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莫里斯开始行动了!
数日后,就有人(此人是G·P·R·詹姆斯[3]的一个读者)看到这个死气沉沉的家里的三名男性成员自伯恩茅斯东站出发,踏上了他们的旅途。天气阴冷,变幻莫测,约瑟夫遵照法拉第·邦德爵士的习惯,穿得很讲究。众所周知,法拉第·邦德爵士对病人穿着的要求和饮食一样高。这些病人都有礼貌地配合他,几乎没有人会违抗这位一丝不苟的医师的指令,至少也会在表面上装个样子。“您要忌茶,女士,”这位读者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亲自听到法拉第说了这话,“忌茶、忌炒肝尖、忌吐酒石酒和烤面包。晚上10点45分就上床去,如果有条件的话,全身上下裹上洁净的法兰绒睡衣。平时最好穿貂皮大衣,还要去梅塞戴尔和科伦比家入手一双优质靴子。”就算等到你看完病,付好钱之后,他也很可能会把你叫回去,声如洪钟地给你叮嘱几句:“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先前忘了告诉你了,千万别吃腌鲟鱼,你得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可怜的约瑟夫在每一个环节都遵照了法拉第爵士的苛刻要求:脚上穿着优质靴子;身上的西服是用真正透气的布料裁制的,衬衣则是洁净的法兰绒,这种材质看上去总是暗沉沉的,没有光泽;外面披的貂皮大衣一直裹到膝盖,更是没得商量。伯恩茅斯站(医生最喜欢的火车站)的行李搬运工一眼就看出这位上了年纪的绅士是谨遵法拉第爵医嘱的病人。约瑟夫身上只有一样东西是自己做得了主的——一顶护面步兵便帽;这个帽子的形状仿佛在说,自从他从以弗所[4]大地上一条垂死的豺狼爪牙下逃生,并随后经历了亚得里亚海[5]强劲北风的吹袭后,已经再没有什么能让它和我们这位旅行者分离了。
芬斯伯里三叔侄刚上火车,走进他们的小隔间,就立马吵了起来。这一架吵得真是太不合时宜了,而且就当时的情况看来,对莫里斯可真是件大悲剧。他当时要是在窗户边晃荡得久一点,大概就不会有接下来的这个故事了。因为要是那样的话,他也许就会发现(当然,行李搬运工也肯定看到了)另外一个同样穿着法拉第·邦德爵士系列套装的旅客。但当时他正忙活着他认为更重要的事,只有天知道,那真是大错特错了。
“没这样的道理,”他大吼道,这个讨论已持续了一整个上午,他现在又重新捡起来,“这收款单不归你,归我。”
“可它上面写着我的名字,”这位上了年纪的绅士回答道,口气中带着一丝固执。“这是我的财产,我爱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这是一张800英镑的收款单,早餐时约瑟夫在上面签了名,放进了口袋里。
“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约翰尼!”莫里斯大吼。“还他的财产!就连他身上披的那件衣服都是我的。”
“别管他了,”约翰说。“我快被你俩烦死了。”
“怎么跟你伯伯说话呢,小子,”约瑟夫大喊。“真是无法无天。你们这两小子嘴皮子真是不知道分寸,狂妄自大,我已经决定了,让这事就这么办吧。”
“噢谢天谢地!”约翰感激地说。
但莫里斯还是心怀芥蒂。约瑟夫一反常态,胆敢顶撞自己,真是个麻烦。那些抗拒之言一直在他耳边阴魂不散,让他隐隐觉得这也许是什么不好的预兆。他心神不安地看着这位上了年纪的绅士。许多年前,约瑟夫在讲演中碰到了一群不听话的学生,这些学生觉得他们的讲师有些无趣,便干脆在底下自娱自乐起来,最后还干脆把这位讲师(和董事会校长、一位浸信会的教士,以及一个校工,他同时还担任这讲师的保镖)驱逐出演讲现场。莫里斯没有目击这要人命的一幕;如果他当时在场,他就会发现今天他伯伯眼中的怒火和那咬牙切齿的模样都似曾相识。但即使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神情,莫里斯也觉得它们透露着一丝危险的气息。
“好吧,”莫里斯说。“到伦敦之前我都不会再惹你了。”
约瑟夫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颤巍的双手掏出一本《英国机械》,摆出埋头钻研的架势读起来。
“他哪来那么多事情抱怨啊?”莫里斯沉思。“那副样子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不解地挠了挠鼻子。
火车长驱而往,和平时一样载着乘客和他们的行李。车上的旅客有像老约瑟夫这样沉迷阅读的,有像约翰一样一边读着《粉红报》杂志的专栏一边打瞌睡的,还有像莫里斯一样对某些事情怀恨在心、充满疑虑、一脸警觉的。火车掠过了海边的克赖斯特彻奇城,穿过了赫恩城的松木林,跨越了灵伍德城蜿蜒曲折的河流[6]。片刻后,它在新森林中的一个站台停了下来,稍稍有些晚点,但对于那些西南部的人来说还不算特别晚。我们暂且叫它“布朗丁站”吧(我可不能把真实的站名写出来,否则铁路公司“有可能会起诉我”的)。
许多乘客头倚着窗子。而在这些乘客中,有一位老绅士我想着重说说,因为他已命不久矣,而且(在我接下来的叙述中)几乎不太可能出现比他更有风度的角色了。他叫什么名字不重要,但他的行事风格大有可观。他这辈子基本上都穿着他那套花呢西装,在欧洲大陆漫游;长年累月地阅读《加利尼亚尼先驱报》损害了他的视力,他突然想起亚述河的存在,于是乘火车去伦敦看眼科医生。他先看了眼科医生,又去看了牙医,接着还看了内科医生,这些步骤好像都是不可避免的;目前他的主治医师是法拉第爵士,所以他现在正遵医嘱身穿着透气服装,踏上了前往伯恩茅斯的旅途,正要回去向这个专横的准男爵(此人也是他在老家唯一的朋友)汇报呢。像他这样身穿花呢西装、在欧洲大陆待了数十年的病人跟一般病人可不太一样。我们都看过他们进入意大利斯佩西亚、格得兹和威尼斯的酒店餐厅吃饭,他们举止不俗,忧郁气质下带着一丝虚弱,就是那种早年前往印度但铩羽而归的萎靡之相。他们这样的人是不少酒店的贵宾级人物,但即使这群人明天就从世界上消失,大概也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么说来,就算这些人中的一个凭空消失——拿这个穿透气衣服的人为例吧——又有多少人会知道呢!他在伯恩茅斯的诊费已经付清了,他的两个行李箱都在货运车厢——那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行李了,在中转的时候,这两个箱子就会被当做无人认领的行李,卖给一个犹太人。如此一来,年底结账时,法拉第爵士的管家今年的收入也不过少了2先令6便士,欧洲的酒店老板也会发现年利润有所减少,但也就少那么一点点。不过如此罢了。那个老绅士将他那鬓发所剩无几的灰色脑袋缩回车厢内时,脸上的神情很忧郁,他可能也预料到了这些吧。火车呜呜地冒着烟钻过桥底,在新森林杂乱的灌木和树丛中继续加速前行。
火车刚驶离布朗丁几百码,突然一个刺耳的急刹车,让一车的人感到浑身难受,紧接着就是一个猛烈的急停。莫里斯·芬斯伯里听到一团嘈杂的喧哗声,于是急忙跑到窗边。许多女人在惊呼大叫,男人则从窗口跳下火车来到铁轨上,乘警高喊着让大家待在原位不要乱动;与此同时,火车开始逐渐加速,往布朗丁方向慢慢倒退,但刹那间,这一团嘈杂的声音就被一声预示着灾难的鸣笛和一列对向行驶的快车剧烈的撞击声给淹没了。
莫里斯并没有听见那声碰撞,他可能已经晕过去了。他做了一个乱糟糟的梦,梦里的火车车厢弯曲折叠,然后摔成了碎片,就像哑剧魔术表演中的那样;果不其然,他醒来时真的躺在土地上,眼前是开阔的天空。他的头疼得要命;他艰难地以手抚额,果然出血了。周围传来一阵阵的咆哮声,令他无法忍受,他本以为当他的意识慢慢恢复时,这声音就会渐渐退下去,但当他醒转过来时,这吵闹声反而还更高涨了,好像要穿破他的耳膜一般。那是一声咆哮的、愤怒的雷鸣,简直震耳欲聋,就像工厂里往锅炉上钉铆钉的声音。
他的好奇心开始萌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他坐起来,四处看看。此处山丘树木繁茂,铁轨沿着地势转了个急弯;附近到处都是这辆来自伯恩茅斯的火车的残骸,而那列快车的残骸则大部分落在了树丛后面;两辆车残余的引擎就躺在那个铁轨的急弯处,一个压在另一个之上。那一带现在还笼罩着不停往外喷的蒸汽,蒸汽下面堆叠着还在燃烧着的煤块儿。在铁道沿线没有被波及的地方,许多人大声喊叫着跑前跑后,还有很多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就像睡在街边的流浪汉一样。
看到眼前的景象,莫里斯突然推断出了结果。“这儿肯定是出事了,”他想,他觉得自己简直太机智了。几乎与此同时,他看到了约翰,约翰就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脸色惨白。“可怜的老约翰!可怜的小家伙!”他在心里默念,这种孩童时期的亲昵称呼不知怎么突然从他已经遗忘了的珍贵记忆中冒了出来,他像小孩儿一样轻轻地握着弟弟的手。这一握可能让约翰想起了什么,他睁开了双眼,突然坐了起来,嘴唇动了几下但说不出话,终于——“怎么这么吵?”他的声音特别虚。
火车引擎发出的喧闹声依然在他们耳边隆隆作响,听上去就像魔鬼在打铁。“我们快离它远一点,”莫里斯指着依然在从破损的引擎中不断喷出的蒸汽大喊道。两人互相搀扶着站了起来,一边踉踉跄跄地走着,一边环视着四周的一片狼藉。
正在此时,一群人朝他们走了过来,原来是自发组织的救援队伍。
“你们受伤了吗?”其中一人喊道,这人很年轻,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他的架势明显是一名医生。
莫里斯摇摇头,年轻人面色严峻地地点了点头,递给他一瓶酒。
“喝点这个,”他说;“你的朋友看上去非常需要提提神。我们需要所有身体状况允许的人都加入救援队伍,”他补充道,“我们都快忙不过来了,别想躲。你们要是做不了别的,可以先帮忙抬担架。”
医生刚走,在酒精的刺激下,莫里斯的神智很快全部恢复了。
“我的老天!”他大喊,“约瑟夫伯伯!”
“对啊,”约翰说,“他人在哪儿呢?肯定不会太远的。希望他这把老骨头可别出事。”
“来,和我一起找,”莫里斯说,他的语气中带着一股丧心病狂的笃定,跟平日里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霎时间,他突然脱口大喊:“他要是死了该怎么办!”他沮丧地攥紧拳头指向天空[7],心里烦闷不堪。
兄弟俩争分夺秒地忙前跑后,辨认伤员的样貌,把死者翻个面看。他们已经检查了将近四十个人,但还是没有约瑟夫伯伯的消息。现在他们的搜救已经靠近车祸的中心地带了,那里的锅炉仍然不断喷着蒸汽,发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救援队伍还没有仔细搜寻过这片区域。这里的地表特别凹凸不平,尤其是靠近树林边缘地带,深坑和铺满荆棘的小丘简直到处都是。这里极有可能掩藏了许多未被发现的尸体。兄弟俩一刻不停地翻找着。突然,领头的莫里斯停了下来,他伸出食指指向前方,做了一个悲伤的手势。约翰于是朝着他哥哥所指的方向走过去看看。
在一个沙坑底躺着一具已不成人形的躯体。他的脸遭受了重创,已无法辨认本来面目,但也没必要辨认了。花白头发、貂皮大衣、透气衣服、洁净的法兰绒——从头到脚,包括那双在梅塞戴尔和科伦比家买的靴子,无一不证明那是约瑟夫伯伯的尸体。唯有他的那顶步兵便帽不知所踪,想必是在车祸混乱中丢失了,两兄弟只看到他光光的脑袋。
“可怜的老东西!”约翰说道,他的悲伤溢于言表;“我简直想给他十镑,来挽回我们之前在火车上对他说的那些大逆不道的话!”
莫里斯凝视着眼前的尸体,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任何感情了。他咬啮着指甲,翻了翻眼皮,眉头之间写着悲愤。他站在原地,一言不发。老天爷太不公平,这大概是他跟莫里斯开的最后一个玩笑;孤儿莫里斯还在上学时就被夺走了七千八百镑,后来由于伯父的玩忽懈怠,他不得不被牵连到一个每况愈下的皮革生意中去,然后又不得不处理黑兹尔坦小姐这个包袱,更别提他的堂兄在唐提养老金上给他耍阴招这事儿了,而且,好不容易,这所有的一切,可以勉强地说,他都不失体面地经受了过来,但此时命运竟然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伯伯!
“来!”他突然开口道,“你抬他的脚,我们必须把他搬到树林里,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他死了。”
“哦,你说什么!”约翰说道,“这是要干嘛?”
“我叫你干嘛你就干嘛,”莫里斯嘴里蹦出了一句,他费力地把尸体扛到肩上。“你就这样看着我一个人搬吗?”
他们离树林没多远了。再走十来步,他们便进了林子。继续往前走,他们来到了一块沙地旁,这块地没长树。他们就在这里放下了尸体,饱含嫌恶地看着它。
“你打算怎么办?”约翰低声问道。
“当然是把他埋了,”莫里斯答道。他掏出自己的随身小折刀开始飞快地挖坑。
“照你这个挖法,到明年也挖不完,”约翰不以为然地说。
“那是因为你不肯帮我,你这个偷懒的懦夫,”莫里斯吼道,“见鬼去吧!”
“这真是我见过最幼稚、荒唐的事情了,”约翰说;“但我可不能让人叫我懦夫。”他于是不情愿地开始帮哥哥挖起坑来。
那土壤疏松轻软,但边上有许多冷杉木的根茎在土里缠绕不清。金雀花划破了他们的手,使得那些从墓穴中成堆成堆掏出来的沙土混杂了他们的鲜血。一小时过去了,莫里斯依旧不知疲倦,约翰在旁温吞吞地帮忙,然而他们挖的坑却只有九英寸深,他们粗暴地把尸体扔了进去,囫囵地把沙土埋上,但显然不够,他们还得去挖更多的土覆在上面,还得去砍些金雀花放在坟头,一个乌七八糟、充满罪孽的坟堆终于成型了,然而,坟堆的尾端,借着漆皮鞋的反光,兄弟俩赫然发现尸体的双脚还袒露在外。这令两人的意志都动摇了,就连莫里斯也已经受够了这骇人的活儿,于是他俩像动物一样,鬼鬼祟祟地潜逃到了旁边最茂密的树丛中。
“我们已经尽力了,”莫里斯说着坐了下来。
“现在,”约翰说,“可以麻烦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了吧。”
“我说真的,”莫里斯激动起来,“你要是还没明白,我都懒得告诉你了。”
“噢,又是因为唐提养老金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吧,”约翰回道。“你要是还想着它简直就是无理取闹,这笔钱已经没了,到此为止吧。”
“我告诉你,”莫里斯说,“马斯特曼伯伯已经死了。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的。”
“嗯,可约瑟夫伯伯也死了,”约翰说。
“我要是不想让他死,他就没死。”莫里斯回道。
“如此说来,”约翰激动地说,“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马斯特曼伯伯已经死了,那么我们现在就该说出真相,曝光迈克尔做的一切。”
“你以为迈克尔是傻瓜吗,”莫里斯冷笑。“你难道看不出来,他花了多少年策划这场骗局吗?他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护士、医生、殡葬人员都被他买通了,死亡证明也开好了,就等着填日期呢!一旦他听到了什么风声,我跟你说,马斯特曼伯伯就会在两天内被宣布死亡,随后在一周内下葬。但你听我说,约翰尼,迈克尔能做到的,我也能。他要是想跟我们玩虚张声势,我就奉陪到底。他要是打算让他的父亲永远不死,那么去他的,我的伯伯也可以!”
“这难道不是违法的吗?”约翰说。
“作为男人,至少得有一点儿敢于冲破枷锁的勇气,”莫里斯义正辞严地说。
“那万一你错了呢?万一马斯特曼伯伯还活蹦乱跳呢?”
“即便如此,”我们的阴谋家说,“我们的境况也不会比之前更糟了;其实我们现在已经比之前要好些了。反正马斯特曼伯伯总有一天会死;约瑟夫伯伯还活着的时候,我们无法掌控他的死期,但现在这一点已经无须担心了:我们现在要玩的游戏已经没有了局限——可以一直耗到他大限将至。”
“要是你能把你的计划告诉我就好了,”约翰叹气道。“但莫里斯,你懂的,你做事老是少根筋。”
“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少根筋了,”莫里斯不服气地高声说;“我可是有着全伦敦最棒的图章戒指收藏的人呢。”
“嗯,那再看看你的皮革生意,”约翰说。“简直就是一个烂摊子。”
莫里斯这次控制住了自己,这真是一反常态,他居然没跟弟弟吵起来,连一句怨言都没有。
“先说我们手头上这事,”他说,“只要我们能把他运到布卢姆斯伯里,就万事大吉了。到时候我们把他埋在地下室里,那地儿简直就是为这具尸体量身定做的,然后我们只要去买通一个医生就好了。”
“为什么我们不能把他就留在这里呢?”约翰问。
“因为我们对这片乡下一无所知,”莫里斯立马回绝了他。“这片树林很可能经常有小情侣出没,万一他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呢。别再质疑我了,你还是想想现在面临的问题吧,我们该怎么把他弄到布卢姆斯伯里呢?”
他们想了一个又一个方案,但都一一否决了。从布朗丁火车站走是不用想了,那儿有无数双好奇的眼睛盯着你,分分钟想搞个大新闻,要在那里运输一具尸体,还得不引人注意,简直比登天还难。约翰弱弱地建议,可以搞个大啤酒桶,把尸体装在桶里运走。这个点子实在太荒谬了,莫里斯甚至都懒得说出反对二字。买包装箱把尸体包起来也几乎同样不切实际,请问两位男士身上没有一点行李,为什么要买包装箱呢?就连买干净的亚麻布听起来都更可信一些——因为现在他们身上简直一团糟。
“我们的思路是错的,”终于,莫里斯激动地大叫道。“我们处理事情的方法一定要更谨小慎微才行。比方说,”他讲得断断续续,像是现想现说的,“假设我们找个村舍租一个月,叫房主买个包装箱,人家也不会说闲话。假设我们今天就让房子里的其他人都出去,今晚我们拿到箱子,明天我租一辆二轮或四轮马车,反正是可以让我们自己驾的那种——带上箱子,或者盒子,看我们能搞到什么,去林伍德,或林德赫斯特,或是别的什么地方;我们可以在箱子上贴上‘标本’的标签,你明白了吗?约翰尼,我想我们终于想到个好点子了。”
“嗯,这听起来还算行得通。”约翰承认。
“当然,我们得用化名,”莫里斯继续道。“没人会傻到用真实姓名。就用‘马斯特曼’,你觉得怎么样?这个姓氏既有身份,又不太引人注意。”
“我绝对不会用马斯特曼这姓氏,”弟弟回绝了;“你想用你自己用吧。我要叫万斯——伟大的万斯;我之前六个晚上用的都是这个化名呢。这个名字可是有魔力的。”
“万斯?”莫里斯大吼道,“你以为我们是在演儿童剧好玩儿吗?除了那些花里胡哨唱歌的,没人会叫万斯这样的鬼名字。”
“这正是它的美妙之处啊,”约翰反驳;“起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你是个什么人。你可以给自己选个弗特斯克这样的化名,甚至可以一直就这么叫下去,没人在乎;但万斯这个名字天生就让人觉得特别高贵。”
“但还有很多剧院的人喜欢叫的其他名字呢,”莫里斯继续嚷着。“像利博恩、欧文、布拉夫、图尔——”
“你说的这些我一个都不要!”约翰打断了他的话。“我必须得让自己在这破事里找点乐子,就像你一样。”
“那好吧,”莫里斯说。他感觉到约翰这次特别坚决,不可动摇,“那我就叫罗伯特·万斯吧。”
“那我要叫乔治·万斯,”约翰大声宣布,“独一无二、前无古人的乔治·万斯!快过来瞻仰独一无二、前无古人的我!”
芬斯伯里两兄弟费了老大劲让自己身上一团糟的衣服尽量恢复原样,随后,两人迂回曲折地回到了布朗丁,找了个地方吃午餐,打听租房事宜。要按平时,想找到一个设备齐全的房子落脚是很难的,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幽僻之地;但幸运女神十分眷顾我们的两位冒险家,让他们遇到了一个聋人木匠,此人手上有许多待租村舍,均符合兄弟俩提出的条件,他真诚地表示,自己乐意帮他们找到满意的房子。二人看的第二个房子独立一隅,离最近的邻居也有1.5英里,这让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个燃起希望的眼神。但仔细看来,房子的整体情况还是不太尽如人意。它坐落在一片沼泽荒地上;周边的高大树丛让窗户透不进光;屋顶椽上的茅草肉眼可见已经腐烂了;屋内的墙上到处溅着脏兮兮的青绿色霉点。房间不仅小,而且天花板很低,房里的家具看起来都是仅供摆设、外秀中空的;一股潮湿的霉味在厨房挥散不去,让人后背发凉;卧室里只摆了一张床。
莫里斯一一指出了这些缺陷,想要砍价。
“那什么,”木匠回复他;“你们俩要是不愿挤一张床,那不如去租个别墅吧。”
“还有,”莫里斯紧接着说,“屋里没水。要用水怎么办?”
“我们都用那个去泉边打水,”木匠指向门边的一个大桶说道,“泉水不是很远,而且用水时就用提桶舀,很方便的。提桶就在那。”
二人过去验看水桶时,莫里斯又跟他兄弟絮叨了半天。这个桶子很新,而且为了装水造得很坚固。要是有什么东西对他们做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那大概就是这个做工优良的桶了。他们决定租下这个房子。交易立刻谈妥,莫里斯即刻便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大概一小时后,芬斯伯里兄弟就回到了这个断壁残垣一般的村舍,手里拿着房门钥匙,正式成为了这房子的租客。他们还带回一盏酒精灯,天真地告诉自己有了它就能自己做饭啦;他们还拿了一块大小适中的猪肉派、两斤多汉普郡最难喝的威士忌。这还不止,(他们假称自己是风景画家)租了一辆结实轻便的二轮马车,次日凌晨走;所以当他们开始启用自己的新身份时,他们可以这么告诉自己,最困难的一关已经过了。
约翰开始泡茶,莫里斯在房子的各个角落东翻西找,在厨房的架子上找到了水桶的盖子,这让他别提有多高兴了。这么一来,整套“包装箱”就准备停当了。他没找到稻草,但用毯子(他本来是一点儿都没想到可以用它的)打包也差强人意;莫里斯眼见着自己就要守得云开见月明,简直胜利在望,现在,只剩一个难题需要攻克,这整个方案的成败就在此一举了——约翰会愿意自己一个人乖乖在这个村舍里待着吗?这个问题他连提都没敢提。
两人在牌桌边坐下,准备对猪肉派大快朵颐,桌上欢声笑语,气氛甚是愉快。正吃着,莫里斯开始对自己找到水桶盖的事娓娓道来,而伟大的万斯兴致十分高昂,用叉子在桌上敲击出音乐剧的节奏,就像在音乐厅中的那样。
“这就对了,”他高声说。“我怎么说的来着,做这事就得需要一个大水桶。”
“没错,”莫里斯心想,这是一个让他弟弟作好思想准备的好机会,“你得继续住在这个地方,直到我给你捎信儿为止。我会把伯伯安歇在新森林公园的消息散播出去,在此期间,我们俩都不能在伦敦抛头露面,因为我们身边一下少了一个大活人,我们可没法掩盖这个事实。”
约翰的下巴都要惊掉了。
“噢,别这样!”他大喊。“你自己留在这个倒霉的鬼地方吧。我就不奉陪了。”
莫里斯一股怒气冲上双颊。他意识到此刻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说服约翰配合自己。
“拜托你不要忘了,约翰尼,”他说,“唐提保险金的总额有多少。要是我成功了,我俩每人的银行账户都会进账五万英镑;准确地说,要接近六万。”
“但如果你失败了,”约翰回嘴,“那怎么办?我们的银行账户会成什么样子?”
“所有的后果我来承担,”莫里斯说,他其实内心有点小挣扎;“你一毛钱都不会少。”
“这样的话,”约翰轻笑一声,“如果后果你来承担,而且利润的一半归我,我倒是不介意在这里待上个两三天。”
“两三天!”莫里斯大声嚷嚷道,他已经开始生气了,情绪也有些失控;“为什么,你平时赌马为了多赢五镑钱都比这拼多了!”
“好像是的,”伟大的万斯回道,“你要知道,艺术家的性情都是这样。”
“简直不可理喻!”莫里斯暴跳如雷。“风险全部我承担;费用全部我来付,利润我只拿一半,而你却连这么一点小忙都不肯帮我。这太不像话了,太不讲理了,你甚至连最基本的良心都没有。”
“可是,”约翰反驳道,他完全被自己兄弟的激动情绪震撼到了,“要是马斯特曼伯伯真的还活着,而且还继续活了十多年,难道我还得烂在这儿不成?”
“当然不会,”莫里斯回答,他的语气稍稍恢复了平静;“我只需要你在这里待一个月,要是马斯特曼伯伯没有死,那么一个月之后,你就可以出国去了。”
“出国?”约翰也按捺不住自己了,“为什么我不能现在就出国去?你可以告诉他们说,约瑟夫和我正在巴黎小住。”
“胡说八道。”莫里斯说。
“你看看这里,”约翰说;“这个破房子跟猪窝似的,又阴冷又潮湿。你自己之前都说它潮湿来着。”
“我只是故意在那个木匠跟前这么说,”莫里斯解释道,“那是为了砍价。但我们现在住都已经住进来了,而且这跟我之前看过的房子比,已经算不错的了。”
“那我在这儿待着干嘛呢?”可怜的受害者抗议道。“我在这儿怎么招待朋友?”
“我亲爱的约翰尼,如果你觉得唐提保险金不值得我们花费这么多精力,那就说出来吧,我也就放弃这件事了。”
“你就这么确定我们能拿到这钱吗?”约翰问。“唉”——他深深叹了口气——“那你就定期给我寄些《粉红报》杂志和漫画书。我就面对这现实吧。”
到了下午的晚些时候,村舍里那股久已有之的沼泽地的潮湿霉味越来越浓;一股阴冷之气逐渐爬进了房间;火灭了,只残留一缕青烟,一丝妖风吹过河面,带起河水,冷冷地拍打在他们的窗玻璃上。风停的间隙,房间里的氛围由抑郁渐渐深化成绝望,莫里斯拿出了先前买的威士忌,一开始,约翰兴致盎然,觉得可以稍微分散下注意力——但这种情绪只持续了大约一秒钟。人道汉普郡的这种酒是最难喝的,只有那种上面有人的家伙才能搞到惊为天人的酒。最后,即使是伟大的万斯(他可不是什么品酒专家)也把这苦似中药的酒扔在一边了。夜幕降临,屋内点起了一支牛脂蜡烛,无助地抵抗着夜色的侵袭,摇曳的烛光更增添了悲剧的色彩。一时间,约翰停下了用手指吹口哨的动作——他现在已经只能吹吹口哨找点乐子了——他为自己的妥协深深悲痛起来。
“我没法儿在这里待一个月,”他带着哭腔,“谁受得了啊。这简直荒谬透顶,莫里斯。巴士底狱里的那些个党派看到这么个鬼地方都恨不得要闹起义。”
莫里斯却换上了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面貌,实在是令人钦佩。他提出玩个掷硬币的游戏。这位外交家为达目的,连这种游戏都不惜屈尊一玩!这是约翰最喜欢的游戏——其实这是他唯一会玩的游戏——他玩其他游戏时,脑子都不大转得过来——而他玩这个游戏,可谓是技巧和运气兼备。相反,对莫里斯而言,这个游戏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他从来都是那个倒霉的输家,而且输了之后还得接受惩罚。但约翰现在心烦意乱,牺牲自己博弟弟一笑有何不可呢。
快到七点钟了,莫里斯已经输掉了十来个二先令六便士硬币,这可真叫他烦得要命。就算此刻那笔唐提保险金近在咫尺,他也忍无可忍了。他于是提出该吃晚饭了,再喝点儿调味酒佐餐,一边暗暗想着下次要把这些钱都赢回来。
他们还没来得及享用食物,就发现大水桶里空空如也,原来是桶子因为先前要用作打包箱,里面的水已经被自己舀了出来,现在,大水桶已经在厨房的火炉上烤干了,他们必须先外出打水。于是,两兄二人弟踏上了冒险的征程,他们的头顶夜空黯淡,寒星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