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命名与文学史观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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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国文学”研究的方法与路径

历史的改写与历史的创造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的活动和思想运动。相对于创造历史而言,改写历史有时候可能更加艰难。创造历史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是一种机遇中的行动,创造者也不知不觉成为了历史中的人。而改写历史则是一种有目的的思想运动,其中所需要的不仅是还原历史的劳动,还需要判断历史的思想能力。而且,改写历史要承担的重负和风险绝不在创造历史之下。

2000年,张福贵在重庆的一次学术论坛上,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文学史命名、文学史观、研究范式、阐释框架、逻辑结构和理论线索等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内部沉积已久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反思和质疑,并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中华民国文学”概念,主张以“中华民国文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对“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进行重新命名。此后,他在不同的课堂和会场上不断地重复着这个话题。

2003年,张福贵发表长文《从意义概念返回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命名问题》[39]正式提出“民国文学史”概念,并进一步详细阐释了“民国文学史”的内涵和外延、必要性和可能性、价值和意义、有效性和限度等核心问题,初步构建了“民国文学”研究的观念、框架、范式和路径。同时,张福贵持续发表了《革命史体系与现代文学史写作的逻辑缺失》[40]《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41]《两种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本质差异》[42]等文章,对“民国文学”研究体系进行了多维的探索、丰富和完善。虽然张福贵提出的“民国文学”概念在解决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存在的一系列难以解决和悬浮的问题上具有理论的前沿性和穿透性,但并没有立即引起学术界的呼应和对话。在新世纪第一个十年行将结束时,张福贵提出的“民国文学”概念开始持续发酵,丁帆、秦弓、李怡、陈国恩、李光荣、贾振勇、王学东、陈学祖、张桃洲、张堂锜、廖广莉等学者对“民国文学”命题展开了不同视角和层次的探讨,发出了“民国文学”的呐喊,并在“民国文学史”的外部宏观建构、“民国文学”的内部微观挖掘和“民国文学研究”的本体反思三个向度上对中国现代文学进行了新的祛魅,从而使“民国文学”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新的公共诉求、公共空间和公共话题。

(1)“民国文学史”的时间和事件

“民国文学史”概念的提出缘起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产生的始终缠绕在一起但又无法清晰剥离的一系列问题,例如,中国现代文学性质的政治性与现代性、研究视角的单一性与先验性、文学史边界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价值观的对立性与集体性等问题,这些始终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顽疾和症候。因此,重新修正和建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文学史观念、文学史阐释框架、文学史结构和文学史逻辑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这一话题的热议,并非缘自于思想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学术观念的开放,而是人们在努力还原文学史的本来面目、还原历史的本质属性的过程中,所面对的诸多学术难题经过积累、沉淀之后自然形成的结果。这是一种建构更科学、更合学术逻辑、更容易指认的文学史体系的学术要求,也是学者们努力超越传统学术规范,实现学术自觉的体现”[43]

毋庸置疑,最先对“中国现代文学”命名进行质疑、正式提出以“中华民国文学”取代“中国现代文学”的学者为张福贵。张福贵在《从意义概念返回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命名问题》和《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中,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称谓进行了质疑和反思,认为“现代文学”体系涵纳了“时间”和“意义”两种运行规则和阐释框架:“现代文学”的“时间”框架被确定在1917—1949年;“现代文学”的“意义”范畴被指向与传统“旧”文学相对的“新”文学,并在思想启蒙和现代文艺形式两个层面上指认“现代文学”的“现代”属性,同时,在国家意识形态的诱导下逐渐滑向了“意义”概念而忽视和遮蔽了“时间”概念。但“意义”概念的凸显却呈现出文学史研究价值观的二元对立性和政治立场的先验性,“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被确定的标准基本上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的价值观:‘现代文学’最初的命名是‘新文学’,‘新’是相对于‘旧’而言的,二者是相克相生的关系,包含了典型的二元对立的文学史观和文学价值观”。[44]而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价值观直接导致了“现代文学”的政治先验性,一切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性质不相符的文学都无法进入到现代文学史范畴,这使得中国现代文学史演变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文学注脚和审美论证,从而使中国现代文学生态和文学真相被掩盖和隐藏,“使无比丰富的文学史单一化并由此导致文学史文本的片面性”[45]。因此,重新建构中国现代文学的必要前提是将现代文学归附到“时间”概念上来,并将中国现代文学的时间框架确认为1911—1949年,将“中国现代文学”更改为“中华民国文学”。因为,“时间”概念具有十分显著的多元性、包容性、中间性、连贯性、独立性和时代性特质。时间的多元性和包容性可以将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切文学事件囊括其中,以此还原文学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一些被边缘化的民国时期的通俗文学、旧体诗词,被忽略和压抑的作家,被错误解读的文艺政策和文学思潮都可以重新得到修正和还原;时间的中间性可以排除政治意识形态的干扰,淡化文学史的政治倾向性、思想皈依性和评价的主观性,国民党所提倡的民族主义文学、三民主义文学就可以得到公正、客观的阐述;时间的连贯性使得“民国文学”可以延续中国文学以大的政治时代或者政权朝代更迭为顺序的划分方法,从而避免了“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分期的模糊和混乱,更体现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时间的独立性可以使一些个性的思想得到凸显,真正做到“文学史”与“人学史”的对照和互通,为文学史写作的完整性和个性化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空间;时间的时代性彰显了“民国文学”的时代特性,辛亥革命对“民国文学”的意义,各种政治势力角逐对“民国文学”的影响,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各种文化思潮对“民国文学”的渗透,都体现了“民国文学”的时代特性。因此,“‘现代文学’的称谓必然被取消而最终被定名为‘民国文学’,这是一种不言自明的未来事实”[46]

张福贵提出的“民国文学史”观念对“民国文学”存在事实的认定、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认同、价值和意义的提升、未来可能性的预设,都为“民国文学”研究确定了原初的理论视域、研究框架和主体内容,新世纪关于“民国文学史”的研究基本没有超出这一范畴。在此基础上,丁帆、王学东、李怡等学者对“民国文学史”研究做了进一步的延伸和拓展。丁帆相继发表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断代谈片》[47]《新旧文学的分水岭——寻找被中国现代文学史遗忘和遮蔽了的七年(1912—1919)》[48]《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他的几点补充意见》[49]《“民国文学”风范的再度思考》[50]《关于建构民国文学史过程中难以回避的几个问题》[51]等文章。在上述文章中,丁帆主张以“民国文学”取代“中国现代文学”,将“民国文学”的上限确定为“具有历史分水岭意义”[52]的1912年。这种划分方法符合中国文学以朝代更替和政治更迭为依据的逻辑惯性;突出民国时期“自由、平等、博爱”的核心价值观念和人文精神,为新文学寻找到新的精神根源和思想谱系;摆脱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政体对中国现代文学的规训和钳制,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的意义推向前台,为新文学重新确定了政治基础和法律保障;为通俗文学、旧体诗词、民族主义文学等“旧”文学重新安排了公正、客观的文学史位置。同时,丁帆将“民国文学”的下限延伸到1949年之后的台湾文学,民国时期高压化的文艺政策、文学与政治的纠葛、对“人的文学”的整体诉求,并没有随着政权的更迭而终止,而是从大陆移植到台湾,“1912年至1949年以前民国文学的许多文学运动、文学斗争和文学论争仍然在延续,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空间,从大陆转移至台湾而已”[53]。尤为重要的是,丁帆提出“民国文学风范”这一富有创见性的概念,认为“五四”新文学传统中的启蒙精神、“人”的文学等核心精神价值的理论背景和思想根基来自民国时期,并作为一种文学观念和文学思维方式始终或显或隐地贯穿在1949年之后的台湾文学中,但在1949年之后的大陆文学中,“民国文学风范”却不断地被颠覆、取代和置换。同样,王学东在《“民国文学”的理论维度及其文学史编写》[54]中认为,“民国文学”是对这一时期文学生态的客观性还原,它可以将这一时期文学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相关因素的牵扯真实地呈现出来,只有在民国时间框架下,我们才能真切地触摸到文学的真实面相,“在文学研究中,民国作家个体的体验、文类的秩序、思潮集结流变、社团的成长、文本的语言策略、象征体系探寻等问题,只有在民国这一视野之下才能清晰地呈现”[55],展现文学自身内部的多重“张力”,并将“民国文学”嵌入到“中国文学”的整体链条中。苟强诗在《“民国文学”的多副面孔》[56]中对如何还原“民国文学”原貌进行了阐释,认为对上海租界的研究是进入“民国文学”的有效路径,并进一步强调了“民国文学”的本土经验。陈学祖、廖广莉、汤溢泽、郭彦妮等人的文章进一步阐释了“民国文学”概念的稳定性、规范性、自由性和可能性[57]

张福贵、丁帆等学者对“民国文学”的概念阐释和理论建构在本质上是对文学史的时间和事件的思考。在某种意义上,文学史的时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主要反映文学与其所在社会环境的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生态时间”,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所有社会生态环境中的因子和要素,都与文学发生时间上的关联,并且这种关联不受任何外力的阻挠和干预,一切都自然地发生、演进,又自然地转换、结束和消亡;另一种主要反映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彼此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结构时间”,文学在一个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如何被安放、处于何种位置、产生何种意义、按照何种方式运行、与社会结构中其他因素如何互动等问题都可以在“结构时间”中寻找到答案。“生态时间”和“结构时间”并不会相互对立和冲突,而是相互融合和支撑。但“中国现代文学”这一文学史命名却将这两种时间进行了意识形态性的割裂,单向度地将“结构时间”确定为唯一的文学史时间,将新文学强行并入新民主主义革命场域中,文学在这一时期的社会结构中演变为一种政治符号和工具,文学的“生态时间”被忽略、压抑和掩盖。这样就难免产生分歧和混乱,中国新文学的起点在哪里?是“1912年”还是“1915年”?是“1917年”还是“1919年”?这种时间划分的多义性,根本原因是文学的“生态时间”被“结构时间”所取代,文学本身自然发展、演变的过程被切断,一些重要的政治事件、经济因素和文化趋向被先验地删除。因此,我们在“中国现代文学”的框架内所看到的文学是一种片面、单一的结构性文学,不是全面、多样的时间性文学。而“民国文学”却能够将两种时间重新弥合在一起,在“民国文学”框架内,新文学与旧文学、现代性与反现代性、启蒙与救亡、白话文与文言文、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新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等在“中国现代文学”框架内相互排斥的话语都能够在“民国文学”中并存。同时,作为中国文学链条的自然衍生,文学与这一时期社会生态环境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得到还原。

文学史的事件可以分为三种:历史事件、本体事件和个体事件。历史事件在本质上属于国家宏大叙事范畴,它所关注的是文学对于国家政治所起到的推动和抑制作用,注重的是文学对历史的修补、更正、注释和引导,发生在文学本体之外,而且依赖同质性政治意识形态的持续介入和扶植;本体事件在本质上属于文学自然属性范畴,遵循文学自身发展规律,主要依赖线性时间推进所引起的社会变迁而导致的文学演化,并最终形成永恒性的文学社会实践机制和持久性的文学历史记忆,在本体事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和再现社会原貌;个体事件在本质上属于个体精神范畴,它从个体的生活史、生命史和记忆史中生发,将个体对世界、社会、生活的独特感受和特质性记忆灌注到文学中,从而形成一种只属于自我的文学。一部完整的文学史往往是这三种事件的集合体,三种事件相互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学场。在“民国文学”框架内,我们就可以摒除“现代文学”视域形成的单一的历史化叙事规则,历史事件、本体事件和个体事件都可以运用属于自身的规则进行交流、协调,甚至是交锋、对峙,还可以不断地制造新的文学话题,从而达到修正、更新文学史的目的。例如,左翼文学与右翼文学,解放区文学与沦陷区文学,鲁迅、郭沫若、矛盾与黄震暇、张资平、徐,新月诗派与七月诗派等相互对立的文学事件,我们完全可以从历史事件、本体事件和个体事件出发,进行综合性、多元化的考量,而不是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进行解读。当然,以“民国文学”取代“现代文学”并不意味着对“现代文学”进行彻底的否定,而是在双向互动中保持合理的成分,修正偏颇的内容,补充被遗忘的事件,从而达到拓展新的研究空间、确立新的研究范式的目的。

(2)“民国文学机制”的情境和叙事

新世纪“民国文学”研究除了外在的宏观文学史建构,还拓展到“民国文学”的内在微观挖掘,在这一方面,李怡和秦弓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建树。李怡相继发表了《“民国文学史”框架与“大后方文学”》[58]《含混的“政策”与矛盾的“需要”——从张道藩〈我们所需要的文艺政策〉看文学的民国机制》[59]《民国机制:中国现代文学的一种阐释框架》[60]《中国文学的现代与当代:国家社会形态的全新认定——重审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概念、性质与研究模式》[61]《从历史命名的辨正到文化机制的发掘——我们怎样讨论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意义》[62]《民国经济与文学》[63]《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叙述范式》[64]《宪政理想与民国文学空间》[65]等文章。在上述文章中,李怡对“新文学”“现当代文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命名进行了质疑和反思,将“国家视角”引入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探讨以国家形态为基础的文学史叙事模式,在“民国文学”的框架内书写中国作家独特的人生际遇、生命体验和生命情境。“对于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学而言,‘民国文学’的阐释框架显示了更具体的时空内容,因此值得我们加以特别的重视。”[66]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创见性的概念“民国机制”:“民国机制就是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与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67]具体而言,以往被忽略和遗忘的国家社会形态的历史细节在“民国机制”的研究范式下将变得更为饱满、充实和细腻,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文艺政策、教育体制、经济结构、文化趋向、宗教信仰等国家社会形态因素,都可以成为进入这一时期文学的入口,这些因素与文学相互影响和支撑,共同构成“民国文学”的原生态。尤为重要的是,在这种原生态的文学场域中,我们能够捕捉到现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律动,传统文化的坚守、现代文明的诉求、启蒙精神的追寻、自由理想的皈依等精神状态和存在感悟都能够在“民国机制”中生发出来。同时,“民国机制”也可以使中国文学研究从中西文化冲突模式中挣脱出来,进一步明晰文学研究的一系列基本概念,重组文学与社会结构性因素之间的关系,为文学研究提供新的研究空间和增长点。[68]近几年,李怡始终致力于“民国文学”研究,组建了北京师范大学“民国文化与文学”研究中心,并主编了“民国文化与文学丛书”(第一辑),共10种18册。在某种意义上,李怡是新世纪“民国文学”研究的助推器。

李怡提出的“民国机制”与秦弓提出的“民国视角”具有思维逻辑的同一性和研究模式的同质性。秦弓在《从民国史的视角看鲁迅》[69]《现代文学的历史还原与民国史视角》[70]《三论现代文学与民国史视角》[71]等文章中,主张对中国现代文学进行文学生态环境、生态结构和生态要素的还原,“所谓历史还原,一是追溯现代文学的传统根源;二是还原现代文学的历史面貌与发展脉络;三是探究现代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72]。尤其强调民主共和制度作为文学发展的基本政治保障所起的重要作用,民国时期的经济发展对文学的推动作用,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为文学提供的人才培养机制;力图恢复民国时期文学的多样性、多元性和多义性,将各种文学形态之间既相互冲突、对峙又相互交融、依赖的真实情景呈现出来;将文学作为一个开放性空间,将民国时期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风俗场景与精神风貌放置在文学叙述中。

在“民国机制”和“民国视角”的框架下,衍生出许多理念、思路和方法,可以用来阐释“民国文学”,它们主要集中在民国政治制度与文学、民国经济与文学两个方面。

民国政治制度与文学关系研究主要探讨辛亥革命推翻封建政体,建立资本主义民主共和政体,在法律制度、出版机制、传播媒介、文艺政策等方面与文学之间的内在关联,进而总结出资本主义民主共和政体对文学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修正以往文学史对资本主义民主共和政体的压抑和贬低,从而达到还原“民国文学”真实性、完整性的目的。李怡认为辛亥革命建立的资本主义民主共和政体对公民的出版权益、言论自由、写作自由、经济效益进行了法律和政治层面上的保护,为作家创作提供了相对宽泛的环境,使知识分子能够相对真实地表达自己独特的人生体验和生命感知。[73]同时,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都怀有一种“宪政理想”[74],凭借着“宪政理想”,现代作家以文学为武器在思想和身体两个向度上发挥自己的历史功效,使中国文学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型。但民国时期,国民党制定的文艺政策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主动渗透到文学生产过程中,对文学生产进行政治询唤和思想钳制;另一方面国家意识形态又极力隐藏自己的痕迹,利用文学生产机制进行自我调节,呈现出“榨取性体制”与“包容性体制”共存的局面。这种相互矛盾但又相互粘连在一起的文艺政策正是民国文学的独特性所在,也是民国文学能够蓬勃生长的原因所在。[75]但民国政府文艺政策的两面性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也无法规避,政策的摇摆性使作家无法找准创作的方向,影响了作品的质量。[76]除了李怡和秦弓的论述,还有罗维斯、张武军等人对民国文化语境下文艺民族形式、左翼文学的阐述,他们重新确认了民国政府的文艺政策对通俗文艺形式的推广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并提出民国政府制定的宪法为左翼文学提供了制度保障。[77]

民国经济与文学关系研究的主要路径是将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确认,将民国经济中的意识形态话语剥离出来,资本主义经济对文学生产的积极作用、对人的“物”欲的满足、对人性本身的证实和正视,各种经济形态对个体精神的重构等命题重新浮出历史地表。在这种研究路径的指引下,中国现代文学中作家创作的经济因素、作家的个体欲望、文学社团和文学流派的经济背景、文学经典形成的经济运作等一些未曾深入探讨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我们从经济角度对之进行详细的梳理、辨析与论证,解释一些从以前的政治、文化角度切入时所无法解释或者无法有效地解释的问题”[78]。邬冬梅的《民国经济危机与30年代经济题材小说》[79]对民国经济危机的历史场景进行了还原,深入阐释了民国经济危机与30年代经济小说兴起之间的关系,并以茅盾的《子夜》为例分析了国家意识形态是如何指导、运作和生产经济题材小说,革命话语是如何进入和篡改经济题材小说主题的,认为这种写作确立了“经济破产——剥削及反抗”的叙事模式,最终遮蔽了经济题材小说的丰富性。李哲的《经济·文学·历史——〈春蚕〉文本的三个维度》[80]突破了“政治场域”和“乡土文学”视域,将《春蚕》放在民国经济范畴内进行分析,再现了民国经济运行机制中都市、城镇和乡村所构成的社会全景,并对经济如何在文本中呈现、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复杂关系进行了辨析,同时,通过对文本中革命道德与传统宗法道德置换的情景再现,解答了经济与革命之间的内在关联。王永祥的《由文化商品到学术经典的转化——以〈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为例》[81]以现代出版行业运作机制为切入点,探究了《大系》从文化商品转变为学术经典的过程,认为文化市场的自由开放、文化商品利益的角逐、文化消费的诉求、出版商的商业敏感、作家的经济追求、文化商品的传播途径等经济因素在《大系》经典化的过程中产生了核心作用。与此同时,布小继、任冬梅、颜同林、李直飞、张霞、李金凤、王学东[82]等人的文章在国民经济框架下从不同层面对左翼农村题材小说、《小说月报》作家创作中的经济因素进行了考察。

事实上,李怡提出的“民国机制”及其围绕着这一研究范式所产生的一系列文章所关涉的是文学的情境性和叙事性问题。情境性是指文学经验的本土化和历史化,也就是说文学是在某一时段的特定社会历史语境中产生的,虽然有着自身的发展机制,但文学问题永远不只是单纯的文学自身的问题,文学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共同构成一个全方位、整体性的社会历史,我们只有在“包容性”机制而非“榨取性”机制框架内来审视文学,才能够触摸到文学的本相和真相。毋庸置疑,中国新文学的产生与西方现代思想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现代意义”也是一直横亘在新文学脉络中的不容忽视的主线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新文学就只是现代意识形态的统摄物,对新文学的研究就只能在“中国现代文学”的框架下展开,一切偏离“现代意义”的文学必须被排除文学史之外。如果按照这种“中国现代文学”的思维逻辑进行推演,我们就会发现实际上新文学的文学经验与“现代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是分裂和割裂的,一切复杂的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思潮和作家创作都不应该被抽象化、简单化、切割化和模糊化,以致让“现代意义”成为衡量一切文学的根本和唯一标准。如果我们在“民国机制”的框架下来考察这一时期的文学,就会发现一个更具包容性和提升性的研究范式,“现代意义”不再展现出令人恐惧的控制力,一些非现代意义和反现代意义的文学得以开拓自己的存在空间,一些长期被压抑的作家开始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一些根植在文学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非文学性因素开始展现出自己对文学的效力,同样,文学中存在的矛盾、对峙和冲突也可以真实地呈现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意义”将被废弃,相反,它可以作为一个层面和维度与“民国机制”整合在一起,相对于纯粹抽象性的概念推演,我们能够在具体的时空限制中对它做更为具象、实在和真实的理解与把握,其实这是对中国社会转型期文学复杂性加以可靠把握的一条有效路径。既然“民国机制”有效地恢复了“民国文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有效地阐释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呢?如何在对文学的情景和过程的探讨中去实现文学经验与学理阐释之间的对接呢?“叙事”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也就是说,“民国机制”要具有叙事性,“叙事”可以成为表述“民国文学”复杂性的有效载体:一方面,通过对“民国文学”复杂性的深层描绘,呈现出“民国文学”存在的特定性、情境性和具体性,阐释“民国文学”中涵纳的社会知识和生命体验,并将“民国文学”与多种因素之间的复杂联系清晰地辨识出来,从历史的尘埃中寻找出来,并以解释性的话语叙述出来,从而使“民国文学”成为窥视民国社会历史的入口;另一方面,“叙事”本身就隐含了研究者对“民国文学”进行组织、分析和表达的诉求,以何种姿态对“民国文学”进行叙事,选取何种视角进入到“民国文学”的内部空间,运用何种理论对“民国文学”进行解读,都关涉到我们对“民国文学”的再造和对“民国文学”的认知立场和观点,而这些主体性因素最终决定了我们对“民国文学”历史情境还原的程度。因此,叙事性就有可能将个体独特的学术思想带入其中,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产生更为个性化的思想,从而实现“民国文学研究”的建构、再造和提升。

(3)“民国文学研究”的论争与路径

新世纪“民国文学”研究逐渐成为新的学术热点和学术增长点,与此同时,对“民国文学研究”本体的反思和争论也开始呈现出众语喧哗的态势。张桃洲在《意义与限度——作为文学史视角的“民国文学”》[83]中,对“民国文学”概念拓展现代文学史研究空间、更新现代文学史研究视野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指出引入“民国文学”概念的目的不仅仅是在时间上确立一个更为宽泛的框架,恢复一些被遮蔽的文学史现象,填充新的史料,重评作家作品,更为重要的是重新寻找新的理论支点、研究方法、研究范式,以此来突破“民国文学”研究的困境和瓶颈,“当‘民国文学’成为论者所期待的某种‘可以包罗万象的时间容器’时,这个概念面临的最大难题或许恰恰是,无法确定一个像‘现代文学’的‘现代’那样的理论支撑点”[84],同时应该警惕和剔除“民国文学”研究主体以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在整体上颠覆“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焦虑心态和功利性目的。台湾学者张堂锜在《从“民国文学的现代性”到“现代文学的民国性”》[85]中阐释了“民国文学”的丰富性与延伸性,他认同“民国文学”研究的跨学科和跨地域性,并进一步指出“民国文学”研究的关键点是如何在民国文学与民国历史之间寻找到恰切的结合点和平衡点。“民国文学”研究的触角不应该仅在大陆文学史游弋,更应该延伸到1949年之后的台湾文学史,“作为历史的概念,‘民国’并未在‘共和国’之后消失。因此,在讨论民国文学与文化之际,就会出现有异于台湾的不同史观”[86]。而且,“民国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并不存在先验的冲突和对立,二者的关注点和诉求处于不同的层面,“民国文学”想表述的是文学中的“民国性”,“现代文学”注重的是民国文学的“现代性”。贾振勇的《追复历史与自然原生态的“民国机制”——“民国文学史观”的一种文学史哲学论证》[87]是至今为止反思“民国文学研究”最具有学理深度和学术高度的一篇文章。贾振勇认为“民国文学研究”是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内部产生的,是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原有的知识谱系、价值秩序和意义系统的突围和爆破,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意义。“民国文学研究”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学理提升到现实实践的研究态势,“民国文学史”“民国机制”“民国风范”等概念的提出,体现了学者们自由、独立的学术诉求,具有未来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这是目前我们所能找到的最能逼真描述和解释民国时代的文学的历史属性和自然属性的述史概念,用这个概念及其衍生的各种理念、思路和方法阐释民国时代的文学,不但可以使我们摆脱既有文学研究知识谱系和价值秩序的某种‘坐井观天’效应和‘语言牢笼’效应,更有可能成为我们最接近历史事实真相和历史精神真相的一条佳径”[88]。但“民国文学研究”在文学史哲学及方法论层面的辩证与探究上仍旧存在某些薄弱的环节:如何在繁复纷杂的史料中还原出清晰、真实的民国文学史,如何将研究主体的个体体验、思想诉求和精神想象恰切地融合到文学史中,如何将文学史研究与政治史、社会史、思想史、文化史有效地对接等问题是“民国文学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研究者“能够充分协调翔实可靠的史学品质、悟性充盈的诗性品质和想象力活跃的哲学品质这三者之间的辩证张力”[89]。这些薄弱环节的解决需要研究主体更新自己的知识谱系和价值坐标,直面文学本身的“自然性”和“自在性”,避免主观性的想象、构建和过度阐释,维护文学的本真。因此,选择符合文学“自然性”和“自在性”的多元化的研究范式,就成为“民国文学研究”的必然选择。周维东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民国视野”述评》[90]对“民国文学”“民国机制”“民国视角”概念进行了学理认同和价值分析,同时探析了“民国文学研究”在政治历史还原、文学史“盲点”等方面存在的限度。吕黎的《文学、文学史、文学生产方式——从两本剑桥文学史谈文学的“民国机制”》[91]以《剑桥文学史》中的文学史观为参照,考察“民国机制”中的文学史观和文学生产方式,分析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并对“民国机制”概念的适用性和如何对文学进行命名提出了质疑。

上述对“民国文学研究”本体的论争和反思都是以公正、客观、辩证的理性认知为前提,在认同中包含质疑,在拥护中指向反思,但同时也出现了根本否定的声音。罗执廷在《“民国文学”及相关概念的学术论衡》[92]中对“民国文学”进行了彻底否定,认为“民国文学”及其相关概念对“现代文学”进行了人为攻击,对“现代文学”的价值和意义进行了打压,“民国文学史”缺乏一种大历史观和大文学史观,“民国文学”概念的提出是一种学术炒作,“他们的主张和说法也并没有多少陌生性与原创性,其价值和意义不应高估”,“这显然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是学术史上的反动和逆流,应该坚决予以批判”。[93]罗执廷的观点包含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他并没有真正理解“民国文学”观念的内涵和外延,仍然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解读“民国文学”。“民国文学”概念并没有彻底否定“现代文学”,而是对“现代文学”概念中不合理的因素进行重新辨识和考量;也没有将“现代”意义从这一时期的文学中剔除,而是将“现代”意义作为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主导放置在文学史中,从而不断地延伸、拓展和丰富文学空间。“民国文学”概念的提出也不是一次学术炒作,如果将每一次具有变革意义的概念的提出都视为一次学术炒作,那么,“重写文学史”范畴内的概念莫不如此。我们应该以一种创造性和可能性的思维来看待“民国文学”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民国文学”概念的意义就是在学术论争中产生的。

“民国文学研究”要想从一个新的学术热点和增长点变得真正具有学术统治力和公信力,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核心价值观,在实质上突破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困境,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如何确立“民国文学”研究合理的理论支撑点和发展路径;二、如何弥补和修正“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三、如何使“民国文学”个案研究呈现出宏观效果。在“民国文学”研究中,或许我们应该把握住“转型”“差序”“场域”这三种思维方式和研究范式。

“转型”是指“民国文学”发生的社会历史语境始终处于疾速转变的过程中,民国时期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政治体制、经济结构、文化趋向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革。虽然“民国文学”并没有因为社会历史的转变而放弃自身的发展规律,依然在中国文学整体链条上滑行,但难以避免地被卷入这场变革中,并愈加强势地参与其中;“民国文学”已经不是一个独立的文学空间,而是一个历史性的杂糅概念,既是外部力量的推动又是内部力量的重组。因此,“民国文学研究”的理论支撑点不能局限于类似“现代意义”这样单一的理论预设,而应该成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等范畴内的多元化理论提取,从而使“民国文学研究”进入丰富多彩的意义系统,并注重突出转型的特质和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使文学史研究成为其他社会研究的注脚,而是通过文学史研究探讨在社会转型期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政治、人与经济、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围绕着“民国文学研究”产生的是一部“事件史”和“生命史”,“人”在文学研究中被重新定义和整合。

“差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等级观的一个概念,被引入到“民国文学”研究中,但并不是为了强调文学史中的等级尊卑和权力分配,而是为了突出文学在发展中形成的内在差异性。虽然“民国文学”处于公共的历史社会背景中,分享着共同文化资源,但不同的文学思潮、文学现象、作家作品在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和产生的作用却不尽相同,呈现出冲突、对抗、依附、融合等不同的状态,并始终处于流动的态势。因此,我们要在研究中突出这种内在的差异性:“民国文学”由于时间的推演和空间的位移,在不同历史时段具有不同的文学面向;不同文学作品在主题话语、人物形象、语言修辞、叙事模式等方面具有差异性,但这种差异并不是单纯的审美差异,而是在独特的历史文化情境中呈现出来的不同审美选择;“民国文学”在作家主体意识的参与下,已经演变成为特定的精神现象,并呈现出鲜明的差异性叙述,这些差异性一方面体现着作家的某种选择,另一方面联系着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性格和精神特征,以及中国转型期社会思想的变迁和分化。在这种“差序”视域中,一些在“中国现代文学”框架中被压抑的作家可以重新得到评价,一些被边缘化的文学思潮可以重新得到安放,一些被淹没的文学作品可以重新被发现。

“场域”与李怡提出的“民国机制”具有同质性,但这里强调的是“民国文学”的公共性和介入性。民国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构建使“民国文学”成为一个公共空间,我们在“民国文学”中可以还原民国社会历史风貌,但同时“民国文学”也介入到政治、经济和文化当中,形成相互交流、调节和协商的机制。因此,我们要通过“民国文学”个案研究产生一种宏观效果,使文学研究突破自身局限,突出文学研究的汲取能力和开放姿态。实际上,在社会整体结构中,文学研究本身就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在功能意义上,文学研究有着更为广泛的意义,是在“自我”与“他者”的相互阐释中界定自己存在的意义:没有“他者”的参照,文学研究不能进行自我确认;同样,如果没有文学研究的介入,“他者”也不能产生自我叙述和阐释。文学研究包含了文学之外的世界、规则和人,文学之外的一切关系都可以化约为文学内容,生命意义、价值秩序、生存体验等文学以外的内容都可以在文学中找到。因此,“民国文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敞开和介入,是主动打破文学研究的封闭空间,以积极的姿态加入到社会整体进程中来。虽然“民国文学研究”还处于起始阶段,但我们已经可以看见它丰满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