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从政仕鲁

如果说,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一位有名的武士,那么,孔子就是一位最著名的文士。政治地位并不高,但他创立了儒家学派,成为一名很有影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就他的个人愿望而言,他是很想从事政治以施展其抱负的,但是,没有机会。他也不以从政为唯一目的。

有两件事可以说明这一点。

一是想应公山弗扰之召。《论语·阳货》记载说:“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悦),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费是季氏邑,公山弗扰当是邑宰,欲畔而召孔子,孔子想去。但子路反对,何必投奔这样的人呢?孔子说出了他的想法,如果有人用我,我要在东方复兴周朝的事业,就是说,他去并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要干一番大事。但他终于没有去。

二是想应佛肸之召。[32]记载:“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中牟是晋国的地方,佛肸想在这里反抗赵简子(晋国执政者),既召孔子,孔子也想去。但子路同样反对,而且举出孔子说过的话,即亲身行不善的人,君子不去。孔子又说出一番道理,坚硬的东西是磨不薄的,洁白的东西是染不黑的,我难道是葫芦,挂在那里不能食用吗?这里所说的“食”,不是说我要吃饭,而是说我要对社会有用。但是,他同样没有去。

这两件事,只能说明孔子想实现政治抱负,并不能说明别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去,大概子路所说的理由他是认可的。但是后来,他却在鲁国做了四年的官。

鲁定公九年(前501),孔子五十一岁时,被任命为中都宰,相当于后来的县长。据说,干了不到一年,做出了政绩,“四方皆则之”[33],周边地区都仿效他。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对长幼、强弱、男女之间,从工作任务到生活礼俗都做出了规定;对养生送死之事也有明确规定,实现了“路不拾遗,器不雕伪”[34]的景象,人民的道德水准有很大提高,大家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而不追求华丽。“路不拾遗”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器不雕伪”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应是孔子治理中都的最大功绩,是符合孔子思想的。

鲁定公十年,孔子做了鲁国的大司寇,相当于后来的司法部长。这是孔子从政以来最高的官职,时间也最长,共做了三年左右。孔子刚刚上任不久,为工作的事,经常去见执政者季桓子。桓子不悦,他还是去见。学生宰予说:先生这样做,怕不合适吧!孔子说:“然。鲁国以众相凌,以兵相暴之日久矣,而有司不治,则将乱也,其聘我者,孰大于是哉!”[35]这是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因此,不以其“不悦”而不去见。至于政见如何,是另一个问题。

司寇是管狱讼的,孔子断案时,能够征求各方面人的意见,然后做出裁决,这样就能避免主观武断,与他提倡的“绝四”(无意、无必、无固、无我)精神是一致的。“孔子为鲁司寇,断狱讼。皆进众议者而问之曰:‘子以为奚若?某以为何若?’皆曰云云。如是,然后夫子曰:‘当从某子几是。’”[36]当时并没有详细的民事、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有何刑律规定,现在也已无从知道,但是,应当有一些基本原则,到具体判案时,就需要在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听取“众议”,选择其中合理的意见,最后做出裁决。这是很有民主精神的。孔子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37]就是说,办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差不多,但是一定要做到没有诉讼才好。“无讼”是他的理想,但是要做到“无讼”,就不仅仅是司寇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治理的事情。所谓“吾犹人也”,是同“无讼”的理想状态比较而言的,大凡听讼都有一些基本的程式,但孔子尊重并听取“众议”的做法,确实具有民主精神。在当时,并不是所有的诉讼都像孔子这样去处理的。比如孔子的学生子路,就能果断地作出判断。果则果矣,但未免有武断之嫌。孔子在评论子路时指出了这一点。

周敬王二十年(鲁定公十年,前500)的夏天,齐、鲁之间有一次大的盟会,史称“夹谷之会”。孔子以大司寇的身份“摄相事”,担任司仪。齐国想借此机会,显示力量,使鲁国臣服。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孔子显示了他的智慧和勇气,为鲁国争得了荣誉和地位,立了大功。盟会的礼仪刚刚过后,齐国便“奏四方之乐”,各种武器“鼓噪而至”。孔子立刻登上台阶,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将其撤去。齐景公心里不安,挥而去之。过了一会儿,齐国又“奏宫中之乐”,结果是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又立刻登上台阶,说:“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加以处治。结果齐国当场处理了这些乐舞者。此举使齐国君臣为之胆寒,回国后将其侵占鲁国的土地郓、汶阳、龟阴三地归还鲁国。[38]这是小国利用盟会之礼战胜大国的一次重大胜利,孔子则是取得这场胜利的关键人物。

夹谷之会的胜利,使孔子的威望大为提高,结果“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与闻国政”,即参与国家大事。而此后孔子所做的一件大事就是“堕三都”,但是,并没有完全成功。所谓“堕三都”,就是拆掉季、孟、叔三家的都邑。当时,鲁国的情况是三桓执掌政权,即所谓“政在大夫”;而三家的家臣又执掌三桓的权力,即所谓“陪臣执国命”。孔子想通过摧毁家臣的权力,进而削弱三桓的势力,以张公室,巩固鲁国的政权,于是建议鲁定公将三家都城拆掉,并使子路为季氏宰,执行这个任务。结果,叔孙氏首先拆掉了后阝都,季孙氏将要拆掉费都时,遭到公山不狃等人的反抗,他们率费人进攻鲁城曲阜,鲁定公与三桓躲进季氏之宫。孔子率领鲁国军队反击,击败了进攻之敌。公山不狃等人逃奔,终于拆了费都。最后拆除孟孙氏的城邑时,其家臣公敛处父建议孟孙氏说:“无城是无孟氏也,我将弗堕。”终于不拆。鲁军围城,未能攻下,以失败告终。

但是,这次“堕三都”,倒是使三桓更加惊觉了,而鲁国的政治,并没有改善多少。孔子既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与统治集团的矛盾也未能消除,工作已经很不顺利,终于离开了鲁国。其直接原因是,齐国从全国选拔了八十名美女,组成大型乐队,又选骏马三十驷(即一百二十匹),送给鲁国。表面上是为了两国修好,实际上是为了瓦解鲁国君臣的意志,以逼走孔子。季桓子带着鲁定公天天去观看歌舞,“怠于政事”。这时,子路也已失去季氏的信任,看到这种情况,劝老师说:“夫子可以行矣。”孔子还想再观察观察,说:鲁国将要举行郊祀,按照通常的惯例,郊祀之后要将祭肉送给大夫,如果能够送祭肉给大夫,我就可以不走。但结果是,“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39]。季桓子既接受了齐国的女乐队,又不送祭肉给大夫,孔子认为,已不可为矣,于是匆匆离开鲁国,开始了列国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