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三代成员间的竞争:冯氏家族
第三代家族成员如冯国康、冯国础和李永康(冯丽华之子)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加入了利丰,但他们只被分配到集团旗下的部门接受培训,以了解企业的日常运作,后来才擢升至部门经理,甚少有第三代家族成员能加入利丰董事会。事实上,大多数家族成员选择跟家族企业保持距离,以“不活跃股东”的身份参与家族企业。换言之,虽然第一代冯柏燎共有11个子女,而第三代的家族成员总共有37名,但只有少数家族成员投身于企业的管理,其他大多数的家族成员并不活跃,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是收取分红而已(见图2-5)。
图2-5 冯柏燎家族的家谱
注:只包括可识别的家族成员。
资料来源:冯邦彦,2006;Li & Fung Limited, various years。
关于家族企业,冯汉柱(第二代)这样说道:
所谓树大有枯枝,没有的太特殊了。为何大家都是同一个父亲的儿子,却有人的意见要强些?这很难处理。如利丰这样,家族留下来负责管理的已很少,只剩下几人。我有些侄儿宁愿选择别的专业,有做大状(律师)的,有在美国做教授的,他们都怕麻烦,不愿意插手家庭生意。(《资本杂志》,1992:71)
冯汉柱长子冯国经(第三代)在另一个场合指出:
家族成员掌管公司的主要职位,而公司的股东,则是创办人的下一代——8位在世成员的子女……但是及至第三代,单作股东你的获益不大,必须全身投入这项事业之中。一些表兄弟姊妹也曾经加入利丰,但不感兴趣。(Hutcheon, 1992: 53)
虽然父亲跟儿子的看法有一定分歧,但他们却颇为一致地指出,最大贡献的家族成员,无法获得最大部分的企业利润,因为利润要跟那些没有作出贡献的家族成员分享。为了“以强硬手段解决这个困境”,1973年冯氏家族决定将利丰上市。冯国经指出,上市的好处包括:
得到公众监察,使股东得益;制定长远战略,为股东创造价值;使股东的资产具有流动性。我们并不着重从股市中获利,因为当时我们拥有雄厚的资金。(Hutcheon, 1992: 53)
上市给家族企业带来新的气象。事实上,上市后的利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精简企业架构,提升效率。因此,正如前述,利丰在1973—1988年间经历了业绩的大幅增长。而当被问到上市后利丰在哪些领域取得成功时,冯汉柱说:“我们的耕耘需要一段长时间才能达到成功,还要不断巩固和打稳根基。如果管理层能拥有公司控制权的话,一切都会好办得多。”(Hutcheon, 1992: 69)冯汉柱话中带出的信息是,如果管理层有控制权,企业发展将更有突破。那么,利丰管理层是否欠缺对企业的控制权呢?
从董事局组成来看,1975年后,3名第二代家族成员担任董事局成员(冯汉柱、冯丽华和冯汉兴)。冯汉柱兼任董事局主席和董事总经理直至1981年,之后冯国经加入董事局,担任董事总经理。5年后,冯国纶加入董事局,担任董事总经理。除这两人外,没有其他第三代家族成员加入董事局。从父亲担任主席及两名儿子担任董事总经理来看,这种管理层欠缺对企业控制的说法并不成立。
在评估利丰上市后的表现时,Hutcheon(1992:69)无意地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数字:“冯氏家族依然拥有70%~75%的股权”,而这似乎正是导致后来私有化的最主要原因。这一控股权数字亦间接呼应了冯国经前文所说的“单作股东你的获益不大”,并反映了大多数家族成员将自己视为不活跃股东,将利丰的股权视为长远投资。
利丰的股价在1989年处于低迷状态。那时冯汉柱已年届80岁,健康不佳,冯国经和冯国纶已经开始筹划将利丰私有化。这一行动反映了家族成员之间的矛盾,亦引来了诸多家族成员的异议和反对,以下是较多被引述的版本:
在经济动荡的背景下,1988年初,冯氏家族全体成员在美国波士顿召开了内部会议,就利丰未来的发展,特别是股权问题进行讨论。据了解,在家族会议上,曾发生尖锐的分歧,冯丽华就回忆说:“会议上有不同意见。”据说,作为利丰董事局成员之一的冯汉兴先生,就曾在会议上激烈反对利丰私有化。不过,经过充分讨论,大部分家族成员仍然表示同意出售手中所持股权给作为公司管理层的冯国经、冯国纶兄弟,使利丰私有化。(冯邦彦,2006:148)
此次家族会议结束约20年后的某一天,当香港记者访问冯慕英两名女儿时(她们当时已如普通香港市民般过着平凡的生活),她们有以下反应:
我们同冯国经一家已没有关系了,总之老死亦不相往来,行街见到面都当见不到。他们读哈佛的要够狠,当年他们吞占利丰,是处心积虑的……当时我对利丰一无所知,我阿叔卖股,就卖了。(梁淑文、李禾德,2003:47-48)
很明显,利丰私有化的过程并非如想象中简单、直接、没有争议。回头看,从利丰上市后发展甚丰的事实可见,其股价或业绩表现的短暂受挫,不应视为管理不善,因这可能是当时的外部冲击所致。同样地,私有化的计划明显与冯氏家族15年前决定将公司上市时所坚持的理由背道而驰。简而言之,利丰在1989年进行私有化的决定,一如1946年李道明突然宣布全身而退的举止一样,成为另一难以解开的谜团。
不论真正原因为何,通过私有化,利丰的股权结构(或经营权)得以修枝剪叶,变得如冯国经和冯国纶祖父时期(约90年前)一般。冯国经和冯国纶通过经纶有限公司成为利丰的控股者与经营者,且两兄弟的股权均等。如半个世纪前的分家一般,这次分家提升了利丰的动力,加快了决策过程。在私有化不足两年后,冯国经和冯国纶作出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把利丰有限公司重新上市,并于1992年7月1日上市成功。这个决定直接否定了利丰进行私有化的原因。
利丰再次上市后的表现十分突出,上市3年后,利丰公布收购一家经营了200年的国际知名贸易集团——英之杰公司,令市场侧目。1999年,利丰收购了太古贸易和金巴莉公司,2000年收购Colby集团,2002年收购Janco Overseas(一家专门生产广播设备的本地公司)。通过一连串“蛇吞象”的收购行动,冯国经和冯国纶两兄弟的财富急升,利丰在零售市场的占有率亦大幅飙升。再次上市的10年间,利丰的影响力亦扩大至国际市场。
冯国经和冯国纶重掌利丰大权后合作无间,因为具备了更高的工作动力、更快的决策过程和更佳的效率,利丰得以高速增长。利丰未来的挑战是,根据家族前几代的经验,随着冯国经和冯国纶的子女加入管理层,如何应对第四代家族成员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就变成了家族企业发展的重要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