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色发展报告(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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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8年绿色发展报告

2018年,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一江清水出川”作为重大使命,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良好态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泸州市率先在全国市级城市编制完成《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2018—2020年)》,推动构建“一核两区、两簇多点”的城镇空间布局、“一心一带两区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和“两屏六廊多楔”的生态空间格局,修编完成《泸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暨中心城区“多规合一”规划》,科学确定三区四县国土空间开发功能,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开发边界和强度,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二)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推动发展绿色工业

泸州市制定了《泸州市千亿白酒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泸州市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和园区布局的指导意见》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推动13家涉及落后产能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淘汰电机36台、制砖产能1275万匹、液氨产能2万吨、发电机组1.8亿千瓦时、燃煤锅炉6台;加快发展白酒“千亿产业”,泸酒市场占有率约为全国13%,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千亿产业”,引进智能终端企业113家,建成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一期),落户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四川(泸州)分中心;加快发展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新兴“千亿产业”。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4%,高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4.5%,拉动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长2.0%。

泸州市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对城区老工业区范围内48家机械类企业实施退城入园整体搬迁。建设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国家高新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和空港产业园区四大园区,推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推进泸州国家高新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十三五”期间拟投资17.4亿元实施8个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已开工建设睿盈废钢资源化利用及铸锻中心、力得能源集中供应中心等5个项目。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泸州市积极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步构建以现代商贸、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智慧产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已建成全国第一个光网大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列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重点打造“春酒秋商冬农博”三大展会品牌,2018年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吸引了来自法国、澳大利亚、美国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家参展企业,签约酒类项目271个,意向签约金额372亿元;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开设“一带一路”国家馆群,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泸州)农产品交易博览会成为西南地区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的重要平台。2018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21.4亿元,比上年增长7.2%。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泸州市积极推进江阳区董允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泸州老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30个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规模现代农业产业园区20个,重点打造15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其中4个园区列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4个园区列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编制《泸州市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构筑“两带一心多点”的休闲农业旅游总体发展格局,构建7条以上休闲农业旅游精品线路。农产品品牌建设初见成效,泸州桂圆、“江之阳”蔬菜直销港澳地区,合江真龙柚、赤水河甜橙出口加拿大,实现泸州优质农产品出国、出境。

4.注重开发清洁能源

泸州市积极严控煤炭生产,压减工业领域、服务业领域煤炭消费总量,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全市关闭煤矿68处,化解过剩产能782万吨/年。2018年争取农网改造升级资金8576万元,完成投资2.48亿元,农网改造99个村,改造线路2034.6千米;争取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补助资金267万元,改造替代燃煤(油、柴)锅炉窑炉43.5蒸吨;争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省预算内资金计划1205万元,实施古叙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2个;争取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资金400万元,完成川南发电厂2号机组节能改造;争取煤炭安全改造中央和省预算资金5500万元,实施古叙煤田公司三个煤矿安全改造。积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将泸州北辰电力责任有限公司等四家售电公司纳入四川省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鼓励和支持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泸州金融商业中心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成为全国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泸州市积极加快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完钻页岩气井36口(含在钻2口),其中生产井25口,日均产气约42万立方米。四川省煤田地质局古叙矿区煤层气试采项目完成煤层气参数井11口、抽采试验井5口,实现连续排采。加快风电、生物质能、光能资源开发,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汉能沙湾充电站“光充储”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竣工投用,中广核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四川格润公司泸县园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加快建设。

5.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泸州市积极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定《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纳溪中学、华升·宝龙广场等10个在建项目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质量抽查。2018年城市规划区绿色建筑备案审查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为91.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达标率和实施执行率均为100%,公共建筑节能审查面积180.8万平方米,节能验收面积94.4万平方米。推进绿色建材标识认证,8家企业的10种产品取得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量6.2亿块(折标准砖),新建建筑中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达85%以上。编制《泸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专项规划(2018—2020)》,指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三)加强环境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继续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泸州市全力推进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完成营造林42.58万亩,实施森林管护373.7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1.64万亩、森林蓄积75.45万立方米。成功申报全省首批省级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出台《泸州市岩溶地区生态修复方案》,加强水土流失、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治理修复。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3平方千米,“十三五”以来累计治理岩溶石漠化面积228平方千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6%。

2.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泸州市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有关部门出台《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泸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完成泸州老窖和泸州鑫福化工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主城区优良天数比例83.6%,同比上升8.2%,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九。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市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5.7%以上,沱江大桥断面水质达Ⅲ类标准,长江出川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长江、沱江沿岸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长江上游特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实现81个砂石堆场平场复绿,依法取缔并生态复绿非法码头58座,规范提升6座,全面取缔保护区段62处江河网箱养殖设施,禁养区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关闭搬迁,沱江流域3家畜禽养殖场去功能化清场关闭,51家粪污处置设施设备完成配套升级改造。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竣工,完成率100%,全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完成7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66.4%。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全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城市截污干管220余千米,设计处理能力31.1万立方米/日;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21个、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170个,新建或改造配套管网300余千米,设计处理能力8.3万立方米/日;完成鸭儿凼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开工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6个,完工19个,基本建成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一期)、叙永县、古蔺县(一期)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能力1036吨/日。除纳溪区经开区外(按要求于2019年年底建成投运),工业园区全部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制定《泸州市2018年农药减量控害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方案》《泸州市2018—2020年主要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方案》《泸州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7—2020年)》等,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编制《泸州市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泸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5.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85%。实现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370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对四川铁桥水泥有限公司、泸州巨源纸业有限公司、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基本实现钢铁、水泥、煤炭等8个重点行业45家企业达标排放,完成18个行业116家企业达标排放区域评估,达标率79%。

(四)倡导绿色生活,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泸州市积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实施“五美与共”“五创联动”“双五”战略,加快建成全国美丽城市。相关部门编制了《泸州市老城有机更新战略研究》,成功申报“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持续推进城市生态园林建设,重点开展“两江四岸”园林景观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建成各类公园42个、城市干道绿化带50多条,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绿化覆盖率达到41.2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初步形成“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绿地格局。积极创建“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80台,建成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站30座,投用交直流充电桩610个,开通新能源公交车线路48条。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市民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推动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绿色福祉意识形成。

(五)完善体制机制,巩固绿色发展保障

1.完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

泸州市积极制发《泸州市2018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泸州市2018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开展半年和年度考核,问责35人,集中约谈2017年度环保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4个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从严从实问责问效。

2.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泸州市积极落实《泸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泸州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泸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专项改革方案,认真开展年度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发布《2016年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完成对各区县2017年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完成市级6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编制,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建立健全稳定投入机制、区域补偿机制、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精准脱贫六大创新机制,持续推进森林、湿地、石漠化、水流、耕地五大生态保护补偿。

3.建立环保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泸州市积极制定《泸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闭环管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5项任务168条措施中,完成整改16项任务109条措施;227件交办信访件中,完成整改222件,整改完成率97.8%;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53个中,完成整改345个,整改完成率97.8%;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90个中,完成整改54个,整改完成率60%;全市自然保护区内排查问题55个中,完成整改49个,整改完成率89.1%。

4.建立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机制

泸州市积极制定《泸州市加快推进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泸州港港口优势,加强与上海港、武汉港等长江经济带沿岸港口合作。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为发展新引擎,积极对接成都片区,打造改革创新试验田、沿江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宜宾市、内江市、自贡市定期开展交叉检查和联席会议,与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等毗邻地区建立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与资阳市、自贡市、内江市等地市签订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同域共责、联防联控、协同预警、协作处置的联动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转型升级不平衡

2018年,泸州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1.2∶52.1∶36.7,工业仍以化工等高耗能传统产业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占比较小;农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综合效益和品牌效应还不明显;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地区产值的36.7%,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总量较小。

(二)环境治理负荷压力大

环境风险源多,2017年列入日常环境监管的单位有1180家、长江干流沿线布置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3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533家。生态系统脆弱,全市仍有岩溶区面积2978平方千米、石漠化面积1280平方千米。环境治理能力差,城市污泥、雨污、餐厨垃圾等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

(三)环保领域财政依赖强

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生态环保类项目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受城市建设发展、环保督察等压力,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同时,由于生态环保类项目是一种社会公益性投资,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投入污染治理设施意愿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

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划定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统筹各类规划的城乡规划体系,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和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二)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以全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循环、低碳、绿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力推进千亿白酒产业、千亿电子信息产业、千亿新兴产业三大千亿产业率先发展,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房地产业等十大现代服务业梯次发展,高效林竹产业、精品果业、绿色蔬菜产业等八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三)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落实《泸州市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2018—2020年)》,深入推进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用力,打好污染攻坚战“八大战役”,稳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四)进一步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建设为契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创建“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车辆,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抓紧“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经济区规划、“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级、省级战略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积极拓展融资投资渠道,通过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环保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