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局与晚清小说的编撰
作为出版机构的书局,其对小说编撰环节的参与,主要体现为对小说作家和小说稿源的组织与调控。
(一)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群的形成
晚清时期,受西方著作权法的影响,国内出版机构与作家个人的版权意识均大为提高,特别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小说出版竞争,纷纷打出保护版权的旗帜,譬如小说林社、商务印书馆、月月小说社,均曾为其所出版、刊载的小说申请过版权保护,不仅警告其他书局不准转载、翻印,而且还郑重申明,即便是小说作者本人,也不能将作品的版权随意转让。与此同时,清政府于1906年颁布《大清印刷物专律》、1907年颁布《大清报律》,保护著作版权;上海书业公所也于1906年,进行了全市性的书底调查登记,以明确各家书局的版权。在上述背景下,拥有一支稳定的作者队伍,对于一个书局的小说出版业务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随着稿酬制的推出与建立,那些依靠稿费度日的职业作家或半职业作家,也希望能够获得作品的出版保证。于是,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群开始逐渐形成,其中尤以如下五个作家群体最为重要。
1.以新小说社、广智书局、新民丛报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新小说社,1902年10月成立于日本的横滨,是《新小说》杂志的编辑、发行机构,负责人为赵毓林,实质主持者乃梁启超。广智书局,1901年11月成立于上海英租界南京路同乐里,名义上由华侨冯镜如全权负责,实际上由梁启超幕后主持;新民丛报社,1902年2月成立于横滨,冯紫珊为名义上的发行人,主编与总撰稿人仍是梁启超。这三者的关系,颇为特殊,它们既各自独立运作,又相互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出版集团。
以其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新小说旗手梁启超、小说名家吴趼人与周桂笙、留日学生披发生与红溪生等人。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梁启超的《新中国未来记》《世界末日记》《十五小豪杰》(与披发生合译),吴趼人的《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恨海》《电术奇谈》《九命奇冤》等,周桂笙的《毒蛇圈》《地心旅行》等,披发生的《离魂病》,红溪生的《海底旅行》等。
2.以月月小说社、乐群书局、群学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月月小说社,1906年9月创建于上海,是著名小说杂志《月月小说》的编辑发行机构,负责人为乐群书局的经理汪庆祺;乐群书局,始设于1906年2月,1907年,因汪庆祺染病,无力经营,遂由群学社接盘,负责人为沈济宣。这样,月月小说社、乐群书局、群学社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出版集团。
以其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吴趼人与周桂笙、天笑与冷血、陈蝶仙与天僇生等。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吴趼人的《两晋演义》《上海游骖录》《发财秘诀》《黑籍冤魂》《趼人十三种》等,周桂笙的《飞访木星》《妒妇谋夫案》《红痣案》《海底沉珠》《自由结婚》《新厂九种》等,包天笑的《铁窗红泪记》《千年后之世界》等,冷血的《女侦探》《爆烈弹》《杀人公司》《冷笑丛谭》(与天笑合著)等,陈蝶仙的《柳非烟》《新泪珠缘》,天僇生的《孤臣碧血记》《玉环外史》等。
3.以小说林、小说林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小说林,1904年8月成立于上海,由曾朴、丁祖荫、徐念慈三人合办,创办伊始即以译印小说为己任。1907年2月,小说林又创办小说杂志《小说林》月刊,形成又一个小说出版中心。
活跃在小说林、小说林社周围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曾朴、徐念慈、黄摩西、陈鸿璧、包天笑、奚若、吴步云等。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黄摩西的《大复仇》(与奚若合译)、《哑旅行》《银山女王》(与包天笑合译)等,徐念慈的《新舞台》《黑行星》《新法螺先生谭》等,曾朴的《孽海花》,陈鸿璧的《苏格兰独立记》《电冠》《第一百十三案》等,包天笑的《秘密使者》《法螺先生谭》《法螺先生续谭》《一捻红》《身毒叛乱记》《碧血幕》等,奚若的《福尔摩斯再生案》(1—4)、《秘密海岛》《马丁休脱侦探案》(1—3)、《骷髅杯》《秘密隧道》等,吴步云的《一封信》《万里鸳》《女魔力》《彼得警长》等。
4.以商务印书馆、绣像小说社、小说月报社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商务印书馆,1897年2月创立于上海,乃近代中国最负盛名的出版机构,自1903年开始译印外国小说,至1908年完成“说部丛书”100种。1903年5月,商务印书馆创办《绣像小说》,主编为李伯元,共出72期,停刊于1906年4月。1910年8月,商务印书馆又创办月刊《小说月报》,截止1911年11月15日,共出正刊15期,增刊1期,主编为王蕴章。
活跃在商务印书馆及绣像小说社、小说月报社周围的晚清小说翻译家和作家,主要有林纾、吴梼、陈家麟、李伯元、王蕴章、许指严等。林纾与商务印书馆关系密切,据《林纾研究资料》所列目录,商务出版的林译小说总计有130种,阿英《晚清小说目》共著录商务出版的翻译小说186种,其中由林纾翻译的就多达60余种,约占三分之一。吴梼有《车中毒针》《寒桃记》《寒牡丹》《银钮碑》等,陈家麟(林纾的主要合译者之一,除下列作品外,尝与林合译小说50余种)有《白头少年》《博徒别传》《遮那德自伐八事》《露惜传》《血泊鸳鸯》等,李伯元有《文明小史》《活地狱》,王蕴章有《钻石案》《碧玉环》,许指严有《堕溷花》《三家村》等。
5.以小说时报社、时报馆、有正书局为中心的小说作家群
小说时报社,1909年10月成立于上海,乃《小说时报》的编辑机构,由有正书局发行。1904年,狄楚青(葆贤)创办有正书局,同年又创设时报馆。狄氏本人十分喜爱新小说,所办刊物亦对小说情有独钟。《时报》及《小说时报》连载的小说,大多由有正书局出版单行本,小说林倒闭后,曾朴将所有的书籍以三千元抵押给了狄氏,因此,有正书局出版的晚清小说实不在少数。
围绕在此出版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主要有:冷血、天笑、恽铁樵、杨心一等人。上述作家登载于该集团所属刊物,或由其出版单行本的晚清小说主要有:冷血的《白云塔》《新蝶梦》《火里罪人》《土里罪人》《新西游记》等,天笑的《毒蛇牙》《滑稽旅行》《销金窟》《一缕麻》《秘密党魁》等,恽铁樵的《豆蔻葩》《波痕荑因》《奇怪之旅行》等,杨心一的《黑暗世界》《虚无党飞艇》《虚无党之女》《秘密党》等。
考察整个晚清小说史,可以清楚地发现:上述五大出版中心,即为刊载、出版晚清小说的主体机构,而围绕在此五个中心的作家,也就是晚清小说撰译的中坚力量。不仅如此,诸如梁启超、林纾、吴趼人、周桂笙等著名作家,他们对于出版机构的重要性,是超乎寻常的。譬如1903年初,梁启超应美洲保皇会之邀,游历美洲,至十月始回到日本,期间《新小说》的出版便陷于困顿,《新小说》第7号(1903年9月)载“新小说社紧要告白”云:“本社数月以来,牵于事故,出版迟缓,深负读者诸君之盛意。顷总撰述饮冰室主人从美洲复返日本,稍料理杂事,即事著述。今先出本册,其余尚欠五册乃足第一年之数,当于明春三数月内赶紧出齐”, “以慰读者诸君之责望”云云,对梁氏归来的欣喜、鼓舞之情,洋溢于字里行间。月月小说社则聘吴趼人、周桂笙为总撰述和总译述,并将他们的照片刊载于《月月小说》第1号(1906年11月)之首,后又登载多则所谓的“紧要广告”“特别广告”,声称“本社所聘总撰述南海吴趼人先生,总译述上海周桂笙先生,皆现今小说界、翻译界中上上人物,文名藉甚,卓然巨子。曩者日本横滨《新小说》报中所刊名著,大半皆出二君之手,阅者莫不欢迎。兹横滨《新小说》业已停刊,凡爱读佳小说者,闻之当亦为之怅怅然不乐也。继起而重振之,此其责,舍本社同人其谁与归”[2],始终将吴、周两人作为该社的最大资本加以宣传,大量刊载他们的小说作品,并给予较为优厚的稿酬。上述小说名家与各出版中心构成了相辅相成、互利双赢的良性关系,共同促进了晚清小说的繁荣。
此外,晚清上海地区的书局,大多还设有专门的编译所,编译所中的工作人员称撰译员,其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一,编辑、润色社会来稿;其二,撰译包括小说在内的各类作品。由于撰译员已经领受了书局的薪水,因此,其作品刊载、出版之时,往往径署书局编译所的名称。譬如根据阿英《晚清小说目》的著录,从1903—1910年的8年时间中,商务印书馆共出版翻译小说186种,其中署名“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的竟有90种,占据半壁江山。此外,小说林、新世界小说社、广智书局、小说进步社、改良小说社、时事报馆、集成图书公司等出版机构,均有数量不等的以书局编译所名义译印的小说。毫无疑问,这些默默无闻的撰译员,也是以书局为中心的晚清小说作家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书局的小说征文及其对晚清小说编撰的宏观调控
相对稳定的小说作家群,给书局的出版业务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仅仅依靠他们,仍然是不够的。书局必须不断获取更多作家的支持和更为丰富的稿源。举办临时的征文活动、实行长期的征稿制度,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拟定具体的征文要求和征稿条件,书局还可对晚清小说的具体编撰,实施宏观调控,使之朝着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向发展。
根据笔者的研究[3],上海地区时间较早的小说征文有两次,一次是光绪三年(1877)十月十七日,署名“寓沪远客”者在《申报》登载广告“《有图求说》出售”,称“兹有精细画图十幅,钉成一册,名曰《有图求说》”, “但图中之人名、地名以及事实,皆未深悉,尚祈海内才人,照图编成小说一部,约五万字”;另一次是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二(1895年5月25日),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在《申报》登载“求著时新小说启”,称“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雅片,一时文,一缠足”, “兹欲请中华人士愿本国兴盛者,撰著新趣小说,合显此三事之大害,并祛各弊之妙法”云云。
虽然,晚清小说史研究者,大多对傅兰雅的小说征文评价甚高,甚至视之为“近代小说理论的起点”[4]。但是,从实际结果来看,两次征文活动均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征文前后历时半年多,却只收到2篇征文,最后只得草草收场;傅兰雅的征文应者颇多,共收到作品162部,但均未合意,其命题立意、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仍不失淫词小说之故套”,而与“时新小说”,相差甚远。
1902年之后,伴随着小说社会、政治、文学地位的不断提升,晚清小说逐渐完成了其酝酿、发展阶段,开始迈入编撰、出版、流通的鼎盛时期,它迫切需要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而不无巧合的是,此时的上海出版业,恰好也在寻找着一个新的出版热点,这样,两者就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撞击出无比璀璨的火花。书局对小说的出版热情空前高涨,各类报刊也竞相刊载小说,小说的社会需求量迅猛扩增。为了能够获得较为充足的稿源,书局频频推出不同要求的小说征文活动,譬如:
①新小说社在《新民丛报》第19号(1902)刊登“新小说社征文启”; ②商务印书馆在《申报》(1904)登载“上海商务印书馆征文”启事;③新世界小说社在《新世界小说社报》第2期(1906)登载“新世界小说社敬告著译新小说诸君”; ④月月小说社在《月月小说》创刊号(1906)、第14号(1908)、第15号(1908)、第20号(1908)登载过4次小说征文;⑤小说林社在《小说林》第3号(1907)登载“募集小说”启事;⑥改良小说社在《申报》(1909)登载“改良小说社征求小说广告”; ⑦图画日报馆在《图画日报》第1号(1909)登载“本馆征求小说”启事;⑧小说月报社在《小说月报》(1911)第2年第1号刊载《本社通告》。此八则小说征文,颇具研究的典型意义:从登载者的身份来看,第①、③、④、⑤、⑧则分别出自晚清最为重要的小说杂志社——新小说社、新世界小说社、月月小说社、小说林社与小说月报社,第②、⑥则出自出版小说最为积极的商务印书馆与改良小说社,第⑦则出自晚清著名的石印画报社——图画日报馆,基本上覆盖了刊载、出版晚清小说的重要机构;就征文的时间跨度而言,第①、②则处于晚清小说的发轫期,第③至第⑧则处于晚小说的鼎盛期,恰好显示着晚清小说兴起的全过程。
小说征文,对于晚清上海地区的书局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书局为应对激烈的竞争而采取的筹稿措施,同时,也是书局参与、调控晚清小说编撰的重要手段:
1.小说征文为书局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稿源
上述八则书局的小说征文,均无时间限制,刊登之后亦多反响热烈,收效甚佳,为书局募得颇为丰富的稿源。小说家包天笑在《钏影楼回忆录》中写道:“小说林登报征求来的稿子,非常之多,长篇短篇,译本创作,文言白话,种种不一,都要从头至尾,一一看过,然后决定收受,那是很费工夫的事。还有一种送来的小说,他的情节、意旨、结构、描写都很好,而文笔不佳,词不达意,那也就有删改润色的必要了。”[5]现存晚清小说中,有不少作品,特别是翻译小说皆署名为“某某某译、某某某润”,其中当有不少乃是应征作品。
征文效果最为明显者,当数改良小说社,该社1908年开办之后,曾宣称每月出版10种新小说,但因为缺乏稿源,自1909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新出小说仅1种。6月26日,该社在《申报》登载“改良小说社征求小说广告”,声称“欲借他山之助,不得不为将伯之呼,尚希海内同志,交匡不逮,如蒙以大稿相让,不论文言白话,传奇盲词,或新译佳篇,改良旧作,凡与敝社宗旨不相背驰者,请邮寄上海麦家圈元记栈敝社总发行所,自当酬以相当之价值”云云。果然应者甚夥,截至1909年8月17日,在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改良小说新出版《新水浒》《新三国》《新儿女英雄》等小说,竟达34种之多,掀起了该社小说出版的一个高潮。
2.书局凭借小说征文,对晚清小说的编撰实施宏观调控
作为晚清小说的策划者、刷印者、发行者及销售者,书局充当着小说作家与小说读者之间的联系中介,它不仅深悉小说读者的口味嗜好,也掌握着小说消费市场的最新动向。因此,由书局推出的小说征文活动,往往会对晚清小说的编撰,产生一定的宏观调控作用,具体表现为:
(1)对晚清小说热点题材的引导。
晚清小说种类繁多,基本上均以题材为分类标准,有所谓历史小说、政治小说、科学小说、哲理小说、冒险小说、侦探小说、教育小说、写情小说、社会小说等等。据统计,清末民初的小说种类,多达二百余种[6]。毋庸赘言,列入书局小说征文启事的题材,即为当时最热门、最受读者喜爱和关注的小说题材。
根据上列八则征文启事,我们列出了1902—1908年的热门小说题材:1902年,征求“提倡新学,开发国民”之小说;1904年,征求“教育”“历史”“社会”“实业”小说;1906年,征求“科学”“理想”“哲理”“教育”小说;1907年,征求“家庭”“社会”“教育”“科学”“理想”“侦探”“军事”小说;1908年,征求“历史”“家庭”“教育”“军事”“政治”“写情”“滑稽”小说。
显然,书局征文所倡导的晚清小说题材,显现出从严肃的救国、强国、教育题材,向消闲的家庭、写情、滑稽题材逐渐转移的趋势。小说史研究的结果证明,这一变化是真实存在的,民国前后兴起并迅速盛行的所谓“黑幕小说”“鸳鸯蝴蝶派小说”,无论是情节、主题,还是语言旨趣,均与晚清小说的初衷大为不同,《小说月报》第3卷第12号(1913)登载“特别广告”,要求应征小说“情节择其最离奇而最有趣味者,材料则特别丰富,文字力求妩媚”,将其与傅兰雅的“求著时新小说启”对读,我们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晚清小说题材的某种“倒退”,对此,书局无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正是因为过度的商业化,导致它们推出的小说征文,无原则地迁就读者口味及消费市场,最终诱引着职业作家的创作,逐渐滑向“黑幕”与“鸳鸯蝴蝶”的狭隘泥潭。
(2)对晚清小说篇幅的调控。
晚清小说,通常首先在报刊连载,然后再出版单行本,这就必须对小说篇幅有一定的要求,因为如果篇幅过于长大,就会给刊物带来相当的版面压力,即便是直接付诸出版的小说,其篇幅也不宜过长,否则将给书局带来投资过大、出版周期过长等不利因素,减弱其在小说消费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那么,篇幅到底多长才算合适呢?我们来看书局的征文启事:新小说社要求“十数回以上”(1902),商务印书馆要求字数在2万以上(1904),月月小说社则推出了三个标准,或“长篇不得逾五万字,短篇不得逾五千字”(1907),或“每部以十二、十六回为率”(1908),或“每部十六回或二十回为合格”(1908),统而言之,其篇幅大致在10—20回之间浮动。这一数字,既然是由书局提出,自应是最适宜刊载出版的篇幅。验之实际出版的晚清小说,结果正相符合:阿英《晚清小说目》“创作之部”标明回数的作品共有220部,其中8—20回的小说共136种,约占总数的62%,如果考虑到晚清小说往往分集出版的特点,那么, 10—20回小说所占的比例,无疑还会更高。
3.关于晚清小说的译、著问题
晚清小说包括翻译小说和创作小说两大部分,其中翻译小说不仅数量极大,而且得风气之先,对创作小说产生过十分重要的影响。不过,创作小说何时取代翻译小说,成为晚清小说的主体,此问题迄无细致的讨论。
从上文列举的八则小说征文,第①至第⑥则,均标明译、著皆收,第⑦则(1909)明确声称“译本请勿见惠”,第⑧则亦未提及翻译小说。这一情形表明:1909年前后,翻译小说在晚清社会和小说读者心中的地位,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我们对阿英《晚清小说目》的“翻译之部”“创作之部”作了数量统计,结果为:
表5 《晚清小说目》著录小说数量统计
显然,1909年之前,翻译小说的数量始终遥遥领先,而自1909年始,创作小说跃居第一,1910年两者的差距悬殊,创作小说从此牢牢确立了其在晚清小说中的主流地位。其实,这一转变,早在1908年,就已被若干目光敏锐的文人所觉察,譬如署名“世”的《小说风尚之进步以翻译说部为风气之先》(1908)曾预言:“翻译小说昔为尤多,自著小说今为尤盛。翻译者如前锋,自著者如后劲”, “吾敢信自今以往,译本小说之盛,后必不如前;著作小说之盛,将来必逾往者”[7]。果然,仅过了一年,他的预言就变成了现实。
此外,书局小说征文所涉及的小说语言、酬金设置等内容,还可为考察晚清小说的文学语言、白话文学史及近代稿酬制度的建立等学术问题,提供许多第一手的珍贵史料。前贤于此已多有论及[8],兹不展述。
[1] 这里所谓“书局”,包括出版社、印刷所、杂志社、报馆等出版机构。为方便论述,统以“书局”名之。
[2] 《月月小说》第2号(1906年11月30日)“本社紧要广告”。
[3] 参拙文《从〈申报〉所载三则小说征文启事看晚清小说观念的演进》, 《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1期;《小说征文与晚清小说观念的演进》, 《文学评论》2001年第6期。
[4] 陈亚东《近代小说理论起点之我见》, 《明清小说研究》1994年第1期。
[5] 大华出版社(香港)1971年出版,第324页。
[6] 于润琦《我国清末民初的短篇小说》, 《清末民初小说书系》序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年版。
[7] 收入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21—322页。
[8] 参谭彼岸《晚清的白话文运动》,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郭延礼《传媒、稿酬与近代作家的职业化》, 《齐鲁学刊》199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