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自画生:石涛的艺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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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画之法,乃自我立

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石涛提出一画说,是要申发他强调个体创造力的思想。

绘画的目的是什么?石涛有诗云:“自笑清湘老秃侬,闲来写石还写松。人间独以画师论,摇手非之荡我胸。”此诗见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10开山水册,其中1开减笔画山前瀑布,款“小乘客济”。读此诗,似乎看到石涛在山林中淡淡一笑,轻轻摇着手,说道:我哪里是要画物?我是要画我的心。“从于心”,是石涛画学思想的落脚处。

《一画章》云:“一画之法,乃自我立。”《远尘章》云:“画乃人之所有,一画人所未有。”这两处常常被解说者释为:一画别人没有提出过,是我石涛第一次提出的。将石涛这两段话理解为著作权的问题。有论者进而指责石涛:一画并不是石涛第一次提出苏东天先生《石涛〈一画章〉析疑》解释“一画之法,乃自我立”时说:“一画之法,是由石涛创立的,以前没有人提出过。”(《朵云:中国绘画研究季刊》,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第4辑,第59页)并进而讥讽石涛抢他人之功。吴冠中先生《我读〈石涛画语录〉》:“石涛之前存在着各种画法,而他大胆宣言:‘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中国文化》,文化艺术出版社,1995年第12期)又,吴先生在另一论文中指出:“石涛狂妄地说,一画之法自我开始。”(《再谈石涛画语录》,《美术研究》1997年第1期)吴先生原是想通过这样的解读肯定石涛一画的独创性的,但此思路似可再酌。。用石涛的话说,这真是“冤哉”!

这里的“我”不是石涛,而是自我(self)。一画之法,是我心中之法,而不是他法,立一画之法,就是做自己的主人。这一画之法,“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它是太朴赠我的一粒生命的种子,它是宇宙赋予我的天赋法权,它神妙莫测,就藏在我的生命深处。《大般涅槃经》卷十九《德王品》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佛法众僧,无有差别。”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性,都有自己的灵明。所以我石涛提出一画之法,就是要把人内心里这个灵明显露出来。不必仰他人之鼻息,不必拾他人之残羹。我之有我,自有我在,别人作画,有别人之创造,我作画也有我之创造。何必以他人之意堵自己之路?我之作画,是我心中的一画,我心中的灵明,是他人断断没有的。

在万法之中,石涛为何要树立一画之法?因为一画之法,是我的法,由我而立,是我深衷的感受。万法万学,虽然也有可观处,可学处,但总是他法。虽能资我心,激我意,但也可囿我心,困我意。我意不展,成为他人之奴仆,成为成法之工具,何来创造!何来新意!以这样的心意作画,虽曰作画,不如说刻画;虽曰己画,不如说是他人之画。在石涛看来,无一画,即无魂灵,这样也就达不到石涛所说的“出人头地”。

石涛似大乘佛学“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思想来表达他的创造思想,赋予一画说以深刻的内容。石涛这一思想在《画语录》中表现得较充分。石涛回归一画就是提取人的天赋权力的观点,令人印象深刻。《变化章》说:“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天然授之也,我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在反复的“我”的咏叹中,石涛认为,我之所以要回到一画,回到生命的本然,那是我的权利,那是“天然授之也”。他说:“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石涛多次谈到此一问题。他的这一思想似受到李贽的影响。李贽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答耿中丞》,《焚书》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6页)我尽可秉持这一天然权利去创造,不必自卑,不必藏头护尾,纵然有时似某家,那又有什么关系?那是“某家就我,非我故为某家也”,某家不是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就是我。这正是“不恨臣无二王法,恨二王无臣法”。

人不能做他人他法的奴仆,也不能做万物的奴仆。他说:“人能受天之任而任,非山之任而任人也。”天地赋予人以生命,人生命的展开过程,就是天赋生生精神的铺展过程,人以及天地中的一切都源于创化,人和万物有同样的根源,也有同样的权利,所以他说:“非山之任而任人也。”但人和山川的共通,是源头上的共通,所以人不能为山川的形式所束缚,人应该在山川之“质”上和天地实现共通,从而成为山川的代言人。

石涛没有停留在歌颂人这种权利上,而是将这种权利看作是对人的挑战,石涛在《兼字章》中提出“天之授人也,因其可授而授之”,正像黄山谷所说的“天下清景,不择贤愚而与之,然吾特疑端为我辈设”惠洪《冷斋夜话》卷三引,《津逮秘书》第八辑。,真正的艺术家是那些能够感通天地的人,这样的艺术家才能得到创化的赐予。如心绪杂乱,汩于尘氛,心无主见,意有他骛,即非可授之人,天则不会授之。

正是这种挑战,使得石涛以激昂的笔调,呼唤人的创造力,呼唤“见用于神,藏用于人”的一画精神。他引入儒家“德配天地”的思想来强化他的观点。他的《尊受章》实际上就是谈这个问题,他说:“然贵乎人能尊。得其受而不尊,自弃也。得其画而不化,自缚也。夫受,画者必尊而守之,强而用之,无间于外,无息于中。《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乃所以尊受之也。”石涛认为,天行健,天的精神就是创造精神。所谓万物资始,大明以成,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而人作为三才之一,必须自强不息,刚健不息,饮太和之气,不停创造,这样才能配得上独立天地之间,鼎然成三,才能配得上做天地的儿子,这就叫“德配天地”。所以《周易·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这样的“大人”精神,就是石涛的一画精神。

正是基于此,石涛认为一画的精神是回到天蒙,回到素朴,回到鸿蒙,但这并不表示你就可以大有作为,成为可授之人,回到天蒙等只是一个起点,“透过鸿蒙之理”,是要“堪留百代之奇”。在这个起点上的创造才是艺术家最最需要的。

1703年,石涛给松风堂主人程葛人作《高睨摩天图》,此图今藏四川省博物馆。其上有跋称:“资其任,非措则可以神交古人、翩翩立世,非独以一面山川贿鬻笔墨。吾于此际,请事无由,绝想亘古,晦养操运,不啻天壤,及有得志,邈不知晓,使余空谷足音以全笔墨计者,不以一画以定千古不得,不以高睨摩空以拔尘斜反,使余狂以世好自矫,恐诞印证。古人搜刮良多,能无同乎,能有同乎,期之出处,亦可以无恨于笔墨矣。”这段题跋作于《画语录》成书之后,它将《画语录》中“一画”“资任”“蒙养”诸概念联系起来,前人画迹犹在,山川就在目前,作画之时,是受之于目观山川之景,还是心系于前人画法,石涛认为这都行不通。惟有心存“一画”“高睨摩空”,无古无今,无山无水,无人相,无我相,在纯粹体验中创造,及其所得,也邈不知其所由。石涛认为:立一画之法,就是立创造之法。只有秉持一画之法去创造,才能无恨于古人,无恨于笔墨,无恨于山川。“书画从来许自知,休云泼墨意迟迟。描头画脚增多少,花样人传花样诗”沈阳故宫博物院藏石涛《松窗读易图》,其上题有此诗。,在石涛看来,书画哪里是描头画脚,它是自己性灵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