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的起源与目的,并简评英国政体
有些人将社会和政府混为一谈,对这两个概念没有多少区分,甚至完全没有区分。但是,这两个概念不但有区别,而且起源也不同。社会源于我们的欲望,政府则产生于我们的邪恶。前者汇集我们的情感,从正面增进我们的幸福,后者抑制我们的恶行,从负面推动我们的幸福;前者鼓励人们相互交流,后者却制造阶层间的差异。前者是守护者,后者是惩戒者。
无论在任何状态下,社会都是人民的福祉。可是政府呢,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一种必要之恶;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则令人无法忍受。这是因为当我们忍受着或面临着由政府带来的苦难时,虽然这样的苦难在一个无政府的国家里也可能遇到,但只要想到是我们亲手制造了这个苦难的根源,我们便会感到格外痛心。政府,就像伊甸园的衣服一样,是丧失纯真的标志,国王的宫殿建立在天堂亭榭的废墟上。这是因为,倘若良心的召唤是清晰、坚定、不容抗拒的,人类就不需要再有其他立法者。但是,正因为情形不是如此,人们便发现有必要放弃一部分个人财产,来建立起保护自己其他财产的机制。就像在处理其他事情时一样,审慎的原则提醒人们两害相权取其轻。既然安全是设立政府的意图和目的,那么毫无疑问,无论是何种形式,能花费最小代价而获得最大利益的就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的。
为了更清楚、更明确地理解政府的意图和目的,让我们假设这样一种场景:在世界上某个偏僻角落里居住着一小群人,与世隔绝,他们代表着在任何国家或整个世界上定居的第一批人。在这种天然的自由状态下,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组成社会。有无数条理由促使他们这样做:凭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满足他的需求,他的精神状态无法适应长久的孤独,等等。因此,他很快就不得不向他人寻求帮助或慰藉,而后者也会反过来向他提出同样需求。只要四五个人团结起来,就能在旷野中建起一间还算不错的小屋,但单个人可能穷尽一生却一事无成。他能伐倒一株大树,却没法搬走它;就算能搬动它,也没法将它立起来。同时,饥饿会迫使他中断工作,每个不同的需求都需要他做不同的事情。疾病都可能导致死亡,更别提厄运和灾难。就算不足以致命,也可能令他丧失生活能力,让他陷入一种与其说是活着,不如说是等待死亡的状态。
因此,就像万有引力一样,需求很快推动我们这些刚到的移民组成社会。在社会成员彼此公正、真诚相待的情况下,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替代了法律规定和政府管制,也使后者变得毫无必要。但是,除了天堂以外,任何地方都可能孕育邪恶。在人们克服了移民初期遇到的困难——正是这些困难最初使他们紧密团结在一起,他们开始懈怠于自己的义务,也减轻了对彼此的依赖。这种懈怠意味着有必要建立某种形式的政府,来弥补道德上的缺陷。
只要一棵位置适宜的大树,就能成为他们的集会场地。整个聚居区的居民都能聚集在树荫下,讨论公共事务。很可能,他们最初的法律只是一些简单条例,唯一的惩罚措施则是公众的蔑视。在这种最初的议会中,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拥有一个席位。
但是,随着聚居区的扩大,公共事务也会随之增加,大家居住的距离越来越分散,要想每次集会都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就变得非常困难了。现在已经不像当初,那时居民人数很少,住的地方挨得很近,公共事务数量很少,而且琐碎。现在的情形表明,把立法事务授权给从全体居民中选择出的一部分人来管理,更为方便可行。这些代表应该与委任他们的人有同样的利害关系,并且处理事务的方式也应该和全体居民都在场时一样。如果聚居地继续扩大,就有必要增加代表的数量。为了保证聚居地每个部分的利益都被充分考虑到,人们会发现,最好是把整个聚居地划分为几个大小合适的区域,每个区域委派出相应人数的代表。为了确保当选代表绝不会谋求与选民们不同的利益,审慎原则提醒我们,有必要经常进行选举,这样一来,几个月后当选代表能够重新回到并融入全体选民中。由于考虑到以权谋私的后果,他们对公众的忠诚度便得以保障。同时,这种频繁的角色互换会在社会的每个部分产生共同的利害关系,人们之间会自然而然地相互支持。政府的力量和被统治者的幸福便是依赖于这个基础,而不是毫无实际意义的帝王之名。
这便是政府的起源和发展。换句话说,软弱的道德品行本身不足以统治世界,因此有必要采用政府管理模式,这也是成立政府的出发点和目的,即自由与安全。尽管这个纷乱杂陈的世界会迷惑我们的眼睛,声音会欺骗我们的耳朵,偏见会扭曲我们的意志,利益会迷住我们的心窍,但自然和理性却会用最朴素的声音告诉我们:这样做是对的。
我对政权形式的理解基于自然界的一条原则,这条原则是人力无法推翻的,那就是:一件事物越是简单,就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比较容易被修复。依据这条原则,我想对备受吹捧的英国政体发表一些看法。当前的英国政体诞生于黑暗的奴隶制社会,对那个时代而言,它无疑是先进的。当整个世界都处于专制暴政下的时候,哪怕最轻微的改进都是伟大的进步。但显而易见的是,英国政体并不完善,容易引发社会动乱,也没有能力兑现自己的承诺。
绝对的专制政府(虽然它们是人性的耻辱)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它们很简单。如果人们遭受苦难,他们知道自己苦难的源头,也知道补救的方法,不会在形形色色的原因和解决方法中迷茫困惑。但是,英国政体极其复杂,以至于在整个国家经受了多年的苦难后,也没能发现症结所在。有些人说在这里,另一些人说在那里,每个政治医生都会开出不同的药方。
我知道,要克服狭隘的或长期的偏见很困难。但是,如果仔细审视英国政体的组成部分,我们便会发现:它包含了两种古老专制政体的遗留物,再混合了一些共和制的新元素。
首先,以国王为代表的君主专制遗存。
其次,以上议院为代表的贵族专制遗存。
最后,以下议院为代表的新的共和政体的成分,他们的品格决定了英国的自由。
前两者是世袭的,与人民毫无关系。从政体意义上说,它们对英国的自由毫无裨益。
如果说英国政体是这三种权力相互制衡的统一,未免可笑,要么这几个词毫无意义,要么它们彼此自相矛盾。
当我们说下议院能制约国王权力时,这种说法隐含了两个前提:
首先,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国王是不可信任的,换个方式说,对绝对权力的渴望是君主制的天然弊端。
其次,被委任监督国王行为的下议院,要么比国王更睿智,要么比他更值得信任。
但是,这同一个政体既授予下议院制约国王的权力,允许他们反对国王的财政预算;又授权国王牵制下议院,允许他否决下议院的其他法案。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在假定国王比那些本应比他更聪明的人更聪明,多么荒唐!
在君主制政体中,还有一些极其可笑的地方:它先是剥夺了一个人获得信息的手段,然后又授权他在需要最明智决断的事情上做出决策。国王的生存环境使他昧于世事,但身为国王的职责却又要求他世事洞明。这两种不同的方面,不自然地互相对立、彼此损耗,由此证明整个君主制政体是荒唐无用的。
有些人是这样解释英国政权的。他们说,国王是一回事,人民是另一回事;上议院的贵族们代表国王的利益,而下议院的议员们则代表人民的利益,这就好比一个议会里存在彼此对立的两个派别一样。尽管这种说法看起来很有道理,但一旦仔细审视,就会发现它措辞空洞,意思含糊不清。这样的情形经常发生:如果用最华美的词藻去描述某些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过于复杂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事物,它们就成了一些只有声音的词汇,听着很动听,却无法传递出任何信息。因此,这种解释掩盖了一个先决问题,那就是:国王是如何得到这种人民不敢给予且需要一直牵制的权力的?这样的权力不可能来自于明智的人民。任何需要被牵制的权力,也不可能来源于上帝。然而,英国政体却允许这种权力的存在。
但是,这种安排却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样的政体要么没有能力,要么不想去满足人民的愿望,这整个安排无异于自杀。天平上较重的那一头总是会翘起较轻的那一头,一部机器的所有轮子也总是由其中一个来带动的,因此,现在只需要知道英国政体中的哪一部分分量较重,它就是统治势力。尽管其他势力或这些势力中的一部分也可能阻碍或牵制整体运转速度,但只要它们没能力让它停下来,它们的努力就是徒劳的。第一驱动力最终将如愿以偿,它在速度上的缺憾也将被时间所弥补。
王权是英国政权中的决定性势力,这一点已经毋庸赘述。仅仅通过授予官职和津贴,王权就确立了现在的影响力,这点是显而易见的。看来,尽管我们明智地关闭了绝对专制的大门,并上了锁,但同时愚蠢地把钥匙交到国王手中。
英国人对他们这个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共同组成的政府偏爱有加,这种偏爱一半来自理智,一半来自民族自傲,甚或后半的成分居多。毫无疑问,与一些其他国家相比,人们在英国更为安全。但是,国王的意志就是法律,这点在英国和在法国是一致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在英国,国王的意志并不是直接从他的口中传达出来,而是通过更令人敬畏的国会法案的形式被传递给人民。查理一世的命运[1]只是让后世的国王们变得更加含蓄,而不是更加公正。
因此,一旦撇开所有的民族自豪感和对某种政体模式的偏爱,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英国国王之所以不像土耳其国王那么暴虐,完全归因于人民的品质,而不是政府形式。
在眼下这个时候,探讨英国政权形式的体制上的弊端是十分必要的。原因是,如果继续受某种强烈的偏爱所影响,我们就永远无法公平地看待他人;同样地,如果仍然禁锢于某种顽固的偏见,我们就永远无法公正地对待自己。正如一个眷恋娼妓的男人不适合选择或评价妻子一样,任何偏袒某种腐朽政体的先入为主的思想,也都会使我们无法辨别出一个良好的政体。
注释
[1]查理一世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公开处死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