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专题史第08卷:地方政治与乡村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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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缩省思想

承继民国北京政府以来的乱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然完成国家初步的统一工作,但是因内忧外患迭起,如何建立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成为南京国民政府最重视的工作;其次,南京国民政府宣称秉持已故总理孙中山的政治理念建国、治国,因此如何在建立中央权威之余,将孙中山的发展民权与地方自治等制度设计在施政中落实,也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另一施政考量。

学者指出,保留省级行政建制,同时缩小省的行政区域,是国民党在省制问题上的一贯主张。(40)在1913年3月,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演说《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分划之大政见》时,指出:“中国今日宜缩小省域,实行二级制,省下即直承以县,省县皆设地方官,掌官制行政,并同时设为自治团体,置议会、参议会,掌自治行政。”(41)这其中便有缩省的具体主张。

20世纪40年代左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缩省思想,有以陈铭枢、张其昀、胡焕庸等人为主的“析省派”,他们的主张,是以现有的道的区域为基础,将一省分为数省;另一派是以黄国璋、洪绂等人为主的“调整派”,他们主张打破原来的省道府州界线,完全以自然区域为根据,重新划分省区。(42)

被归类为“析省派”的地理学家张其昀早在1931年时,曾在《时事月报》发表名为《改革省区之基本原理》的长文,说明缩省的地理、历史、行政、国防等的理论基础,为其缩省论的力作,也可视为此一时期缩省论的代表思想。他指出,现行省区之流弊不外二种:一曰省区过大,治理不便;一曰省区与地理上之天然形势不合。(43)他同时也提出“人文疆界”与“天然疆界”的概念,主张“边疆各省,其省界问题即为国界问题。划分省界,以天然疆界为主,而与人文疆界相辅而行。若论及国界,其情形完全不同,即当以人文疆界为主要,天然疆界反居次要”。(44)他认为,改革省区乃出于人民之愿望,并应着眼于中国将来实业之发展,且“将来中国之新省区,当与地理上民生区域合二为一,举风土人情素相融洽之各县,结为一地方自治团体”。(45)至于中国理想的省份数,张氏认为应为60省。其产生方式为:本部18省中,有可以南北分省者,如河北、山西、陕西、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广西、贵州等9省是;有可以东西分省者,如山东、河南、甘肃、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云南等9省是,各分为二,计有36省。台湾、海南二岛孤悬海上,形势重要,均宜设为行省。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青海、西康6省成立未久,可以照旧。东北业已分为9省。新疆原分天山南北二路,鄙意南疆过于辽阔,天山南麓不属于塔里木河流域者可自成一省,共为3(省)即实现。再加上冀东、广南、西昌、西藏,共60省。(46)

抗战末期,缩省论趋活跃。1944年,中央设计局成立区域计划组,任黄国璋为组长,聘国内地理学界专家,研究设计调整省区,草成甲、乙两案。甲案系就现行省区中之少数面积过大、财力富厚者,划分为二三省不等,此案为迁就现实,作一时权宜之计;乙案乃系通盘筹划者,计分全国为56省、1地方、11特别市、3要塞区。区域计划组属意的是其中的乙案。(47)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家百废待举,学界对缩省论又兴致勃勃,张其昀谓:“近年学者所发表之具体计划,至少已有五种,即前中央设计局《缩小省区计划草案》(北平师范学院地理学教授黄国璋实主其事,民国35年油印本)、中央大学地理学教授胡焕庸《缩小省区辖境与命名之商榷》(民国32年单行本)、前政治大学地理学教授洪绂《重划省区刍议》(民国36年中国地理学会年会论文)、中央研究院史学研究员劳干《论缩小省区》(曾载民国31年《新经济半月刊》)、拙著《缩小省区刍议》(曾载民国35年2月7日《大公报》[按:应为《中央日报》])。”(48)可见缩省议题颇受相关学者注意,也反映出此课题的确有其亟待面对与解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