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这也是中国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理论突破。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今后应该按照新的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新一届政府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当头炮、先手棋,政府先自我革命,已经取得了实效。但是改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是部门化、碎片化倾向。部门靠自己改自己,要求壮士断腕何其难。一些主管部门采用挤牙膏式的放权,按照数量指标,压缩权力,这个过程很痛苦。今后,我们可以转换思路,探索由过去清理、放权式的工作方式转变为规范、确权方式,就是首先确定政府该做什么,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做全面的合法性审查。按照行政许可法、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哪些许可是政府真正应该保留的。依法确定权力清单以后,其余一概放开,坚决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企业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目前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改革工作,但是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总体还是存在政府“体太胖、手太长、闲不住”的问题,经济调控方面的越位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缺位失位交织并存。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定要加强对政府的行政许可、行政权力进行全面审查,明确法定职责,严格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接下来的一年,改革应继续高度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应从政府自身的改革这个“开场戏”,逐步转移到市场体制、市场秩序、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场“正戏”上来,即将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作为改革的重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单独设章,明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这项往往被忽视的改革,实际上是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是一个突破口,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比如市场体系建设的改革、垄断体制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等,都包括在这项改革范围内。其中有几项重要的工作,应该抓紧时机尽快推进:
一是尽快推出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上海浦东制定实施负面清单的做法,如果带有普遍性,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允许企业依法平等地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真正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
二是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开放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电信等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业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特许经营面向各种所有制主体开放。对那些长期以来民营经济难以进入的领域,要加大改革力度,要有大的改革动作。比如可以探索改革石油进口管制体制,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稳中求进的关键是稳中有为。只有通过这种实实在在的改革,才能树立和维护改革的形象,同时给民营企业更大的活动空间,也给经济实实在在地增加活力。另外,我们也需要抓紧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等领域的改革。凡是涉及到竞争环节、竞争领域的价格,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能放开的要尽量放开。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改革步伐,提升整个市场体系的活力。
三是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包括一些地方的优惠财税政策。2014年年初,财政部向人大汇报工作时,提出2014年要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财税优惠政策,但这项工作任务需要其他部门和地方的大力配合,仅靠财政部门很难有效推进。未来应尽快推进落实有关工作。
四是抓紧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积极开展《反垄断法》执法检查。要探索全面取消预算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补贴,清理过度干预微观活动的产业政策,同时建立健全鼓励充分竞争、有利于各类生产要素平等自由流动、激励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性政策,用竞争性政策代替过去那种“挑选赢家”的产业政策。只有加强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我国经济才能成功跨越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焕发新的活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