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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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地球上之有人类,始于太古时代,这一点已是确实无疑的了。但其证据直到近三十年来才被人们发现,而且,这样重要的一个事实直到我们这一代才开始被人们认识,这倒似乎有些奇怪。

现在已经知道,在冰河时代,甚至上溯到冰河开始以前,欧洲即已有人类生存,他们的起源多半是在更前一个地质时期。与人类同时生存的许多动物已经灭绝了,人类却继续生存下来,并且在人类的若干支系中都经过了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的经历和它的进步同样值得我们注意。

因为人类所可能经历过的时间与地质学上的时代相关联,所以无法用有限的时间来衡量它。从北半球冰河的消逝以至现在,估计已有十万年或二十万年之久,这并不夸大。对于一个实际年限不明的时期作出任何估计都会使人们产生种种疑问;尽管如此,人类存在的历史却可以不断地上溯,直至渺渺漫漫的远古时代。

上述的知识,使得一向流行的关于蒙昧人与野蛮人、野蛮人与文明人之间的关系的看法大为改变。现在,我们可以根据有力的证据断言,人类一切部落,在野蛮社会以前都曾有过蒙昧社会,正如我们知道在文明社会以前有过野蛮社会一样。人类历史的起源相同,经验相同,进步相同。

如果可能,我们想要知道:人类是怎样度过以往这些一个又一个的时代的?蒙昧人是怎样以慢得几乎觉察不出的步伐前进,而达到野蛮社会的高级状态的?野蛮人又是怎样经过类似的渐进而最后达到文明社会的?我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别的部落和民族在进步的竞争中变成了落伍者——有些进入了文明社会,有些停留在野蛮社会,而另一些则仍停留在蒙昧社会?想要知道这些问题的愿望不仅很自然,而且也很正当。预期这些问题终将得到解答,这并不是一种奢望。

在人类进步的道路上,发明与发现层出不穷,成为顺序相承的各个进步阶段的标志。同时,各种社会制度,因与人类的永恒需要密切相关,都是从少数原始思想的幼苗发展出来的;它们也同样成为进步的标志。这些制度、这些发明与发现,体现并保存了迄今仍然可以说明这种经验的一些主要事项。将这些事项综合起来,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人类出于同源,在同一发展阶段中人类有类似的需要,并可看出在相似的社会状态中人类有同样的心理作用。

人类在蒙昧阶段的后期和整个野蛮阶段之中,一般都是按氏族、胞族和部落而组织的。在整个古代世界,这些组织到处流行,遍及各大陆;它们是古代社会赖以构成、赖以团结的手段。这些组织的结构,这些组织作为一系列有机体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相互关系,以及氏族成员、胞族和部落成员所具有的权利、特权与义务,都是足以说明人类思想中政治观念发展的例证。人类的各种主要制度都起源于蒙昧社会,发展于野蛮社会,而成熟于文明社会。

同样,家族制度也经历了各种顺序相承的形态,而产生出迄今尚存的几种重要的亲属制度。这些亲属制度,在其各自形成的期间,记录了当时家族内的亲属关系,从而包含有足以说明家族由血婚制形态经中间过渡形态而进入专偶制形态的人类经验的记录。

财产观念也经历了与此相似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人们以财产代表积累的生活资料而对它产生占有的欲望,这在蒙昧社会是完全没有的事,但由无到有,到今天则已成为支配文明种族心灵的主要欲望。

上述四类事实沿着人类从蒙昧社会到文明社会的进步途径平行前进,它们就是本书所要探讨的主要题目。

对于我们美国人来说,有一个研究项目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也是我们特别感兴趣的。美洲大陆固以物质资源丰富著称于世,而在民族学、语言学和考古学方面,它所具有的那些足以说明伟大的野蛮阶段的资料之丰富亦为其他各洲所不及。由于人类起源只有一个,所以经历基本相同,他们在各个大陆上的发展,情况虽有所不同,但途径是一样的,凡是达到同等进步状态的部落和民族,其发展均极为相似。因此,美洲印第安人诸部落的历史和经验,多少可以代表我们的远祖处于相等状况下的历史和经验。印第安人的制度、技术、发明和实际经验构成人类记录的一个部分,其价值特殊宝贵之处在于它们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印第安人本族的范围。

当美洲印第安人部落被发现的时候,他们正体现着人类文化的三个不同的阶段,并较当时地球上任何其他地方所体现者更为完备。他们对民族学、语言学和考古学所提供的资料,其丰富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因为这几门学科在本世纪以前几乎还不存在,至今我们所进行的研究工作仍极薄弱,所以研究者力不胜任。再者,地下所埋藏的化石遗物可以为将来的研究者保存下来,但印第安人的技术、语言和制度则难以保存永久。这些东西在一天一天地湮灭,三百多年来它们一直不断在湮灭中。印第安人部落的民族文化生活在美国文明的影响下正在日渐衰颓,他们的技术和语言正在消失,他们的制度正在解体。今天还可能容易搜集到的事实,再过几年之后即将无从发现了。这种情形强烈地要求我们美国人进入这个广阔的园地来获取丰富的成果。

1877年3月,于纽约州罗彻斯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