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治理“四个全面”的复合体系
当代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个时候,局部的、领域的改革已经不能再满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了,必须是系统的、整体的改革和改进才能形成“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14)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二次全体会议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之所以决定这次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就是因为“不是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就是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角度考虑的”。(15)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这个总目标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个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这两个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体两面”的复合体系:“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更进一步,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又分别构成了复合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包括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16)
新形势下国家治理的复合体系与合力效应表现出新的特征。我们看到,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际上是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三者有机统一的复合结构基础上全面深化的结果,突出了全面性和总体性,这不仅是对过去复合式国家治理体系成功经验的一个总结,而且还是对未来合力发展战略的一个全面部署。一方面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得到全面升级:依法治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得到全面的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加强了党与人民群众更加紧密的联系,推动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联系。另一方面是,国家治理的复合体系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使命,使改革开放升级到2.0版;全面从严治党更是将党建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全面发展的要素复合在一起,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和总体框架,成就了新的战略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研究和行动指南,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表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同时也表现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拓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厘清了国家治理的目标、动力、主体、方式等四个方面,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则确立了国家治理的体系,其基本的内在逻辑示意图如下:
图2 基于“四个全面”的国家治理战略示意图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家治理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成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和关键一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党中央又明确地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17)这明确了国家治理的目标选择。在接下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党又把依法治国定位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18)而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一系列党建实践的真实写照。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时,实际上已经水到渠成地形成了一个通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线图。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家治理新思想、新理念的完整体现。从本质上看,治国理政是一个行为,它离不开对行为主体、客体、方式的界定;同时,一个完整的治国理政战略,还要回答目标与动力等问题。“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就是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响亮回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战略的最核心原则,它确定了我国国家治理战略布局的主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这是对国家治理战略的主体要求。作为执政党,中国的国家治理战略布局最核心的就是党的执政能力,从严治党,廉洁从政、惩治贪腐是党的建设的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因此,它也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现代化设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则成为治国理政的动力源泉。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应有之义。
基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国家治理,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已经对国家治理的基本要素做出了规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定了国家治理的目标;“全面深化改革”规定了国家治理的动力;“全面从严治党”规定了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主体;“全面依法治国”规定了国家治理的方式。国家治理这些基本要素的提出,实际上是从学理的角度完整地阐释了国家治理的目标、动力、主体、方式,加上此前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为客体,这完整地展示了基于“四个全面”的国家治理内在的学理逻辑和体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着更为明确的总体性要求。改革、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小康社会这些战略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和要求,是几代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理论经验和智慧结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升了这些战略要求,更加注重全面性和协调性。这一战略布局突出了全面性和协调性两个方面。一是在要素结构上突出了全面性的要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每一要素都有“全面”的要求。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19)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当中提到“总体效应”、“全局”、“系统”等关键词,(20)都是对全面性的要求。二是在实施战略上突出了协调性的要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要求就是“协调推进”。在首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地指出,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总书记在谈到这些战略时,一般都会强调“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统筹推进”、“协调推进”等关键词,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于“四个全面”的国家治理新思想、新战略,是有分有合的一个整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同时,国家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特别重视国家治理的总体效应与协调推进,这是这一战略布局的整合问题。“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也不是一个平行的并列关系,有着明确的逻辑联系。比如,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具有明显的中间环节,在“四个全面”形成的要素结构当中,它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阶段性目标,同时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余两个要素,则分别界定了国家治理的主体和方式。国家治理的总体效应需要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我们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1)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