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国的男性与女性:《红楼梦》中的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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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性别必要性:贾宝玉的两性兼具特征

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许多批评家与读者已经接受《红楼梦》存在一种潜在的可能性,可以在浦安迪所称的在相辅相成的两极化基础上对小说进行分析。[1]他的结构主义方法论为许多富有成果的红学研讨提供了基础。许多学者认为小说文本表现了宝玉身上现实存在的进退两难窘境,涉及天真无邪与经验履历、年轻与老成、现实与乌托邦、实用主义与理性主义、佛道思想与儒家思想,从而充实了浦安迪的研究。为确保全书的关注焦点放在性别上面,本章将展现作为主题的“男性的”/“女性的”二元性,以审视宝玉所面临的性别抉择危机。《红楼梦》文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强化了作为两性区分特征的“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概念,[2]本章将借助对这些不同方式的揭示形成自己的结论。

我们用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来谈论对个体(他或她)的社会发展与性别发育有影响的有意思的过程。也就是说,恰恰是那些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社会建构将个体塑造为阳刚或阴柔的模式。“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的术语不应解读为“真正的本质,无论是源自生物本能或社会规定,它们其实是在历史上起到有效作用的、强有力的神话”。[3]然而,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的确以非常具体的方式与个体的生理相互作用。我们生来就是男性的人,被限定在可接受的男子气概的观念范围之内;我们生来就是女性的人,则被限定在可接受的女性气质的观念范围以内。就此而言,生理差异虽没有决定个体的性取向,但个体的性别偏好受生命的肉体存在影响。[4]限制宝玉行为的是对他的生活有明显影响的“性别必要性”规则。因此,在本章中我们将在德里达的意义上解构《红楼梦》的文本。首先,探究宝玉的性别危机——男子气概与女性气质的动荡融合,其中的女性气质令宝玉显得异于社会常态;其次,探究小说文本对男性凌驾于女性之上的传统等级制度的二元对立进行强化的多种方式。

[1] Andrew Plaks.Archetype and Allegory in 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6,pp.43—53.

[2] 在题为“互补的两极和多周期性(Complementary Bipolarity and Multiple Periodicity)”一章中,浦安迪告诫要防止将列维-施特劳斯(Levi-Strauss)的二元对立概念简单化的倾向。他指出,中国思想的二元性并不是“将所有客观存在的阶段绝对地划分为泾渭分明的两种现象类别,甚至也不是沿着假定的阴阳两极之间单个连续体的变动做出相对性分配”。见Plaks,Archetype and Allegory,p.43。希望性别分析能避免浦安迪提醒的过度简单化,即把二元性视为持续活力的辩证过程。

[3] Christiane Perrin Makward,“La Critique Féministe,Eléments d’une Problématique”,Revue des Sciences Humainces,No.168(1977),p.624;转引自Meaghan Morris,“Aspects of Current French Literary Criticism”Hecate,5,No.2(1979),p.64.

[4] 肉体存在观念因包含生理观念而使女性主义世界观为之改观。因为担心可能造成生理决定论或生理本质主义的后果,生理观念先前一直被拒斥。要了解生理性别(sex)与社会性别(gender)(前者为生物学概念,而后者为社会学概念)的简单区分何以成问题,参阅Australian Feminist Studies,No.5(Summer,1989),pp.1—13。在作为本章雏形的一篇文章中,我指出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是判然有别的两个范畴,并特别指出,我所处理的是性别的社会构建问题。参见Chinese Literature:Essays,Articles,and Reviews,No.12(1990),p.70。基于生物体的身体已然是一种社会性的构想,对二者的区分本章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