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草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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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皮草的发展简史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CHINESE FUR

动物毛皮作为早期人类可获取的主要服用材料,可被利用的品种十分丰富,在先秦文献中已有羊、狐、虎、狼、黑貂(紫貂)等毛皮的记载。其中最主要的是狐、羊,根据毛色或质地,又有狐白、狐青、狐黄和狐苍等品种;羊则有羔裘和羊裘之分。汉以后,獭、猫、狸、獐、鹿等动物的毛皮使用也见诸记载。唐末敦煌文书中还提及狮、豹、熊等兽皮品种。除了上述体形较大的哺乳动物,可被利用的动物还拓展到被称为 “鼠”的鼬科动物,有银鼠、黄鼠、灰鼠、深灰鼠和青鼠等,到清代,还流行进口的“洋灰鼠”。

在毛皮材料不断丰富的同时,中国的毛皮制作工艺、裘服穿用的制度管理、毛皮服饰文化也在不断发展演变。

一、毛皮利用的工艺发展

(一)本能利用

黄能馥教授在《中国服饰通史》指出:“当人类学会手脚分工、直立行走,并能用火烧烤食物、取暖时,便加速了智力的发展和体毛的退化,最终导致创造衣物护体御寒,并通过衣物来美化生活……当冬季严寒袭来时,北京猿人自然也会懂得用兽皮来护身御寒。”出于生存的本能,我们的祖先通过捕获动物,经历了“茹毛饮血”和“被毛寝皮”的时期。

《古史考》云:“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实,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1]皮”;《礼记·礼运篇》记载:“昔者,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丝麻,衣其羽皮”;《后汉书·舆服志》称:“古人衣毛而冒(覆盖)皮”;

《尚书·禹贡》中提到:“冀州岛夷皮服,扬州岛夷卉服”,意为北方天冷夷族衣皮,南方天热夷族衣草;《墨子·辞过》也有“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植物名)”的语句;《韩非子·五蠹》中也提到:“古者,妇人不知(织),禽兽之皮足也。”

(二)简单加工

1933年,在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出土的一枚针孔处有残缺的骨针,成为我们的祖先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即利用骨针缝制毛皮衣物的证据,见图1-3-1。1983年辽宁海城小孤山遗址又出土了3枚完整的骨针。此外,考古发现山西朔县峙峪人和河北阳原虎头梁人也已能够缝制皮衣。说明旧石器时代毛皮衣物的穿用在地域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关于毛皮的服用,一方面需要解决缝合拼接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毛皮的软化处理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原始人通过对毛皮进行揉、捏、搓等方法对其柔软度加以改善。这种物理处置的手法在爱基斯摩人中还有使用,爱基斯摩妇女通过牙齿啃咬的办法使毛皮柔软。后来,我们的祖先在生活实践中,对毛皮的处理逐步向化学处理的方法过渡,如反复浸泡捶打或把动物油脂揉搓渗透至皮板里,以使动物的皮张保持较长时间的柔软性。

古史传说黄帝部落于公元前2690年左右,向东迁徙途中,经过桑干河流域泥河湾盆地。意外地发现了桑干河边的盐碱滩有软化兽皮的功效,黄帝向各氏族推广了这种简单的化学软化兽皮之方法,使当时民众得以穿用更为舒适和便于围裹的兽皮服饰。

图1-3-1

1933年山顶洞出土的骨针,残长8.3cm 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图片来源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官网

(三)比干制裘

《中国史前文明》称:“裘:以动物毛皮所制之衣……传说黄帝时已有其物其名。”历经千年发展,毛皮已不再是唯一的服用材料,但仍然占据重要的地位,并且保持革为里,毛在外的传统方式。“裘”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即取裘毛四散纷披之象以表其形。其制作工艺也在不断的完善当中,据传,商末丞相比干为解决大营一带野兽肆虐的问题,鼓励百姓狩猎,并将兽皮收集起来,通过反复泡制,获得了柔软的皮张。比干发明且传授给民众这种熟皮技艺,并组织民众对皮张按品种和色泽进行分类缝制,制成裘服,由此被后世的毛皮从业者奉为祖师。据传,比干的方法应与现代鞣制皮革的手法非常接近,即将兽皮浸泡在提取自枥树或柳树的鞣酸液中,这种化学处理的方法,使得兽皮永久性保持,并具有一定的防水功能。这种鞣制技术一直沿用至今。

(四)规范管理

随着制裘工艺的逐步成熟,对毛皮业的管理也受到重视。周朝不仅分设管理“金、玉、皮、工、石”五工的官吏,还设置了专司制裘的“裘氏”。《周礼·天官·司裘》:“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献良裘,王行羽物。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其鹄(靶心);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是共糜侯,皆设其鹄。大丧廞裘饰皮车。凡邦之皮事掌之。岁终则会,唯王之裘,与其皮事不会。”明确司裘的职责为:掌裘之出纳保管,供给祭祀和王用等。还规定:“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周礼·天官·掌皮》:“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遂以式灋颁皮革于百工,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岁终,则会其财赍”。明确了掌皮官的职责,同时也规定“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成书于东周的《考工记》,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手工业技术的国家规范,记述了“攻皮之工五:函、鲍、韗、韦、裘”,说明制裘业在当时已进入规范管理阶段。

(五)传承发展

随着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古人已掌握了通过薰、染获得理想毛色的方法。由出自《慎子·知忠》:“狐白之裘,盖非一狐之皮也”,也可知至少在战国时期,为追求整件裘服毛色、质地的一致性,工匠们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毛皮拼接技术,不惜工时地将狐狸腋下的毛皮进行集中拼接,即所谓“集腋成裘”。《礼记·玉藻》:“唯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所谓“黼裘”是指有黑羔皮与狐白镶嵌为黼文装饰的裘,说明先秦时期的毛皮工匠已有能力完成复杂的毛皮镶嵌工艺。

进入汉朝以后,手工业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仅沿袭了战国以来的“少府”制度以管理官方手工业,另设“工官”管理地方私营手工业。

唐代设有少府“监诸州市牛皮以供使用;其属官右尚署则“掌马辔加工……兼领皮毛作坊”。晚唐诗人归仁绍所作《反球诗》称:“八片尖皮切作球,水中浸了火中煣”,说明至少在唐代鞣皮技术已涉及用火烟熏的方法。

唐及五代到宋初,由于敦煌地区对外经济交流的重要地位,使得当地手工业迅速发展。敦煌文书中,有关皮革加工业工匠的名目繁多,如酿皮匠、缝皮裘匠、皮条匠、皱文匠、鞍匠、靴匠、弓匠、胡禄匠等,可见其内部分工很专业。其中所谓“酿皮匠”,会利用芒硝、生石灰、白面等,对皮革进行鞣制处理;“缝皮裘匠”不仅掌握裘皮缝制技术,还兼备服装制作技艺,受雇于官府、寺院缝制裘皮衣物时,会获得雇佣方设局席招待。

宋代不仅设有皮角场、皮甲作坊、马甲作坊等,对裘的使用也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宋史·舆服志二》:“乾元九年,重修仪制:权侍郎、太中大夫以上及学士、待制,经恩赐,许乘狨坐;三衙、节度使曾任执政官,亦如之。”宋朱彧在《萍洲可谈》卷一对“狨坐(座)”这种坐褥的解释为:“狨座,文臣两制,武臣节度使以上,许用……狨似大猴,生川中,其脊毛最长,色如黄金。取而缝之,数十片成一座,价直钱百千。”说明北宋制裘工匠已开始运用串刀裁制法,能够抽取金丝猴的脊毛,以数十张拼成完整的大金丝猴狨座。

基于元统治者对毛皮服饰穿着的传统,元朝皮毛手工业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元工部在全国各地设立司、局,进行系统的管理和生产,从事纳石矢、皮毛、织染等方面的生产。在大都、通州有皮货所,在朔州有毛子局、利用监,“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下设的杂造双线局、熟皮局、软皮局、染局,分别负责制造内府皮货、掌管熟造的野兽皮货、掌管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掌管每年变染的皮货。此外,还设有貂鼠局、貂鼠局提举司、毛子匠提举司等。

始于西周的官营手工业,到明初发展到鼎盛,官方设有负责采集的虞衡清吏司,下设皮作局。至明中叶,匠籍制度下的工匠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工匠在自由时间段生产的产品投入到社会商品流通中,促进了包括裘皮业在内的手工业的发展。《天工开物·裘》记载了明代裘皮品种的丰富:“贵至貂狐、贱至羊鹿,值分百等”,又:“飞禽之中,有取鹰腹雁胁毳毛,杀生盈万,乃得一裘,名天鹅绒者”;并称“外狐优于中国狐”,还介绍了吹毛观色的鉴别方法,指出黑紫羔首推宁夏所产,提及“同舟羔皮”“索伦灰脊”“宁夏滩皮”和“西藏獭皮”等品种;还明确指出当时的熟皮工艺是“硝熟为裘。随着匠籍制度的放松,更多的工匠商徙[2]至当时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更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交流。例如明初发展起来的江宁禄口毛皮匠团体,在清前期出现了商徙至苏州的现象:如“苏州冶坊工匠多隶籍无锡、金贵两县,硝皮工匠多为江宁人”[3]并形成了专业性的“硝皮业公所”和“裘业公所”。

中国历史上,南北朝、元朝、西夏、金等少数民族的政权推崇皮草服饰,使当时的毛皮手工业尤为繁荣,清代也不例外。通过进贡和中俄贸易获取的大量皮货更是促进了清代毛皮业的繁荣和制作技术的发展。

清代比前代更讲究毛皮的品种和不同部位的价值,以及毛皮与服装品种的匹配。清末宗彝称:“貂皮以脊为贵,本色有银针者尤佳。普通皆染紫色,不过有深浅之分。次则貂膆(即下颏皮),次则腋(俗称曰肷),次则后腿(前腿毛小且狭,不佳),下者貂尾(毛粗而无光彩)。若干尖、爪仁、耳绒,皆由匠人缀成为褂。此小毛便服。狐与猞猁、倭刀皆以腋为上,后腿次之,膆次之(俗称青颏、白颏),脊则最下,只可作斗篷用。猞猁有羊、马之別,羊猞猁体小而毛细,马猞猁既大而毛粗,故行家皆以羊为贵。倭刀佳者多黄色,闻有红倭刀,珍贵无比,然未见之也。狐肷名目极多,有天马肷(即白狐)、红狐肷、葡萄肷(即羊猞猁)、金银肷、青白肷等。不胜记矣。海龙虽名贵,只可做外褂,非公服所应用。其下者,如乌云豹、麻叶子,虽大毛之属,士大夫不屑穿矣。中毛较大毛衣不贱,真羊灰鼠与灰鼠脊子尤昂贵,自昔已然也。若云狐腿、玄狐腿二种,不恒见,其价尤贵,二种皆带银针,有旋转花纹间之,极好看”。

清代的裘服制作工艺讲究镶拼,见图1-3-2,重视毛皮品种、色彩与丝绸的配伍。清代专门硝皮的作坊称“皮园”或“熟皮房”,工匠从业区域相对集中,清李斗在《扬州画舫录》记录:“硝消皮袄者,谓之毛毛匠,亦聚居是街。”清末,还出现了采用现代技术和机器设备的制革厂,如1898年建造的天津硝皮厂。

图1-3-2

清代皇帝大婚时所穿银鼠皮和熏貂皮镶嵌的双喜字皮褂 现藏故宫博物院,图片出自《清代宫廷服饰》

民国时期,毛皮服装的流行受到西方时尚的影响,因此沿海大城市,如上海、天津,不仅云集了使用传统技术的毛毛匠,并引进了国外的毛皮加工技术,使毛皮加工工艺进入一个新时期。

二、毛皮使用的制度演进

对于毛皮服饰的穿着,在最初是出于生存本能,随着中国进入等级社会,毛皮的使用和管理开始受到制度限制,衣裘的种类不同,也开始具备了标志身份地位的价值。

西周时期,按《周礼》的规定,天子须遵循“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五帝亦如之”的规范。另据《周礼》所载:“中秋,献良裘,王行羽物。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又“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说明西周时期国家对捕杀猎物的季节有所限制,只允许秋冬季节获取毛皮的政策,既能保证毛皮的成色,又保障了动物在春夏季节的繁殖生存。

《孔子·家语》亦有孔子与鲁定公的对话记录:“天子大裘以黼之,被衮象天,大裘为黼文也言被之大裘,其有象天之文”,说明春秋时期天子祭天仍遵循服裘的规范。

《白虎通衣裳》曰:“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苍,士羔裘。”可见,东汉时期通过毛皮的品种、色彩足以区分天子、诸侯、大夫和士人。

《礼记·玉藻》记载:“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士不衣狐白。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绢衣以裼之。麛裘青豻褎,绞衣以裼之。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狐裘,黄衣以裼之。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犬羊之裘不裼,不文饰也,不裼。”说明先秦时所穿毛朝外穿的裘衣,有在裘外另加罩衣(裼衣)的情况。并根据等级的差异,有着严格的穿着规范:天子穿白狐裘外罩锦裼衣。卿大夫穿豹袖青狐裘时,外罩黑色绢质裼衣;穿镶青犬皮袖白鹿裘,外罩薄纱裼衣;穿豹饰羔裘时,外罩黑色裼衣;穿狐裘时,外罩黄色裼衣。士以下的平民只能身穿羊毛和狗毛的裘衣,更不能在外面罩裼衣。《礼记·月令》还记载了天子服裘的季节规范:“孟冬之月……天子始裘”。

《旧唐书·舆服志》称:“昔黄帝造车服……车有舆辂之别,服有裘冕之差。”并称秦、汉继承了黄帝时代的舆志,“而裘冕之服,历代不行。后魏、北齐,舆服奇诡,至隋氏一统,始复旧仪。”遂:“帷唐制,天子衣服,有大裘之冕、衮冕、冕、毳冕……凡十二等”且:“大裘冕,无旒,广八寸,长一尺六寸,玄裘纁里,已下广狭准此。金饰,玉簪导,以组为缨,色如其绶。裘以黑羔皮为之,玄领、褾、襟缘。”这种用羊羔皮制作的“大裘之冕”,并不是很优越的毛皮材料,却作为古代皇帝最高级别的祭祀礼服。以毛峰外翻的形式表示天子不忘圣古之意。

宋代皇帝也继承了大裘冕,成书于公元973年的《开宝通礼》:“皇帝服衮冕出赴行宫,祀日,服衮冕至大次;质明,改服大裘而冕出次。”《宋书·舆服志》:“天子之服,一曰大裘冕,二曰衮冕……中兴之后则有之”。神宗元丰六年,依尚书礼部所言:“经有大裘而无其制,近世所为,惟梁、隋、唐为可考。请缘隋制,以黑羔皮为裘,黑缯为领袖及里、缘,袂广可运肘,长可蔽膝”,于是神宗始服大裘。后在哲宗元祐元年、高宗绍兴十三年,礼部又反复考证,对裘服制度作出相关修订,可见在宋代对裘服制度的重视程度。

元代统治者虽有服裘传统,但元初时并未将其制度化。《元史·舆服志》:“至大间, 太常博士李之绍、王天疏陈,亲祀冕无旒, 服大裘而加衮, 裘以黑羔皮为之”。直到至顺元年(1330年) 文宗“始服大裘衮冕, 亲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作为元人所崇尚的“冠服一色”,在《舆服志》中也出现了相关的规定,并与毛皮服饰有关:“(天子)服银鼠,则冠银鼠暖帽,其上并加银鼠比肩”。

因明太祖:“此礼(冕服)太繁。祭天地、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馀不用。”故而明代未沿袭大裘冕祭天的制度,《明史·舆服志》反而对毛皮服饰的穿用下达了相关禁令:“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贱不许服用貂裘。”仅规定朝会大乐九奏歌工之舞士北翟四人,戴单于冠,貂鼠皮檐;北番舞四人,皆狐帽。

清代贵族有着服用毛皮的传统,《大金国志·男女冠服》称:“(女真人)以化外不毛之地,非皮不可御寒,所以,无贫富皆服之。……富人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皮或羔皮为裘……贫者秋冬亦衣牛、马、猪、羊、猫、犬、鱼、蛇之皮或獐鹿皮为衫,裤、袜皆以皮”。随着满清政权的不断发展,毛皮的穿用也逐步地制度化,如皇太极于天聪六年( 1632)二月,更定衣冠制度:“凡诸贝勒大臣等,染貂裘为袄,缘阔披领及帽装菊花顶者,概行禁止,若不尊而服用,则罚之,衣服许缘出锋毛或白毡帽则可用。同年十二月又议定官服制,明文规定贝勒以上诸臣及其眷属穿皮衣时制度。

《清朝通志》卷五十八:“皇帝朝冠,冬用薰貂、黑狐;皇帝吉服冠,冬用海龍、薰貂、紫貂;皇帝端罩,以黑狐及紫貂为之明黄缎里;皇帝朝服,十一月朔至上元披領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薰貂绣文”。对后妃、皇子、亲王、大臣的用裘制度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清史稿·舆服志》则记载了更为详尽的用裘规范。

三、毛皮功能的历史变迁

(一)满足生活需要

早期古人普遍穿裘,是出于生活所需。因此,历代诗书中关于服裘的记载也很多,如《诗经·小雅·大东》:“舟人之子,熊罴是裘”《论语·乡党》:“缁衣羔裘”等。《魏书·勿吉传》载: 勿吉“妇人则布裙,猪犬皮裘”, “头插虎豹尾”作为头饰。出自汉代徐干《中论·虚道》的成语“救寒莫如重裘”,表现了古人对于裘皮保暖功能的共识。

文明进程滞后于中原民族的游牧民族,更多地表现出对于毛皮的依赖。《礼记·王制》 “西方曰‘戎’,被发毛皮;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自君王以西部考古第四辑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旗裘”。西汉桓宽《盐铁论》亦称匈奴 “衣皮蒙毛”。这些体现了西北自然环境和游猎生活方式下的服饰特点。

道森在《出使蒙古记》中也称:“在冬季,他们总是至少做两件毛皮长袍,一件毛向里,另一件毛向外,以御风雪;后一种皮袍,通常是用狼皮或狐狸皮或猴皮做成的。当他们在帐幕里面时,他们穿另一种较为柔软的皮袍”。[4]

(二)体现等级差异

随着中国进入等级社会,对于等级的体现日益受到统治阶层的重视,裘衣逐渐成为上层人物专用衣着。服裘的一些规范被制度化,诸如 “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苍,士羔裘”;另外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定。

《国风·桧风·羔裘》:“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国风·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分别表现了国君服裘和官员服裘。《国风·唐风·羔裘》:“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表现的则是一位豹袖羔裘的卿大夫。

《礼记·玉藻》罗列了先秦为天子所服的狐白裘;先秦卫士所服的虎裘、狼裘;先秦诸侯所服的狐裘。通过裘皮的品种,就可以知道服用者的身份。

《辽史拾遗》引《契丹国志》记载辽服饰:“丈夫或绿中单……贵者被貂服裘,以紫黑色为贵”。

《天工开物·裘》有“虎豹至文,将军用以彰身;犬豕至贱,役夫用以适足”的记载,说明明代裘的穿用仍然具有区分身份的功能。

清代冬朝冠帽檐毛皮的使用根据等级加以区分,皇帝、皇太子用熏貂及黑狐,见图1-3-3;皇子、王公及文武一品官员可用熏貂及青狐;文二品、三品及武二品则用熏貂及貂尾;文四品、武三品以至未入流官,只能用熏貂。

图1-3-3

清代皇帝熏貂冬朝冠选自《中国织绣服饰全集4》,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现藏故宫博物院

(三)发挥政治功用

春秋战国时期,珍贵的裘衣还发挥了重要的政治功用。首先,在各国国君的库房中存储了大量的裘衣,作为赏赐之物,成为笼络臣下的道具。

《管子·轻重戊》记载了“狐白破代”的故事:管仲设计向代国高价购买狐白,“代人果去其本,处山林之中,求狐白之皮。二十四月而不得一。”最终导致“齐未亡一钱币,修使三年而代服。”

无独有偶,《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了关于一件“狐白之裘”的故事:齐国的孟尝君受邀为秦相,但又受到秦昭王猜忌,遭到囚禁,性命攸关之际,向秦昭王的幸姬求救,被索狐白之裘。“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入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臧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得出,即驰去。”在这个事件中,“狐白之裘”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人类历史上,一件衣服所能发挥的政治作用难出其右。

(四)充实礼仪规范

中国作为礼仪之邦,裘服的穿用也参与到古代礼仪规范当中,如《礼记》针对儿童:“童子不裘不帛,”又“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裘帛并举, 是把裘视作与帛一样只有长者尊者才有福消受的贵重之物,反映了古代尊老的风俗。清乾隆时人沈辉祖自叙二十二岁时冬寒, 其外舅赠以一裘, 沈以自己太年轻不敢服而固辞不受 。

《礼记》还规定:见国君时“表裘不入公门,袭裘不入公门。”意即穿无裼衣而裘在外的不可进入公门,掩上裼衣而不使羔裘领子外露,也是对国君不够恭敬的装束,所以也不可进入公门。至于参加丧礼时服裘,被认为不妥:“夫子曰:‘始死,羔裘玄冠者,易之而已。’羔裘玄冠,夫子不以吊。”

(五)促进经济交流

毛皮的产出有其地域限制,加工技术也掌握在专业工匠手中,需求者与供给方之间也就构成了一定的贸易关系。西汉,官府统一管理对外贸易,指定官员用黄金、丝织品等与匈奴换马、骡、兽皮、毛织品等。英国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称:丝绸之路“除丝绸以外……还有毛皮、桂皮和大黄……”。《汉书·货殖传》提到:那时通邑大都的一个商户“酤一岁千酿……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可见其毛皮产品的交易量十分可观。

在唐及五代时期,敦煌成为对外经贸交流的重要地区,手工业的发展与商品交换市场的繁荣,形成良性循环。从事毛皮加工、裘服缝制、靴鞍制作的工匠云集,并建立了行业组织,在敦煌经济活动中非常活跃,其产出的产品在当地贸易中占据重要份额。

宋代,毛皮及毛皮制品成为辽、金、西夏与宋交换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品的主要资源。

《元典章》卷三八《兵部五·皮货则例》记载了各种兽皮与貂皮的折算比例, 如一虎相当于五时貂, 一狐二貂等,说明了当时裘皮生产和贸易的规范化。

明宋应星在《天工开物·裘》对不同品种的毛皮在价值、产地作出了介绍:“凡取兽皮制服统名曰裘。贵至貂、狐,贱至羊、麂,值分百等。貂产辽东外徼建州地及朝鲜国……凡狐、貉亦产燕、齐、辽、汴诸道……凡关外狐取毛见底青黑,中国者吹开见白色,以此分优劣。”还介绍了毛皮的交易情况:“麂皮……广南繁生外,中土则积集聚楚中,望华山为市皮之所……襄黄之人穷山越国射取而远货,得重价焉。殊方异物如金丝猿,上用为帽套;扯里狲御服以为袍,皆非中华物也。”明人所作《南都繁会图卷》描绘了明代南京商业繁华的景象,图中可见明显的招幌“西北两口皮货发客”的字样,说明当时皮货是热门的生意,见图1-3-4。晚明时期的马市皮货交易达到高峰,根据万历五年、六年的马市交易档案,可发现单次交易的貂皮数高达到175张。

(六)丰富民间时尚

裘皮服饰曾是中国最重要的服饰类别之一,但在封建社会,裘服的民间穿用受到一定的等级限制。所谓裘服时尚,主要表现在贵族阶层。《诗经·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黄黄”,说的是春秋时期京都的人士穿着亮黄黄的狐皮袍子。《左傳·哀公十七年》也提到鲁哀公时代,贵族们“紫衣狐裘”。《墨子·兼爱下》:“当文公之时,晋国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也说明晋文公时代的士人阶层流行母羊皮制成的裘衣。

唐代服裘的现象主要出现在胡人中,如1960年陕西乾县永泰公主墓出土三彩釉袒腹胡人俑,身穿绿色及膝翻领毛皮袍;陕西省西安金乡县主墓出土袒腹牵驼胡人俑也穿着皮衣毛面朝里的皮袍,见图1-3-5、图1-3-6。在善于吸收外来服饰元素的唐代,是否也形成过一时风尚,相关资料不多,李白的《将进酒》中倒是出现过 “五花马,千金裘”的诗句。

在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时期,蒙古族人的生活方式以牧猎为主,所以会较多地使用皮毛制品。进入元朝以后, 蒙古贵族妇女的服饰时尚元素中仍然不乏黑貂、青貂、青鼠、银鼠等动物的毛皮。

明初,服饰朴素,并受到严格的制度限制。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饰特征从京城传播到各地,如貂皮即是从京城流行后传入江南的。作为一部广泛流传于江、浙地区的实用著作,明弘治年间刊行的《便民图纂》载有“收皮衣不蛀”的方法:“用芫花末掺之则不蛀, 或以艾卷置弃内,泥封弃口亦可”。说明至少在明中期,江浙民间已有一定规模的裘皮服饰的穿用。

到嘉靖年间,民间服饰走向华丽奢侈,僭越礼制,貂鼠类材料进入时尚领域。初时毛皮在里,缎子在外,后毛皮的地位越来越高,则在袖口和开衩处镶毛皮以显奢华和时尚。晚明服饰礼制涣散,流行时尚得以迅速传播时,出现当时所谓“时世装”。其中,“卧兔儿”是晚明女子冬季戴在头上的毛皮饰物,最流行的有“貂鼠卧兔儿”和“海獭卧兔儿”。

满人有服裘的传统,清初,裘服即被视作是奢华的象征。但清初满汉各阶层穿用裘皮都必须遵循等级规定,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康熙二十六年中俄之间开始皮货贸易。1728年输入了一百多万张松鼠皮、十五万张狐皮、十万张貂皮,国内皮货数量的增加,使得国内毛皮价格降低,最终导致了使用阶层逐步扩大。因此,清中期对于裘皮“不复之有明禁, 群相蹈之”,形成了裘皮服饰的流行时尚。成书于清中期的 《红楼梦》大量提及当时上流社会的裘皮服装,如:“大红羽纱面白狐皮里的鹤擎”“大红洋皱银鼠皮裙”“宝蓝缎镶毛狐皮袄”“雪里金遍地锦滚花狸毛长袄”“流岚色滚金绣凤貂裘”等。

清晚期的裘皮时尚主要表现在“翻穿”。徐珂在《清稗类钞》中称:“然道咸以来, 京官之翰詹科道,及三品外官与有三品衔或顶戴者, 亦无不翻穿以自豪矣”。这种“翻穿”是指毛峰朝外的形式,被称为“出锋裘”,或称“皮衣出峰”,能够更明显地展示裘服毛色的奢华,清末各阶层的人都以此为尚。清人吴振棫在《养吉斋丛录》称:宫中的太监“准翻穿貂褂、海龙褂。有翻穿出外者即锁擎翻穿入门者即逐出”。但到后来,“商贾近来新学妙,石青马褂出风毛”。

受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清末裘服出现了中西并存的混乱局面。自1860年开埠以来,上海逐渐取代北京成为中国新的时尚中心。以上海为代表的新兴沿海城市引进了西式裘皮服饰,炫富心理或求新求异的审美情趣成为当时新式的裘服流行的推动力,并延续到民国。裘皮服饰失去原来的标识等级和地位的功能,变成炫耀财富和展示时尚的道具。从民国时期的期刊、画报可知:此时的裘皮服装呈现大众化和时装化的两大趋势。一方面成为富裕阶层展示经济实力的渠道;同时也成为新兴服装公司的重要产品,模仿西式设计的裘皮服装成为时尚女性重要的社交服饰。

图1-3-4

明《南都繁会图卷》 现藏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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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彩釉袒腹胡人俑 1960年陕西乾县永泰公主墓出土 现藏陕西历史博物馆

图1-3-6

袒腹牵驼胡人俑 陕西省西安市东郊豁口磨金乡县主墓出土 现藏陕西历史博物馆


[1] 令平.中国史前文明 [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70)

[2] “商徙”一词来自韩偓《过汉口》“居杂商徙偏富裕,地多词客字风流”。

[3] 明清史偶存[M] 洪焕椿.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年,1992.

[4] 道森.出使蒙古记[ 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