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过三代:华人家族企业传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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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诸子均分”制度下的特色家族传承

中国社会有句老话:“鸟大离巢,家大必分。”将家族的变化与鸟禽成长的自然规律相类比,无非是说明,分家其实是很自然的事。年长一代在年轻一代成家立室时,总是祝愿早生贵子,繁衍后代。在以家为本的中国文化里,“分”和“散”其实是“合”与“聚”的一体两面,既互为表里,繁衍相生,亦属十分自然之事。

(一)“分”与“散”的文化基因

中国家族具有“分”与“散”的文化基因,以家族为本的家族企业必然会受到这种基因的制约。在进入某些重要发展阶段时,难以逃脱“分”与“散”的结局。但如果我们深入来看则不难发现,华人家族企业虽难以摆脱“分”的困窘,但又会同时产生“争”的动力,推动企业前进。换言之,在研究华人家族企业发展时,我们虽然常会发现内部矛盾或冲突,甚至出现分家析产、分道扬镳,但同时又能感受到家族企业的生机无限、动力充沛。

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为何会出现这种看似相互矛盾的情况呢?在谈论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特色时,我们经常会提到,家族企业寿命较为短促、家族内部充满矛盾纷争,甚至企业总是难以壮大——华人社会一贯采取的“诸子均分”继承制度,被认为是导致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日本采取的“单子继承”制度孕育出不少百年老店,企业内部甚少闹出争产争权。华人家族企业的发展轨迹有其倾向分裂的一面,但我们同时必须指出,这样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意味着其具有独特的优势——创业意识更为强烈,经济发展充满活力。

由于华人社会采用“诸子均分”的继承制度,在分家析产时注重诸子之间的平等原则,父亲一代的家产,传给子孙一代时,自然会分散开来。子孙越多,每一位后代所分得的比例越小。所以有学者指出,这样的继承制度,会令父辈辛苦积存的财富被摊薄,不利于资本的积累与壮大。从维持财富在跨代传承过程中仍可集中、不因分家而流失的角度来看,“诸子均分”的继承制度相对于“单子继承”的继承制度,的确有不利于资本积累的先天特性。

(二)“诸子分产”的好处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强调诸子地位平等、分享同样权利的“诸子均分”继承制度,更容易孕育自立门户、自我创业的斗志,也有助于激发兄弟之间的竞争,从而具备了内置的创造财富机制,有助于提升商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中国文化强调“诸子均分”,兄弟之间自然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其实不只局限于分家之时,严格而言,当家族中出现两名儿子后就开始出现。费孝通(1998:106)以中国农村当有母亲生下另一名儿子时,村民总会对着母亲的第一个儿子笑说:“你母亲将会给你带来一个弟弟,分你的一份财产了。”我们会发现,在华人家庭里,兄弟之间从小便会为了争取玩具或父母的关爱而争吵打架,再大一点可能会因为争夺教育机会而暗中较劲,最后更会为家族领导地位和财产而互相争夺。

更加重要的是,到了分家之后,如果有子孙成绩越来越好,他们便会被称赞勤奋能干。相反,如果有子孙成绩越来越差,不肖之名便会不胫而走,所谓“分家三年显高低”便是这个道理。换言之,“诸子均分”的原则和制度,让兄弟之间有了一个可在相同起点的比较基准,彼此间的相互比较会产生一种心理压力,进而驱使诸子各自努力、各出奇谋、各显神通,争取最好的成绩,赢取个人财富、成就、声望和地位。

另外,我们又不难察觉到,从小的竞争性环境也埋下了子孙对家族的离心力。在均分制原则驱使下,当某些子孙觉得其自主性受到限制、才干不能发挥时,便会萌生自立门户、另辟蹊径的念头,最终将脱离家族企业。所谓“一山不容二虎”,这种心态体现在商业上,便会形成一种自我创业的心态。由于分家之时能够获得一些财富,那些有意创业的子弟便将其作为启动资本,所分家产将成为对创业最实质的支持。

从更为完整的视角来看,由于华人社会高举“诸子均分”的旗帜,家族内确实存在一股分裂的力量。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令家族四分五裂。这种分裂力量达到高峰时,往往是家族生命周期进入成熟阶段之后——大家长(父母)已经年老力衰,一众儿女(兄弟姐妹)则已成家立室,需要寻求独立自主空间。

与此同时,这股分裂力量的酝酿和发展,必然会产生竞争的动力。至于竞争的层面,则不只有自我创业或是继承家业这两种路径,也包括在不同层面上的各展所长——如成为专业人士(例如,医生、教授等)或进入仕途等。最强的动力来自,证明自己的才能并不比其他兄弟差,不致沦为亲朋眼中的不肖子孙。

总而言之,“诸子均分”的继承制度虽然不利于资本的积累与扩大,但是能刺激家族成员的竞争,竞相创造财富、打拼事业。由于每个家族同时受到既“分”又“争”这两种力量的相互影响,我们便会发现一种矛盾纠缠的图景:一方面,华人家族常会发生兄弟争产争权,企业分裂;另一方面,也会在家族成员之间出现激烈的竞争。镛记案例让我们充分看到了家族发展过程中“分”与“争”两股力量的转化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