,异写字虽然纷繁复杂,并非无规律可循,揭示衍生现象是梳理异写字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值得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行书;草书;异写字;衍生
汉字进入今文字阶段,逐渐形成正规字体(八分、楷书)和相应的变异字体(行书、草书)的明确分野(2)。在并行发展的过程中,正规字体和变异字体必然相互影响,彼此都留下了这种影响的痕迹。就变异字体而言,它对八分、楷书所产生的影响,充分表现在笔形形态、笔顺、构件写法以及结体等诸多方面。而本文要强调的是,在变异字体的推动下产生的异写字及其衍生现象则是这种影响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
一、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及不同表现
按照王宁先生汉字构形学的观点,共时汉字之间的构形关系包括两种情况,即异构字与异写字。“形体结构不同,而音义都相同、记录同一个词、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的字,称作异构字。”(3)例如:“泪—淚”在造字思路上不同,“綫—線”的示音构件不同,“迹—跡”的表义构件不同,等等。“在同一体制下,记录同一个词,构形、构意相同,仅仅是写法不同的字样,称作异写字。”(4)举例来说,“朵”和“朶”二字没有构形、构意上的不同,只是写法略有区别,就是一对异写字。异构字与异写字的根本区别在于,每一组异构字的构意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别,而异写字虽然存在形体上的差异,但构意并没有改变。“从社会普及用字的角度上看,这是一种对全社会文化普遍交流不利的现象。”(5)但是,一直到楷书阶段,异写字都“屡禁不绝”。异写字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本文所讨论的由于受到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异写字就是其中之一。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行、草书是基于快速书写的实用目的而出现的,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保留构形理据显然不是优先考虑的,所以行、草书字形理据丧失严重,因此,尽管它与正规字体(隶、楷)字形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但仍较为复杂。换言之,由于形体简略,行、草书不可能与正规字体的构件一一对应,因此,下文我们经常采用“局部”一词,所谓“局部”包括构件、笔画组,甚至是笔形。
具体来说,因受到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的异写字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1 某行、草书字形局部正体化后被用来替换正规字体中相对应的那个局部,替换后的字形变成了原来字形的一个异写字。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正体化之后的构件并非规范汉字构件系统的一员,可以认为是一个新造构件(或称为记号构件)。例如:
“屈”的构件“出”在草书中写作“”,楷化后替换“出”,于是形成异写字“”(6)。
在隶草中(7),参与构字的“止”常常写为“”(8),如居延新简中“足”作“”,“起”作“”。这个写法正体化后广泛参与构形,不仅正字中有它影响过的痕迹(如“从止在舟上”的“前”上部的构件“止”变为“”就是典型的例子),而且由于它的参与,出现了大量的异写字。比如说“歳”在汉简八分书中有异写字“”。“楚”在隶书中有一个异写字“”,显然,其中部件“疋”的写法是受了隶草的影响,横画以下的部分实际就是基础部件“止”草书写法隶定后的写法。楷书中“足——”“是——”“定——”“徒——”“從——”,其中的“”都是部件“止”的行、草书写法楷化而成的,可视为隶书异写的延续。
“止”在楷书阶段的行、草书中常常写作“”,楷化后变为“止”的异写字“”,再参与到其他字的构形中去产生相应的异写字,如“正——”就是如此。
“竹字头”在行、草书中常常写作“”(与上文所述“止”在隶草中的写法形似),所以,“答”的行书字形为“”,于是“竹字头”写法楷化后形成异写字“”。同样原因,“符”有异写字“”。
“悉”行书作“”,可以看出,构件“釆”省略了上面的撇,变为“米”,“米”的行、草书写法楷化处理后写作“”,再参与构形,就出现了异写字“”。毛远明认为,此异写字形的产生,是“悉”的构件“釆”发生讹变,“上撇丢失”,变成“米”后,“下面的撇捺拉直成一横”的结果(9),由于没有认识到行、草书在其间的作用,这样的解释未免有失牵强。
《说文》:“御,使马也。从彳,从卸。”“卸,舍车解马也。从卪、止、午。”可见“卸”的左半部分原本在古文字中是“午”和“止”,到了楷书阶段已经不可切分,是汉字由古文字向今文字演变后笔势化的结果,可以看作是楷书字形的一个基础部件。“御”的行书字形为“”,中间的基础部件楷化之后,出现了异写字形“”。
“鶯”的草书字形为“”,上部两个“火”化为三点,于是产生异写字“鴬”。“營”的草书字形为“”,于是,形成异写字“営”,“螢”的异写字“蛍”的产生与此同理。
“與”的行书写法为“”,受此写法影响,“與”产生异写字“”,左上角的笔画组(由古文字手形演进而来)化为两竖。
“事”在行书中可以写作“”,中间的“口”写为两点(这是行、草书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此写法正体化后变为“亊”,成为“事”的一个异写字。
在隶草中,“走之底”常写作“”,此写法又往往被正体化为“”,于是“述”的写法“”就成了汉碑中的写法“”(《鲜于璜碑》)的一个异写字。尽管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汉碑中“走之底”大多写作《鲜于璜碑》“述”的样子,但是“”的写法在汉简正规字体中并不罕见。而且,这种写法沿袭到后世的碑刻中,如东晋《好大王碑》中“道”作“”,《爨宝子碑》中“邈”作“”都是如此。
1.2 因A字局部行、草书写法与正规字体中B字部件形似而直接改换。例如:
“摩”的草书写法为“”,其中的构件“林”草化后与“龷”形似,于是替换成“龷”产生异写字“”。
“工”参与合体字的构形时,其行、草书写法往往与“冫”形似,如“恐”行书写作“”就是如此,基于此,“鞏”产生了一个异写字——“”,基础构件“工”直接写为“冫”。
“横”的行书写法为“”,其中构件“木”的写法与“扌”形似,于是“横”产生了异写字“”。“構”的异写字“”以及“機”的异写字“”的产生都是同样的缘故。
“收”的隶草字形为“”,此字构件“丩”被正体化之后,隶书“收”产生了一个异写字“”,这个字形后来传承到楷书中,写作“”。
“整”的行书字形为“”,左上角的基础构件“束”写法与正规字体中的“牙”形似,于是“整”产生了异写字“”。
“釐”的草书写法为“”,构件“未”写法同样与正规字体中的“牙”形似,于是“釐”产生异写字“”。
“俊”行书写作“”,构件“夊”上面的两个短笔形由于中间有牵丝连带,看起来连成一横的样子,“夊”加上这一横,与“友”形近,于是形成异写字“”。
“氣”在行书中写作“”,其中构件“米”的写法与“未”相近,于是,产生异写字“”。
1.3 A 字的行、草书字形局部与B字的行、草书字形局部相同或形似而直接将正规字体A字局部改换为B字局部。
例如:
“止”的行、草书写法“”与“山”的行、草书写法“”(怀素《自叙帖》)几无区别,基于此,包含构件“止”的字常常将“止”改换为“山”,从而产生异写字,如“歳——嵗”“耻——”“歸——”“武——”等。
《正字通·水部》:“淂,今俗以淂为得。”“淂”实际是“得”的一个异写字,这个异写字形的来历与“得”的行书字形“”相关,其“双人旁”的写法与“氵”的行书写法形似,有了这样的前提,把“彳”直接改换为“氵”便可以理解了。再如“復”在北魏写本《贤愚经卷第二》中写作“”,隋代《宫人陈氏墓志》中作“”,同属此例。
“船”的草书字形为“”右侧构件的写法与“公”的草书写法“”一致,于是,产生异写字“舩”。同理,“沿”产生异写字“”,“鉛”产生异写字“鈆”。
“覆”的草书写法为“”,构件“覀”的写法与“雨字头”的草书写法一致(如“雲”作“”),于是,将构件“覀”改换为“雨”,从而出现异写字“”。
“蹔”的草书写法为“”,部件“足”的草书写法与“之”的草书写法混同,于是,直接将“足”更换为“之”,形成异写字“”。
“勞”的行书写法为“”,上部两个“火”的写法与“比”的行书写法“”形似,于是直接以“比”代替两个“火”而形成异写字“”。
1.4 某构件的行、草书写法发生变异后再正体化而产生异体字。与前述第一种情况不同的是,这种情况是构件在行、草书中的写法发生了变异之后又正体化的,而第一种情况则是直接将行、草书局部正体化。
东汉《史晨碑》中“觀”写作“”,《西狭颂》中“懽”写作“”,两个字的直接构件“雚”上部的“艹”为“亠”所取代,原因何在?除了草书的影响之外,别无他解。“草字头”在草书中本来写作“”,还可写作“”,如“”(獲)就是如此。但是,在快速书写过程中,横画上面的两个笔形很容易连起来,甚至变得很短促,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两种变异结果:其一,由“”省变为“”,将点独立出来再正体化之后就写作“亠”,所以,“觀”产生了异写字“”。同样原因,“莊”产生异写字“”;其二,由“”省变为“十”,如“”(落)就是如此。“寛”产生异写字“”就是这个原因。同理,“喜”有异写字“”,“善”有异写字“”,中间的“十”皆由“”省变而来。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出的由于受到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异写字的几种情况。总而言之,由于正规字体与变异字体相互影响的缘故,正规字体中的很多异写字都可以从行、草书中找到根源。而且,晋唐之际当楷书逐步趋于成熟的时候,出现了类似隶变期间那样的字形歧异纷呈的局面,应该说这种局面的出现同行、草书有着密切的联系。汉字繁多,有的字典收字数量庞大,其中很多都是异写字,受到行、草书影响而出现的异写字所占份额不低。
二、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衍生现象
前文说过,“止”在不同阶段的行、草书中写法不同,被正体化后形成异写字。比如说,“止”在隶草中的写法“”正体化之后参与构形,“從”产生了异写字“”。我们发现,这个产生异写字的过程并未停止,在这个字形基础上增加一个点,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异写字“”。同样,“定”因受行、草书影响而出现异写字“”,在此基础上将中间的横画改换为点,衍生出新的异写字“”。我们可以把这个产生新的异写字形的过程看作是基于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的连锁反应,也可称其为异写字的“衍生现象”。
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衍生现象非常复杂,本文只选择值得关注的四种情况加以论述:类推衍生、直线衍生、发散衍生、逆推衍生。
2.1 类推衍生。因受到行、草书的影响而产生异写字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常常呈现出系统性。某个部件出现异写,也会随之带到它所参与构形的其他合体字中去,从而出现类推衍生现象。例如:
“從”衍生出异写字“”,同一种情况的其他字也衍生出同一种类型的异写字,如“徒——”“起——”“趙——”等。
部件“止”改换为“山”形成异写字的现象极为普遍,如“此——”“徙——”“歷——”“路——”“蹤——”“齒——”“齡——”等都是如此。
这种类推充分说明,因受到行、草书影响而产生异写字,绝非孤立的、偶然的现象。
2.2 直线衍生。指的是衍生出的不同字形因相互关联而可以形成序列。例如:
“獦”的异写字“”右上角的部件“”是“艹”的草书写法楷化的结果。前文说过,“止”在隶草中的写法形似“”,于是“獦”衍生出右上角为“止”的异写字“”,“止”和“山”之间的关系前文已经交代过,于是又出现新的异写字“”。左上角的部件由原本的“艹”变为最后的“山”,跨度之大,令人匪夷所思,如果不能认识到行、草书在其间所起的作用的话,这个衍生过程只能生硬解释。
“御”因受到草书影响而形成异写字“”,中间构件是草书楷化的结果,在此基础上,中间部件加上一点,形成新的异写字“”(部件“亻”变为“彳”不属于本文讨论的对象),然后,因中间部件与“去”形似,又直接改换为“去”(与右侧部件合为“却”),又形成新的异写字“”。将这三个异写字串联起来,其间的衍生过程可得一目了然:
再如,楷书中含有构件“方”的字往往有从“扌”的异写字,如“族——”,这其实是经历了一个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衍生过程。“方”在草书里写作“”,最先可以楷化为“才”,因“才”与“扌”形近,于是有些从“方”的字便又衍生出从“扌”的异写字。如“於”的异写字“”就衍生出新的异写字“”。但衍生并未到此结束,因“扌”与“丬”形近,于是又衍生出“”,这显然是一个连锁反应。如果我们把这个过程看作是多米诺骨牌效应的话,那么推倒第一枚骨牌的外力无疑来自于行、草书。
在直线式衍生中,有一种颇为有趣的草化与正体化的递接现象。我们知道,部分草书字形由异写字草化而来,而非正字,如“趨”的草书字形“”是由异写字“趍”草化而来,“慚”的草书写法“”由其异写字“慙”草化而来。而有一些字并未到此为止,而是继续将草书字形的局部正体化后参与构形,从而产生新的异写字,即我们所说的递接现象。例如,由于受到草书的影响,“勸”产生了异写字“”,其草书字形“”即由此异写字草化而来,经过这次草化,左上角的局部变成了形如“六”的样子,正体化后再参与构形,衍生出新的异写字“”。
直线式衍生往往通过改换笔形或增减笔形来实现,而增减笔形的结果,有时会逐步改为另外一个形似构件。如“岱”衍生出“”,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横画后衍生出新的异写字“”,右侧变为“武”,原本“从山代声”的形声字经过衍生形成的异写字构形理据完全丧失。
2.3 发散衍生。即基于草书的影响而按不同方向各自衍生出新的异写字形。发散式衍生常常与直线式衍生交织在一起。例如上文讲到的“船”字因草书字形“”右侧构件的写法与“公”的草书写法“”一致,于是,产生异写字“舩”。其实,其右侧构件的草书写法与“工”的草书写法也形似,所以,产生异写字“舡”,由于这个异写字是沿另外一个方向而形成的,所以我们称其为发散式衍生。再如,上文提到“於”字异写字的直线式衍生,其中“”的写法又可以衍生出异写字“”,这就属于发散式的衍生了。另外,直线衍生的“御”字序列中,“”因右侧两个构件与“印”形似,于是衍生出新的异写字“”,同样属于发散式衍生。由此可以想见,如果把一个常用字的异写形体全部联系起来的话,会形成一个庞大的树形,当然,这棵树的枝杈之间也会相互纠缠,足见异写字之复杂。
2.4 逆推衍生。与前述因受到行、草书影响而产生异写字的第三种情况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将正规字体A字局部改换为B字局部。其实,有些异写字的形成并未到此为止。因为基于行、草书的影响已经在正规字体中这两个局部之间建立起关联,A不仅可以改换为B,B也可以反过来改换为A,从而衍生出新的异写字,这就是我们所谓的“逆推衍生”。例如:
前文说过,由于行、草书的作用,部件“止”常常为“山”所替换。基于此,部件“山”也常常为“止”所替换,从而衍生出异写字,形成“逆推衍生”。如“仙”草书楷化后出现异写字“”,由于右侧构件的写法与“止”的草书楷化字形相同,于是再进一步衍生出“”。同理,“岳”也形成了这样的逆推衍生序列:
再如,“垂”字早在汉隶中就已经有了下部形似“山”的写法,一直延续至楷书,作“”,于是衍生出异写字“”(同理,“埵”有异写字“”),再进一步衍生出异写字“”,下部明确写成了“止”。
前文也说过,部件“辵”的汉代草书写法可正体化为“”,其形态恰好与楷书的竖折笔形“”相似,于是我们在楷书中可以看到为数不少的把“”改写为“走之底”的字例。如“匪”作“”,“匠”作“”,“匹”作“”,“匣”作“”,等等。
早在汉代草书中,部件“寸”与“刂”就混同为“”,这一直持续到今草阶段,如含有构件“寸”的“(對)”“(封)”和含有构件“刂”的“(列)”“(利)”等。这直接导致了部件“寸”与“刂”经常互换而形成异写字。于是,“剋”有一个异写字为“尅”,“冠”也产生了一个异写字“”。
通常情况下,笔画组“亠”与“”在行、草书中写法一致,如“文”作“”,“午”作“”,这两个笔画组之间的联系就此建立起来。于是,“抗”出现异写字“”,“顏”出现异写字“”。在逆推衍生的作用下,“海”出现了异写字“”,“臨”出现异写字“”。
再如,构件“灬”在行、草书中往往写为一横,如“無”作“”,于是,“無”出现异写字“”。同理,“爲”产生异写字“”,“魯”产生异写字“”,“盡”产生异写字“”。“灬”由此与横画建立起关联,于是,横画有时可以逆推写为“灬”,从而衍生出异写字。如“極”写作“”就是如此。
以上就是四种基于行、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衍生方式。我们发现,受到行、草书影响下的不同局部又往往可以在同一个字中“排列组合”,从而衍生出更多的异写字,例如“權”的异写字“”“”“”“”等就是如此。
显而易见,受到行书的影响而滋生的异体大多都是异写字。但是,却有一小部分受到行、草书影响过的异体属于异构字。例如:
“奇”(从大,从可)的草书写法为“”,其中构件“大”的写法形如“七”,于是以“七”换“大”,形成异体字“”,可以将“七”看做声符,构形模式发生变化,属于异构字。
“風”(从虫,凡声)的草书写法为“”,中间部分与“云”的草书写法“”形近,于是更换为“云”,产生异写字“凨”。如果我们把其中的“云”看做“雲”的初文或“雲省形”的话,那么,“凨”就可以看作是“風”的异构字了。不仅如此,“凨”还参与了其他字的构形,如“飄”(从风,票声)可以写作“”。
“喜”因受草书的影响而出现异写字“”,在此字形基础上增加横画就衍生出异构字“”(下部变为“吉”)。同理,以“喜”为声符的“熹”字也由异写字“”衍生出了异构字“”。
由于在行、草书的作用下衍生出异构字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所以不作过多介绍。
通过对行、草书影响下而产生的异写字及其衍生现象的观察和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因行、草书影响而产生的异写字及其衍生现象呈现出普遍性,许多行、草书正体化的构件都广泛地参与构形,甚至在构件写法上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
第二,尽管基于行、草书影响而出现的异写字大多出自于民间写手笔下(或刻手刀下),由于文化层次不高的缘故,异写字的衍生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但是,并非无规律可循,前文所做分类即可以说明问题。不仅如此,因行、草书的作用而在一些构件之间形成了近乎固定的密切关联,如“山”与“止”,“辶”与“”,“方”与“扌”,等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异写字的衍生中,受到草书影响的局部总会向一些形似的常见构件演化,甚至有的异写字转化为异构字。这说明,民间写手(或刻手)仍有意无意地维系着汉字的表意特征以及汉字的文化品格。
第三,尽管写手、刻手付出了努力,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种基于草书的影响而出现的异写字构形理据丧失严重。如“齒”本来是形声字,声符是“止”,而其在草书影响下的异写字将“止”替换为“山”,虽然形符依然保留,但理据还是有所丧失。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必赘举。另外,“木”和“扌”是汉字中较重要的两个部件,因行、草书的缘故导致它们之间的替换势必使得一部分依靠这两个构件别异的字出现混同。
第四,异写字产生的原因多元,其间的关系也错综复杂,我们认为,揭示衍生现象是梳理异写字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值得进一步研究,至于本文所讨论的行、草书的影响不过是诱发异写字衍生现象的一个原因而已。但是,仅仅通过这样一个角度即可以看出,行、草书对于正规字体构形的影响不容小觑,它是导致今文字阶段异体丛生且构形理据严重丧失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从历代的民间写本、碑刻来看,基于行、草书影响下而产生的异写字广为流传,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这一方面成为今文字阶段正字法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也为汉字向符号化方向迈进起到了一个推动作用。
(1) 本文在成文过程中得到了王宁先生、齐元涛教授、孟蓬生教授的指导,谨致谢意。
(2) 王宁先生认为:“汉字字体在今文字阶段形成了正规字体和变异字体的差异。一般把隶书、楷书称作正规字体,行书、草书称作变异字体。”(参见王宁:《汉字构形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3页)
(3) 王宁:《汉字构形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54页。
(4) 王宁:《汉字构形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51页。
(5) 王宁:《汉字构形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162页。
(6) 本文所引字形皆有出处,包括历代书法经典、民间墨迹、石刻以及《隶辨》《碑别字新编》等工具书,出于行文简洁的考虑,所引字形不一一注明出处。
(7) 本文所说“隶草”是指隶书时代的草书。
(8) “止”在汉字中是一个常用构件,在隶草与今草中的写法有所不同,但都在正体化之后参与构形,出现大量的异写字。
(9) 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638页。
Different Character Forms and their Derivativ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Running Script and Cursive Script in Chinese Calligraphy
Li Hongzhi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At the latter development stage of Chinese calligraphy,the regular fonts(the official script and the standard script)and their parallel variant fonts(the running script and the cursive script)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The influence exerted by the variant fonts on the regular ones has brought into many different character forms,which can be classified into multiple types and are in a complicated relationship with the variant fonts. Besides,the different character forms,under the influence of running script and cursive script also have their deviants,which mainly come in four ways,analogy deriving,linearity deriving,divergence deriving and reverse deriving. Although these different character forms are only a part of numerous derivate writing ways,the study can unveil us their rules in spite of their complexity. Therefore,the study on the derivative phenomena of Chinese calligraphy proves to be an important way to sort out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different character forms. This project is well with further exploration.
Keywords:running script;cursive script;different writings;deri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