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流浪童年
母亲的死,让我觉得自己所剩的时间也不多了,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就是要把自己的一生给记录下来。
我这一生,总共有三个名字。出嫁之前我叫“苏绣云”。出嫁之后我叫“徐玉凤”。在舞台上的我,则叫作“丽华”。现在,就先来说说“苏绣云”这个女孩。在谈到我之前,我想先介绍一下父亲的家族成员。我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阿公,其实并非阿祖亲生。因为阿太嫁过来多年都没有怀孕,只好去台中分一个男孩来养,说也奇怪,之后阿太便连生了两个男孩。我父亲的母亲,也就是我的阿嬷,嫁给我阿公之后,总共生了五个儿子和八个女儿,因为小孩太多,有五个女儿给别人当童养媳。我父亲是长子,原本在耕者有其田政策实施之后,可以分到一些可观的田产,却因为不喜欢种田,婚后跑到台北“收酒矸”,就是捡破烂,因为如此,阿公很生气,不要说田产,连一间房间也没有留给我父亲。
1952年,我出生在这个庞大的家族里面,而这个家族就在台湾彰化秀水乡埔仑村。婚后不久的父亲,不顾家人反对只身北上谋生,将新婚不久的母亲留在秀水。父亲不在身边,让当年十九岁的母亲很没有安全感。母亲说,我诞生的那一天,虽然是家族长孙的头一胎,但因为是女孩,所以整个家族冷冷清清,根本没有人理她。产婆接生完之后,又累又饿的母亲只好自己下床,到菜园拔一些红凤菜炒麻油吃,算是坐了月子。
母亲常说:“女孩子没有用,十个女儿也抵不过一个儿子。”一年后我大弟苏光荣诞生了!他是我们这一辈最先出生的男孩,长子的长子,将来是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的,整个家族都非常高兴,母亲也因此吃了几天的麻油鸡。母亲说她嫁到苏家两年,直到大弟出生才觉得自己的生活稳定下来,之前的日子,仿佛卖到别人家当用人一般,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
父亲偶尔回来秀水,但是待不到几天又回台北。那几年,大弟和二弟陆续出生,七岁之前,我一直待在家里帮忙母亲照顾弟弟,直到七岁时,村里同年龄的小孩都去上小学,我才向母亲要求让我去上学。母亲去跟我阿嬷说,阿嬷说女孩子上什么学?母亲只好作罢。但是我不死心,我跑去祖厝找阿太,阿太个子不高,说话却很大声,平日总是拿一根拐杖四处串门子。阿太对小孩很好,常常会带我们这些小孩去果园摘水果。当时阿太已经七十多岁了,牙齿还很好,阿太最喜欢的水果不是软软的木瓜,而是硬硬的番石榴。
阿太除了牙齿硬之外,她的脾气也很硬,遇到不公平的事,她会出来主持公道。我向阿太拜托,请她说服我阿嬷,让我和其他小孩一样去上学。阿嬷是阿太的媳妇,自然不敢违背婆婆的命令,我这才能如愿去上学。
我还记得,当年我上的第一课叫作《开学乐》。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乐”不到一星期,父亲就从台北寄来一封信,要我们全家北上找他。于是,我牵着两个弟弟,母亲用扁担背了一些家当,带着那封信,我们到台北找父亲。
从此,展开我飘浪的人生。
刚到台北的时候,我们一家住在六张犁,那里有很多坟墓和资源回收场。父亲因为收破烂的关系,在那里租了一间木板房,我们一家五口就挤在两三坪大的房间。由于是违建,所以没水没电,幸好那里常下雨,父亲就买了六个铁的大水桶用来接雨水。为了省水,平日我们很少洗澡,大多用湿毛巾将身体擦一擦,所以水都够用。至于没电这件事,对我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困扰,只要一家早早就寝就可以解决,若真需要照明,就点个蜡烛。
父亲终生都在做“资源回收买卖”。而母亲,当时在我们家对面一户有楼房的外省人家里帮佣,外省人知道我们家很穷,总是让母亲带饭菜回来给我们吃,有时候,外省人还会给母亲大块大块的卤牛肉,这在当时都是非常昂贵的食物。
由于父母亲整天都在外头工作,所以母亲出门后,会将我们三个小孩锁在木板房,里面放一个尿桶就算“套房”了。我们姊弟三人,从早上被锁到傍晚,直到母亲帮佣回家,才将我们放出来活动。我们在六张犁住了一年,这一年,也就是1960年,母亲生下了我四妹秀娥。说起四妹秀娥就让人啧啧称奇。我听说佛教高僧虚云老和尚在母亲肚子里住了十三个月才出生,而我四妹也在母亲肚子里多住了两个月。由于母亲怀孕十二个月还不生产,帮佣的外省人雇主担心母亲会出事,就把母亲给辞退了,这一来不但少了一份薪水,而且也没有免费饭菜可吃,让我家的经济陷入极大的困境。
为此,我们又回到彰化,陪母亲待产。四妹在母亲肚子里住了十二个月,出生时头发已经齐肩了。这妹妹出生得不是时候,她迟到两个月,让母亲丢了工作,让姊姊哥哥没有饭吃,母亲决定将四妹送人。
母亲在彰化坐完月子后,我们又回到台北,这次我们没住在原来的六张犁,而是住在现在的承德路,大同公司对面的美军顾问团旁边。当时,我家前面有一户踩三轮车的人家,结婚多年都没有生,母亲便将四妹送给他们。尽管父亲和我都不赞成,但是家里穷,又能如何?那户人家为此送来三十个豆沙饼,算是买断了四妹的一生。送走四妹之后,母亲到一间卫生纸工厂当作业员,我们继续被锁在木板房。不过我始终心有不甘,由于四妹养父母家离我家很近,每天傍晚,母亲工作回家将我们放出来后,我便冲到四妹养父母家去看她。
有一天傍晚,我像往常一样跑去看四妹,那天四妹一个人坐在养父母家门口,我见四下无人,一股冲动便将四妹抱回家。回家后母亲很生气,但父亲却很欢喜。我和父亲同一阵线,都希望将妹妹留下来,母亲拗不过我们,这让她很为难,因为四妹养父母送来的豆沙饼已经吃完,在当时那可是很贵的食物,母亲又没钱赔人家。可怜的母亲,每次经过四妹的养父母家就被骂一次,一次比一次难听,而那又是回家必经之路,因为这样,我们只好搬家。第三次搬家,我们搬到现在大龙峒的大同街,靠近铁道旁,也就是现在的承德路三段二四七巷,对面就是成立于1960年5月30日的大龙峒车站。不过,这个比我晚诞生的公车站,因为捷运的关系,已经在2004年7月1日废除。
搬到大同街之后,母亲已经不再将我们锁起来了,这有好有坏。坏的是弟妹们都会乱跑,有一次四妹还掉到满是油渍的大水塘里,当时天色已晚,水又脏,我找不到四妹,看见水里一个黑黑的东西在浮沉,一把拉起居然就是四妹。这水塘的油,都是附近一家做硬币的工厂排出的,幸好我发现得早,四妹才没淹死。至于好处,就是我可以跟随邻居小孩到各个菜市场捡菜回家煮。如果我要青菜就去延平北路二段的太平市场,若要鱼就去广州街的中央市场,想吃猪肉就去昌吉街的猪屠口。
捡蔬菜算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市场总有菜贩剥下来、成堆成堆过老过丑的外叶。捡鱼则要趁鱼贩们粗鲁地拖着一箱一箱鱼时,等鱼儿不小心从边缘跌落,再快快一把捡起。大只的鲨鱼、海鳗是不太可能,但小尾的狗母、肉鱼,或人家不要的海豚骨,却有可能成为我家桌上的美食。最困难的食物算是猪肉了!为了帮家人加菜,我不敢熟睡,半夜听到猪只哀号,总让我兴奋地从床上跳起来,冲到厨房拿脸盆直奔猪屠口。
屠夫杀猪之后,总会将猪油、内脏吊在一旁,另外还会有一大桶猪血。我会用脸盆去偷舀猪血,用小刀去偷割猪油和内脏,像我这种女孩在猪屠口不少,大概有二十几个,我们不但互相认识,更是一群好姊妹。
没办法,失去了外省人的免费饭菜,我必须想办法活下去。以前的穷苦人特别多,那些鱼贩、屠夫也不见得比我们好过多少,将心比心之下,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我们这种接近偷盗的行为。
有了新鲜食材之后,父亲自己做了一个小灶,每天早上,我会用这个小灶将捡来的菜煮好,午饭的菜也会一起做好,再用篮子吊在梁上,以防猫狗老鼠偷吃。因为房子会漏水,后来我们又搬了一次家,不过仍然住在大同街上,一直到我结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