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溯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不同时期的不同使命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策略是与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并称的“三大法宝”之一。(23)中共中央及省市县级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中国共产党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历史上,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设置和统一战线工作策略几经变迁。如下将简要回顾其部门设置和工作策略变迁的基本情况。
1.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设置的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驻国民党统治区武汉,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工作,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此后,一些中共中央派出机构和某些省委陆续建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部。1938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规定,在区委以上各级党委之下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39年1月5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中央统一战线部,由王明负责。同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统战部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如“还无统一战线部的”,必须“迅速成立”,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必须经常讨论和领导统一战线部的工作”。(24)当时的统战部主要负责调查和研究各党派、军队及少数民族的情况。
1943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整精减中央领导机构,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下设的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统战部和其他几个部门的工作,刘少奇为书记。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六届七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务是领导敌占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中央城工部部长由彭真兼任。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城工部停止工作。1946年年底,中共中央决定重新恢复城市工作部,其任务是“在中央规定方针下,研讨与经营蒋管区的一切工作(包括农工青妇),并培训这一工作的干部,部内分党务、统战、农村、文教、顽军五组”。部长由周恩来兼任,李维汉任副部长。1948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电,决定成立新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管理“当时国民党统治区工作、国内少数民族工作、政权统战工作、华侨工作及东方兄弟党的联络工作”,并具体负责筹备召开新政协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中共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25)“文革”期间,统一战线工作受到影响,直至1977年6月才逐步得以恢复。
目前的统战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为例):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等。(26)
2.统一战线工作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策略
当然,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在党内的地位本身是不同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担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的领导人的党内级别来作一简单的对比分析。表1列举了自1939年至2015年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的领导人及其党内级别作为对比,还列出了同一任期中中共中央的另外两个部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宣传部的领导人及其党内级别。虽然中共中央还有一个对外联络部,但是由于这一部在地方并未设置相应机构,所以不将其纳入对比范围。由表1可以看出,按照统战部在党内地位的高低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周期。第一个周期从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1949年之前是统战部党内地位最高的时期,一般由政治局委员担任;此后其地位有所下降,直至“文革”中被撤并。第二个周期从改革开放后到2014年年底。改革开放初期,统战工作重新获得重视,但在1992年之后便一直由中央委员担任部长。第三个周期始于2014年年底,身为政治局委员的孙春兰开始担任统战部部长。当然,地方党委层面的情况要与中央层级在第二个周期和第三个周期的划分上有所不同。
表1 中共中央统战部历任领导人信息汇总表(1939—2015年)
资料来源:
1.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网站,http://www.zytzb.org.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tzb2010/bbjs/201012/690111.html。
2.王健英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领导机构沿革和成员名录》,北京: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
3.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
备注: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于1934年1月开始设立书记处。当时中央书记处书记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有时混同。参见前引《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第1184页。
**李大章与刘友法在任职期限上的重复原因不详。参见前引《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第319、469页。
相应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策略也是有所变化的。我们大致可以将这一变化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革”期间统一战线策略情况不纳入本研究的讨论范围。
第一阶段:从1937年到“文革”前——从为了生存和胜利到建政之后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统一战线虽然从名称上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但是其策略则在毛泽东于1939年10月第一次提出“三大法宝”这一说法时就得以生动的阐释。他是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者相结合论述的:“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他分别论述了针对不同阶级、不同历史时期所采取的不同的统战策略。但统战的目的是为了“革命的胜利”。由此,统战中要坚持既“联合”又“斗争”的策略。(27)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统一战线的目的是为了党的生存和革命的胜利,而方式则是“联合”与“斗争”相结合。这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统一战线策略有着明显的不同。
1949年之后,由于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内部有部分人出现了骄傲和以功臣自居的思想情绪,在统一战线问题上存在“左”的关门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28)面对党内有关统一战线存废的争议,毛泽东指出:“统一战线是否到了有一天要取消?我是不主张取消的。对任何人,只要他真正划清敌我界限,为人民服务,我们都是要团结的。”(29)1956年,毛泽东又提出:
我们胜利的获得,是依靠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并且广泛地团结了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了进行伟大的建设工作,在我们的面前,摆着极为繁重的任务。虽然我们有一千多万党员,但是在全国人口中仍然只占极少数。在我们的各个国家机关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大量的工作要依靠党外的人员合作来做。如果我们不善于依靠人民群众,不善于同党外的人员合作,那就无法把工作做好。在我们继续加强全党的团结的时候,我们还必须继续加强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继续巩固和扩大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认真地纠正在任何工作环节上的任何一种妨害党同人民团结的不良现象。(30)
尽管如此,从中央统战部部长人选的党内级别来看还是比新中国成立前要低了。另外,从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开会频次上也可以初窥端倪:该会议自1950年到1958年连续召开了11次;而此后到“文革”前,召开的频率下降了很多,只在1962、1963年召开过。(31)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统一战线政策变得愈加拘泥于形式化,很少与党所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直接相关。(32)共产党之所以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继续保留统一战线组织机构,主要是因为其对共产党自身的象征性意义:统一战线为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提供了某种正当性依据。(33)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到2000年——为祖国统一和经济建设的统一战线
改革开放后,借用官方的话语来说,统一战线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通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爱国的人们搞四化”。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贯彻党对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政策,搞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加强少数民族的工作”;“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台湾、港、澳和国外华侨的工作”。(34)
邓小平在1979年6月15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式上,作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开幕致辞。他提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而就人民政协而言,它“应当积极开展工作,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同时,要积极开展人民外交活动,加强同国际朋友的友好往来,为发展国际反侵略扩张的统一战线作出自己的努力”。(35)
用乌兰夫在1979年9月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来说,“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担负着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和统一祖国的双重任务”(36);“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总题目”。(37)当时的统战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大致分为以下八个方面:(一)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二)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三)各方面的爱国者;(四)知识分子工作;(五)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六)对港、澳、台的统战工作;(七)华侨的上层统战工作;(八)开展国际友好活动,促进国际反霸统一战线。(38)
在具体工作方面,乌兰夫有这样一段描述:“随着我国对外政策的开放和特区的设置,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建设、洽谈贸易、兴办各项事业的爱国活动,日益增多。我国专家、学者、文体人员同国外的学术交流和文化往来,正在蓬勃发展。对广大的台胞、台属、原国民党起义人员、投诚人员、回国定居人员以及信教群众政策进一步落实,统战工作深入到部分农村。”(39)
此外,在1980年代,党外人士的安排问题已经被高度重视,成为统战部门的重要工作。(40)不过,在统战部门的地位方面,当时提出的要求是由“各级党委指定一位书记分管统战工作”(41),统战部门要当好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42)由此可以看出,在地方党委层级,统战部部长本身的级别应该是比较低的。
第三阶段:新世纪以来——统一战线策略的新调整
2000年12月4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当时在北京的6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0位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悉数到场。(43)出席此次会议的中共中央领导人级别之高、人数之多,是自1949年之后罕有的。此次会议召开之前,统战部门认为,自1993年第十八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给统一战线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重大理论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加以明确,相关政策也需要进行完善”。1993年之后,各级统战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如1994年开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统一战线问题调研,1995年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状况和党外知识分子问题调研,1996年开展了宗教等问题调研,1997年开展了统一战线成员思想状况调研,1998年围绕16个课题组织开展了统战工作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调研,1999年就10个重点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调研取得的成果,为这次会议做了准备。此次会议之后,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并提出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部长,由于工作需要又有条件的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同时,中央还规定建立健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的机制。该决定还对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以及如何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等做出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44)从目前的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职能划分(45)来看,其内部分工与这次决定提出的要求基本一致。2015年5月,中共中央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对统战部门的职能做了更具体的规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