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周游列国
根据学者考证,孔子这次周游列国,从鲁定公十三年(前497)到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共十四年[40],即五十四岁到六十八岁之间。所到的国家,有卫、陈、曹、宋、郑、蔡等国,停留最多的是卫、陈两国。
孔子弃官出走的原因,如前所说;孔子周游列国的目的,有人认为,主要是“求仕”,讲学只是附带的事情。[41]其实,根据当时的情况,孔子弃官之后,再留在鲁国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即便是留下来继续讲学,也会受到很多干扰。因此子路说,“夫子可以行矣”。所谓“行”,就是出走,离开鲁国。正好子路的妻兄颜浊邹在卫国,是有名的贤大夫,孔子所到的国家,第一个就是卫国,而且住在颜浊邹家。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是可以自由行走的,不像后来的国家,关防重重。何况,“鲁卫之政,兄弟也”[42],两国不仅都是周文王的后代,而且政治状况也很相近。
从当时的客观环境和条件讲,如上述;从孔子的主观愿望和目的讲,“求仕”可能是目的之一,但未必是最主要的或唯一的目的。孔子出游的一个重要目的可能是考察各国的情况,以便“行道”,并继续完善自己的学说。一边“行道”,一边“求道”,这是孔子的终生事业。这时,孔子已经过了“五十而知天命”之年,“知天命”是一个关键性的阶段。经过几年的从政,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体会到“行道”之艰难。但是,他仍要宣传他的学说,探求“行道”的途径,并且要获得精神上的更大自由,实现人生的自由境界。道之行与不行,他已经寄之于“命”了。早在“堕三都”之后不久,就有人在季桓子面前说子路的坏话,预示着孔子的未来处境。“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指季孙即桓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43]公伯寮在季桓子面前说了子路的坏话,而子服景伯(鲁大夫子服何)告诉了孔子,并说他有办法使季桓子杀公伯寮以示众,孔子却说,道之行与不行,都是命运决定的,公伯寮难道能改变命运吗?那么,换一个环境怎样呢?可以试一试。但是,“知天命”之“命”与命运之“命”是不是同一个“命”呢?我们以后还会讨论这个问题。有一点是肯定的,“知天命”是为了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境界,关系到德性修养的问题,即便是“道之不行”,也要“知其不可而为之”,只要做到我所应当做的,就是尽了人生的义务。正如后来在“游说”过程中遇到挫折,有人问子路说,你老师的那一套根本行不通,而子路却说,我们只是做我们应当做的,至于行不通,“已知之矣”,即早已知道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的周游列国,就不只是“求仕”所能解释的了。他在最危难的情况下,还能在大树之下“弦歌”,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追求,不能仅仅说成是“无可奈何”。当他们吃不上饭的时候,有的学生也有怨言,说君子也有穷困的时候,孔子则教导他们:“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44]正是经历过这些磨难之后,孔子才说出“从心所欲不逾矩”。因为他已经真正知道“天命”了。这里的“天命”就是“天道性命”之命,已经超越了命运。
孔子很仓促地带着几十名学生出行,先到卫国,受到卫灵公的礼遇,给他很丰厚的俸禄,相当于鲁国大司寇的“奉粟六万”(小斗)。但是,并没有给他任何职务,也没有请他参与政事。卫灵公只是借孔子以炫耀自己,甚至与夫人南子乘车,让孔子为次乘而“招摇过市”。关于“子见南子”,《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卫)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论语·雍也》说:“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由于南子把持朝政,作风又不好,因此,子见南子之事,连学生子路也不高兴,孔子只能发誓说,如果我有什么不对,天惩罚我!天惩罚我!这些生动的记载,反映出师生之间像常人一样平等相处的情景。
孔子是主张“德政”的,他很想通过卫国实行“德政”,但是,卫灵公对此并无兴趣,倒是向他请教如何用兵打仗的事。结果,孔子离开了卫国。“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45]这次离开卫国打算到陈国去,在经过匡这个地方时,又被匡人拘禁。因为匡人曾受到过阳虎的侵暴,而孔子长得很像阳虎,匡人误以之为阳虎而拘之。《论语》中所记“子畏于匡”[46],即指此而言。但五天之后,误会消除,又释放了孔子。孔子又返回卫国,住在贤大夫蘧伯玉家,直到卫灵公死,因卫国内乱而到陈国。
鲁哀公二年(前493),孔子五十九岁,前往陈国,经过宋国时,习礼大树下。宋国司马桓魋想杀害孔子,将大树拔掉,孔子说了句“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47],微服而过,躲过危险。路过郑国时,弟子失散,孔子站在城郭的东门外,有一个郑国人对子贡说:“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似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回来以实相告,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48]孔子对于形容他像尧等“圣人”的话,并不以为然,但是对于形容他像“丧家之狗”,却欣然接受,这种自嘲式的乐观精神,使他与弟子们的距离更近了。
孔子到了陈国,住在贤人司城贞子家,并享受一定的俸禄,也未参与政事,主要还是学习、教学生。三年之后,鲁哀公六年(前489),他又离陈过蔡,在陈蔡交界的地方,遇到极大的困难,竟然无粮可吃,以至“从者病,莫能兴”[49]。所谓“陈蔡绝粮”就是这时的事。但孔子仍然“讲颂弦歌不衰”[50],有的弟子本来有些怨言,但是在孔子的带领和教诲之下,共同渡过了难关,并且受到极大鼓舞。在行途中,孔子与楚国的叶公(名诸梁)会面。叶公问政,孔子答以“政在来远附迩”[51],即使远方的人归来,使近处的人更加亲近。这本是儒家“德治”学说的基本内容。事后,叶公问子路,孔子是什么人,子路不回答,回来后告诉孔子。孔子说:“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52]这说明,孔子即使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不忘学习、实践、演练,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学而能“乐以忘忧”,老而“不知老之将至”,这种精神正是孔子一生的写照,也是教育学生的最好方式。
鲁哀公七年(前488)孔子六十四岁时,又到卫国。这时,卫灵公已死,太子蒯聩因不满其母,谋杀未成而逃亡在外(晋国),由卫灵公之孙出公辄继位。就在返回卫国的路上,孔子正式提出了他的“正名”学说。“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53]这是孔子很重要的一个政治主张,是针对卫国的现实而发的,同时又有普遍性意义。前面说过,孔子回答齐景公“问政”时,已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主张,实际上就是“正名”的具体应用。这次又从理论上提出“正名”说,推论出一番道理,说明“正名”原则的重要性。所谓“卫君待子而为政”云云,只是一个假设之词,即假言命题,意即“假如卫君请您主持政治,您将以何者为先?”孔子的“正名”主张,并不是只有靠自己执政才去实行,他本人从政与否,并不重要。无论谁主政,只要按照这个原则去做,就必然成功。这才是孔子的真实想法。
所谓“正名”,又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这是孔子的逻辑学,是解决名实关系问题的。如果说,这里有逻辑问题,那么,这是一种应用逻辑、政治逻辑,不是一般的所谓纯粹逻辑。在孔子看来,关键是“名”的问题,只要“名”的问题解决了,“实”的问题就好解决了。有人认为,“名”即名分,“正名”即“纠正名分上的用词不当”[54],又有人认为,“正名”是“端正名分”[55]。这两种解释的分歧在“正”字上,不在“名”字上。其实,“纠正”和“端正”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二者的共同点是将“名”字解释成“名分”。所谓“名分”,是指“名”所代表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这当然很重要;但是,孔子所说,主要是指“名”所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即所谓“道”。君要尽“君道”,臣要尽“臣道”,父要尽“父道”,子要尽“子道”,这才是最重要的。具体就卫国的情况而言,蒯隤与辄父子二人谁为君,孔子并没有发表意见,也没有这方面的暗示,但是,不管何者为君,尽君道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孔子最关心的。如果君不能尽君道,那就一切都无从谈起了,因为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这与其说是针对卫出公(辄),毋宁说是根据卫灵公时候的经验而发的议论。总之,“名”所代表的“道”是必须通过言说体现的,而言说是必须要实行的。这就是“言”之所以“无所苟”的意义所在。
孔子在卫国又一次受到很高的礼遇,但同样没有实际职位。应当说,他的主要精力仍然是从事教学与学术活动。这期间,有的弟子已经回国,有的从政,冉有则做了季康子的宰臣,并且在齐鲁之间的一次战争中立了战功。早在季桓子执政之时,就曾表示要请孔子回国,季康子继任后,冉有又建议季康子将孔子请回。季康子派人以厚礼相聘,孔子终于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回到鲁国。时年六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