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若望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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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年12月31日 星期三

广州

傅圣泽找到了一名能够和他一起去欧洲的中国助手。这个人名叫胡若望,是教廷传信部的看门人。

一个多星期以来,胡若望一直看着傅圣泽为造访潘如而进进出出传信部。傅圣泽的外表看来令人景仰,壮观的胡须垂至腰间。傅圣泽在1725年抵达罗马之后,争取到了保有胡须的权利,而De Brosses在1739年看到他的时候,他的胡须也还是相当壮观(魏若望,pp. 315-316; n.160)。身上穿着闪闪发亮的长袍,是中国耶稣会教团的制服——一件白色衬衣,一件丝质罩袍,搭配腰带,还有一件黑色宽袖上衣,头上戴着圆锥形小帽,脚上蹬着布鞋,手里拿着一把扇子。广州法国耶稣会士的服装细节——截至1722年11月——可见于夏克神父在1722年11月1日写给Abbé Raphaelis的信件里。他的面容相当和善,说起话来极有威严。大家都说他不久之后就要去觐见教宗,而且他身上也散发着罗马的光芒。

胡若望听说傅圣泽已经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找寻中国助手,却一直没有找到。他不敢直接向傅圣泽攀谈,而是向潘如表示自己愿意担任傅圣泽的助手。潘如认为再找个看门人不是难事,而且也知道船只不久之后就要起航,于是通知了傅圣泽。与胡若望面谈之前,傅圣泽先向潘如询问这个人看起来是否可靠,而且是否具备识字能力。潘如说胡若望在担任看门人的三个月期间不曾惹过麻烦,并且拿了他抄写的一份文件给傅圣泽看。胡若望的笔迹虽然不太优美,但应该够用了。

于是,傅圣泽找了胡若望来面谈。RF 384-385提及雇用胡若望的关键补充资料见于 BAV, Borg Lat, 565,傅圣泽在1722年10月3日写给教廷大使马塞伊的信,第114 r页。其中详细记述了“出发前五六天”的面谈,出发日期为1722年1月5日。面谈时间很短,因为傅圣泽实在非常忙碌。他对于胡若望在这个时刻毛遂自荐深感欣喜,所以根本没有想到要仔细检验他的语文能力。胡若望肌肤黝黑,傅圣泽觉得他相貌丑陋,看起来不太干净,而且又一副落寞绝望的模样,仿佛以前曾经过着较为富裕的生活,后来却穷困潦倒。RF 541可见到傅圣泽描述胡若望萎靡不振的容貌与肮脏的外表。RF 535可见到傅圣泽指称胡若望“bazane”,亦即皮肤黝黑。傅圣泽在 RF档案里一再提及胡若望外貌的丑陋。傅圣泽在之前十年所相处的都是身材比较苗条,肤色也比较白皙的中国北方人。不过,他毕竟是个人手,而且想要踏上这趟冒险之旅。他们商谈彼此要求的条件,然后达成了协议。“如果不是这个中国人,就没有别人了。”傅圣泽后来写道。

他们两人拟了一份书面合约,然后各自签名。胡若望将担任五年的抄写员,期满之后,傅圣泽将送他回国。胡若望的基本年薪为白银二十两,并由傅圣泽负担他的饮食所需(但不包括其他支出)、前往欧洲的旅费,以及旅程上的附带开支。这些款项的支付前提是:胡若望必须依照傅圣泽的指示抄写孔蒂亲王号上的四千本书中的任何一本。胡若望要求预支十两半,以应他自己与家人所需,傅圣泽也同意了这项要求。胡若望的兄弟将负责照顾他们的母亲,潘如神父则会在传信部的教堂为胡若望的儿子盖斯帕找份工作。Fioravanti神父向傅圣泽保证盖斯帕将受雇于潘如,BAV, Borg Cin, 467, p.155,傅圣泽于1725年1月2日写给戈维里的信。

傅圣泽在镇上为胡若望买了几套崭新的中国服装,还有一些他在船上会用到的个人用品,以及市面上最高级的床罩——外层为锦缎,里面填充棉花,价钱相当于十五斯库多(译注:scudo,意大利银币单位)。傅圣泽把一份合约抄本交给胡若望保存,但胡若望不肯接受。他何必要自己保存一份呢?他说。他完全信任傅圣泽神父,由神父代他保管就可以了。合约与傅圣泽为胡若望购买的物品,RF 385;锦缎床罩见 BAV, Borg Cin, 467, p.178。胡若望拒绝持有合约副本一事,经过了戈维里的证实,BAV, Borg Cin, 467, pp.167-168。合约的拟定与饮食补助可见于 RF 559,傅圣泽在1730年写给马塞伊的信。

胡若望确信一定能够见到教宗,傅圣泽对这点有些保留,但没有完全排除这项可能性。他说他们一旦抵达罗马,他就会帮胡若望找一份“体面的职业”。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够实现这项承诺,因为这是教宗特使嘉乐在离开之前对他开的空白支票,甚至还白纸黑字写了下来。傅圣泽谈及嘉乐的承诺,BAV, Borg Lat, 565, p.143 v。胡若望也认为自己将来能把游历见闻写成书,回国之后即可因此成名。毫无疑问,他将到访奇特的地方,干了不起的事。傅圣泽在这一点上没有表示异议。BAV, Borg Lat, 565, p.144 r,傅圣泽不晓得为什么否认他曾承诺带胡若望去罗马,但倒是提及胡若望的“期盼与渴望”。BAV, Borg Cin, 467, Pt. II, pp.117-119,许可信件为傅圣泽的附件 A与 B,在这段记述末尾,傅圣泽提及胡若望希望在回国后撰写游记并借此成名,RF 552。

他们的准备工作尽可能秘密进行,因为戈维里神父已明确表示他反对傅圣泽神父携带中国助手同行。他反对的原因除了耶稣会士的安贫誓约,以及傅圣泽对宗教的观点过于古怪实在不该再予以鼓励之外,还包括他认为相当重要的法律因素。近年来,广州发生了数起中国人因为欧洲人造成的意外而死亡的案子。每一件案子发生后,中国官方都不断骚扰欧洲商人与教会人士的小团体,直到他们付出大笔赔偿为止。不久之前的斯卡特古德案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如果有个中国人陪伴傅圣泽同行,结果又死在欧洲,就可能导致危险的后果。戈维里在法律方面的论点可见于 BAV, Borg Cin, 467, p.151,在他于1724年11月22日写给傅圣泽的信件里,提及戈维里离开中国之前发生的案例。教会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了。“我了解这种中国人,”戈维里说,“而且我更了解广州人。”戈维里的论点颇具可信度,因为他已在中国待了二十年,过去十三年来都住在广州。戈维里待在中国的时间,Pfister no. 258。不过,傅圣泽在中国已经待了二十二年,而且个性又极为顽强。