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过三代:华人家族企业传承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第二代成员间的竞争:冯氏家族

1946年,李氏家族和冯氏家族的分裂,意味着利丰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利丰已成为冯氏家族独自控制的企业,家族成员的积极性更为高涨,带领利丰克服各种困难,争取更好的业绩。虽然20世纪40年代后期至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外部经营环境不佳,但冯氏家族第二代仍团结一致,使得利丰突飞猛进,成为香港贸易行业的龙头企业。

香港华人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配方式大致如下:大多数家族成员持有家族企业的股份,男性家族成员的股份比例大多相当,而某些家族也会分配一定股权给女性家族成员;分派兄弟姐妹到不同部门,长辈通常分得较高的职位,而另一些家族成员则可能对企业管理缺乏兴趣,转而成为专业人士、学者或官员。利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也参照了以上模式。

在第二代家族成员中,大哥冯慕英担任主席,冯汉柱担任董事总经理,冯丽华担任行政经理,而冯汉兴则为部门经理。其他家族成员选择成为专业人士,没有加入家族企业。第二代家族成员在如何管理企业上常有分歧,但是当面对企业危机时,他们似乎总能放下分歧、融洽合作。由第二代家族成员经营的利丰,在1950—1970年这20年间,每年均有双位数的高速增长。

利丰集团扩张的同时,更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第三代家族成员开始加入家族企业——这使得管理结构进一步膨胀,引发了更多的分歧。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家族内部矛盾,冯氏家族成员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趁香港股票市场火热之际将利丰上市。

上市后,利丰获得了更多资金用以扩张业务,也吸纳了一些高学历的非家族职业经理人加入。此举一如预期为利丰带来了协同效应,获得了更强大的增长动力。利丰核心业务(如制造及出口)的优势得以提升,也为多元化战略(如便利店和玩具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1975年,利丰主席冯慕英去世,管理层改组,人事变动频仍。第二代家族领导人的去世加剧了家族成员之间的内部竞争,这一“离心力”最终导致了利丰的再一次分拆。利丰的新董事局1973—1975年,董事局的成员为冯慕英(主席)、冯汉柱(董事总经理)、冯丽华、罗理基(香港首席内科医生之一,曾任行政局首席议员及香港大学副校监)、张奥伟(皇家御用大律师,曾任立法局及行政局议员)。1975—1980年,董事局的成员为冯汉柱(主席及董事总经理)、冯丽华、冯汉兴、罗理基、张奥伟。1981—1988年,董事局的成员为冯汉柱(主席)、冯丽华、冯汉兴、冯国经(董事总经理)、罗理基、张奥伟,以及Kerry Johnston和Anthony Haywood,后两者依次为经营油船设备的Wilrig A.S.主席及跨国金融巨擘Private Investment Asia Co.总裁。冯国经在1986年加入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引入了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企业获得更强的发展动力,从而快速增长。1973—1988年期间,“利丰的营业额,由原先的8400万港元,增长至15亿港元”。

然而,利丰骄人的业绩增长并没有减少家族的内部矛盾,反而是日渐恶化。当第三代家族成员开始互不相让,分裂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与第一代合伙人间的分裂类似,这次分裂的根源也是下一代(子女)争夺企业控制权问题。为自己子女争夺控制权,成为第二代家族成员之间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当继承时机迫近时,第二代为子女争夺控制权的渴求便显得更加迫切。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第二代家族成员已经开始构想:如何才能令其子女获得最大的利益,尽量减少己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