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怡和洋行入股,提倡“三益原则”
伍氏兄弟积极进取、灵活通达、管理有方,美心业务蒸蒸日上,吸引了投资者的青睐。开办翠园之前,伍氏兄弟与置地公司股东——怡和洋行大班有过接触,但交情不深。翠园成功带动星光行的庞大人流,使得“香港地主”怡和洋行重新思考旗下餐饮业务的布局。
饮食业的管理看似简单,实则大有文章,前文提到的“老玩”行规就是一例,外行人掌握不易。怡和洋行旗下酒楼餐馆众多,但是业绩乏善可陈,问题多多,难以提升商场人流。洋行管理层认识到本身的不足,想出“草船借箭”的方法,希望邀请伍氏兄弟合作,借美心的经验经营旗下的餐饮生意。怡和洋行提出的条件是,在怡和位于中环、金钟、湾仔、铜锣湾及尖沙咀等核心地段的大量高档物业中,可将餐厅铺位优先租给美心,但伍氏兄弟则要转让五成美心公司股权给怡和。
对于怡和洋行提出的合作计划,心思缜密的伍氏兄弟原则上表示同意,但在最终管理权的安排上却有所保留。从股权上看,双方各占五成的安排虽然体现了“平等互惠”的原则,但管理中难免出现不同意见或争执。因此,伍氏兄弟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建议——既然新公司仍由美心的原管理层领导,董事局主席一职也只能由伍氏兄弟委派代表出任,主席更应赋予决定性一票,在重大事件上拥有最终决策权。
在那个殖民地年代,以怡和洋行的超然背景和地位,不要说尚且拥有五成股权,就算是低于五成,怡和洋行一般也会争取控制权。伍氏兄弟能够使怡和洋行接受他们的条件,一方面是怡和洋行知道自己在饮食业上的认识不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怡和洋行对伍氏兄弟的才干和品格极有信心。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怡和的格局与胸怀,能够接纳全面交出管理权的建议,使这个香港饮食业内史无前例的“华洋合作”水到渠成。
怡和洋行的入股,大大提升了美心的市场占有率,使美心餐厅开遍香港重要商业区,也使企业的结构、组织、文化和策略出现了重大变化。美心集团虽然没有上市,但经营、运作和管理则与上市公司无异。理由很简单,虽然怡和洋行在管理上从不过问,但在管理制度及账目审核上,则须向怡和系其他上市公司(牛奶公司、置地公司或城市酒店等)看齐,一点也不能马虎,这无疑大大提升了美心的公司治理水平。
一向公私分明的伍氏兄弟深知“人情还人情、账目要分明”的道理。举例来说,伍氏兄弟虽然身为企业领导,但他们在集团任何一家餐馆吃饭,均会以身作则,付现埋单,不像其他老板那样要挂单记账、折扣优惠、浑水摸鱼、公私不分。正因伍氏兄弟在公司治理、业务拓展及资源调度等各层面以身作则,加上管理条理分明,美心集团的生意蒸蒸日上,怡和洋行对伍氏兄弟的信赖和支持也与日俱增。
另一点值得指出的是,美心集团长期提倡和坚持的“三益公司”经营哲学。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股票市场异常活跃,市民的消费力很高,饮食业显得格外兴旺。可是,好景不长,世界石油危机爆发时,饮食业首当其冲地受到波及。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经济衰退中,很多企业被迫倒闭,但美心集团却因经营稳健、管理有方,始终屹立不倒。
伍氏兄弟曾在不同场合中阐述,要将企业发展成“三益公司”。所谓“三益公司”,就是指对员工有益、对客户有益、对股东有益。换句话说,股东不能只顾一己利益,克扣职工工资,或是偷工减料,做出有损顾客利益的事。反之,如果只强调顾客或员工的利益,令股东亏本,生意也不可能长久。只有三方面的利益同时兼顾并取得平衡时,顾客才会经常光顾,员工才会全力打拼,股东才能在企业发展中赚取利益,企业才能实现持续发展。
饮食业是“先收钱”(向顾客)、“后付钞”(给员工及供货商)的行业,某些品格低下的老板,生意好时大开分店,生意差时拖欠工资,甚至不动声色地“割禾青”(即收钱后卷款私逃),关门大吉,行为举止令人气愤。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饮食业有这样一个顺口溜:“咪当粉丝系鱼翅。”言下之意是行内常有弄虚作假的陋习,可以看作“平常事”。伍氏兄弟却认为此风不可有,一如既往地坚持“一分钱、一分货”的原则,以真材实料服务顾客。
尽管身处经济衰退大潮之中,伍氏兄弟仍坚持“三益公司”的宗旨,一方面,善待员工,绝不欠薪扣薪;另一方面,坚守“真材实料、物有所值”的立场。正因如此,伍氏兄弟一直深得员工爱戴,广受顾客支持,旗下业务也比同行突出。事实上,由于美心集团重视长远利益,兼顾各方需要,因而在1974年经济低潮期仍然保持了拓展动力,在中环及铜锣湾开办充满地方美食特色的Cannon Jade Princess(Cruise)及北京楼,同行既羡且妒。
1974—1976年经济衰退过后,香港经济终于在1977年逐步走出谷底。虽然复苏力度没有预期的大,但总算摆脱了石油危机的阴霾。随着失业率的回落及消费意欲的逐步提升,市民外出用膳的比率也出现回升,饮食业开始呈现“冬去春来”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