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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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有资产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从该定义剖析,可以将审计工作划分为三部分,即审计的主体、审计的对象和审计的内容。笔者试图从审计主体、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三个方面探讨我国国有资产审计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构建我国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体系的科学化、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