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级代表君主制的确立
等级代表君主制是指在国家政权体系中,除拥有相对最高权力的君主外,还有与之分权和制衡的贵族自治权力机构或等级代表会议。东斯拉夫人在14、15世纪的封建割据时期,在各个公国都建立了由大公的近臣、管家、亲兵队、世袭贵族组成的议事机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抵抗外敌入侵。到15世纪末,大贵族杜马成为了大公政权下常设的最高议事机构,只有王公和世袭贵族才有资格成为其成员,他们负责共同协商决定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等重大问题。
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俄国专制制度受到几派宫廷皇族抗争的挤压,处于确立之初、亟待巩固的状态中。1547年1月19日,亲历了几次宫廷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斗争之后,伊凡四世(1547—1584)在克里姆林宫的圣母升天大教堂正式加冕成为俄国历史上第一位沙皇——“Царь”。“沙皇”即皇帝,由罗马皇帝“恺撒”(Цезарь)一词演化而来,伊凡四世以此表现对罗马统治者的崇敬和自己统治全俄罗斯、建立世界性帝国的野心。第一位沙皇的出现,标志俄国专制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摧毁12世纪以来形成的世袭贵族和世袭领地制,彻底消除封建割据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从1549年起,伊凡四世依靠正在兴起的封地贵族,以加强皇权为目的,进行了广及政治、经济、司法、军事四方面的改革。1550年颁布的新法典将司法、行政、军事和宗教方面所开展的改革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改变了地方管理制度,用地方机关改革的形式削弱了大贵族的权力,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俄罗斯国家的统一及中央集权制的巩固,提高了封地贵族的政治地位,加强了农奴制在整个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阶级中的经济地位,使专制制度的社会基础进一步扩大。
为彻底铲除大贵族的分裂势力,确立沙皇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伊凡四世还下令实施沙皇特辖制。伊凡四世将全国土地划分为普通区和特辖区两大部分,分别由过去旧贵族组成的“杜马”和沙皇禁卫军组成的“直辖区官员”来管理,为镇压大贵族谋反而设立的特辖军对铲除封建割据、加强君主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1565年以后的七年里,伊凡四世在普通区和特辖区对以大贵族为代表的反政权势力实施了无情的镇压,被杀的地方官员和平民不计其数,伊凡四世也因此被称为“可怕的伊凡”“恐怖的伊凡”和“伊凡雷帝”。此举显示伊凡四世越来越不能忍受与大贵族分享权力,希望早日独掌统治权力。绝对专制权力在确立过程中的残酷性和排他性也可见一斑。
沙皇特辖制的实施彻底摧毁了以大贵族为首的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了教会的独立倾向,提高了中小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也使得沙皇手中掌握的权力大大增强,中央集权的趋势更加明显。1549年,伊凡四世建立了新的等级代表机构——缙绅会议,新旧政治势力(世袭贵族、王公和新兴商人、市民、农民、僧侣代表)均有加入,大贵族杜马的地位逐渐被取代,沙皇成为缙绅会议的召集人,并且在会议拥有最高决策权,行使权力也可以不受其他人左右。至此,俄国等级代表君主制正式确立,但在经过了一段频繁的会议活动之后,等级代表君主制开始在17世纪下半期由鼎盛走向衰落。而在罗曼诺夫王朝的开朝沙皇米哈伊尔(1613—1622)当权时,沙皇实际上已是在波雅尔杜马(大贵族会议)和缙绅会议的共同参与下管理国家,所以,列宁称17世纪的俄国君主制是波雅尔杜马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