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批评
在所有主要方面,我对美国宪法的阐释,与阿纳斯托普罗在《林肯:一部宪政的传记》中对它的阐释一样。在如何运用审慎保障我们宪法的永存和最好地促进其各项目标方面,我与他的观点也十分一致。但是,如果审慎被正确理解为根据常识和特定政治环境运用智识原则,那么我相信,至少我们在对审慎现今如何保证我们宪法的未来活力这个重要方面,观点不同。
依愚见,从经验和研究上看,在讨论我们美国宪法的重要性以及为维护它而必须采取的各种措施时,现今的作者无人能及阿纳斯托普罗。然而,阿纳斯托普罗的书对我来说,似乎受哲学对话方式的影响过重;即,他似乎不太情愿明确而毫不含糊地表达他得出的严峻结论,这结论来源于他对我们美国宪法的现状和影响它持续活力的各种危险的观察。
做律师的个人经历告诉我,阿纳斯托普罗的宪政分析,令人信服地揭示了我们法律体系混乱状况的根本原因。然而,要想发现他的各种关键结论或理解它们的重要后果,即使是最努力的读者也会气馁。该书的一个脚注(页263)向读者展示了一个互相参照的索引迷宫,即使一个乐于思考的读者也可能会因倍感受挫而放弃一个其实颇为值得的探索旅程。例如(脚注154)当提及学者们日渐趋向欣赏首席大法官马歇尔(Chief Justice John Marshall)与大法官霍姆斯之间的区别的“深刻含义”时,非学者但聪明的外行读者是否有机会了解这些深刻含义将如何影响他们,却不得而知。
无必要的含糊性的另一个重要例子,是阿纳斯托普罗对律师教育的讨论,这时而隐晦时而直接地出现在书中。在评论林肯一道格拉斯论辩的高质量时,他说道:
遇到如此的政治讨论时,人们禁不住好奇,(在一个假定交流良好的时代)如果我们努力把演说者和听众恢复到一个既无愧于我们的宪法遗产、又可维持我们的政治健康的水平,那会如何。(页158)
但他再一次提出:
林肯关于政策制定和修辞运用的判断,基于一种正确的理解——即,基于为了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正确教育……正确的政治教育(包括法律教育)的假定之一是,存在(如我们所见)经久的标准,它们在人们“现实”时为他们提供指引。(页170-171)
现今美国法律教育的特性,已不止是个“学术”问题,而是个最高层次的政治问题,它向维护我们《宪法》的未来和美国政体的健康长存提出了重要问题。在知道我们的法学院中真正发生了什么之后,刚才引言的推论就显而易见了:美国的法学院如今并非在培养我们未来的律师、法官和公务员在各自的职责中运用正确判断。但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其结果关系到阿纳斯托普罗最深层的关注,为何要把它隐藏在推论里?事实就是,除非美国律师们受到了关于我们《宪法》之重要性的良好教育,否则他们的无知、狭隘和自私自利,被科隆门院长在他书中所描述的其他“敌对力量”所加强,可能会导致毁灭宪法的法律实践。
正如我所说,阿纳斯托普罗的隐晦可能源自他相信讨论式探询是达到人类最高美德的方法,并信任高尚的人类直觉——(“可能要提醒的是”,阿纳斯托普罗在另一篇文章中说道,“人类天性中就有一种对崇高的开放性”;页100)。但如果我们关注的是《宪法》的未来,如果那被正确理解的《宪法》正处于严重危机之中,那么,审慎难道不是应要求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采取某种形式的有益和亟需的政治行动,而不是持续的冷漠吗?
为了说明和维护我们的美国宪法,阿纳斯托普罗已经付出如此之多,而且还在继续如此付出。因此,如果指责他为了兼顾自己的目标而采取苏格拉底方式而非林肯方式,是粗鲁无礼的。不同于被腐蚀的、典型的法学院对话方式,阿纳斯托普罗“对话”的苏格拉底方式是真实的,而且对哲学精神有潜在的激励作用。这种哲学事业的允许行为,是我们宪政体系所保障的一种自由。然而,阿纳斯托普罗的分析却表明,由于直接负责维护这个宪政体系的律师、法官和公务官员们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放弃了它的各种最基本原则,这个体系已经处于危险之中。当苏格拉底认为,雅典民主的特性已经不能让他在保持政治活跃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时,他放弃了政治。相反,阿纳斯托普罗却表达了他对美国民众的健康个性的持续信任。不仅如此,如前面所提到的,他还坚持认为,“今天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代都更需要明确地提醒美国民众”,他们拥有《独立宣言》中所陈述的革命权利“及其所暗示的一切”(页19)。因此,难道阿纳斯托普罗对人类自由的终极兴趣不要求他更政治性地写作,坦率宣传而非仅仅暗示改革美国律师教育和实践的重要性吗?正如阿纳斯托普罗所说,在保障和促进我们美国宪法各原则及其目标方面,林肯在审慎地寻求措施时,对时机的把握几乎总是恰到好处。为了保存我们的各种自由,难道现在不正是积极和尽可能令人信服地改进美国法律教育和实践的关键和适当的时机吗?
至少,这一点是清楚的:通过对法律教育和实践模式的适当改革来防止国内不断升级的任性暴躁转变为持续增长的暴力,而不是依赖政府为“保证国内平静”而采取的各种精心布置的警力配置来对这些暴力做出反应,更符合我们宪法的精神,更可能保障“自由对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佑护”。奥克拉荷马市大爆炸[38]之后,主要联邦设施所采用的安全措施现在已与美国主要机场的措施相似,使美国民众与他们的政府之间更加疏远。从前我们自如出人政府部门,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可今天为了安全,在进入联邦政府部门之前,我们必须服从各种电子检查。最近,当我进入一座联邦政府大楼时,见到一个人身上的金属皮带引响了报警器,我听到安检警官对他说:“你应该知道,如果你要来这儿,就不该穿成这样。”这本身是件小事,但它难道不是暗示了将个人自由屈从于安全需要的心态,而这种心态不是可能随着国内暴力的增长而在范围和重要性上也随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