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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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战略性贸易政策

本节知识结构图:

本节内容提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建立在不完全竞争理论基础上的贸易政策理论。政府施加政策维持或改变不完全竞争企业的战略行为,使市场竞争朝向有利于本国获取最大利益的方向发展,强调出口补贴或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

本节关键术语:

寡头垄断 出口补贴 进口保护 促进出口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含义

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这一贸易政策理论与不完全竞争理论有内在的联系。具体地说,该贸易政策理论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理论基础上的一种政策分析。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贸易保护论据被人们称为“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 Trade Policy)。这种政策观点之所以被称为“战略性”,是因为该政策是针对一种特殊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而提出的。在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政府对贸易活动进行干预,目的是为了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本国企业获得更多的垄断利润或租金。战略性贸易政策最为强调的政策主张主要有两种:一是出口补贴;二是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

战略性贸易政策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关税、配额等进口保护政策和出口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等促进出口政策,来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位,扩大本国厂商的国际市场份额,从而实现垄断利润由外国向本国的转移,增加本国的国民净福利。

在上述情况下,是政府的贸易政策影响了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从而改变了竞争的格局,使不完全竞争产业特别是寡头垄断产业中的超额利润向本国发生转移,政府的贸易政策起到了与寡头厂商的战略行动相同的作用,因此,把它称为战略性贸易政策。

二、出口补贴促进出口

加拿大经济学家布兰德和斯本塞(James Brander &Barbara Spencer)认为:在不完全竞争下,出口补贴的效应不同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所考察的出口补贴效应。如果市场是寡头垄断的,那么出口补贴可提高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从而使本国企业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若新增的利润能够抵销出口补贴的成本,那么实行出口补贴就可提高本国福利。

我们把考察对象分别称为H国和F国,假设世界市场(不包括H和F两国国内市场)上只有分别来自H国和F国的两个厂商,即世界市场是双寡头结构。另外假设两个厂商的决策变量为产量或销售量,这样问题就变成了古诺模型所讨论的问题。

在寡头市场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决策都取决于其对竞争对手情况的判断。这里采用厂商反映曲线来说明寡头市场均衡的决定。在图4-1中,横轴表示H国厂商在世界市场的销售量,纵轴表示F国厂商在世界市场的销售量;曲线HH′FF′分别表示H国和F国厂商的反映曲线。

图4-1 出口补贴促进出口模型

HH′FF′两条曲线的交点E是古诺模型的均衡点。对应于E点,H国和F国厂商的均衡销售量分别是qH0qF0。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每个厂商都不愿再改变其选择。均衡时,每个厂商都获得一部分超额利润,至于所得利润的多寡则取决于每个厂商的市场份额。销售量越大或市场份额越高,则厂商获得的利润就越多。

现在假设H国的厂商希望提高其利润,那么它能否通过扩大销售量来达到目的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如果它自行扩大产出与销售量,市场价格马上就会下降,从而增加销售所得的收益会被价格的下降所抵销。因此对H国的厂商来说,它只能接受对应于E点的产出水平于利润,无法依靠自身的努力提高其利润所得。

但是,如果H国的厂商转而求助于本国政府,并能说服政府对其进行补贴的话,那么结果会有所不同。假设H国政府对本国出口商提供补贴,则本国厂商的实际边际成本将低于其生产中的边际成本,两者之间的差额等于单位补贴金额。此时,H国厂商再增加产出与销售量,虽然价格下降导致其边际收益降低,但由于边际成本也下降了,所以增加出口可使H国厂商获得更多的利润。与此同时,F国厂商的利润也将受到影响,为了抵销因价格下降而导致的利润下降,F国厂商不得不减少产量与销售量,以促使价格有所回升,减少其利润损失。

如图4-1所示,政府提供出口补贴后,H国厂商的反映曲线将向右移,新的反映曲线与F国厂商的反映曲线相交于E′点。对应于新的均衡点,H国厂商的产出与销售量扩大到qH1,而F国厂商的产出与销售量减少到qF1。补贴后,H国厂商的利润比之前增加了,但F国厂商的利润则下降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H国厂商利润的增加是以F国厂商利润的损失为代价的,所以这也属于一种“利润转移”或“抽取租金”的行为。

出口补贴对H国的福利影响有两方面:一是增加本国厂商的利润;二是增加了政府支出。由于不考虑国内市场,所以出口补贴对国内消费者福利没有直接的影响。如果本国厂商利润的增加超出政府补贴,那么本国福利将会改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本国实行贸易保护要优于自由贸易。

专栏4-4 航空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纠纷引致WTO诉讼案

航空业是美欧战略性贸易政策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波音公司和空客公司双方在民用和军用飞机市场展开长达数十年的竞争。由于美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大的军事装备购买者,其国防开支和军事研究经费远远多于其他工业国家。这样使其在诸如战斗机一类具有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的产品上处于领先地位,其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向民用航空业的外溢,使美国航空工业长期处于优势地位。而欧盟持续不断对空中客车公司进行补贴和扶持,使空中客车实力不断增强,2003年空中客车首次领先于波音成为世界第一。

美国指责欧盟对空中客车给予了巨额补贴,其中A380就获得了至少67亿美元的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欧盟指责美国政府通过国防合同和军事研究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波音公司提供了数额更为巨大的补贴;此外,美国以出口退税的方式向波音公司提供了出口补贴。美国和欧洲关于研发补贴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纠纷日趋激烈。世界贸易组织2005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总部决定,就美欧关于对美国波音和欧洲空客两大飞机制造公司提供补贴的贸易争端分别成立专家仲裁小组。

三、进口保护促进出口

进口保护以促进出口(Import Protection as Export Promotion),是指通过保护厂商所在的国内市场来提高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达到增加出口的目的。这一观点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提出的。

克鲁格曼认为,假定市场由寡头垄断并分割,并存在规模经济效应,那么,进口保护能达到促进出口的目的。一国为本国企业提供保护,本国企业就能够通过扩大生产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不断降低自己的边际成本,发挥产量边际成本产量之间的相互馈赠机制的作用;当某产业处于研究开发牵引增长或“边干边学”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时,本国企业的生产成本能够随着研究开发的增加或生产销售经验的积累而趋于下降。因此,进口保护有助于本国企业边际成本的相对降低,一旦本国企业在边际成本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可以达到出口促销的目的。

以上面的双寡头垄断例子来说明这种观点。假设H国厂商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H国厂商不仅在国外市场(第三国市场)上面F国厂商的竞争,而且在其国内市场也要面对F国厂商的竞争,即国内外市场都是双寡头市场结构。在自由贸易下,两个厂商在H国国内市场、第三国市场上的销售,分别由这两个厂商在两个市场上的反应曲线的交点决定。

现在假设H国政府对来自F国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以限制F国厂商的产品在H国市场销售,于是H国厂商的生产增加。由于边际成本递减,所以H国厂商的边际成本因生产规模扩大而降低。边际成本下降后,H国厂商在第三国市场的反应曲线与图4-1所示的情况一样向右移动。结果自然也与出口补贴的情形一样,即H国厂商对第三国的出口增加,所获得的利润也增加,而F国厂商则出口下降,利润减少。如果关税导致的本国厂商利润增加部分与关税收入之和能完全抵销关税保护的成本,那么保护国的福利就会增加。

在某种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条件下,积极的政府干预政策可以改变不完全竞争厂商的竞争行为和结果,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获利。

四、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评价

首先,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必须以利润转移部分超过补贴额或关税保护成本为先决条件。如果超额利润不大就会得不偿失,所以只有在市场超额利润足够大的情况下,战略性贸易政策才会有效。

其次,战略性贸易政策行为视厂商的竞争行为类型而定。比如在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中,给予本国企业以补贴的政策选择是基于古诺模型(以产量作为厂商的决策变量)提出的,而若换为伯特兰模型(以价格作为厂商的决策变量),则会得出最优政策是出口税而不是补贴的结果。另外,若寡头厂商致力于不变的猜测,而且每一个厂商的猜测情况与竞争对手的实际反应完全一致时,实现利润转移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从而自由贸易政策成为最优选择。这些都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还十分脆弱。

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运用是以对手不采取行动为前提的。但在寡头市场结构下,利润转移效果很容易就会被竞争对手觉察出来,这样一来,竞争对手也会要求其政府采取同样的政策来对付对方,从而爆发补贴战或关税战。因此,在现实中战略性贸易政策易招致外国报复,与实行自由贸易相比,会导致两国更大的损失,可谓两败俱伤。也就是说,也许能得一时之逞,但从长期角度来考虑,并不是最佳选择。特别是在“以牙还牙”的威慑足够大的情况下,战略性贸易政策可能根本就不会单方面实施。

最后,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现实运用中还会受到多边规则的约束。随着在WTO多边框架下进行的多边贸易自由化的深化,制定最优关税率的可能性受到限制,出口直接补贴则被明令禁止,一些间接补贴也被列入“可申诉”之类,采取价格歧视式的国内外差别定价也被视为“倾销”行为。这些都使实施战略贸易政策受到了“游戏”规则的束缚。

事实上,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合理性。虽然自由贸易对所有国家都有好处,但在市场不完全竞争下,单方面的贸易自由化只会损害本国的利益(因为存在利益转移),所以谁都不愿意单方面进行贸易自由化。但如果形成一种约束机制,使得大家采取统一行动,共同进行贸易自由化,那么各国福利都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