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叙事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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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西方Novel与中国明清“奇书文体”的对比

我在导言的第三节曾指出,严格地说,中国明清章回体长篇小说并不是一种与西方的novel完全等同的文类,二者既有各自不同的家谱,也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功能。其实,19世纪西学东渐以来,中国早期的近代翻译家如严复和林纾这一代人,经过苦心“格义”,把novel译成“小说”,在当时实在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说”不仅成为今天novel的约定俗成的译名,而且在读者的心目中渐渐潜移默化地变成了novel的同义词。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人们说“狄更斯的小说”“巴尔扎克的小说”,殊不知严格地说,狄更斯和巴尔扎克只写过novel,而从未写过“小说”。正因为中国“明清长篇章回小说”很难有一个准确的英文翻译,我在1980年代以前的英文著作中,往往采用Ming Qing full-length xiao-shuo(明清长篇小说)或者The extended vernachlar prose fiction(明清长篇白话散文虚构性叙述文体)暂加借代。1987年写成《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以后,我则比较倾向于用“奇书文体”一词,指中国小说中的这一组巨著,而使焦点更加准确。

由于明清奇书文体和novel之间,有种种的不同,在进行比较研究之前,我们首先要探讨几个理论性的中间环节,以确立其可比性(comparability)。换句话说,我们先要论证,novel与明清长篇奇书文体在理论上到底是不是属于“可互涵”的文类(compatible genres)?亦即从比较文学的观点出发,它们之间究竟有没有可比性?我对此的回答是基本肯定的。首先,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明清奇书文体兴起的社会背景与西方novel诞生的社会背景在某些方面有类似之处。伊恩·瓦特(Ian Watt)在他的名著《小说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Novel)中指出,西方小说的崛起,不仅仅是一个“epic-romance-novel”的文类演进的理论性过程,还有极其特殊而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瓦特认为,当时社会的都市化和商业化,工业革命、教育和印刷术的普及等等“非文学性”的因素,孕育了整个欧洲的中产阶级文化(bourgeois culture)的美学表现,最终促成了novel的兴起。如果没有这些社会历史的外在因素,也许novel就不会出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西方近代的社会史、经济史、文化史孕育了西方近代的小说史。[1]

反观明清长篇章回小说兴起的历史背景,亦即16—18世纪的中国社会,居然与瓦特的分析也有几分相似。以南京、苏州、杭州、福州为中心的中国东南沿海和江南一带的商业化都市社会在宋、元、明三代逐渐成形,商业的繁华、市民阶级的出现、海上贸易的拓展,促成了戏曲、小说等都市文化的诞生。关于两宋都城的俗讲、勾栏娱乐之盛,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吴自牧的《梦粱录》、耐得翁的《都城记胜》、周密的《武林旧事》等书都载之甚详,与瓦特描述的当时欧洲状况,不无共同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中国和欧洲各国以外,日本的散文虚构文体“假名草子”(kanazōshi)的出现,也与德川时代的都市商业文化,息息相关。由此可见,长篇白话虚构文体——奇书文体、假名草子、novel——诞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不独以欧洲为然,而具有某种跨国度、跨文化的共同意义。

以上我们从社会文化历史的角度,结合文学史,探讨了novel和明清长篇章回小说之间的“同”。现在,再从文类发展的角度,研究其“异”。我在导言的第三节曾经谈到,epic-romance-novel这三种主要叙事体式,在西方构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发展系统,它意味着从epic到novel,是一个连续发展的文化过程。因此,在西方文学史上研究novel,一定要注意史诗。这种宏观的处理使西方文学史家们得以一以贯之地建立一个整体性的叙事文学背景,给研究带来方便。然而,如果借助它来说明中国叙事文类的起源,或者建立中国文学史上叙事的整体观,显然存在许多疑问。

首先,就中国文学的历史而言,是否存在欧洲文学上的“史诗”(epic),至今仍然是一个争议不休的悬案。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有人说不发达。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至少可以肯定,早期的中国文学里并没有史诗型的叙述文体可以与后来明清奇书文体相接续,因而也就妨碍西方novel的起源说在中国的直接应用。因此,中国明清奇书文体的历史源流,看来还必须重新回到中国的文化和文学传统本身中去寻找。

我认为,中国明清奇书文体的渊源与其说是在宋元民间的俗文学里,还不如说应该上溯到远自先秦的史籍,亦即后来“四库”中的“史部”。众所周知,从传统的目录学角度,经、史、子、集既是中国传统的书目体系,又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分类纲目。经、史、子、集各部中都有叙事,经书中如《尚书》里有叙事;子部、集部中的叙事因素,更是显而易见。然而,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四部”之中,“史”部相当庞大,在浩如烟海的古籍中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二十四史卷帙浩繁,而且因为其他三部中也不乏“史”的影子,如《春秋》为六经之一,同时也是史。我认为,明清奇书文体作为一种16世纪的新兴虚构性叙事文体,与“史”的传统(特别是野史和外史)有着特别深厚而复杂的渊源。理由是多方面的。首先,明清长篇章回小说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所谓“演义”体历史小说(historical novel),其主人公在历史上往往实有其人,故事情节亦间或合乎史实,如《三国演义》《说岳全传》和《东周列国志》等都是。其次,明清奇书文体的形式和结构技巧也明显地师法于“史文”笔法,它包括“列传”体(biographical form),叙述的多重视角(multiple foci of narration)和叙述母题(narrative topoi and motifs)等等。[2]可见中国旧称小说为“稗史”并非无根之谈,它一语道破了“历史叙述”(historical narrative)和“虚构叙述”(fictional narrative)之间的密切关联。中国古代的小说评点家金圣叹、毛宗岗等无不注意到了这一点,读者可详参金氏的《〈水浒传〉读法》和毛宗岗的《读〈三国演义〉法》,可惜中国五四以来的学者似乎始终忽视了这一层重要渊源而过分强调了宋元的口传文学的影响。

我在这里之所以十分强调史文,是因为至少在欧洲文学史上,人们研究早期叙事文和后来的novel时,总是时时要回到史诗中去;但是,把西方的定型套式运用到中国文学的研究上来,困难相当大,因为中国文学里有无史诗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然而,从史文的研究出发,我们可以进一步这样假设,中国古代文学中虽然很难找到史诗文学作品,但史诗的美学作用还是存在的,并不缺乏。因为史书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有类似于史诗的功能,中国文学中虽然没有荷马,却有司马迁。《史记》既能“笼万物于形内”,有类似于史诗的包罗万象的宏观感(sense of monumentality),又醉心于经营一篇篇个人的“列传”,而令人油然想起史诗中对一个个英雄的描绘,从而无愧于古代文化大集成的浓缩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史诗”,却有史诗的“美学理想”。这种“美学理想”就寄寓于“史”的形式之中而后启来者。它淹没在漫长的中古时代的风烟之中,经过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和宋、元交替间的历史动荡,一直等到明清奇书文体的出现,才重现异彩。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中国古代文化的传统中,史文与神话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共生关系,恰如希腊神话之与荷马史诗然;因此,我把神话也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包括到我所设计的模式中去。[3]如果这样的假设可以成立,我们就有可能以明清奇书文体的分析为中心,为中国的叙事文学寻找出一条与西方叙事文学相互对应的研究途径,从而真正进入世界性的叙事文学比较研究:中国叙事文的“神话—史文—明清奇书文体”发展途径,与西方“epic-romance-novel”的演变路线,无疑能构成一个有意义的对比。

然而,当我们把历史当作中国叙事文学的主要源头,也就是说用“史文”代替史诗的时候,也不能简单化地流于机械的套用,而必须正视并且解释我们所面临的理论观念上的问题:西方的史诗原则上是虚构艺术,只与历史传说有些微弱的关联;而中国的史文对于“虚构”与“实事”却从来就没有过严格的分界线。西方文学理论家一般认为,历史讲实事(fact),小说讲虚构(fiction)。中国古代批评家则强调,“历史中有小说、小说中有历史”[4],“叙事”既包括小说也包括历史,章学诚在《丙辰札记》中所谓“七分实事三分虚构”或“三分实事七分虚构”,说的便是这个意思。从中国文化的叙事审美角度来看,“实”与“虚”并非简单地处于对立状态,二者常有互补的部分。[5]无怪乎金圣叹所列的六大“才子书”单里,既有《史记》这样的皇皇史著,也包括《水浒传》那样的虚构性小说。

根本性的问题在于,中国古代的批评家对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的看法,与西方的文学理论家不一样。西人重“模仿”,等于假定所讲述的一切都是出于虚构。中国人尚“传述”(transmission),等于宣称所述的一切都出于真实。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传”或“传述”的观念始终是中国叙事传统的两大分支——史文(historical)和小说(fictional)——的共同源泉。“传”的观念假定,每一叙事文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人类经验的体现。比之与其在西方哲学和逻辑里的意义,“真实”(truth)一词在中国则更带有主观的和相对的色彩,并且因时因事而异,相当难以捉摸。可以说,中国叙事传统的历史分支和虚构分支都是真实的——或是实事意义上的真实或是人情意义上的真实。尽管中国的叙事里会有种种外在的不真实——明显虚假夸张的神怪妖魔形象和忠、孝、节、义等意义形态的包装——但其所“传述”的却恰恰是生活真正的内在真实。所以,中国的文人中,同时既修正史又写虚构性叙事文者——比如班固、干宝、欧阳修等——不乏其人。上述的种种异趣之处,是我们在企图用“史文”代替“史诗”的时候,必须要认真处理的问题。

然而,统而观之,这些异趣之处,并不影响我们上文所说的中西叙事文学发展的比较图式的整体合理化。它只是向我们提出一种挑战,要求我们在进行比较研究的时候,不能流于“比附”,而应力求全面合理地考虑到各方面的文化异趣因素。为了满足这样的要求,我们强调史文在中国叙事文发展史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的同时,还必须把研究的视野投入另一个久为学术界忽略的角落,即所谓中国叙事文体中的“原型”(archetype)问题。原型与神话密切相连。二十多年前,我根据原型批评的理论,研究中国的古代神话的时候,发现保存在先秦两汉的古籍中的古神话,一方面与西方神话大异其趣,另一方面则保存了大量重要的文化密码,与后来的叙事文发展息息相关,甚至一直影响到明清奇书文体的整体结构设计,真可谓无远弗届。我们一定要结合神话和原型批评的方法,来讨论中国的史文在中国文化里所占有的特殊地位,才能试图为中国叙事文提出一条“神话—史文—明清奇书文体”的发展途径,而与西方“epic-romance-novel”的演变路线遥相对映,进而在比较文学的意义上,提出一项严肃而有趣的对比研究课题。

上文围绕“叙事学与中国古典小说”的总题目,初步讨论了本书的总体构想和若干有关的重要理论概念。现在,我想简单地介绍一下本书各章的布局。本书第二章运用原型批评讨论神话在中国叙事文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第三章研究奇书文体的结构诸型,第四章考査奇书文体的修辞各态,第五章索隐古典小说内在的寓意,第六章观察奇书文体的形成与明清思想史发展的内在联系,第七章总结我的奇书文体“文人小说”理论。我认为,高友工教授多年前写的论文《中国叙事传统中的抒情境界——〈红楼梦〉与〈儒林外史〉读法》,相当切题,因此也收入本书,作为附录。

[1] 详参The Rise of the Novel, Chatto,1957年版。

[2] 详参拙作“Towards a Critical Theory of Chinese Narrative”,见Chinese Narrative,309—355页。

[3] 关于中国神话与西方神话的异同,中国神话与“史”的特殊关系等问题,本书将在第二章里详细讨论。

[4] 这是吴晗的著名观念。

[5] 详见拙作“Towards a Critical Theory of Chinese Narrative”,载Chinese Narrative,31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