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中日关系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日本是与中国一衣带水的邻国,但从社会制度、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的角度看,日本属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常被视为西方世界的重要成员。1972年9月,双方共同发表了《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两国邦交正常化。中日两国建交后,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提出的“中日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深入两国民心,一度成为双方全面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两国在政治、经济、人文等各领域的交往与合作迅速扩大,签署了贸易、航空、渔业、气象、科技和投资保护等一系列政府间协定。
当时,中国非常重视与日本的关系。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对外政策指导思想深受极“左”思想影响的情况下,双方在政治、经济和人文领域中的交往也相当活跃。“文化大革命”后期受命主持国务院日常工作的邓小平,自始至终都十分关心中日关系,直接指导处理中国对日关系的重大问题。1975年1月,当时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还未结束,他曾代表中国政府向日方表示过:“对日本友好的方针是毛泽东主席定下来的,是周恩来总理领导实行的”,因此,双方都要从比较高的政治角度来考虑中日关系,尽管中日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但只要双方坚持建交时中日联合声明中所确立的长期友好的方针,“我们友好的基础就是巩固的,就可以建立牢固的相互信任关系”。(37)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更加积极地利用各种机会,在新形势下继续开展对日工作。1977年9月14日,他在会见日本新自由俱乐部访华团时,向他们阐述了中国粉碎“四人帮”之后,对社会主义问题的新认识和新思考。他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它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应该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更先进,这才称得起社会主义。国际相互交流是很自然的,是需要的。”(38)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表明了中国准备向包括日本在内的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开放、引进世界上的先进成果的意向。他说:“自力更生,要先靠自己的努力,靠自己的资源,但并不能排除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成果。”(39)
在邓小平的亲自关注和大力推动下,中日关系当时发展得很快、很平衡,双方也都比较满意。此时,日本国内要求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呼声日渐高涨。各大在野党纷纷督促福田纠夫首相采取行动,执政党自民党内也成立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促进协议会”。39个都道府县议会通过决议,呼吁政府早日与中国缔约。中日双方经过反复谈判,最终就有关“反对霸权”的核心问题达成一致。(40)1978年8月,即中国改革开放前夕,中日两国成功地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两国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针对当时的国际形势和中日关系发展的新特点,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外务大臣园田直时,谈到了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他表示:“条约的中心内容就是反对霸权主义。反霸是不针对第三国的。但有一条,谁搞霸权就反对谁。我们自己如果搞霸权,那就自己反对自己。”他还指出:“我们坚持反霸有四条理由。一、日美关系是重要的,美国不会反对。二、对我们自己也是一个约束。中国现在没有资格称霸,但起码东南亚有些人担心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以后是否会称霸。我们再三说,中国永远不称霸,如果称霸,那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变了质。条约里写上反霸条款,体现了中国长久的国家政策。三、对日本也是一个约束。这对改善日本的形象有好处。四、对日本解决北方四岛问题有好处。”(41)
由于历史原因,中日之间在钓鱼岛领土主权和东海大陆架归属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两国建交时,这些问题被搁置起来。此时,邓小平明确指出:“中日之间并不是没有任何问题,比如钓鱼岛问题、大陆架问题。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可以摆在一边,以后从容地讨论,慢慢地商量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这一代找不到办法,下一代,再下一代会找到办法的。”(42)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始于1974年,历时4年多,一直在邓小平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因此,邓小平出席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字仪式,以表明中方特别是他本人对此项条约的重视。当时,中国的对外战略调整尚未全面展开。中国处理和发展对日关系,最大的着眼点仍是联合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共同对抗苏联的霸权主义,提升中国在国际力量对比中的地位和作用。尽管如此,中方积极推动缔结此项条约,本身也有牵制日本崛起,防止日本回归军国主义老路的强烈意向。毛泽东晚年对日本问题即有明确的认识,他曾经对英国前首相希思说过,日本人要搞自己的地区霸权主义。因此,在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邓小平直言不讳地告诫日本,这个和平条约,对日本也是个约束。
1978年10月,亦即《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字后两个月,邓小平即以中国政府副总理的身份访问了日本,代表中国政府出席了在东京举行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领导人对日本的首次访问,访问时间长达一周,不论中日双方还是国际社会,对此次访问都十分重视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邓小平在日本表示,中国需要同日本友好,日本也需要同中国友好,《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政治上进一步肯定了两国友好关系,是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继续和发展。它为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对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43)
当时,中日双方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仍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主张。针对日本领导人关于全方位和平外交不是等距离外交,言外之意,日中关系不能与日美关系相提并论的提法,尤其是中日关系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发展不是权宜之计”“我们很注意这样的说法”“我们双方的环境不同,有不同看法是完全理解的,比如钓鱼岛问题。就是有一些看法相同的问题,由于各自的环境不同,处理不同,说法也不同,这是不奇怪的。我们有了很好的起点”。他还特别提醒日本人:“中国对日本也不是无所作为的。我们越发展,对贵国的协作方面的可能性也就越大。”(44)这就是说,中日双方之间的友好交往,将始终是平等和互利的。
1979年12月,日本首相大平正方来华访问。这是中国“文化大革命”后日本政府首脑首次访华。邓小平在会见大平正方时,针对日本社会朝野各界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特殊关切,特别是日本政府对华政策的两面性特点,较为详细地向他阐述了中国的内外政策,其中包括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引导中日关系继续朝着健康平稳、既有利于两国人民也有利于地区和平的方向发展。
1980年5月,中国政府总理华国锋回访日本。这次访问,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总理对日本的首次访问,也是中国政府首脑有史以来对日本所做的首次访问。双方就国际形势、地区问题坦率而认真地交换了意见,均表示愿意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而努力,并一致确认,尽管两国体制不同,但为加深彼此间的相互理解和依赖,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间对话,促进两国间各领域的交流;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下去的方针不变。双方还重点讨论了在平等互利、互通有无、互相补充、取长补短的基础上发展双方的经济合作问题。
当时,日本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好,对外投资潜力巨大,无论是商品输出还是技术输出,国际竞争力都很强,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将日本视为对外开放、全面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伙伴。日本则把中国视为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巨大市场,紧紧抓住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机会。大平正方访华时,宣布向中国提供3300亿日元(约合15亿美元)的政府开发援助(贷款)和4200亿日元(约合20亿美元)的能源贷款,以开辟中国市场,同时决定自1980年4月起,对中国产品提供特惠关税待遇,以进一步扩大两国的经贸合作规模。(45)双方务实合作的势头当时非常强劲。
1982年,时逢中日两国建交10周年,双方政府首脑再次实现互访,共同举行了一系列纪念活动。中方总理访问日本时,提出了发展两国关系的三项原则,其核心内容是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长期稳定,受到了日方的欢迎。日方也强调,加强两国关系是双方的共同使命。双方确认,中日两国之间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合作体制,不仅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有利于维护亚洲与世界的和平。日方总理访华时,邓小平针对中日关系中的历史问题和日方不时制造的新问题,诸如修改历史教科书,否定日本对华侵略历史等问题,义正词严地敲打了日方。他表示,中日关系有很多话题可说,但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即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这是中国长期的国策。当然,中日两国也不是在所有问题上的看法都一致,双方“还是要在相互谅解的精神下,继续解决发生的问题。在经济合作方面,我们希望能做更多的事”。他还提出:“我们历来强调,中日经济合作要从多角度来考虑。这种合作单单在政府间还不够,民间也要进行,希望日本政府对民间多做一些工作。”(46) 当时的日本首相铃木也确认,中日关系进入了成熟时期,两国在政治、经济和其他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1983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访问日本,中日睦邻友好关系与务实合作在当时形成了令人欣喜的最佳状态。双方不仅一致同意在两国关系“三项原则”基础上增加“互相信赖”,以“四项原则”为指导,进一步拓展中日关系,同时还成立了由两国各界代表参加的“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访问中,胡耀邦还当即邀请日本3000名青年于1984年对中国进行友好访问。作为回报,日本于1984年、1987年、1992年三次邀请中国青年共2200人,分三批访问日本。
198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初显,国内政通人和,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国际上处境改善,形势总体向好。日本首相中曾根看到了中国发展变化给日本带来的种种机遇,对中国进行了一次非常友好的访问。他对中国领导人表示,从两国国情来看,如果友好相处,发展经济合作,对双方都有利,对世界也有利。在这次访问中,日本宣布向中国提供第二批4700亿日元(约合21亿美元)贷款,以帮助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47) 1986年11月,中曾根为出席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奠基仪式而再次访华,以显示日方对两国友好关系,特别是青年友好事业的重视。
1988年,日本新任首相竹下登访华。竹下登向中方表示,发展同中国的关系是日本外交的重要支柱。他还特别谈到,日本政府以对过去历史进行严肃反省为出发点,以《日中联合声明》《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以及日中关系“四项原则”为依托,继续重视和发展对华关系,这一政策没有丝毫改变。他高度评价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表示日本将继续对中国现代化建设给予力所能及的合作。在这次访问中,日本宣布自1990年起向中方提供第三批8100亿日元(约合60亿美元)新的政府贷款。双方当时还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和其他一些合作文件。
对于日方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所采取的较为友好的对华政策和有利于双方的务实合作态度,中方理所当然地表示了充分肯定。1989年4月,中国政府总理李鹏访日时谈到,中日关系总的说来是好的,这是两国政治家和两国人民长期努力的结果。他重申,同日本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国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首相当时也表示,发展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日本外交的重要支柱之一,日本一直予以重视。为了使日中关系面向未来,日本愿意同中国在经济、贸易、文化、人才等各方面开展友好交流。(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