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重商主义
本节知识结构图:
本节内容提要:
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主要由凯恩斯本人和一些后凯恩斯主义者们提出的。他们的观点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大衰退以后西方国家经济的要求。在西方国家经济不景气时,新重商主义随时会以各种形式重新抬头。
本节关键术语:
重商主义 垄断资本 管理贸易 凯恩斯主义 贸易乘数
一、新重商主义的内涵
新重商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贸易保护主义”,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其目的是想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它们在维护民族利益,保护资源与环境的旗帜下,行保护之目的,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战略上的进攻性等特点。
“新重商主义”是美国经济学家丹尼尔、克鲁格曼、萨金特等用来描述20世纪美国70年代对外经济政策中的贸易保护和经济民族主义的时候提出来的。“二战”后某些东亚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以及它们所实行的“出口导向”政策,也带有某些重商主义色彩,因此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新重商主义的表现形式随时间迁移而不断翻新,但理论基础主要是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
二、新重商主义不时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尤其是1929-1933年大危机期间,国际贸易竞争加剧,经济危机严重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美国1930年通过《斯穆特—赫莱关税法案》将关税提高到极高的水平,资本主义国家引发关税战,价格大幅度下降,关税不足以有效限制进口,各国纷纷采取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限制进口。
20世纪70年代中期,新重商主义起源于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反省。其间,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两次经济危机,经济出现衰退,陷入滞胀的困境,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日趋严重。尤其是在战后贸易自由化中起领先作用的美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日益面临着日本和欧共体国家的挑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从贸易顺差转为逆差,且差额迅速上升。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率先转向贸易保护主义,并引起各国纷纷效尤,致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得以蔓延和扩张。
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21世纪初由美国引发世界性经济危机以来,新重商主义的政策取向不断出现具有更加深刻的原因:
(1)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政府不仅在国际竞争中要保护自身的产业与贸易利益,而且还介入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失业问题,已经具有了越来越突出的政治意义。当本国产业和劳工群体受到进口冲击时,来自公众的呼声或其他政治压力使政府倾向于实行保护。
(2)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改变了国际贸易差额的分布。跨国公司通过内部贸易获得稳定收益,但却把各国账面上贸易差额的此消彼长以及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甩给了各国政府。作为承接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最集中地区之一的亚洲地区,其制成品出口的迅速增长,使其对美国、欧盟保持了较大规模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和欧盟跨国公司在亚洲地区投资企业的出口已经成为美国和欧盟贸易逆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发达国家处理贸易逆差的政策则以解决贸易争端为借口,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3)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国际贸易中双边主义与区域主义兴起。欧盟加快扩员步伐;北美自由贸易区增强成员国之间的联系;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影响力逐步扩大;东亚地区在加强东盟内部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型东亚区域合作机制。一些双边和区域安排带有明显的排他性保护色彩。
(4)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并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一定冲击,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重要内容。
这些新矛盾的出现表明全球化时代自由贸易与国家利益的对立与冲突有可能在部分领域激化,这也正是在当今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主旋律中,新贸易保护主义仍然演奏着不和谐音符的原因所在。
在与自由竞争时代的保护主义相比,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保护政策有如下特点:保护的对象不但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地保护国内高度发达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保护垄断资产阶级;保护的措施多样化,不仅有关税,还更多使用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保护范围从国内延伸到国外,在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国的同时,通过出口补贴和倾销等手段促进出口,保护带有攻击性;组成排他性的贸易集团等。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目前新重商主义打着公平贸易旗号、利用WTO规则、依据国内立法、实行管理贸易政策等形式来行贸易保护之实的做法,比较典型的就是绿色壁垒与技术壁垒有愈演愈烈之势。
三、新重商主义的立论基础
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主要由凯恩斯本人和一些后凯恩斯主义者们提出的。他们的观点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大衰退以后西方国家经济的要求。
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了宏观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随后出现了一大批经济学家,对宏观经济学进行了补充、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以总量为研究特征的宏观经济学理论。而其中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凯恩斯主义认为,现实经济生活中不仅存在着摩擦性失业,而且也存在着非自愿失业,即一国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总需求往往不能在充分就业的条件下同总供给达成平衡。从短期来看,总需求可以有较大的波动,而总供给的变动则相对缓慢。而从长期来看,总需求和总供给都可以有数量和结构上的调整以相互适应。但由于信息的不充分,未来的投资收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常常使市场机制并不能使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因而需要政府对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干预和调控。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奖励出口,限制进口是一国总需求政策的一部分。
凯恩斯主义认为产出(Y)是由消费[C+c ×(Y-tY)]、政府支出(G)、投资(I)及净出口(X-M)所组成的,即:Y=[C+c×(Y-tY)]+ G+ I+(X-M),经过转换可得:Y=[C+G+I+(X-M)]/[1-c×(1-t)](具体内容请参阅宏观经济学)。
其中1/[1-c×(1-t)]就是出口贸易乘数,-1/[1-c×(1-t)]是进口贸易乘数,这两个乘数大小相等,只是方向相反。边际消费倾向c、税率t都小于1,因而1/[1-c×(1-t)]的绝对值大于1。贸易顺差在贸易乘数的作用下,会带来数倍于顺差的有效需求及产出。
专栏4-3 人物简介:约翰·梅纳德·凯恩斯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1883年6月5日生于英格兰的剑桥,现代西方经济学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
凯恩斯1906-1908年在英国财政部印度事务部工作,1908年任剑桥大学皇家学院的经济学讲师,1909年创立政治经济学俱乐部并因其最初著作《指数编制方法》而获“亚当·斯密奖”。1911-1944年任《经济学》杂志主编,1913-1914年任皇家印度通货与财政委员会委员,兼任皇家经济学会秘书,1919年任财政部巴黎和会代表,1929-1933年主持英国财政经济顾问委员会工作,1942年被晋封为勋爵。1946年剑桥大学授予其科学博士学位。1944年7月凯恩斯率英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布雷顿森林会议,并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英国理事,在1946年3月召开的会议上,当选为世界银行第一任总裁。因心脏病突发,凯恩斯于1946年4月21日逝世。因其深厚的学术造诣,曾长期担任《经济学》杂志主编和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长,1929年被选为英国科学院院士,时年63岁。凯恩斯一生对经济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一度被誉为资本主义的“救星”“战后繁荣之父”等。
凯恩斯认为,重商主义合理的、科学的成分未被人们认识到。因为一国对外的净投资决定于贸易差额的大小,且贸易收支顺差越多,对外净投资就越多。
国际贸易收支顺差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有效需求的增加:一是一国净出口的增加本身就是本国有效需求水平的提高,进而导致国民收入的提高;二是通过贸易收支的顺差,直接影响到国内货币的供应量,从而压低国内利息率,刺激国内的私人贷款,增加私人的消费和投资需求。
凯恩斯指出,政府应该关注,进而应该干预对外贸易,采取奖励出口、限制进口的做法。
凯恩斯的保护贸易政策不单纯等同于重商主义。他指出贸易收支的顺差是不可以无限量地增加下去的,因为当贸易收支顺差过大时,国内的货币供应量就会过多,从而使商品价格过高,影响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国际竞争能力。贸易收支过度顺差还会使本国的利息率降低,进而引起资本外流,造成本国投资的减少。凯恩斯认为,政府干预、保持贸易收支的顺差不是一个长期目标,这只是在一国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才偶尔使用的手段。
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对凯恩斯本人的贸易保护论做了进一步发挥,主要包括:保持贸易收支顺差不仅能够在理论上扩大本国的有效需求,而且能够以乘数的形式增加总收入;贸易收支顺差带来的国民收入的成倍增加又会为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充分就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总之,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提出了政府干预对外贸易的观点,主张实行贸易保护政策来配合国内宏观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